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一个横摆漂移停在了聚福楼门外,黑色的紧身衣,黑色的墨镜,对于这种拉风的出场方式,野猫很是享受。相对而言,王烈就很普通了,给人的感觉就像黑衣女王的保镖。
不过当黑衣女王挽起王烈胳膊的时候,好多人眼球掉了一地,原来这个更牛逼。这是绝对低调的奢华。难道现在流行这样?不过效果确实很不错,值得考虑一下。
瞬间,有很多人对王烈的崇拜已经上升到了偶像的程度。
王烈刚下车,就看到吴婼晴和奥斯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本来贝鲁奇想等王烈来了再进去,但王烈在驻地浪费了点时间,所以晚了点。韩天凤也不好让这么多人站在这里等那臭小子。想到自己最大的客户是儿子一手拉来的,自己在此之前居然一筹莫展。现在这个贝鲁奇又念念不忘要和王烈见见面,自己堂堂董事长,还是他母亲,居然要站在这里迎接他,顿时韩天凤不爽了,这臭小子架子也太大了。
“我们还是先进去吧,我让婼晴在这里等他就行了,这臭小子,竟然迟到了,看我一会怎么收拾他。”韩天凤恨恨的说到。
贝鲁奇也发现自己高兴过头了,悬在头上的一把刀终于要没了,是谁都会激动。贝鲁奇也调整了下情绪,“韩总说的是,那我们先进去吧。奥斯丁,你也在这里替我等等王公子吧。”
奥斯丁点头应是。
吴婼晴看到过来的跑车,顿时神色一动,这么嚣张的样子,全市可没几个,八成是王烈了。在看到野猫的时候,吴婼晴脸上露出了惊喜。
瞄了一眼吴婼晴的表情,奥斯丁就知道这个人就是王烈了。看到这个拉风出场的年轻人,奥斯丁的第一感觉是,太张扬了,和感觉中的样子不太相符。
在奥斯丁的感觉中,神王应该是个谨慎的人,不然也不会有百分百的任务率。但这么张狂的话,在佣兵任务中,那就是作死。一个人做某种事时间长了,就会养成习惯,但今天的行为,在奥斯丁看来,显然不符合王烈的习惯。
奥斯丁满脑子都在想神王,却忽略了这个人首先是王烈,其次才是神王。而且间谍最擅长的就是一个地方,一种性格。王烈在生活中就是这种性格,有些张狂,有些谨慎,有些冷酷。生活中更明显的张狂一面,就是在没有什么危险的前提下,放松的心情释放了身体里的躁动,可以看出,王烈骨子里也是一个不安份的人。
奥斯丁显然也想通了这点,他一直跟着父亲在不停的观察学习,这点眼力和脑子还是有的。不过又想到传闻,这王公子有结婚时是同时和六个女人进行,同时娶六个,比阿拉伯酋长还牛逼。当时听到传闻的感觉就是荒唐,不过在扣上神王的帽子后,就成牛逼了。
看来身边这个黑衣女子,是他老婆之一了,只不过,在奥斯丁认知里,这样的老婆,已经被归为惹祸精了。
当然,如果他知道野猫的性格说变就变,那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吴婼晴早已迫不及待,冲了上去,挽起王烈的另一个胳膊,嗔道,“你怎么才来,妈都等你半天了。”
一见这种情景,围观者们对王烈的叹服更上一层楼了。
“驻地那边有点事耽误了下。”王烈只能尴尬的回答到,他当然不能说是野猫满地打滚撒娇,才耽误了时间。
“吴姐姐不要生气嘛,我们这不是赶过来了吗,一路上开的太快,都差点撞到人了呢。”野猫又开始装可怜了,不过却对吴婼晴很有效。王烈只能撇了撇嘴,暗叹吴婼晴还是太嫩了点。王烈倒是忘记了,自己也是在野猫的狂轰滥炸下,才学得这不动如山的本事。
吴婼晴果然上当不再追究,“哦,差点忘了介绍,这位是贝鲁奇先生的儿子奥斯丁。”
“闻名不如见面,王公子果然是不同凡响啊。”奥斯丁很绅士的微微鞠躬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