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生不出任何反感,这就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花花公子,一边逗笑着在场的女士们,一边对女士们说起其他女人的美,无论是那些鼎鼎有名的交际花,还是乡下淳朴劳作的姑娘,从老太太到小女孩,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美。
如果他是一位艺术家,那一定是最善于发现美的画家。
不要说其他人了,就连苏叶都感觉,他实在太会说话了。
相比之下,在场另外两位男士,就表现得格外糟糕。
他们不仅说不出如此好听的话,甚至是沉默到让人忽视其存在。
“莫里斯先生,如果你擅长绘画的话,一定要把您说的这些美人画下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女人的美,有这么多千变万化。”格林小姐赞叹道。
“呃,”莫里斯卡壳,随即笑容灿烂,“谁让我是个学渣呢,上学从不知道认真,姐妹们学画画的时候,我在摆弄我的小马匹,我发誓,我一定会成为最好的骑手。天哪,你们能相信我那时有多愚蠢吗?等她们成为了优秀的画家,我送走了我的第一匹马。”
“真的吗?为什么要送走,是死了吗?”戴维斯小姐当即娇声道。
“不不不,父亲说,‘农场的马当然是养来卖的,我的傻儿子,你想什么呢?’我问他:‘这马不是送给我的吗?’”
“然后呢?”帕克小姐感兴趣道。
“然后,父亲说,”他模仿这父亲的语气,怪声怪调道,“当然是啊,送给你养啊,作为父亲的儿子,你怎么能不懂得怎么养马!”
“噗哈哈哈,”几个姑娘都笑了。
笑完,戴维斯捂着胸口道,“那您是什么都不会了?”
“不不不,我还是会一点东西的,就比如美人!”莫里斯先生晃了晃手中的酒杯,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那时实在被父亲伤透了心,于是从学习如何相马,变成了如何欣赏美人。”
“那莫里斯先生认为,我好看吗?”戴维斯小姐娇声询问。
“戴维斯小姐的美,犹如最清新的百合,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美人之一。”莫里斯信手拈来。
“那你觉得,我们之中谁最美?”戴维斯小姐眼睛亮了亮,眼波带上了钩子。
不错,她确实有点心动了,这位莫里斯先生既长相俊美,又风趣幽默,不仅有一个良好的家世,还有一份相当体面的工作。
作为枢密院的一员,不需要做什么,就已经让人足够尊敬。
戴维斯小姐身为勋爵的女儿,自然也属于贵族阶层。
但贵族和贵族也有阶级划分,戴维斯家不至于落寞了,可他们家的爵位是比较低的,且下一辈能不能继承到勋爵的位置,还是一个未知数。
因此她想要保住贵族的身份,甚至更进一步,就只能和一名大贵族联姻。
但大贵族的继承人是看不上戴维斯家族的,也只有莫里斯这样的次子或幼子,联姻的对象会低一点,不至于太苛刻。
但世间安有两全法,往往是你看中了他,而他并不认为你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