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人参和鹿角一共卖了五千多呢,白天爹还给了我十多块,我给你们娘俩买了银锁还有手镯,刚才爹把剩下的钱给娘,娘说再给咱壹仟,剩下的放公中,你快收着,以后我会努力挣钱,让你们娘俩过上好日子的。”
孙富民傻乐着,又从怀里拿出来白天给娘俩买的小银锁和银手镯,将银锁挂在了自家闺女白白嫩嫩的脖子上,银饰店给配了一个红绳,看着还比较喜庆。
“媳妇,快伸手,我帮你戴上。”孙富民将手镯给自家媳妇戴上了。
不得不说,闺女幸好随了媳妇白白净净,要是随他这么黑,他可就该发愁了。
“卖了这么多?”孙洁雅没想到人参这么值钱。
“对啊,同人堂的老板说那是两百年的呢,所以值钱,说是如果上市里卖能卖的更多,但是路太远了,怕有意外,爹就卖了。”
“爹还买了两只羊,到时候给你和姣姣补身体。”
“卖这些已经很好了,有了这些钱,咱家也能好过些。”孙洁雅感叹着,婆家人对自己一直很好,她很感恩。
“下次别乱花钱了,给姣姣买就行,我不用这些,万一哪天又用钱的呢?”孙洁雅看着手镯虽然开心,但是还是有些心疼,这手镯太贵了。
“嗯嗯嗯,好好好,都听你的,这次都买了,你就带着吧,大嫂二嫂他们都有,就你没有,我就想着一定要给你也买一个。”孙富民答应着。
孙洁雅听见丈夫的话,眼泪就止不住的要往下落。她的丈夫什么都懂她,理解她,当时她嫁给他时,爸爸妈妈已经去了乡下,什么也没有给她留下。大嫂二嫂他们最起码还有银耳钉,手镯做陪嫁,只有她什么也没带过来,但是婆婆没有嫌弃她,丈夫也疼她,她真的挺幸福的。
别的知青都说她不值得,她明明可以找个更好的,不用非要留下来。
虽然孙富民只是个农民,但是相处久了,就知道他这个人真的靠得住,当时家里发生那么大的变故,丈夫也没说别的,和她还是很自然的相处,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嫌弃她的家世。虽然她是长的不错,但是人这一辈子总有容颜消逝的时候,总不会一直年轻,人啊,相处的时候总是要看品行的最低处的,如果能接受对方的最低处,这辈子就可以了,丈夫就是太憨厚了,但是这又何尝不是丈夫的优点呢!更别提丈夫事事让着她,生了姣姣后,也没有让她一个人照顾,什么事都会搭把手,现在这样的男人不多了,她知道珍惜。
“媳妇,你别哭啊,你还坐月子呢。”孙富民看着媳妇突然哭了,顿时手足无措,赶紧拿了手绢给媳妇擦眼泪。
“嗯嗯,不哭了,我这是开心的。”孙洁雅接过手绢擦了擦眼泪,看着丈夫一米八五的大高个,手忙脚乱的给她擦眼泪,哭着哭着就笑了。嗯,她真的很幸运。
“啊,不要啊,怎么每天都被喂狗粮,我还是个没满月的婴儿呢!”
孙姣姣看着这一幕,每天看着这对父母恩恩爱爱还不行,动不动就给她撒把狗粮,这么对这么小的孩子合适吗,上辈子她到死也没谈个恋爱,根本想不通,两人怎么会这么腻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