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长相从来没有在意过,如今再看,却发现这幅皮囊的确好看,不仅好看,还有欺骗性,即便不笑眼睛里似乎都藏着笑意,微微笑起来还有酒窝,其他五官也是非常精致,组合在一起,越看会发现越有味道。
秦时雨看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有这么好的一副皮囊,做混混确实可惜,不过他也突然理解为什么兴哥会只见过他一次就千方百计想要得到他了,如果他是兴哥,可能也会像他一样。
展溪和温阳早已经走了,一个要去找新房子,一个要去看侄儿,自然都很忙。
秦时雨吃过早饭,正打算整理一下自己的东西,高兰兰却拿来了一张请柬。
“这是一位名叫燕玲玲的小姐让人送过来的,指明一定要交给你。”
高兰兰说着,将一张淡蓝色的请柬拿给秦时雨。
“燕玲玲?”秦时雨接过请柬,慢慢打开,“你确定吗?”
高兰兰道,“是的,送请柬过来的人就是这么说的。”
秦时雨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他示意高兰兰可以走了,看着请柬却不由开始皱眉。
邀请人的落款写的确实是燕玲玲,但是他还是一眼就发现了端倪。
如果真的是燕玲玲邀请的,她不会特意让人交代是自己,落款也不会写燕玲玲三个字,而是会画一只小燕子,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既然是习惯,那就不会轻易改变。
秦时雨抓着请柬,又仔细翻看了一下,确定再没有其他东西这才将请柬放下。
太奇怪了。
他突然想到,昨天在医院的时候燕玲玲是见过展溪的,如果他有的话,展溪应该也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