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远处的沈锦诗,看到叶辰离去,心中愤愤不平,她真不知道,胡媚儿为什么会看上这种废柴。
是眼瞎了?还是脑子秀逗了?
她已经观察叶辰四五天的时间,本来她居住的位置,距离叶辰的住所略远。
为了好好的监视叶辰的行踪,她专程租了个房子,五天没有回家吃饭,都是点外卖吃。
“这软饭,吃得真香,我呸。”
沈锦诗冲着叶辰离去的背影,狠狠地碎了一口,很是不满意,一定要想个办法,好好整治他一番。
让叶辰知道,清楚明白,我沈锦诗依旧是你高攀不起的千金小姐。
而你叶辰,永远都是活在阴暗下水道里面的臭虫,一辈子都看不到阳光的虫蛆。
在她眼中,叶辰就活该在她的脚底下颤抖,活该穷酸一辈子,若是叶辰有一点出息,就是对她最大的不公平。
这是一种常见的嫉妒心理,现实之中,不缺乏这类人。
就在她愣神之际,一辆豪华轿车,闪烁着跑马灯,响动着暴躁的音乐,停在了小区内。
紧接着从车中走出一位,身穿白色西装,名叫孔意远的男子。
他脚底踩着蹭亮的皮鞋,意气风发,脸上带着一种高傲之意。
他从兜里拿出一张照片,快步走上前来,对着沈锦诗喝问道:“认识这个瘪三么?”
“孔公子,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沈锦诗眼前一亮,对对方的呵斥丝毫没有在意,反而笑意绵绵的询问道。
孔意远闻言一愣,急忙将墨镜摘下来,仔细一看,道:“原来沈千金,好久不见,最近生意如何?”
原来两人是老相识。
孔家乃是京都之中有名望的名门大户,家财万贯,关系网甚广,几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和孔家有交集。
沈锦诗开了个酒吧,孔意远前不久去捧场,一掷千金,两人也相谈甚欢,故此相识。
“我看看你这个照片,怎么那么眼熟?”沈锦诗眉头紧皱,从他手中将照片拿过来。
又和最近偷拍叶辰与胡媚儿的照片进行比对,发现,这照片上的人,不是旁人,正是她的仇人,叶辰。
“你认识?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这个爬虫,前不久竟然把我兄弟差点给打死,这口气我一定要报,我孔意远的兄弟,在京都还没人敢碰!”
孔意远右手用力,夹在手缝之中的雪茄,都被硬生生捏成两段。
潘鸿雪正是他的兄弟,身为纨绔子弟,经常一起泡夜店,唱歌,玩女人,关系还算融洽。
“我知道他在哪儿,我也认识他。”
沈锦诗眼前一亮,一计涌上心头,那个漂亮的小姑娘,既然是叶辰的靠山,给他吃给他喝。
那我就把这个女人给摧毁,让你变成丧家之犬,一败涂地,到时候你在街头上要饭,岂不是喜乐见闻的好事?
小姑娘,别怪本小姐心狠手辣,主要是你,太没眼色,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一无是处的废物叶辰?
“在哪儿?我现在就把他给抓过来活剐了!”孔意远眼中杀气腾腾,咬牙切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