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再也不特么见义勇为了,一个人在夜雨里走向租来的房子,作为一名小公司的销售管理人员,每天出门像个成功人士,回到了海城的出租房里,我就像一只流浪狗。
“路小曼,你还回来干什么?”浑身湿透,手臂缠着绷带的我冷冷地说,听者是不速之客,已经与我协议分居的妻子路小曼。
我想我的眼神一定很冷酷、残忍,我竟然在她看我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害怕和担心。
“我回来拿点东西,顺便把家……房子的钥匙还给你,徐寂寞,你就不能好好照顾下自己,这又是路见不平一声吼……”
我冷冷的打断她的啰嗦:“行了,路小姐,我这辈子就是一个屌丝了,成不了你眼中的那种成功人物,再说,我们已经协议分居了,我现在怎么样也不关你屁事了,钥匙放那,你拿完东西赶紧走人”
看到路小曼的脸色一白,我觉的真特么解气,坐在沙发上看着她浑身有点哆嗦,指着我说:“行,从今天开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路小曼你说错了,我过的才是独木桥,你走的是那通往成功的康庄大道,你在人间奔向天堂,我这是不思进取的甘愿坠入暗无天日的地狱,我们从开始就错了”
最近一个月,我又开始抽烟了,之前已经为了生孩子戒了大半年,现在孩子没生出来,老婆也没了。
都去他妈的蛋吧!
过一天算一天,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我笑了,因为我看到她哭了,下大雨时被我气的哭着跑了出去。
我将烟狠狠地吸了两口,碾灭在烟灰缸里,叹气后有些犯贱的拿着雨伞追了出去。
然后,我就像傻逼一样的站在大雨里,看着她上了一辆红色宝马后潇洒离去。
在这样的夜里,我扔掉了雨伞,仿佛也扔掉了29年的过去。
雨水、泪水一起洗刷着我的身体,也许我也只剩下这副身体了。
难道男人还能靠身体,征服女人然后征服世界吗?
失败时喝酒确实是我这种屌丝不多的,甚至是唯一的消愁方式,我没回家,就这个狼狈的样子叫了滴滴去了酒吧。
为了能让司机不拒载,我多给了他一百块小费,顺便把那件廉价西服给扔在大雨中,我觉得自己从未这么帅过,扔掉西服的那一刻,真特么的爽。
飞鸟与鱼,是酒吧的名字,我第一次来这家酒吧,也是我人生第二次进入酒吧这种所谓的夜店。
但我一进去,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有的人几乎都对我行注目礼,我高傲的目不斜视,竭力回忆着上次带我去泡吧的好哥们老布,他是夜店老王子,良家少妇杀手,只是他最近玩失踪,我感觉我演的非常像老布,因为他们很快都无视我特殊的打扮了。
我尽量不靠近任何人,我也能感觉出,任何人都想远离我,我没见过落汤的鸡,但是我见过剥光毛的猪,那就是此刻身在酒吧吧台的我。
“血腥玛丽”我就记住并喝过这一种酒吧里的酒,感觉非常不好喝,但是我看起来非常熟练,就像经常泡夜店的老布那晚点酒一样的语气、神情。
“再来一杯血腥玛丽”
“再来一杯”
“再来……”
满腹心事的我,很快就喝高了,迷迷糊糊之中,我感觉自己成了一具有点知觉的尸体,的平时的酒量非常大,但这次不知道是这酒太烈,还是我喝的太急,我也挺不住了。
我感觉自己吐了,好像吐在了某人的身上。
我的意识终于完全失去了自我。
我死了么?
这是我晕过去前希望但不敢做的。
我实在懦弱,连死都不敢,活该那个女人离开我。
我喝到做梦都好像没有感觉,好像躺在大草原上,放声高歌,策马奔腾。
不对,我感觉放声高歌的人不是我,而是个女人,策马奔腾的人也不是我,也是个女人,而我才是躺在她跨下被策的那匹马。
玛利亚。
我记得我大喊了一句,然后想试图看清楚骑在我这匹千里马身上的女人,却发现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