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爽笑得更开了,她就是要听旭升炀这话。
她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吃起来,嗯,确实不咸了,这次旭升炀也没有说谎,是真心赞了她,这让她更是高兴。
都说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闫爽现在可不就是好好实行这句话。
吃到一半,闫爽连忙放下碗筷,里面的骨头汤还在熬着,这个时候刚好熬好,她掀开盖子,汤香味便溢出来,她吸了吸,感觉这汤喝起来也一定不错,刚刚她在外面都闻到香味了。
为旭升炀盛了一碗,旭升炀也说好喝,闫爽今晚是笑得嘴角弯不下来,心情大好的她晚上吃了两碗饭,喝了一碗多的骨头汤,撑得她坐在位置上直不起身。
今晚,旭升炀也吃了很多,但不至于吃得跟闫爽这样,动也不想动,他站起身收拾碗筷,手刚碰到碗,闫爽就喊起来,“大叔,你别动,让我来就好!我休息一下就去洗碗。”
旭升炀说,“没事,你坐着吧,我来就好。”
旭升炀从来没有男子不入厨房这样的观念,他之前一直都不自己煮饭,是因为一个人,后来闫爽搬进来,一直带闫爽出去吃,是怕自己的做出来的饭菜闫爽不喜欢吃,现在闫爽做饭,两人一起在家里坐下吃饭,旭升炀倒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至少他一点也不排斥。
将碗筷收拾好,旭升炀走进厨房,开始收拾里面的残余,闫爽在外面做了一回,感觉胃里涨涨的感觉浅了一些,站起身往厨房里走去,倚在门口看着旭升炀在里面忙碌着,他只穿着一件白寸衫,卷起衣袖,露出他强有力的手腕,肌肤是健康的肤色,他微微低着头,看着洗手池,很专注的模样。
闫爽望着他,脸上仍旧带着笑,若是他们能一直这么下去多好。
她多么希望旭升炀能早点明白她对他的心意。
旭升炀忽的转过头,看着站在门口的闫爽,“怎么了?胃还舒服?等会吃几颗消食丸吧。”
闫爽道,“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