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血红(2 / 2)

起风了 叁戚 3215 字 2024-03-12

折腾了不少,化妆时她终于接受自己根本买不起只能接受,现在代雅听到他的赞美又悄悄升起一股愉悦。

“冷吗?外面只有十几度。”

代雅摇摇头,宴会基本都有暖气,也就上下车冷个两三分钟。

“就一会儿,没事。”

设计师业务干练道:“我去给您搭配一件适合的披肩。”

她披上毛领,摇身一变。代雅竟觉得自己像个贵妃,与闵启初在镜子中错位靠近,都登对了几分。

代雅刨一刨锁骨前的鸽血红项链,它搁置在那里时简直美爆,戴到她身上沉甸甸的分量,让她不禁小心翼翼,甚至无暇欣赏它的美丽。

代雅默默在心里念,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千万不要出意外。

想着她侧头看向开车的闵启初,他苍劲的手握着方向盘,目光专注。

“先生,这条项链我似乎没在格蒂尼拍卖场看到过,要卖了吗?”

“不卖。”

“不是说展出即有意愿拍卖吗?”

在珠宝界有不成文的习惯,收藏的东西不会给别人看,如果展出即是有意愿卖掉,会有人来询价。

闵启初一笑,被她可爱到了。

“戴人身上怎么能叫展出,这叫有主。”

“噢——”代雅糗糗转过头,她对上流社会一知半解,有些东西只知道一个皮毛还要说,这不是在闵启初面前露才扬己吗?

代雅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宴会,明明是看展,来的人络绎不绝跟闵先生打招呼,她不善交际,更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挽着他的小臂,手都不敢使力。

只听到身旁的人声音清冽浅淡:“带小朋友来看展,不太方便。”

而后那些男人女人就不来寒暄了。

代雅松了手,顺着展柜一个个看过去。

这次展出的作品绝大多数都不完美,都是二十世纪以前的作品,但设计却是独一份,代雅都不曾见识过的。

1880年的祖母绿冠冕,简单大气端庄,闪耀的光芒一眼能夺走人的呼吸。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经过几百年的侵蚀,祖母绿的裂缝愈来愈清晰可见,颗粒感很重。

代雅手轻轻地放在玻璃上,叹了口气。

“很喜欢?”闵启初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

代雅轻轻点头:“祖母绿很漂亮。”

“确实,跟你的裙子会很配。”闵启初轻轻拉了一下她的毛绒披肩,刚刚上缩一截,后腰露了一片,绿色细系带就像是蝴蝶一样飘呀飘。

现在上海的温度不高,他有点担心代雅会不会因此感冒。

“去吃饭吧。”

长桌晚宴,花、酒、点心琳琅满目,因为客人还没有到齐,都没上餐。每一个位置都贴着客人的姓名,代雅拿着酒杯绕了一圈,看到闵启初的旁边赫然写着代雅,不禁眯了眼。

闵启初有应酬,她从旁人那里知道这是格蒂尼的一次上海拍卖展出,他不能拒绝别人的攀谈完全陪她,每一位都是格蒂尼的顾客。她得了空,满场转。

小点心长得别致,但说不上多好吃,倒是酒醇香浓厚,她浅尝了几口。

代雅很克制,她不敢穿着这身衣服去上厕所,只是漫无目的转悠。

“代雅?”一个熟悉的男声响起。

代雅循着声看过去,诧异道:“程秀哥?”

有些日子没见,他搞了个造型,风流倜傥,旁边还站着一位穿着西装的女性,成熟优雅,踩着高跟鞋跟他差不多高。

“这是闵家的小朋友,代雅,”他给身边人介绍,“这是我爱人施叶,叫嫂子就好。”

“嫂子好。”代雅嘴甜又有眼力见。

“启初带你来的?”

“嗯嗯,他还在应酬。”

施叶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闵启初,噗嗤一笑:“我看这个展办完,他也没法躲他妈了,迟早被拖去相亲。”

“相亲?”代雅瞳孔睁大,屏住呼吸。

程秀作壁上观看乐子:“三十多被催着相亲很正常,你还小,肯定没人催你。”

“有些时候真的是躲都躲不及。”施女士叹了口气。

代雅倚靠在墙壁上,远远看向闵启初,他拿着酒杯不知道在跟别人聊些什么,脸上挂着浅淡的笑。

施叶双手环抱,偏头凑到代雅耳边:“那些带女儿的,都是听到风声有备而来的。”

远远地,闵启初似乎抬头往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程秀心领神会,轻拍代雅肩膀,对她说:“快去捞人。”

“怎么捞?”代雅有些懵。

施叶附耳悄悄说了句,代雅红着脸,扭扭捏捏走过去。

高跟鞋不高,她从后面挽上闵启初手臂,拽了拽他。闵启初心领神会低头,代雅附耳说小话,带着一点吴侬软语:“闵叔,带子松了,你帮我系一下……”

周围人又没有耳聋,这下无论是来的富商还是富商女儿,多多少少都看到听到,顿时退避三舍。

闵启初微微颔首:“抱歉,失陪一下。”

程秀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向他抛了个媚眼:“好使吧,哥们可把你从盘丝洞捞出来了。”

“谢了,挺及时的。”

“那不是,看你喝两杯了,这要放平时早醉了。”

闵启初无可奈何一笑,冲施叶招呼道:“好久不见。”

代雅松开他手臂,脸颊微红,走到沙发上坐下。

程秀站起身:“我跟姐姐回去吃饭,就不待了。展柜我看上一个东西,卖场开了我来拍,明天见。”

“看上什么,我给你送过去。”

“妹妹脖子上的鸽血红,怎么样,割爱一下。”他不正经道。

闵启初扫他一眼:“那你还是别买了。”

“开玩笑的,兄弟明算账,你都展出的东西撤下来干嘛,”他牵起施叶的手,朝他们告别,“明天见。”

闵启初喝了酒,不能开车,程秀把他的司机借给了他们。

回到西郊已经是深夜,中途闵启初走偏了方向,代雅又给他拉了回来,她小心翼翼地扶他去沙发。

闵先生的酒量……真的很浅。

她都觉得那胳膊有点重了。

闵启初醉了总是不显,前一秒代雅还得拽住他,下一秒他又自己坐在了沙发上,仿佛一个正常人,只是突然的动作绊住了代雅,她失手一滑,直接压着闵启初倒在沙发上。

代雅磕得下巴生痛,缎面又滑,膝盖撑不起来,只好伸手撑起上半身,刚好压到了闵启初的腕骨,还有那双修长漂亮的手。

也算是一种十指相扣。

代雅愣住了,黑暗中勉强能看清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代雅说不出来,似乎与平时的闵启初截然不同,充斥一些令人畏惧的沉色,他的手扣得更紧了。

代雅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以一个极其艰难的姿势撑着。

那双手捏得她生疼,仿佛不允许她离开。

“先生……”

“你要结婚了吗?”

她知道他醉了,也知道自己在趁人之危。

她一边被某种思想禁锢着丛生的爱意,一边又放纵自己探索他的欲|望,极其割裂,这是她内心痛苦焦虑的最大源头。

“什么……”

欲望还是战胜了理智,代雅弱弱恳求道:“你能不能……不结婚,等我离开了再……”

她的声音极其小,到后面小如蚊蚁。

黑暗中,代雅没看到的是男人的喉结滚动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