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试。”

燕王府大门前,有上马石,不过李逍直接踏着马鞍的踏板,轻轻一跃就上了马。

毕竟现在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很高。

上了马,李逍问道:“怎么让它走啊?”

朱高煦耐心说道:“双脚夹马的肚子,挥一挥马绳。”

“我试试。”

李逍双腿一夹,马果然就走了起来。

“怎么提速啊?”

李逍又问。

朱高煦坏坏一笑。

拿着马鞭抽了一下马屁股,马一下就猛地跑起来。

好在李逍身手敏捷,力量也很高,没有一下子被甩出去。

被抽了一鞭子的马跑得飞快,李逍感觉世界都在倒退,耳边风呼呼作响。

“驾!”

朱高煦哈哈一笑,骑着马走到了前方,大笑道:“姐夫,跟着我,马上就会了!”

“好你个朱高煦,你这是想害死我啊!特娘的……你不怕你姐姐守寡么!”

李逍十分无语。

只能尝试用马绳控制马的方向,跟着朱高煦的马。

朱高煦的做法。

无疑是一脚把不会游泳的人,一脚踢到河里面让他扑腾。

这样的后果有两个。

一个就是很快学会游泳。

另外一个就是喝两口水,沉到水底……

朱高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姐夫简直是天纵奇才。

既然能几天就将箭术练得这么好,骑个马不在话下吧?

肯定是第一种。

果然。

李逍害怕被甩出去,死死抓着缰绳,尝试控制方向。

“让一让,让一让!”

李逍一边骑着马,一边朝着路人大喊。

路边的人纷纷躲避,正想破口大骂,一看前面的朱高煦,纷纷闭了嘴。

在北平城,燕王朱棣的儿子,谁敢惹啊?

“咦,感觉骑马没有这么难啊……”

李逍很快就掌握了骑马的要领,不能说很厉害,但至少能驾驭方向,自己也不会被甩下来。

当然这也多亏了他超越常人的体质和反应速度,才能这么快适应。

“姐夫,你果然是天纵奇才,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了。”

朱高煦的马术十分了得,轻松自如的控制马降了速度,跟李逍并肩。

“没这点本事,能当你姐夫吗?”

李逍也心安理得的接受天纵奇才的称赞。

被这样认为也好,因为自己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技能傍身。

天纵奇才嘛,学习快也是正常。

“姐夫,那你想跟上我的步伐,还得要苦练苦练啊。”

朱高煦哈哈一笑,他很是喜欢李逍这个性格。

就如此。

两人骑着马一路狂奔。

出了城门,都不用检查。

守城的将士,远远的就让开道路,直接放行。

废话,燕王次子朱高煦那能拦着么??

直到中午。

两人来到赶到了大东庄。

这个村庄还是蛮大的,四处都是农田。

再然后,东南方向不远处,李逍就看到了两座大盐山了。

整个山有些类似雪山,呈现出白色的,整座山光秃秃的没有草木,毕竟是盐碱之地,也长不出植物。

这种盐矿山,大多由远古时代的海水或湖水干涸后形成。

“没错了,那就是盐矿山,咱把他买下来!”

李逍目绽精光。

两人进了庄子,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户,府邸规模很大,有百来间屋子,占地接近三十亩。

所谓的大户,也就是乡绅阶级。

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

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在当地极有话语权。

正所谓皇权不下乡,中枢的指令到县衙这就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