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但愿如此。”穆思诗冷哼一声,走到衣柜边,从里边取出一套衣服,偷瞄了庄恒一眼,这才走进洗漱间。
看着穆思诗的背影,庄恒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禁又想起了六年前她说过的那句话:“你救了我,养育我。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做老婆。”
原本觉得,这只是小孩子的一句戏言。没想到,她居然当真了,还将这句话记住了六年多。现在想来,庄恒觉得对这丫头满满的全是亏欠。
想得太多,就是徒增烦恼。庄恒是一个洒脱的人,从来都不愿去自寻烦恼。所以,事已至此,他也没有必要去想太多。
一个人坐在那无聊得紧,扭头正巧看到穆思诗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本书。出于好奇,便随手拿了起来,翻看看了看。
这是一本爱情小说,讲述一个叫晶晶的富家女孩,偶遇街头卖唱的吉他歌手,因迷恋上了这个流浪歌手而进入音乐学院的坎坷爱情故事。
庄恒对这样的爱情故事并不是很感兴趣,简单的翻了翻后,便索然无味的放了回去。也就在他准备把书放回原位时,看到那床头柜上还有一个十分精致的小本子。
庄恒放下了书,拿起了那个小本子。本子封面上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卡通美女,左上角有几个字:樱花公主。这是对那个卡通人物的概述。
庄恒知道,这一定是穆思诗的日记本。也知道,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行为。可庄恒却压制不住心中的好奇,鬼使神差的翻开了那个精致的笔记本。
当看到笔记本里边的内容时,庄恒更加确定这是穆思诗的日记。只不过,她的这个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写,似乎只是把她认为重要的,还有她心情不好的记了下来。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离开华夏整整一年了。当然,今天也是我的生日。可是,他却不在。虽然有人给送来了大蛋糕,还有好多好多的生日礼物。但没有他陪伴,任何礼物对我来说都是废物。’庄恒怎么也想不到,那时的穆思诗只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她怎么会对自己有那么深厚的感情?
况且,她跟自己相处也才一年而已。确切的说,在这一年里,他们相处的日子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今天来大姨妈了。听她们说:这是从女孩到女人的过渡,也代表着成熟。但是我知道,我还不是成熟的女人。不过,我对他说了,等我长大后,我就嫁给他做老婆。’‘那个漂亮的外国女人又来找他了。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他们拥抱亲吻时,我的心好痛。’日记是从穆思诗认识自己后开始写的。每一篇,每一段都有自己。自己占据了她整本日记的空间。同时,也占据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庄恒不知道,一个少女的人生,就这样被他无声无息的改变着,直到今天。
庄恒觉得心被什么东西刺痛,鼻腔酸涩难受,某种液体在他是眼睛里滚动。然后,那些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就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那写满娟秀小字的纸张上。
液体滴落在纸张上,并快速的浸透蔓延,就像是一滴滴落进水瓶里的墨汁,快速的将这个男人的心渲染。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动情处。
“老头儿,你怎么哭了?”不知什么时候,穆思诗来到了庄恒的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