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能够发大财的买卖,都在《刑法》里写着呢。但是,无奈的是,不是所有人都懂法不是?
很遗憾,武晋义就是这种没文化的傻子。
这种人的标准特征就是:做事之前我踌躇满志,被抓之后懵懵懂懂,被罚之后悔不当初。
我就是一普通的平头老百姓。法律?这么高大上的玩意儿,跟我有啥关系?
“这位大哥怎么称呼?”武晋礼十分热情地问道。
“我叫耿力,现在在凌云公司上班。”
这个时候,武晋义连忙道:“耿哥,要是阎虎都被警察注意到了,我们是不是就更不能搞这个了?”
“搞肯定还是能搞的嘛。”耿力笑呵呵说道。
长期在社会上厮混的他,实在是太清楚武家两个兄弟的心理了。
他很清楚,如果自己直接告诫他们远离放利子钱的生意,他们心里自然而然会出现“你算哪根葱,也想管老子的闲事”这种逆反的心理。
想要自然而然地打消两人的念头,只能顺着他们的想法,让他们自己想明白。
这种心理博弈的技巧,耿力在粤省可没少学过。
他故作高深道:“其实法律再严,总不能把所有路子都堵死了。做生意嘛,只要不要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就行了。比如说放利子钱,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也是银行利息的七八倍了。短期做不了,那就做长期的,一万块放出去一年,按照法定利息,能收回来一万四,比普通开公司利润要高很多了。”
顿了顿,耿力接着道:“而且,这些还能够签正规合同,受法律保护。欠债的还不上钱,也不用你们找人追债,那样太难看了。拿着合同去派出所,他们就会帮你找人。再不还钱,房子车子都可以抵给你,更划算。”
“简单点说,就按照一年时间为限制吧。一个月放出去十万块,你们就净赚四万。一年这不就五十万了?阎虎那种做法其实很傻,他利息太高,时间太短,完全就是以身试法。你们要做这个,把利息放低,时间延长一些,怎么说都很合适。”
耿力这一番话,听进武晋义和武晋礼的耳中,颇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
以他们的水平,最多也就能够听明白一小半儿,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认为耿力是个很厉害的人。
武晋义从小到大也没见过什么钱,只是觉得十万块扔进去,一年能赚四万块,简直就是暴利。
而武晋礼虽然之前不太缺钱花,可是如今还不是武斌发家的时候,他还没有真正享受过那种富二代的生活,因此对耿力描述的这些东西,也是十分意动。
被耿力忽悠住的两人,丝毫没有想过,只要法律允许的正规生意,又怎么可能是那么好做的?
何况,耿力所说的这些东西,其实说白了也是私人放贷,在这年头想要注册这种公司,几乎就是痴人说梦。
耿力见两人已经上钩了,心中暗笑,接着道:“做这买卖呢,其实也不难。我给你们算笔账昂。每个月十万块的业务流水,一年就是一百二十万。公司肯定需要财务、法律还有一些跑腿打杂的,每个月工资支出就算六千块吧,这样一年就是七万二千块。其他的房租水电,还有平时的一些应酬交际……”
正在侃侃而谈的耿权,似乎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对面两人,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
武晋义心中哀叹:神踏马的一百三十万,老子干这个,是为了攒钱开歌舞厅,要是有一百三十万,我有必要搞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