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做到了以上几条,那么方可算得上是真感情,是真正惊天地泣鬼神,令人神往的。
我在心里默默盘算了一下,在同一张床上睡过么,我们两个是睡过了,还睡过不止一次,有时候他给我调息还一整晚的抱着我呢……
第二点。女的得家近落魄男的得加劲哟,我至少还得是个王爷什么的,我看了看自己,穷鬼一个,穷的叮当叮当的响,除了养了一堆干啥啥没用,吃啥啥没够的恶鬼就实在没有什么其他的资产,而沉词么……虽然我并不曾知晓他到底有多少钱……但是目测至少应该不会比我还穷的。
如此算来,第二个条件倒是也符合。
第三个条件么,同生共死,按照我的理解是这样的,生前的时候我们认识了,那算是同生,饿死了之后我们重逢了这应该也算是共死了吧……
至于同甘共苦么……我们两个一起吃过街边寒酸的小吃,也曾一起去最贵最大最奢华的幽冥馆去吃东西,也勉强算得上是同甘共苦。
至于不离不弃……想到这里,有不由得看向沉词,道:“要是哪天我得了怪病,浑身身的烂疮,你会把我丢下不管么?”
沉词转过头来,奇怪地看着我道:“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没事,我闲的慌,来,咱们继续问题,我问你,你会丢下我不管吗?”
沉词摇头,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认真想了想道:“我觉得你是不会的。”
沉词:“嗯,真乖。”
在他说完以后,我默默的补充了下半句:“当然,这个是在我相信你,然后作出的假设罢了,若是你真把我丢下,我就……”
沉词挑起一边眉毛:“话说绕了怎么半天,你到底要不要我背你?还有,你就要什么?”
我道:“背我?好啊!我就怎么样?那我就只有先把你给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