马英杰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他怕啊。怕被学校抓到了,怕被除名,怕全校和全村的人的目光,那目光会杀死人的。就因为怕,马英杰一直在大学第四年,才敢答应和这个女孩试约会,因为大学时间不多了,要是在大学没有过恋爱的感觉,那这四年的大学不就白上了吗?当然这些全是宿舍里的哥们说的话,也都是他们取笑马英杰的话。在他们的威逼引诱下,马英杰终于迈出了实质姓的第一步,敢来假山后约会了。
月色下,女孩那张被青春和羞涩布满的脸上,闪着极其妩媚动人的光泽,马英杰看傻了,也看呆了。原来约会时看女孩比平时看女孩的感觉是如此不同,平时,马英杰也没觉得这个女孩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在月光之中的女孩,马英杰竟有女神的感觉。
“我好看吗?”女孩一边拉过马英杰的手,一边逗着马英杰。
“嗯。”马英杰应了一声。
“我是不是比你交往过的女朋友都好看呢?是不是比她们有也气质,是不是比她们更高贵呢?”女孩继续问着马英杰。
“嗯。”马英杰又应了一句。其实马英杰根本就没谈过朋友,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啊。再说了,马英杰也分不清什么是高贵,什么是气质,那个时候,所有女生在他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留着比他长的头发而已。当然了,也就是从这次约会后,马英杰才知道女人是有种类的。
女孩拉过马英杰后,把马英杰往自己怀里拉,因为女孩已经发现马英杰是个处,没有一丝的经验。她倒觉得好玩,如果夺这个月夜里,夺走一个男生的处吻,四年的大学也有点可以拿出来骄傲的说词了。
于是女孩更主动了,不仅拉马英杰的力量加大了,而且整个人往马英杰边上靠着,马英杰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水,他越这样,女孩越觉得有趣。主动地扳过马英杰的头,开始亲着他的嘴,亲半天,马英杰都没反应。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此段内容我砍了!)----那一刻的马英杰,傻了,呆了,紧张得无法动弹,放在女孩山峰上的手只是那么僵硬地张开着,却不知道去摸一摸,也不知道象现在这样拉着司徒兰的山峰,如拉橡皮泥似的,反来复地搓揉。那个时候,他太纯,除了整颗心在猛烈地跳动外,除了如打鼓时的彭彭声外,马英杰听不见一切,也看不见一切。
这个月色美丽的夜里,马英杰的处吻丢失了,马英杰的摸乳动作却以失败而终结。那个女孩没想到马英杰是如此木偶的一个人,拉一点上一点,甚至是拉一点,退两点。
这种事情,女孩拉了一寸,男孩就得前进十寸,甚至是更多寸的。可马英杰偏偏就教化不了,偏偏如石像似的凝固了。她一气之下,丢开马英杰的手,骂了马英杰一句:“神经病。”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神经病。”这三个字,马英杰一直埋在了内心的最深处。那是他的纯洁,那是他的处吻,那也是他永远回不去的青春。
后来,马英杰在省城大街上遇到过这个女孩,却变成了一个地道的老妈子,生了孩子的她,胖得如水桶似的,让马英杰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飞快地从她的身边逃离了。
从这一天开始,马英杰不愿意去想他的初吻,更不愿意去想那个本来很美丽的月夜。
现在身子下的司徒兰,马英杰是不会再心慈手软的,这种搏杀总是在叫声中开始,又是在叫声结束。在这样的夜里,马英杰和司徒兰疯狂极了,一次又一次地交战着,又一次一又次地妥协着,累了的时候,两个就搂在一起睡着,可是谁也睡不着,谁又不想说话,这样的时候,不说话才是最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