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2 / 2)

卢知意把菜单推到丁俪凛面前,主动问她:“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丁俪凛接过菜单,一页页翻过去,带着笑嘻嘻的表情说:“不要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我。”

卢知意托着脸看丁俪凛翻菜单,告诉她:“早上听林煜对你的形容,以为你是大学生,当时想到要见一个比自己小十来岁的人,紧张了好久。”

丁俪凛:“为什么紧张?”

卢知意:“担心有代沟,不想给你留下不好的印象。”

丁俪凛的手顿住,掐着菜单页叫住服务生,交代他们要点的菜。

她面前这位,卢知意,林煜的女朋友,两人一起来b市,最重要的是她好得不像话。

从进门开始,两人一起出来接她打了她个措手不及。

饭店门口,卢知意得知林煜并没有告诉丁俪凛她会来的时候,不痛不痒地责备了林煜两句,然后主动自我介绍。

她亲切热络地挽住丁俪凛的手臂,夸丁俪凛年轻漂亮,说她积极上进有想法,询问她吃饭有没有忌口,带她走到座位把林煜忘在脑后。

这是丁俪凛第二次见到林煜的女朋友,上次的女生一眼看出丁俪凛喜欢林煜,可能她们当时年纪都不大,小的二十出头,大的也才25,丁俪凛什么都没做,但她们依然相处的不愉快。

丁俪凛理解那种不愉快,被恶心被觊觎的不愉快,盘子里的肉始终有苍蝇盯着,它振翅盘旋,掠过再腾空,不触碰不降落,仅用存在本身恶心你。

所以她全盘接受对方隐藏在客套下的恶意,与独属于获胜者的傲慢,将自己狰狞的面目带进阴暗,做一个虎视眈眈的窃贼,伺机而动。

这是仅存于她们之间的无聊斗争,没人会破坏游戏规则向林煜提起,她们是年轻,却不至于单纯到如此。

丁俪凛企图从卢知意的眼睛中找到虚情假意,拆穿她三十年人生积累换取的完美面具,遗憾以失败告终。

相反,卢知意表里如一的真诚,发自内心想与丁俪凛交好,甚至可以通过她的细微表情和肢体动作看出她很喜欢丁俪凛。

反观丁俪凛靠多年练就的本领,向两人展示健谈、开朗、无辜的形象,心底分裂出的世俗化身则被人照着脸狠狠抽了一巴掌,抽得她脸颊红肿、滚烫刺痛。

针扎一般的尖锐疼痛戳进她自作聪明的虚伪心脏,她真恶心,她是一只不甘心又贪婪的苍蝇,没有得到过还敢沾沾自喜地说令人发笑的话,她讲起和林煜小时候的故事,卢知意厚重镜片下的眼睛蓦然睁大,说:“没想到林煜小时候这么调皮,居然带着你一起胡闹。”

丁俪凛撸起袖子向她告状,“你看我的手肘上现在还有疤。”

迫不得已重听自己中二时期轶事的林煜,脸红的想把丁俪凛的袖子拉下来,他看着对胳膊肘仔细研究的两个人,劝她们尽快换个话题:“这么多年早看不到了。”

卢知意:“有啊,淡淡的一条,比别的位置颜色重。”

丁俪凛:“就是!”

卢知意听完两件林煜的丢人事迹,问道:“他现在一副君子淡如菊的模样是不是装的?”

卢知意第一个想到的词是‘道貌岸然’,没说他道貌岸然是担心丁俪凛听了不舒服,鄙夷她口无遮拦,白活三十年。

她欣赏丁俪凛的人生态度,恨不得早几年认识。

她通过林煜简短的描述,知道丁俪凛在过自己选择的生活,有很多爱好,很多朋友,每天忙忙碌碌。虽然林煜把丁俪凛当成没定性、爱冒险的隔壁小孩,但接触下来她认定丁俪凛非常成熟,张弛有度。

而丁俪凛似乎被卢知意的穿衣打扮和长相欺骗,相处下来发现她才是真的像个孩子,“啊?应该不是吧。”

林煜无奈,姑且算是换了话题,“你们在我面前议论我好吗?”

丁俪凛夹起卢知意放在她盘中的菜,送进嘴巴,尝不出味道。

丁俪凛:“他好像从小就是现在这样,骑车把我摔了那次是意外。”

她不是在为林煜说好话,仅陈述自己所知晓的事实,并且见不得别人说林煜一点不好,无论对方有意无意。

因为一直如此,所以一直喜欢。

丁俪凛看向林煜,又转过头看向摘下眼镜的卢知意,她正问多少年如一日能看清视力表倒数第三排的林煜要眼镜布,林煜拿出来给她,看样子早已习惯。

她如无其事地转移视线,用指甲扣开卡得死死的塑料盖子,拿小勺搅拌杯子里的水果,绿色的猕猴桃被勺子捣烂,圆溜溜的蓝莓混在里边滚来滚去,一把融入其中的干果碎,和一把令她作呕的葡萄干,沾上粘稠的白色酸奶,恶心且难喝。

来的路上她特地去很多游客来b市会去打卡的饮品店买了三杯酸奶,一杯自己爱喝的给林煜尝尝,一杯她推测林煜可能会喜欢的,最后一杯加牛油果的新品买给自己,三杯,冥冥之中注定今天会有三个人一起吃饭,幸好她买了三杯。

看到卢知意的那一刻丁俪凛立刻用假笑质问林煜,林煜倒是坦然,他说:“告诉你你还会来吗,会突然患上社交恐惧症或者突然有工作吧?”

认识二十多年,他早摸清丁俪凛的脾性,脾气古怪的小女孩,只喜欢跟他在一起玩,多一个人不如不见,哪怕她认识那个人都不可以。

丁俪凛得到回答后表现的落落大方,举起三个袋子问卢知意想喝哪个口味,卢知意选择牛油果,丁俪凛称赞她真有品位。

她把林煜喜欢的那杯留下,自己喜欢的抹茶味递给林煜。

不得不提,和林煜出生在同一座城市,口味却天差地别。

比如她极其厌恶葡萄干和干果碎,讨厌猕猴桃的口感和味道,林煜也不喜欢喝苹果汁,从不尝试为创新而创新的猎奇新品。

更日常的方面体现在,她无法忍受咸甜口味,而她的家乡是典型的咸甜追捧者,她与养育自己的城市格格不入。林煜却走遍全中国,得出c市菜最好吃的结论。

丁俪凛伸手抚上自己被酸奶盖子绊坏的美甲,甲片劈开一条细缝,带着本甲的侧边微微翘起渗出血丝,还好不严重。

林煜喝一口丁俪凛买的酸奶,皱着眉头艰难地咽下,怀疑是丁俪凛的恶作剧,故意给他喝他不喜欢的味道,“你的那杯是什么?”

丁俪凛低头咬住吸管吸上一口,发出‘啊——’的感叹声,得意洋洋地说道:“和你的一样呀。”坐实了隔壁小屁孩成长26年依然是捣蛋鬼的身份。

卢知意好奇地尝了尝林煜那杯,噗地笑出声:“是你最讨厌的抹茶。”

丁俪凛继续搅拌那杯内容物已经混在一起的酸奶,状似随意地问道:“你也讨厌抹茶吗?”

卢知意摇头:“不,我不讨厌。”

丁俪凛停下祸害酸奶的动作,假装喝完系好袋子扔进垃圾桶,说:“这样啊。”

他们这一餐吃得非常愉快,告别时卢知意挽住丁俪凛的胳膊说下次见到她给她带礼物。

丁俪凛把脸上的苦笑伪装成疲惫,嘴上说:“好啊,你愿意当大姐姐,那我不要白不要咯。”

心里怨卢知意,可不可以不要对自己这么好。

分手时她不敢直视卢知意的眼睛,捂着嘴打哈欠,侧身坐进出租车,撒谎说:“太困了,我要回家补觉。”

往常都是林煜叮嘱她,今天卢知意比林煜还迅速,“到家了记得发消息。”

丁俪凛甜甜地回答:“好——”和卢知意想象中独自在外打拼的活泼小妹妹一模一样。

“去禄江福邸正门。”

车开走,丁俪凛笑容消失,烦躁地望向窗外。

胸口闷痛,认识卢知意是一件快乐的事,本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