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住所,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搓了一把脸,“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演绎不同的人生,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为了拍戏,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长的生命,不过人类不同,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
“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喜欢总比不喜欢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说的对,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我也这么认为,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点缓不过来,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可试过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事倍功半,反而是进了娱乐圈,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每个导演都夸过我,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认真地看着他,“为什么觉得可笑?他们又不是骗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一来嘛,让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动力,二来嘛,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
林澍觉得没必要,“既然你都说了,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那有何必那么理智,他们夸你就收着,你本来就很优秀,我看过你演戏,确实挺有天赋的,至少演什么像什么。”
能得林澍一句夸奖,张绎心情异常好,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儿,等推开家门,还不忘跟他说一句:“谢谢啊,我突然有信心在这个行业走下去了。”
“那很好,我也期待你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天。”
张绎想了想,笑了起来,“好,到时候我把我的第一座奖杯送给你,就当纪念,等千百年后,你从库存里看到这个奖杯,说不定还能想起我来。”
这话题就不太美好了,林澍选择不接话,两人一起进门,没有叨扰到别人,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灯,大家都还没睡,不过谁也没出来看他们一眼。
林澍让张绎回房间,自己去厨房烧水,看到炖锅里还有鸡汤,也舀了一碗带进去。
张绎已经换好了睡衣,这边太冷,水资源稀缺,他们也就没有天天洗澡,但对于南方人来说,没有洗澡睡觉本来不算什么,但如果要和别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
“那个……你今晚还是住这儿?”
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回头看着他说:“今天忘记去找住宿了,再借住一晚?”
张绎摸摸鼻子,“我觉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样的,镇上能租的都被剧组租了,反正你也住不了几天,不如就住我这儿吧?”
林澍点点头,瞥了眼床头放着的小树苗,“也好,那就打扰了。”
“不会不会。”张绎走过去喝了一碗水,白酒喝多的后遗症来了,口干舌燥,浑身发热,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发蒙,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觉,免得发酒疯。
“把鸡汤也喝了。”林澍指着旁边的碗说。
张绎看到孙一凡发的信息了,知道是特意给他留的,不客气的吃了,除了鸡汤还有一个大鸡腿,肉又香又嫩,他一口气全吃了。
吃完这些肚子有点撑,林澍给他倒了一小杯果酒,张绎知道这东西的妙用,道了谢喝了,果然舒服了很多。
他感慨道:“你可真是个移动宝库啊,还有你没有的东西吗?”
“如果你能活到我这个岁数,大概也能攒下很多东西的。”
“咳,你说得对,我要睡了,晚安。”这个天没法聊了,张绎往炕上一躺,被子扯到身上时才想起来这里只有一床被子,昨天他和林澍一起盖的,但那时已经是后半夜了,这会儿再盖一床被子就有些暧昧。
他爬起来跳下床,“我去找他们再要一床被子。”然后冲出了房门。
林澍本想说自己不需要,看他那奔跑的速度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很快,张绎就抱着一床被子回来了,还细心地帮他铺好,像个贤惠的小媳妇儿。
林澍和他一起躺到床上,睁着眼没有睡意,于是把小树苗挪下来放在枕头边,时不时和他交流几句,人类孩子几岁开始说话他不知道,不过这小东西已经能听明白基本的句子了,就是想法有些天真。
张绎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就睡熟了,睡梦中一条腿压过来,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林澍以前并不喜欢喝醉酒的人,觉得浑身上下都臭烘烘的,不过张绎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点点酒味并不令人反感,而且那微张的红唇还挺吸引人。
林澍不知不觉看了许久,然后闭上眼睛也睡了一觉,等听到外头有公鸡打鸣声才醒过来。
张绎每天都有拍摄通告,这部戏的双男主戏份都很重,通篇故事都是围绕着两个人进行的,而且互动非常多,为了尽量还原原着,编剧把两男主之间的暧昧改成了无伤大雅的互动,偶尔勾肩搭背,偶尔秉烛夜谈,偶尔相互切磋,当然,切磋着切磋着必然会发生一些肢体接触,然后来个“深情对望”,某种情绪逐渐发酵。
台词里肯定是不会有你情我爱的,不过书粉们绝对能从这些日常相处中挖出不少糖,导演甚至还拍了不少花絮,故意往暧昧方向靠拢,如果对方不是郁浩然,他可能早撂挑子不干了。
林澍来过几次,在看过某些镜头后就不愿意来了,张绎怕他太无聊,劝过几次让他回去,这小镇没什么可玩的,林澍估计早待烦了。
林澍一开始没答应,他是安静的性子,在哪都能待着,以前在结界里,他发呆的时间都比想事情的时间多,一个半月对他来说也就是一晃眼的事情。
不过既然不想看张绎拍戏,林澍便决定在周边走走,这附近水土有些异常,不像是正常环境破坏造成的。
林澍离开的那一天,张绎不免还是失落的,不过想到等结束拍摄回去就能见到,也就释然了,并且拍戏时劲头十足,从早到晚也没有怨言,在工作人员那边得了个劳模的称号。
“这年头,不怕演员有背景,就怕演员既有背景又有天赋还很勤劳,他不红谁红?”场务盯着片场上正在骑马的张绎说道。
张绎刚来的时候骑马还不太娴熟,这才多久,已经能驰骋草原了,一根马鞭舞的贼好看,戴着羊皮帽穿着羊皮袄,看着就跟土生土长的游牧民族差不多。
“是啊,前几天网上还有人起底张绎的身世呢,你看了没?居然不少他的老同学跳出来说张绎是乡下长大的,而且家里穷的叮当响,我这双眼睛再差也看得出来张绎不像乡野出身的。”
“难说,也许是近几年熏陶出来的气质呢?”
“我看不像,人大不大方是写在骨子里的,再有钱都未必改得了。”
“不过话说回来,张绎还真是热搜体质,拍个广告都能上热搜,也不知道是不是品牌方买的。”
“反正他那条手表的广告我也就看了一百遍,管他谁买的热搜,我准备回去就买个戴上,也不贵。”
片场上,张绎扛着一柄枪正与敌人厮杀,他杀人的武功是在操练中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以前在宫里学的那些只能自保但杀不了人,仅仅过了两个月,他已经习惯了战场的杀戮,且收割的人头越来越多。
“看得出来,张绎真的有武术底子,一招一式耍起来格外好看,也不知道从哪学的,这个可不是一两年就能学会的。”
“也许乡下有个隐世的江湖高手,然后看张绎骨骼清奇,于是收他为徒,每天半夜翻墙去教他绝世武功……”
“停停停,你以为是武侠小说呢?”
“哈哈哈……”
张绎并不知道自己拍的广告上了热搜,最近网友们都在热议他在广告里跑酷的动作是否是后期合成,然后导演就跳出来说:“不是后期,也不是替身,就是张绎自己拍的,一气呵成,太帅了!”
这个导演后来找过张绎好多次,开始是给他发照片发视频,后来慢慢地会约张绎出来喝酒吃饭,偶尔爬山健身也会发来邀约,不过张绎一次都没应约过,主要是忙,次要是觉得没必要。
广告里,张绎穿着一身普通的运动服,手腕上露出代言的运动手表,在高楼大厦间自由穿梭,摄像机忠诚地拍下了每一幕,然后传达给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