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七一章 温剑雄“被小偷”(2 / 2)

这一来,倒真吸引来许多路人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自作聪明地认定温剑雄定是偷窃了什么东西,才会这么神色惊慌、步履匆匆的。

有个热心的路人,更是转到一角拨了110,报告了温剑雄的可疑迹象。

温剑雄还未走到百货大楼前的广场,就见一辆警车停在自己的跟前。

两个警官下车来,径直走向温剑雄,严厉地问:“你的身份证呢?把包给我们检查一下!”

好事的路人跟看免费表演一般,呼啦啦将温剑雄和两个警官围了个里外各三层。

温剑雄正想将包递过去,突然想起在鱼丸店买的刺两张黄碟,急忙缩回手来,道:“为什么检查我?”

一个警官冷冷地道:“我们110接到举报,说你是个窃贼!”

听到警官说温剑雄是窃贼,围观的群众纷纷指责温剑雄穿戴这么整齐,竟然去做贼!

一时心慌过后,见过场面的温剑雄反而镇定下来,微笑着边从手包边袋抽出身份证递过去,边问警官:“警官,这是我的身份证。请问,警官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有偷窃行为了?”

警官对照着身份证上的相片和温剑雄本人比对无误后,将身份证还给温剑雄,道:“将包给我们检查一下!”

温剑雄担心包里的黄碟会成问题,坚决不肯让警官检查他的包,道:“这是我的个人财产,警官要检查的话,请出示搜查证。否则,作为公民,我有权拒绝警官检查我的包!”

这时,围观的群众中有人大声道:“做贼还敢讲权利,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有人附和着喊道:“做贼就该打!”

随即许多人开始喊着:“打小偷!”

立即,温剑雄的背部被人猛力推了一把,整个身子身不由己地撞向他面前的警官。

警官也是猝不及防,接连退了几步才稳住身形,恼怒地挥拳冲向温剑雄,照着温剑雄的下巴就是一拳。

温剑雄虽然躲了,仍然被狠狠地击中下巴,顿时血自牙龈中流出,从嘴角滴了下来。

温剑雄悲愤地捂着下巴,眼睛死死盯着还想再打他的警官,大声抗议着:“你是人民警察,还是施淫威于公民的淫民警察?”

殴打温剑雄的警官怒气冲冲地冲向温剑雄,却被另一个警官伸手拦住了。

那名警官对温剑雄道:“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怀疑你有偷盗行为,请你跟我们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吧!”

在围观群众愤怒的指责声中,温剑雄被塞进警车带到城东派出所二楼的办公室。

带他回派出所的两句警官在他们的办公桌旁,对温剑雄进行了询问。

“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工作单位、职务?”

“温剑雄,1975年7月23日,玉泉县大广乡玉屿村三组,上海永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总监。”

见温剑雄自称大上海一个集团公司的人事总监,负责记录的警官抬起头来望了温剑雄一眼,不信地冷冷瞥向另一位警官。

询问警官就是揍了温剑雄一拳的那位,见同伴送来的怀疑目光,冷冷地问:“有什么可以证明你是上海永祚集团的人事总监呢?”

温剑雄从包边袋里掏出自己的工作牌递过去,道:“有工作牌为证,要是你们还不相信,我可以现场打电话过去证实!哦,还有上个月的工资单也可以证明!”

温剑雄说着又从手包边袋掏出工资单也递了过去。

见温剑雄人事总监身份不似有假,询问警官问:“你什么时候从上海回来的,何事回来?”

温剑雄淡淡地道:“五天前刚回来,因为替我妈办丧事!”

记录警官诧异地抬起头来,匆匆望了温剑雄一眼,朝询问警官点下头。

询问警官立即拨打大广乡玉屿村村委会电话,当得知温剑雄的确是回家替母亲办丧事的,也证明温剑雄的确在上海一个大公司当部门负责人。

见温剑雄所说的情况得到证实,询问警官的语气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调侃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是我们的十倍,为什么还要去偷盗呢?”

一提起偷盗的事,温剑雄便生出无比的愤怒,目光蕴带着怒火,反问道:“警官说此话可有何证据?”

见温剑雄反诘自己,询问警官怒气渐起,道:“我们接到举报电话,说你偷盗!”

玉泉县是大山区的县,百姓对警察基本上只有唯唯诺诺的份。

在百姓眼里,警察就代表着政府,根本就没有人敢质疑警察的话。

久而久之,这里的警察习惯成自然地养成了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习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