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由“正文”和“附则”两部分组成。正文中的姬生打算按照人的道德标准去影响和改造狐狸,结果喝了毒酒,差点儿反被狐狸影响和改造。蒲松龄的结论是与小人交往要小心,以防自己陷进去。附则是蒲松龄的友人吴木欣讲的笑话。
在一般情况下,《聊斋志异》中的“附则”往往与正文以类相从,只是附庸,情节上并不发生联系。《姬生》篇的“附则”却由此及彼,在议论中联系到正文的情节——即提供理解正文狐狸行为的另一个思路——顺带讽刺了科举中的贿赂现象,买官鬻爵现象,也使得“正文”与“附则”成为一个整体,这可以看做是《聊斋志异》结构上的一种创新。
南阳鄂氏,患狐,金钱什物,辄被窃去。迁之,祟益甚。鄂有甥姬生,名士不羁,焚香代为祷免,卒不应;又祝舍外祖使临己家,亦不应。众笑之,生曰:“彼能幻变,必有人心。我固将引之,俾人正果。”数日辄一注祝之。虽不见验,然生所至,狐遂不扰。以故,鄂常止生宿。生夜望空请见,邀益坚。一日,生归,独坐斋中,忽房门缓缓自开。生起,致敬曰:
“狐兄来耶?”殊寂无声。又一夜,门自开。生曰:“倘是狐兄降临,固小生所祷祝而求者,何妨即赐光霁?”却又寂然。案头有钱二百,及明失之。生至夜,增以数百。中宵,闻布幄镶然。生曰:“来耶?敬具时铜数百备用。仆虽不充裕,然非鄙吝者。若缓急有需,无妨质言,何必盗窃?”少间,视钱,脱去二百。生仍置故处,数夜不复失。有熟鸡,欲供客而失之。生至夕,又益以酒。而狐从此绝迹矣。鄂家祟如故。生又往祝曰:“仆设钱而子不取,设酒而子不饮;我外祖衰迈,无为久祟之,仆备有不腆之物,夜当凭汝自取。”乃以钱十千、酒一蹲,两鸡皆聂切,陈几上。生卧其傍,终夜无声,钱物如故。狐怪从此亦绝。
生一日晚归,启斋门,见案上酒一壶,燂鸡盈盘;钱四百,以赤绳贯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报。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绿,饮之甚醇。壶尽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便启户出。恩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墙。墙虽高,一跃上下,如有翅翎。入其斋,窃取貂裘。金鼎而出。归置床头,始就枕眠。天明,携人内室,妻惊问之,生嗫嚅而告,有喜色。妻骇曰:“君素刚直,何忽作贼!”生恬然不为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却邪,遂研入酒,,饮生。少顷,生忽失声曰:“我奈何做贼!”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闻富室被盗,噪传里党。生终日不食,莫知所处。妻为之谋,使乘夜抛其墙内,生从之。富室复得故物。事亦遂寝,生岁试冠军,又举行优,应受倍赏。及发落之期,道署梁上粘一帖云:“姬某作贼,偷某家裘、鼎,何为行优?”梁最高,非吱足可粘,文宗疑之,执帖问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无知者;况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孤之为也。”遂缅述无讳,文字赏礼有加焉。生每自念:无取罪于狐,所以屡咱之者,亦小人之耻独为小人耳。
异史氏曰:“生欲引邪人正,而反为邪惑。狐意未必大恶,或生以谐引之,狐亦以戏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贤助,几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妇一为盗污,遂行淫哉!吁!可惧也!”
吴木欣云:“康熙甲戌,一乡科令浙中,点稽囚犯。有窃盗,已刺字讫。例应逐释。令嫌‘窃,字减笔从俗,非官板正字,使刮去之;候创平,依字汇中点画形象另刺之。盗口占一绝云:“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禁卒笑之曰:‘诗人不求功名,而乃为盗?’盗又口占答之云:‘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生。冀得资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即此观之,秀才为盗,亦仕进之志也。狐授姬生以迸取之资,而返悔为所误,迂哉!一笑。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南阳鄂家有狐狸为患,家里的金钱器物动不动就被偷走。如果触犯它,受到的祸害更加厉害。鄂氏有个外甥叫姬生,是一个名士,为人豪放不羁,他焚香祷告,企图代替鄂家请求狐狸不要为患,但没有作用。他又祈求狐狸舍弃外祖父家而到自己家去作乱,狐狸也不肯答应。大家嘲笑姬生。他说:“狐狸既然能够变幻人形,就一定具备人心。我一定要引导它,让它得成正果。”此后他隔几天就去一次,向狐狸祷告。虽然不是很灵验,却是姬生一来,狐狸就不来骚扰了。因此,鄂家常常邀请姬生留宿。姬生到了夜晚就望着星空请求见狐狸一面,而且邀请得越来越坚决。一天,姬生回到家里,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忽然房门慢慢地自己打开了。姬生站了起来,一边行礼,一边说道:“是狐兄来了吗?”却又是四下寂静无声。又一个晚上,门又自己开了。姬生说:“如果是狐兄大驾光临,小生本来就祷告要求一见,何妨显形相见呢?”但是仍然寂静无声。案头上原来有二百文钱,到天亮时发现丢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增加了几百文钱,半夜时分,就听见布帐发出响声。姬生说:“是狐兄来了吗?我已经准备了几百文钱供你使用。我虽然不很富裕,但也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如果你确实需要用钱,不妨直言相告,何必要盗窃呢?”过了一小会儿,再看那些钱,已经少掉了二百文。姬生把剩下的钱仍旧放在原处,几个晚上不再丢失。还有只熟鸡,本来打算给客人吃的,又丢失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加上酒,从此以后,狐狸就绝迹了。但鄂家狐狸还是作祟。姬生又前去祷告说:“我放了钱你不拿,摆了酒你不喝。我的外祖父年迈体衰,不要老是在他家作祟。我准备了一些不成敬意的东西,今天晚上任凭你自己拿走吧。”他便将一万文钱、一坛酒和两只已经切成薄片的鸡放在几案上。姬生就在桌子旁边睡觉,但一整夜都没有动静,钱和吃的原封不动,狐狸从此绝迹了。
一天,姬生回家晚了,打开书房门一看,桌上放着一壶酒,满满一盘烤熟的鸡,还有四百文钱,用红绳子穿在一起,就是前些日子丢掉的东西。他知道这是狐狸报答他的。他一嗅酒壶,觉得很香;倒出来一看,酒是碧绿色的,喝着感觉很醇美。一壶酒喝干,他有了些醉意,觉得心中顿时产生了贪婪的欲望,突然间就想去做贼,便打开门走了出去。他想起来村里有一个富人,就前往他家,要翻墙进去。墙虽然很高,但他很轻易地就跳上跳下,好像长了翅膀一样。他闯入屋内,偷了貂裘、金鼎就跑了出来,回家后放在床头,这才躺下睡觉。天亮以后,姬生把东西带进内室。妻子吃惊地问他是怎么回事,姬生含含糊糊地告诉了她,而且脸上显出高兴的表情。妻子惊骇地说:“夫君素来刚正,怎么会忽然做贼去呢!”姬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觉得奇怪,还说狐狸很有情义。妻子恍然大悟,说:“这一定是中了酒里的狐毒了。”于是想起丹砂可以用来驱邪,便找来丹砂研成末,掺到酒里,让姬生喝下去。过了一会儿,姬生忽然失声喊道:“我怎么会做贼呢!”妻子就向他解释了做贼的原因,姬生茫然没有主见,不知怎么办是好。又听说富人家里被偷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乡里。姬生整天吃不下饭,不知如何处置那些东西。妻子替他想了个办法,让他趁着夜色把东西扔到富人家墙内。姬生听从了她的的意见。富人家看被偷的东西自己又回来了,事情也就这么平息了。
姬生在岁试中得了冠军,又被举荐为品行优良,应该受到加倍的奖赏。等到发榜的那一天,道署的房梁上黏了一张帖子,上面写道:“姬某曾经做过贼,偷了某某人家的貂裘、金鼎,怎么能说是品行优良呢?”那道署房梁很高,不是普通人踮起脚就可以黏上去的。主考官很怀疑,拿着帖子问姬生是怎么回事。姬生很惊愕,想到这件事除了妻子以外没有人知道,何况道署衙门森严,帖子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于是醒悟道:“这一定是狐狸干的好事。”他便不加隐讳地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主考官仍旧给了他丰厚的奖赏和礼物。姬生常常自己想:我也没有得罪狐狸,它之所以屡屡陷害我,大概也是小人耻于他一个人做小人吧。
异史氏说:姬生原本是想引邪入正,却反而被邪恶的狐狸迷惑。狐狸的本意未必是要做大恶事,也许是因为姬生用开玩笑的方法引导它,它也就用类似的方法戏弄姬生吧。但是,如果不是姬生天生有慧根,家里又有贤内助,几乎就要像西汉原涉所说的,家人、寡妇,一旦被强盗奸污,就会自暴自弃呀!唉,可怕啊!
吴木欣说:“康熙甲戌年间,一个举人到浙中担任县令,清点稽查狱中的犯人。有一个窃盗,已经刺完字了,依照惯例应该将他逐出释放。但县令嫌‘窃’字减笔从俗,不是官版的正字‘竊’,便命人把字刮掉,等伤口愈合以后,又依照字汇里的笔画形象给他重新刺了一个‘窃’字。这个窃盗便随口吟了一首诗道:‘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狱卒笑话他说:‘你这个诗人为什么不去求功名,却要去做窃盗呢?’窃盗又口诵一诗,回答道:‘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生。冀得赀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由此看来,秀才改行做强盗,同样也是为了求取功名。狐狸教给姬生图谋进取的资本,而他却反悔,认为被狐狸所误导,真是迂腐啊!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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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南阳:府名,治所在斗河南省南阳市。
- 迕人:触犯、抗拒。
- 舍,舍弃。
- 光弄,光风霁月的省词,意为天朗气清时的和风,雨过天睛后的明月。常用以比喻人物胸襟开朗、心地坦率。宋黄庭坚《豫章集•濂溪诗序》:“春陵周茂叔(敦颐)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此用为对人容貌的美称。
- 布幄(wō握):帷幕,指以布为幔的内宝。铿然,指铜钱的响声。
- 时铜,指铜钱。
- 缓急,偏义复词,指急切。
- 质言:直言。
- 不腆(tiān忝):不够丰美。谦词,腆,丰厚、美好。
- 聂(zhè折)切:切成薄片。《礼记•少仪》:“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也。”
- 燂(xún句)鸡,烧鸡。燂,烧煮。
- 贯,穿钱绳。此谓贯穿。
- 金鼎,金香炉。
- 嗫嚅:吞吞吐吐,言而又止。
- 恬然,心安自得的样子。
- 研,研为细末。
- 举行优:指举为优贡。顺治二年(1645)今省、府、州、县学,在生员中选取文行兼优者:送国子监肄业,名为贡监。
- 发落,科举时代,岁试或科试分等评成绩,评走后根据等级进行赏罚,叫“发落”。
- 道署,学道的衙署。清初举行忧,由学道考定保送。
- 文宗:指学道。
- 啗(dàn淡):引诱。
- 小人之耻独为小子,小人耻子自己独为小人,意思是小人为了遮羞,就想拉别人一块做恶,同为小人。
- 夙(sǜ速)根,佛家语,指前世带来的好天性。
- “原涉所三”三句:意谓一旦失足,则不能自止。原涉,字巨先。汉代茂陵人。祖父官二千石,父为南阳太守,原涉宫谷口令。别人曾讥笑他官位低,并批评他“自放纵,为轻侠之徒”。原涉回答说:“子独不见家人寡妇邪?始自约敕之时,意乃慕宋怕姬及陈孝妇,不幸一为盗贼所汗,遂行淫失,知其非礼,然不能自还。吾犹此也。”见《汉书•游侠传•原涉》。
- 乡科:指举人。令浙中:为浙江省某地县令。
- 刺字:一种墨刑,刺臂上者,多刺于腕上时下;刺面上者,多刺于鬓下颊上。刺明所犯事由或发遣地点。
- 官版正字:官版书所用的正体字。
- 字汇:字典类书籍。
- 口占;随口念出。一绝:一首绝句。
- 菱花:镜子。
- 权子母:放债、经商均可称“权子母”;此指出资捐官。
- 燕市:指京都北京。博恩荣:博取朝廷恩荣,指捐得官职,即后文所说的“仕进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