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秦省大旱(1 / 2)

民国时空1928年秋,从春末开始,秦省92个县滴雨未下,大旱的初象已开始显现。得益于宝鸡峡水库的竣工和渭惠、梅惠、黑惠等渠的灌溉,再加上增雨作业的辅助下,西区的武功、眉县、扶风、岐山、周至及兴平等县,勉强保证了夏收秋播,但减产也达到五成。

而其余地区就没那么幸运了,基本上都是夏粮绝收,秋粮未能下种,连续两季颗粒无收。当时除少数殷实人家之外,绝大部分农家都很少存粮,一般都是"收一茬庄稼吃一季粮"。这样,在两季绝收的情况下,灾情于这时便迅速蔓延开来。

历史上,至1928冬灾情愈演愈烈。大批走投无路的灾民背乡离井,出外逃荒;成千上万的饥民在田野上搜寻草根、树皮充饥。很多人四处拣集鸟粪,用水淘洗之后,挑食其中未完全消化的粮食颗粒。还有不少灾民吞食观音土,食后不久即腹附而死。

"耕牛骡马,宰杀无存",狗、猫,甚至老鼠,都成了灾民捕捉吞咽对象。数十万妇女儿童,被卖出省外。各地饿毙灾民的数字,成倍地往上增长。吞食人肉的惨剧也相继发生。

据事后不完全统计,在那场饥荒中,秦省有940万人受灾,死亡250万人,逃荒240余万人。被卖出妇女、儿童的总数,累计达78万余人。买卖妇女儿童在当时几乎成为一种合法的经营。各县县城包括省城长安在内,街道上公开设有人市市场。被卖儿童或妇女身插草标,明码标价。

妇女价格每人二、三元不等,儿童则要更低一些。当时粮价飞涨,小麦每斗(6.25公斤)价格在5-8元之间,凤翔岐山一带已涨至每斗12元。那些被卖的妇女儿童其身价,尚不及斗麦的三分之一。很多妇女为了活命,只好自卖自身,分文不取。口中念念有词道:"谁引我,紧相连,不要银子不要钱"。

而如今这个时空,李天一既然来到了这里,自然不会再让悲剧重演。在他和张子宜、焦子静等社会活动家的前期宣传和不懈努力下,秦省的灾民救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为应对此次灾情,李天一在北至延安南至商洛,东至华阴西至宝鸡,共设置了27处救助站。还在关中地区修建了10个难民收容点,每个收容点附近都囤积了近一万吨的粮食。

同时,李天一同于右任、李云龙、邓宝珊、萧振瀛等人成立了秦省赈务会。一边抽调驻军协助赈灾,一边向国民政府及广大媒体奔走呼吁,寻求支援。

在各地卫国商行和地方势力的引导配合下,关中地区短时间内一下便涌来了280万灾民。为了安置这些人,在李云龙、杨虎城等人的协助下,李天一施行以工代酬的策略,将这些人输送安置到各处参与了如火如荼的基础建设。

据统计,直到1931年旱情结束,仅西区就接纳了难民500万人。而秦省铁路、公路、桥梁和灌溉水渠的修建,就获得了200万劳动力。李天一名下的农场、养殖场、棉纺厂及各工业厂矿也吸纳了近十万名劳工。另外还有17万余适龄孩子入学读书,收治孤寡老人,孤儿2万余人,参军者不下18万人。

与此同时,李天一不但获得了秦省百姓的交口称赞,被誉为“活菩萨”,还被一些利欲熏心者称为“活阎王”。此次赈灾,李天一命令麾下严查贩卖人口和巧取豪夺者。仅趁乱欺压百姓,巧取豪夺和奸淫掳掠者,就被正法数千人。

当时从山西、河南蜂拥而至的人贩子,成群结队地收买大批妇女孺运出潼关,重利出售。秦省政府曾通令各县禁贩人口、查拿人贩。但这种禁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许多人贩手持的卖身文契,就是由当地的县府官吏代书写的:“官府为此收费一元二元不等,该人贩持此文契,视为公然。”

合阳县县长窦建章派其妻弟唐放民踞守夏阳渡,名为查拿人贩子,实则抽人头税。妇女每人过境需缴纳出省费10元于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