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人命关天 下(2 / 2)

官炉 江洲书生 2081 字 2024-03-18

听说连一半都没有,死者父亲叫道:“别说啦,要是侬这么算的话,俺还要不要拿钱了?如果这样的话,俺不想侬领导来解决,俺自己用自己的方法解决。”

这时边上的因为老年人沉声说:“先听人家梁镇长说完,有道理就应该听。”

他说:“俺跟黄副书记来,也是本着双方都有利的目的来的,绝对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的意思,侬要是觉得有道理可以听,要是认为不合理可以不听。前面说了,如果全部加上,石场方面愿意出十万块解决事情,就俺本人来说,如果是这个数目还是比较合理,但是,俺前面也说了,侬家里有特殊,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只要能够帮得到的地方,石场还是可以帮助,比如说安排人到石场做事。”

死者父亲不同意说:“梁镇长,侬不是明显偏袒那个杨场长吗?人家有钱人十万块算啥啊,他们跟俺穷人家不同,等着这钱过日子。”

他认真的说:“老人家,侬的心情,俺可以理解,但是俺不同意侬说的偏袒,俺为啥要偏袒石场呢?俺今天到这里来,一者是因为石场是公路主要的片石提供商,不能因为这事影响了修路,二者是人家杨场长求助镇里出面帮忙解决。依俺看,这事能够私下里解决最好,如果真的不能够调解,那么双方唯一的解决方式就只有上法庭,否则,以前面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不是叫解决问题而是扩大事端,对谁都没有好处。”

死者父亲还要说啥,老年人说:“梁镇长答应的事情是不是能够全部兑现呢?十万块是不是一次性付清?”

他说:“这没问题,来时就杨场长就已经表态,事情可以定下来。至于这钱,杨场长就是想法借也得借出来兑现。”

双方说定,钱得一次性付清,工人安排两个做事。也许人家心里已经清楚那张白纸黑字根本起不了作用,只能吓唬吓唬人,到法庭上面是无效的。

杨书记石场账上确实没有这么多钱,石场提供片石,并不是按月结账,而是要等到省里拨钱下来才会有钱付账,地方集资的那点钱早就花光了,县交通局欠着石场的钱,那是一开头就说好了的,石场一方是自己先垫资修路,结清帐要等公路完工。这个时候,他只有帮着出面,跟杨书记同到交通局找了高局长,特殊事情特殊办理,提前在交通局拿到了一笔钱,才付清了赔偿款。

石场的事情一解决,同时在全镇十来个石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也铺开了。这件事情杨书记料不到他会这般尽力,调解不用说是站在石场一边,在杨书记看来是这样的,还为石场到交通局去帮忙讨钱,人家确实是不跟自己计较。当初,杨书记被*着丢了书记,曾经扬言要给他好看,显然人家没放在心上。同到县城,对他是说不尽的好话,表示今后一定要听从梁镇长的指导,对石场也会更加严格管理,不给镇里添麻烦。

在检查的十个石场里面,除了梁老板合作的两个石场*作方面比较正规,其他的可说是随意自己怎样挖就怎样挖,哪里好挖就在哪里挖,没半点安全意识,更别说安全制度。这一路看下来,是看的他心惊胆战,立刻强调除了梁老板的两个石场全部暂时停工整顿。

八个私营老板都到镇里来开这个安全工作会。镇里在这事上面统一了意见,觉得必须就安全问题加以整顿,杜绝发生类似事情。为了有更强的针对性,他请了梁老板亲自来给这些私营老板讲解石场安全管理的常识,并以梁老板的石场为范本进行改进。

由于修路不允许石场停工太久,在各个石场基本上做了些改进,在*作上不再是随意乱开乱采,并且对工人们做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石场管理都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他才同意复工,而在这个基础上,在党委会上面,提出全镇应该对这些企业加强管理,并且为了更好监督,应设立一个石场方面的风险金,每个石场在每年的开春就必须缴纳一定数目的风险金才有资格进行这一年的石场开采,否则停止这个石场的开采权。

如果这个石场一年到头没有任何事故,这笔风险金就可以返回给石场,发生事故,这笔风险金不但没有,还有加重新一年的风险金征收。这个建议得到了党委成员的赞同,谁都不想出事,只是这一年差不多过了一半,有人提议不如从下半年开始征收,因为石场大多没钱,只要等到交通局把修路的帐跟石场结了,那些老板才有钱缴纳这笔风险金。这样,建议暂时搁置,但管理得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