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驰安暗恋林雾禾,或者说,这个学校的男生或多或少都对林雾禾有点朦朦胧胧的好感。
长得美,学习好,性格温柔和善,简直就是男生心目中完美的校园女神。
只是,女神的家境不怎么好,每学期都能看到她和那个同样清贫的周清彦一起领到贫困生补助。
女神还有些爱钱,学校里风言风语传出来过,说林雾禾只喜欢和家里有钱的来往,对家境普通的同学爱搭不理。
那个和她一样穷的周清彦除外。
家境不好加上隐约的嫌贫爱富,林雾禾的风评急剧下降,大家都是捕风捉影地传着流言,毕竟谁也没真的看到林雾禾收了哪一个人的钱,但,就是在传。
孟驰安因这些刺耳的流言对林雾禾心疼不已,同时,他还有些窃喜,因为女神缺钱又爱钱,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个大好的机会。
他能把众多追求者甩后边的唯一优势,就是,有钱。
挑了很久,确定了这款轻奢女士腕表,市场价十五个达不溜,在孟驰安承受范围内。
可他和林雾禾的交集实在有限。同校同级,暗恋半年他只在女神跟前混了个眼熟。
可是腕表的碎钻实在耀眼,他迫不及待想看它戴在女神手腕上会有多美。
让教室里的同学传话,孟驰安站在走廊上,透过窗户与林雾禾对视了一眼。
她搞不清状况的样子好可爱。
林雾禾在同学意味深长的注视下走出教室,语气疏离还掺杂着疑惑:“你好同学,找我有事?”
孟驰安上辈子在学校走廊上送的奢侈品表,让林雾禾一战成名。
送礼物可以理解,送贵重礼物也可以理解,送十几万的贵重礼物,结合孟少爷的家庭背景勉强可以理解。
孟驰安送了个媲美小县城一套房的礼物,已经够疯得了,没想到的是,林雾禾更癫。
她收下了那块表。
事情一出,全校哗然。
林雾禾手表没捂热乎,被班主任,年级主任,校领导连番约谈,主旨只有一个。
表不能要,得退回去。
林雾禾翻译了一下,就是东西太贵,她把握不住。
青春期的林雾禾,精致纯美的外表下是一颗叛逆的心。无论谁来劝,她都顶住了压力,回答也只有一个,不退。
直到周清彦来劝她。
周清彦是被她爸妈拉来救场的,小时候林雾禾不听话管不住,拿到远远超出家庭承受范围的东西不松手时,就会请周清彦出马。俩人一起待一会,也不知道周清彦说了些什么,等聊完林雾禾就不情不愿的撒手了。
上辈子,孟驰安送的表就是被周清彦退回去的,为这事林雾禾跟周清彦生了半个月的气。
动静闹得太大,之前林雾禾嫌贫爱富的传言,经过这事直接盖棺定论,林雾禾喜提新称号:拜金“女神”。
从记忆中抽离出来,林雾禾在心里冷笑一声,上辈子只顾着跟周清彦生气了,没空理这些流言。她本性的确拜金物质,但她就不乐意听别人说。
现在,听着孟驰安跟她东扯西扯,林雾禾在心中简单做了个代换。
孟驰安,假少爷。
周清彦,真少爷。
孟驰安手里那块表,早晚都是周清彦的,而周清彦的,早晚是她的。
所以,这表,她要定了。
林雾禾面上带着一丝不解,表情纯得像是什么小动物:“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的意思是说......你要送我这个?同学......我们不认识啊,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孟驰安托着盒子,烫金的logo简直在发光:“没有认错,林雾禾,这个就是我要送给你的。”
林雾禾似乎被孟驰安肯定的语气弄懵了,她沉默了一会,开口道:“同学,你认识我对吗?”
孟驰安送礼物就是为了追人,现在有了刷脸的机会更是要好好表现:“我是高二十六班的孟驰安,听你的名字很久了,一直想和你交朋友。”
听到是来交朋友的,林雾禾似乎松了口气,态度也和缓了不少:“那你也不用送礼物呀,我虽然学习忙,但交个帅气朋友的时间还是有的。”
这下轮到孟驰安不好意思了,被女神夸帅,那冲击力是几何指数暴增的。
“而且,我也没有礼物可以回你呀.....”林雾禾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似乎很不好意思。
她的声线很有辨识度,音量放低后,咬字也依旧清晰,嗓音清甜,尾音则是软糯糯地黏。
孟驰安的耳朵莫名发红,他不敢和林雾禾对视,只是固执地把盒子向林雾禾跟前递了递。
“我知道你期末考到了年级第一,下周开学典礼还要做代表讲话,这个礼物是想祝贺你考到第一,预祝你演讲成功。”
孟驰安说得极其诚恳,夸得也是林雾禾的实绩,听上去很像真心来交朋友的。
林雾禾抬眼看了看孟驰安,表情带着几分被说服的意动。
孟驰安再接再厉:“其实这个表是我逛街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特别适合你,所以......你就收下吧,就当是满足我的一个小小心愿。”
他在买礼物的时候,确实觉得腕表上的钻很配林雾禾。
而林雾禾还在迟疑。
孟驰安可怜兮兮地:“拜托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三条理由去送礼物,如果这都送不出去我可就太没面子了。”
林雾禾被他这语气逗笑,到底是伸手接了过来:“哪有你说的这么可怜,礼物和祝福我都收到了。”
接着故意板板正正地学播音腔讲话:“谢谢你,我的新朋友孟驰安。”
孟驰安被林雾禾一口一个新朋友叫得飘飘然,心中更是被林雾禾这个故作正经的播音腔可爱到。
回班的时候差点同手同脚。
林雾禾掂了掂手里的盒子,轻笑一声。上辈子刚发现陆运变态本性的时候,她不是没求过孟驰安,只不过他嘴上说着好听,行动上却没什么表现。
重生回来,除了把陆运那个变态挫骨扬灰之外,另一件大事就是把孟驰安拽下来。
鸠占鹊巢十七年,先收块表放放血,剩下的东西,他一样样的,慢慢吐。
转头回教室,林雾禾在转角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背影,再去细看却没有了。
太长时间没见到周清彦,看谁都像是周清彦,魔怔了可能。
进班却发现班上的同学一个个埋头书本认真的不得了,和刚才竖着耳朵听墙角的八卦样判若两人。
挺好,这帮小金条看上去不会再传谣言了。
*
三节自习很快结束,班上的同学收拾好了书包,三三俩俩结伴回家。
林雾禾在座位上没有动,她在等周清彦,也在背下周一要演讲的稿子。
得亏孟驰安提醒及时,林雾禾从桌洞里翻了半天,抽出了张写得密密麻麻的演讲稿,真是头都大了。
背了半天还停留在第一段,林雾禾干脆把稿子叠起来,收拾一下去找周清彦汇合。
一抬头,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周清彦已经在门外等着了。
林雾禾桃花眼一弯,嘴角荡出甜丝丝的弧度,“稍等,马上就好。”
到底还是不放心,林雾禾把放在桌洞里的手表盒子扫进书包,又装了几本作业,这才背起书包。
她的书包是最普通的帆布包,还是妈妈亲手缝的,当时林雾禾嫌弃的不得了,如今却是怎么背都背不够。
背上帆布包,周清彦十岁时送给林雾禾的生日礼物,一个毛茸茸的小熊挂件随着她走路而一颠一颠的。
一人一熊朝门口的少年走去。
周清彦自然伸手,像往常一样去接林雾禾的帆布包,不成想被她躲了过去。
林雾禾没有察觉周清彦瞬间变冷的神色,解释了一句:“不用你拿了,今天的书包我自己背。”
人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林雾禾重生了一晚上,发完了一辈子的感慨。
“你怎么看上去一副心情不好的样子?”
林雾禾和周清彦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两家是邻居,步行回家通常要半小时,晚上郊区没有灯,一般都是周清彦负责打手电照明。
可是他已经心不在焉的让手电筒的光柱飘了好几次了,之前他打手电一定会把林雾禾脚底下的路照得清清楚楚的。
周清彦:“有么?”
林雾禾:“你没有嘛?是难道因为今晚老王让你罚站到很晚?”
“没有很晚,下了第二节自习就让我回去了。”
“哦,那你在不开心什么?”
她重生回来超开心的好嘛!这人怎么一点也不配合!
“没有不开心。”
林雾禾猛然停下:“周-清-彦-!”
她声线又黏又甜,这么拖着长音说话和撒娇无异。
周清彦没忍住轻笑了一声,也跟着停住步子:“嗯,我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