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的忠诚度也有保障。
而且明野是保持着纠察制度的。
他不但不让叛军军官继续当军官,而且还特意仿照李扶风的制度在军中设立了军法官。
一旦士卒有触犯军法之嫌,那么按照其轻重程度来决定处罚程度。
处罚程度从轻到重,分别是记过,军棍、军鞭、踢出军队、斩首。
所以那些叛军军官不可能靠过去的威望作威作福。
一旦犯了事,那么轻则挨军棍,重则直接踢出军队。
而且明野对于改编的贼寇也没有多宽容,他严厉禁止了所有贼寇的掳掠行为。
掳掠之罪最轻都是挨军棍,稍微重一点,就是直接踢出军队。
明野知道掳掠能够提升军队的士气,毕竟士兵发财了,士气怎么可能会不提升?
但是这种事情不但影响民心,而且极有可能造成军队风气败坏。
所以这是一头必须牢牢关在笼中的猛虎,绝不可能将其放出来。
一旦放了出来,那短时间的利益确实美妙,但从长远来看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之大的。
之后会议就没有可聊的事情了,众人纷纷拜别了明野,便各自去处理各自的事情了。
明野也没有闲着,离开了县衙后立刻去私兵中挑选了一些忠勇之士,让他们前去担任备官。
所谓备官,便是备用之官,明也用这种称呼来表明他们是官吏学员的身份。
正当明野这边忙碌的时候,曹校尉正率领着手下的叛军,如丧家之犬般逃往平阳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