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饿的滋味不好受。”这是郑旺从包里掏出两个馒头的时候跟二狼说的话。
二狼觉得他说的很真实,是发自内心的。
你看,即使他现在赚钱了,还是愿意自己买两个干干巴巴的馒头吃,而不是泡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
这说明这个人很简朴。
郑旺吃完了馒头,精力又恢复了,他继续说起了他的经历。
讨饭讨了两天,他觉得讨饭不是一个好方法,不如偷或者骗来的方便实在。
这其实无可厚非。
在那个年代,小偷其实还比较猖獗,偷的东西一般都是为了一些腊肉活鸡什么的,总之是为了吃。那个时候即使想偷个别的(钱等贵重物品),人家家里也没有。
郑旺喜欢上了偷和骗。
他觉得,讨饭得看人家心情,看人家愿不愿意给,但是偷和抢就不一样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只要自己动作快,一般不会被人发现,即使被人发现也没关系,他个子小,身体灵活,跑起来三个大人都追不上他。
一旦被发现,这个村子里就呆不下去了,他得转战下一个地方。这对他来说也没什么所谓,他年纪小就离家,很快就没有了家的概念,一堆草沫子可以是他的家,一个柴火垛也可以是他的家。
郑旺到现在还记得,那是有一年冬天,马上就过年了。他连着两个月没吃过肉了,被有些人家院里挂着的腊肉馋的眼睛都红了。当时小,也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概念,只是心理上知道拿别人家东西不告诉别人是不对的。
对一个十来岁的小屁孩来说,理智是战胜不了欲望的。他凭借着自己敏捷的身手和矫健的身姿以及轻盈的步伐顺利地偷到了那块肉。
然后拎回了自己的根据地——一个玉米秸秆堆成的堆他钻进堆里面,拿着手上的肉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因为是风干的腊肉,外表还是挺硬的,他嘴巴里塞着一大口嚼不烂的腊肉,边嚼边哭。
——这肉太他妈咸了!
他仿佛想起自己那已经记不住脸的亲妈说过——腊肉要做的咸一点儿,这样吃的时候就能省一点儿。
因为吃多了受不了——太咸了。
郑旺当时心想,这家人把腊肉做的这么咸,说明这家里也不富裕啊!要是发现丢了这么大一块腊肉,得多心疼啊!估计连年都过不好了。
于是他趁着月黑风高,又按原路返回,悄悄摸摸地把那块风干咸腊肉挂了回去。
一切都仿佛是原来的样子——除了腊肉犄角上缺了一块,上面还有不整齐的牙印......
郑旺吃肉的时候正好赶上自己迟来的换牙——他因为这块肉硌掉了自己一颗乳牙。
可这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他偷肉的时候因为极为小心,所以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但是还肉的时候因为心情比较放松,被人家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