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出差前奏(1 / 2)

二狼和韩家明一人抱了一个箱子下了楼,坐上老吴的车回了青云山别墅。

二狼不是第一次来了,对豪华的别墅也习以为常了。两个人吃完饭在客厅玩了会儿游戏,就分别上楼休息了。

二狼明天还要出差的,养精蓄锐很重要。

两只箱子和二狼的手提包就摆在床边上,二狼翻开装书的那个箱子,拿了一本语文书出来。

这箱子很大,装了不少书,除了陶峰跟他说的让他自己翻着看看的书,剩下的就是高中的课本,还有就是一些跟会计有关的书。

陶峰跟他商量过,在夜大学会计。

二狼对于学什么其实没有太大概念,因为他什么都不懂。小时候本来就没好好上过学,学过的到现在也基本都忘了。

所以会计的书他翻都不翻,翻了也根本看不懂。

拿了一本语文书,又拿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装到包里,收拾了两件衣服,明天早上一起带走。

******第二天一早,天不亮二狼就醒了。

他打开房间的灯看了看时间,还早。

靠在床头上,从包里翻出来一本书。本着兴趣优先的原则,他拿的是《许三观卖血记》。

这是一本崭新的书,不仅书的外形是崭新的,书的内容也是“崭新”的。

从小,二狼就不爱学习。他是那么活泼爱动,那么调皮捣蛋,怎么愿意让教室里那一套规规矩矩的桌椅板凳束缚着自己呢?

可是小的时候却是必须且经常被束缚的。

被老师束缚,被家长束缚。

对二狼来说,书就像是紧箍咒,书上的字就像是唐僧嘴里的咒语,看得他眼发昏,听得他脑仁儿疼。

从小到大,看见书他就想躲。

没想到的是,现在长大了,反而要主动找书来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1995年新出版的。二狼没翻开看,先是仔细看了看书名,又看了看封面,觉得这确实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有意思”——对一个学习后等的初中毕业生来说,是能把书看下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上学的时候,二狼从不“看”书,书放在书包里,上课的时候按照老师的要求拿出来,下课了再塞进去,不会主动地多看一眼。

语文老师大多是有点儿才情的,也喜欢看书,更喜欢让同学们多看一些课外书,为的是拓展视野。

二狼从来不想看,他躲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主动去找书看?

有一次,语文老师有事情不能上课,课代表按照老师的安排把这节课安排成了“名著鉴赏课”。平时安排在课下的活动拿到了课堂上来,二狼实在躲不过去,只好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书捧在手里看。

他不记得那书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是一本外国书翻译过来的,读起来语境不通,人名又臭又长。他看了好几页,愣是没看出来主角是谁,还越看越困。

后半节课,二狼是趴在桌子上睡过去的。

再看这本书的名字——《许三观卖血记》,一听就知道主角是谁,干了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