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在五分钟的时间内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美元,这使得它的主人能够偿还一些债务,还能够携同他的伙伴们一同东进,去寻找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方位不明的金矿,这个金矿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古老。很多人寻找过它;很少有人找到它;不少的人为了寻找它,便踏上了不归路。这座地点鲜为人知的金矿充满着悲剧的色彩,覆盖在神秘的面纱之下。没人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的。最古老的传说都没法追溯到它。早先的时候,那里就有一座古老的、摇摇欲坠的小屋。濒临死亡的人们抓住天然金块,曾对着小屋发誓,对着小屋所代表的金矿地点发誓,说这就是证据,这里确有金块,而这些金块与北方大地所见的任何等级的金子都不相同。
但是,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深入过这座宝库,而死的已经死了;因此,约翰•桑顿、皮特、汉斯带上巴克以及其他五六条狗,向着东方,开始踏上了一条陌生的道路,他们要在与他们相差无几的人与狗失败的地方,成就一番事业。他们的雪橇沿着育空河走了七十英里,拐向左,走进斯图尔特河域,途经梅奥湖与麦奎斯钦湖,并继续沿着斯图尔特河向前,一直走到了河的尽头,这时的斯图尔特河只剩下一条小溪,他们沿着标志着美洲大陆之脊梁的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前行进。
约翰•桑顿对人或自然没有过多过高的要求。他并不恐惧荒野。只要有一把盐和一杆枪,他便能投入到茫茫荒野中,遍地可以食宿,想呆多久就可以呆多久。他像印第安人一样,不急不忙,在白天的行进途中一边捕猎着自己的饭菜;如果他捕猎不到食物,他还是像印第安人那样,继续赶路,内心并不焦虑,因为他知道他迟早会捕猎到的。因此,在这次了不起的东进旅途中,肉就是他们的饭菜,雪橇上装载的主要是弹药和工具,无限期的将来便是这次行程的时间安排。
对巴克来说,在陌生的地方狩猎、捕鱼、没有目标不确定地漫游,给它带来无限的快乐。有时,他们几个星期,一天连着一天都不停地行进;有时,他们连续几个星期到处扎营,狗儿们无事可做,到处游荡,三个男人用火烧的热量在冻结的腐殖土及砂砾层里烧出了一个个洞洞,淘洗了无数盘的泥沙。他们有时挨饿,有时暴饮暴食,全都听命于猎物是否丰富及狩猎的运气。夏天来临了,狗与人的背上都背着包裹,他们坐上木筏,越过山上湛蓝的湖面,而且他们还坐上用森林里大木头锯成的窄长小船,在那些无名的河流里或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
日月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他们弯弯曲曲地穿行于这片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广袤中,这是一片没有人烟的天地,但如果说“方位不明的小屋”的传说是真实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有人曾经到过的地方。他们在夏日的暴风雪中穿越一座座的分水岭,浑身冷得发抖,午夜的太阳照在位于茂密的树林与终年的积雪之间光秃秃的山头上;他们在昆虫与苍蝇成群中突然一下子进入了夏日中的山谷,在冰川附近,他们采摘到南方大地为之骄傲的甜美可爱的草莓和鲜花。在这年的秋天,他们经过了一片神秘的湖泊地,那地方悲凉而沉寂,它曾是野鸟生活的天地,可是这时,既看不到一点活息,也见不到点滴生命的影子——只有凉风的嗖嗖声、隐蔽处的结冰声以及孤寂的湖滩边水波掀起的忧郁的涟漪声。
整整又一个冬天,他们不断茫然地赶路,踏着他们前面的人们所走过的尘封的小路。有一次,他们偶然走到了一条林中小道,那是一条岁月久远的小路,“方位不明的小屋”似乎就在咫尺。但是,这条路来去无影又无踪,是一个谜,就如是谁开了这条路,他为什么要开路是一个谜一样。又有一次,他们偶然来到了一个风雨雕蚀的猎人木屋残骸,而且约翰•桑顿还在腐烂的毛毯碎片中,发现了一支长筒燧发枪。他知道,那是哈德逊海湾公司初期在西北时用的枪,当时这样一支枪的价格很高,而且大多是用河狸皮包装起来的。他们所知的仅此而已,但对于当时那个最后离开这个林中木屋并将枪遗忘在毛毯中的人的情况,却一点线索也没有。
春天再次来到了,在他们四处寻找的最后,他们找到的并不是“方位不明的小屋”,而是一个浅冲积矿,这个冲积矿在一个开阔的山谷里,金子就像金黄色的黄油出现在淘金盘的盘底。他们不再继续寻找。每个工作日,他们能淘到价值几千元的纯砂金及天然金块,于是他们天天都在干活。金子装进驼鹿皮的袋子里,一袋装五十磅,堆在云杉树枝搭成的小屋外,像是许多的柴火。他们像大力士那样拼命干活,日子像梦一样一天紧接着一天过去了,他们的财富也就越堆越高。
那些狗就无事可做了,除了偶尔桑顿打猎时去拖拖野味之外,巴克就成天呆在火旁想入非非,消磨那漫长的时光。由于没有什么事可做,它的眼前经常出现短腿毛人;它经常在火堆旁眨着眼,漫游于它记忆中的另外一个世界。
这另外的世界里显著的一点好像就是恐惧。那个毛人在火旁睡觉的时候,头夹在双膝之间,双手合抱住头,巴克注视着它,发现它睡得很不安稳,经常会受到惊吓醒来,吓醒后,它会胆战心惊地看着黑暗中,再往火里扔些木头。假如它们行走在毛人拾贝类动物并拾到后食用的大海海滩上,它们的眼睛到处张望,寻找潜藏的危险,如果危险一露面,它们就风一般地跑走。巴克跟在毛人的身后,悄然无声蹑手蹑脚地通过森林;它们小心翼翼,非常警觉,两位都是如此,它们的耳朵边抽边动,鼻孔在颤抖,因为这个人的听觉与嗅觉与巴克的一样敏锐。毛人可以纵身跳到树上,在上面行动起来如同在地面上一样快捷如飞,它用轮换手臂的办法向前荡去,有时一荡就是十几英尺,松手,抓住,从来不会抓空。实际上,似乎它在树上与在地面上一样行动自如;巴克回忆起自己在树下守夜的夜晚,毛人在树上安歇,它睡觉时,紧紧地抓住树枝。
并且,与见到毛人情景类似的事是,在森林深处似乎依然回响着那种呼唤。这种呼唤使它内心极为激动,充满着莫名的渴望。它使它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甜美快感,而且它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出现了一种疯狂的渴望与骚乱,但它不知道自己渴望什么。有时,它追随着这种呼唤走进森林,去寻找它,仿佛它是一种摸得到看得见的东西,它或轻轻叫唤,或者挑战般地大叫,好像是受到渴望心情的支配一样。它会将鼻子伸到冰凉的木头苔藓里,或者伸进杂草丛生的黑土里,当嗅到肥沃大地的气息时,它的鼻子发出了快乐的哼唧声;或者,它会静静地躲藏在长满菌类的落叶断枝后面,长达几个小时,它睁大着眼睛,竖着耳朵,留心周围的动静与声响。它这样躲藏,也许是因为它希望对它不能明白的这种呼唤来个突然袭击。但是它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做出这些种种的事来。它这么做是迫不得已的,于是根本就没有去弄明白是为了什么。
一阵阵无法抵抗的冲动支配着它。当它躺在营地里,在白天的温暖中懒散地打瞌睡的时候,它会突然抬起头,竖起耳,全神贯注地倾听,并且它会跳起身,猛地离开,一直向前跑去,连续几个小时不停地向前,通过一条条林中小道,越过一块块堆着黑礁块的宽阔空地。它喜欢在干涸的河道上向前跑,喜欢悄悄走近去窥视树林中的鸟类。有时,它整天都躺在低矮的灌木中,看着鹧鸪在那里鼓噪以及大摇大摆地上上下下走动。但是,它特别喜欢在夏天午夜灰蒙蒙的光线下飞跑,听着森林里低缓而又带着倦意的沙沙声,它像人类读书那样阅读着各种各样的迹象与声响,寻找着那个发出呼唤的神秘东西——它不论在它梦中还是在它醒时,始终在召唤着它。
一天夜里,它从睡梦中惊吓得跳起了身,眼里充满着渴望,鼻孔在颤抖中嗅猎着什么,鬃毛像波浪般地时起时伏。森林里传来了呼唤声——(或者说是呼唤声中的一个音符,因为那种呼唤是多音符的)清晰可辨,明白无误,与以前全然不同——它是一种拖着长腔的嗥叫,像是爱斯基摩犬发出的声音,但又不像。于是,它听出来了,这是一种古老熟悉的声音,是以前听到过的声音。它跳起来,穿过沉睡中的营房,悄然而又迅猛地穿过树林。当它接近叫声的时候,它放慢了速度,它小心谨慎地向前迈着每一个脚步,接着,它来到了树丛中的一块空地旁,它朝空地望去,看到了一只身子又长又瘦的大灰狼,只见它用后腿支着身子站着,鼻子朝着天空。
虽然巴克没有弄出声响,可是大灰狼停止了嚎叫,拼命在感觉它的出现。巴克悄悄地步入空地,身子几乎蹲在了地上,浑身收缩成一团,尾巴又直又硬,落脚时,它格外地谨慎。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夹杂着威胁和友爱的复杂心情。带着威胁的身体的颤栗是掠夺性野兽见面时的特征。然而,看到巴克,大灰狼却逃走了。巴克追了上去,并健步如飞地拼命想赶超上去。
它把大灰狼逼入了一条小溪的河床,前面无路可走,一堆杂树乱木挡住了去路。大灰狼旋转过身,后腿作为支点,动作与所有被逼入绝境的爱斯基摩狗的动作一样,它毛骨悚然地拼命叫嚣,它咬紧牙齿,迅速而猛烈地狂吠着。
巴克没有进攻,只是绕着它跑,把它围在中间,偶尔友好地向前走动。大灰狼心存疑虑与害怕;因为巴克的体重是它的三倍,它的头还够不到巴克的肩膀。它找了机会,又冲了出去,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你追我赶。虽然它身体极度糟糕,而巴克也不能轻而易举地追上它,但它不时地被逼入绝境,于是,前面出现过的情形又出现了。它一直跑到巴克的头快碰到了它的身体,于是它会在困境中急速转过身,瞅准机会,它会再一次逃出包围。
但是最后,巴克不懈努力的精神便有了回报;因为大灰狼发现对方无意伤害自己,便最终与对方嗅起了鼻子来。接着,它们就友好相处了,并紧张不安、有点羞羞答答地在一起玩耍了,其样子,猛兽掩饰住了其凶猛的本性。玩了一会后,大灰狼大步流星、不急不慢地跑开去,明白地表示,它要去个什么地方。它清楚告诉巴克,让它跟着一起走,于是它们并行穿过阴沉沉的暮色,笔直沿小溪跑去,进入了小溪的源头,越过小溪的发源地——一座荒凉的分水岭。
它们在分水岭对面的山坡上,进入了一片平坦的土地,那里有大片的森林以及许多条溪流,它们不断地穿过这些森林,时间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过去了,太阳高高升起来了,天变得暖和了。巴克欣喜若狂。当它在森林兄弟身旁一起真正向发出呼唤的地方跑去的时候,它知道,它最终响应了这种呼唤。它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许多古老的记忆,而且它正在唤醒这些古老的记忆,想到它们只是现实的影子时,它感到激动不安。此刻,它自由自在地在开阔的天地里飞跑,脚下是未开垦过的大地,头顶上是辽阔无边的天空。以前,在它另一个依稀记得的天地里,它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现在它又在经历着这一切。
它们在一条流水潺潺的河水旁停下来喝水,在停下来的时候,巴克想起了约翰•桑顿。它坐了下来。大灰狼向真正发出呼唤的地方进发,然后返回到它的身边,它嗅着鼻子,做着各种行为,似乎在鼓励它。但是巴克转过身,慢慢地开始往回走。这位荒野中的兄弟相伴在它身边往回跑了足足一个小时,它同时轻轻地发出抱怨声。接着,它坐下来,鼻子朝着天,啼嚎起来。这啼嚎悲痛哀婉,而巴克继续走自己的路,渐渐地啼嚎声变得越来越轻,后来它在远方消失。
当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在吃饭,它带着狂热的爱扑到他的身上,把他弄倒在地上,在他身上乱爬,去舔他的脸,咬他的手——约翰•桑顿概括这种游戏的特点称其为“胡闹的游戏”,同时,他来回摇晃着巴克,嘴里宠爱地骂着它。
巴克有两天两夜没有离开营地,没有让桑顿离开它的视野。在他工作的时候,它跟着他,在他吃饭的时候,它注视着他,夜晚,它看着他进被窝,早晨,看着他起床。但是,两天之后,森林里的呼唤开始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急切。巴克又感到坐立不安了,它经常想起它荒野中的兄弟,想起在分水岭另一边的美好天地,想起它们并肩跑过的那一片片宽阔的森林。它再一次开始在树林里徘徊,但是荒野兄弟没有再次出现;虽然它在漫长的守夜中侧耳倾听,但是没有再次听到那悲痛哀婉的啼嚎。
它开始晚上不回来睡觉,有时长达几天不在营地;有一次,它越过了在小溪源头处的分水岭,进入了那片树林茂密、河流密布的天地。它在那里游荡了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那位荒野兄弟的新足迹,它一边行走一边自己猎狩野味,行进时它似乎有点不知疲劳地迈着轻松的大步。它在一条宽阔的河流里捕捉鲑鱼,这条河流在某处汇入了大海,也是在这条河流边,它猎杀了一头大黑熊,当时,大黑熊也在捕鱼,可是蚊子叮得它睁不开眼睛,于是它绝望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狂怒地乱窜。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场艰苦的搏斗,它唤醒了巴克身上潜伏的最后的凶猛残余。两天之后,当它返回到他的猎物附近时,看到有十多只狼獾在争夺它的战利品,它像吹谷糠一样把它们给轰跑了。
它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的强烈过。它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并耀武扬威地生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正因为这些,它心中充满着极大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像传染病一样具有感染力,感染着它的全身。自豪感流露在它的行动中,显现在它全部的肌肉运动中,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在它的行为举止中表达出来,使得它那身光彩照人的皮毛更加光彩夺目。要不是它的鼻头以及它的眼睛上面有点滴的褐色,以及在它胸的中间有白色的毛发,它完全可以被错看做一头巨狼,甚至比最大品种的狼还要大。它从圣伯纳德父亲那里,继承了骨架与体重,但是,是它的那个牧羊犬母亲赋予它的骨架与体重以形状。它的鼻头就是那种长长的狼鼻子,只是比任何狼的鼻子还大;而它的头是一个硕大的狼头,而且很宽。
它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它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得它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它是一只食肉动物,完全靠肉食为生,现在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年龄,正处于它生命的顶峰,身上充溢着活力与刚强。当桑顿的手沿着它的背脊抚摸而过的时候,它的毛发便随之劈劈啪啪地竖了起来,爱的接触,使得它的每根毛发都在散发出被囚禁住的魅力。它的大脑与躯体、它的神经组织与纤维,它的每一个部分都达到了顶峰期;而在所有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完美的平衡或调节。对于需要采取行动的目中之景、耳中之声以及各种事件,它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作出反应。它跳起来防卫或反击的迅猛犹如爱斯基摩狗,甚至比爱斯基摩狗还要迅猛一倍。它从看到动静,或者听到声响,到作出反应,总共所用的时间比别的狗仅用于看个明白或听个仔细的时间要少。它感知,决定,反应,这三个行为是在同一瞬间里进行的。从实际情况看,感知、决定、反应这三者,是先后发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时间相隔无穷之小,因为看起来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它的肌肉充满着过多的生命力,极富有弹性,像是钢丝弹簧。生命像涌泉一般,欢快而热烈地流遍它的全身,直至最后,它似乎在狂喜中要冲破它的身体,慷慨地流遍整个世界。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计们都在注视巴克神气地走出营地。
“当它造就好后,铸造它的模子就被毁了。”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想。”汉斯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