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色还没有黑下来,屋子里就闹起鬼来了。黑影儿一个个地从墙上爬下来,悄没声儿躲到每一把椅子背后去。
门儿好像也在吱嘎作响。
不,芳华俱乐部的聚会,她不能去!她打不起精神,在她们面前蹦来蹦去,还要对出言不逊的久恩尼塔分外殷勤、赔笑脸。今天断乎不能去,但是,她的确想去访友拜客啊。是呀!要是今天下午有什么客人来,特别是跟她谈得来的那些人——维达,萨姆·克拉克太太,老态龙钟的钱普·佩里太太,或者是和蔼可亲的韦斯特莱克太太,以至于盖伊·波洛克本人,能来看看她该有多好!她真想打电话……
不,这可不行!他们应当登门拜访。
也许,他们会来的。
干吗不会来呢?
不妨先把茶准备好。万一他们来,那敢情好;即便不来,又有什么不好呢?她不会一味迁就镇上的人们,放弃自己的主张,她还是要保持喝午茶这种规矩,她历来认为喝午茶是一种优雅的闲适生活的象征。她独自一人喝午茶,假装是在招待谈笑风生的满堂宾客,这不免有些孩子气,同样也有无穷的乐趣!真的太有意思啦!
想到这个好主意,她马上动手干起来了。她在厨房里来回穿梭,忙这忙那,先是把炉灶的火点起来,一面烧开水,一面唱着一支舒曼89的曲子,随后把葡萄干小甜饼铺在衬纸上,放到烘箱的架子上去烤熟。她又一溜小跑上楼去,把一条薄如蝉翼的茶巾拿到楼下来,再把银茶盘里的杯碟摆得齐齐整整,然后得意扬扬地端着那个茶盘走进了小客厅,放在一个樱木长桌子上,顺手把一个刺绣绷子,从图书馆借来的一本康拉德90的小说,还有《星期六晚邮报》《文摘》和肯尼科特正在看的《地理杂志》都给挪到边上去了。
她把银茶盘一会儿放在这儿,一会儿放在那儿,看看哪个位置最理想。可她总是摇摇头。然后,她忙着把那张专供缝纫用的工作台打开,放在凸窗跟前,把茶巾铺得平平整整,再把茶盘挪动了一下。“赶明儿我要买一只桃花心木茶几。”她乐呵呵地说。
她拿出来的是两套茶杯、茶碟。一张直背长椅子留给自己坐,另一张大型高背安乐椅则留给客人坐,她气喘吁吁地把它拉到桌子跟前。
凡是她能够想到的事情,都已准备好了,然后,她就坐等客人来。她屏息倾听门铃和电话的响声。她那种热切劲儿没有了,两只手也耷拉了下来。
维达·舍温可能会听到她的召唤吧。
她透过凸窗往外看去,大雪纷纷扬扬地从豪兰家的屋脊上飘落,好像是水龙头里喷溅出来的一股股白花花的泡沫。街道对面邻家的大院里,漫天大雪被狂风刮得急剧地来回旋转着,灰蒙蒙的一片。黑魆魆的树木在颤抖着。路面上划出来一道道车辙的冰槽。
她看着那一套给客人准备的杯碟,再看看那只大型高背安乐椅,一切显得空荡荡的。
壶里的茶水凉了。她不耐烦地把手指尖伸进去,试了试,是的,已经冰凉了。她用不着再等下去了。
摆在她对面的那只杯子冰凉而洁净,闪闪发亮却又空空如也。
再等下去未免太荒唐可笑了。她给自己的杯里斟了茶,坐在那里,两眼直勾勾地看着那杯茶。现在她想要做些什么呢?唉,真是一片痴心。还是给自己的杯里加一块方糖吧。
这一杯气人的茶,她可不乐意喝。
她一跃而起,倒在长沙发里,抽抽噎噎地哭了。
二
她又在冥思苦想,而且要比最近几个星期里所思考的更加严肃认真。她又回想到自己曾经立志要改变这个小镇——要唤醒它,激励它,“改造”它。如果说站在她眼前的不是绵羊,而是豺狼,那又该怎么办呢?她要是逆来顺受的活,也许他们就会更快地把她一口吃掉。现在只有搏斗下去,不然就要被吃掉。彻底改变这个小镇的面貌,看来比迁就讨好它要更容易些!他们的观点是她怎么也接受不了的,他们的观点完全是消极的,他们在智力上极其贫乏,满脑子是偏见和恐惧。她应当想方设法让他们来接受自己的观点。她不会像圣味增爵·德保罗91那样去治理和教育人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要是能够改变一下他们不相信美的心理,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一点改变,也是良好的开端。播下一颗种子,让它生根,发芽,有朝一日它的根变得粗壮有力,就会把他们那堵平庸无能的墙推倒。她要是不能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得意扬扬地去完成这一项了不起的工作,那么,她就得安于这个微不足道的乡镇的现状。她要在这堵空白的墙的墙根处播下一颗种子。
她的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吗?这个小镇,在三千多名居民的心目中,乃是整个宇宙的中心,难道你能说它仅仅是一堵空白的墙吗?她从拉克·基·迈特回来的时候,不是曾经感到过他们竭诚欢迎自己的热忱吗?不,不是的。成千上万个像戈镇那样的地方,人们何尝不是向她竭诚表示欢迎,并伸出友谊之手?萨姆·克拉克的友谊,并不见得比她在圣保罗所认识的那些女图书馆馆员,以及她在芝加哥所遇到过的那些人更为忠实可靠。那些地方有那么多的东西,正是自鸣得意的戈镇所没有的,在他们的那个世界里,充满了欢乐和冒险,音乐和完整的青铜艺术品,令人难忘的云雾弥漫的热带岛屿、巴黎的夜晚和巴格达城墙,以及社会正义,此外还有一个不靠赞美诗的噱头来说话的上帝。
一颗种子。至于那是一颗什么样的种子,没有多大关系。所有的知识和自由都是一样的。但是那颗种子,她花了那么长时间才算找到了。她能从妇女读书会这个社团着手做起吗?或者她应该把自己的家装饰得非常引人入胜,让它来发挥榜样的力量吗?她就是要教会肯尼科特喜欢诗。好吧,就从这里入手,开始做丈夫的工作!她浮想联翩,好像看到他们俩在壁炉(那台壁炉实际上并不存在)旁边,俯身朗读优美动人的诗篇。情景是如此历历在目,连她心中最惧怕的幽灵也都悄然而逝。门儿也不再吱嘎作响了,窗帘上也不再有黑影儿爬动了,取而代之的是暮色投下的一圈圈瞬息万变的阴影,煞是好看。等到碧雅回来的时候,卡萝尔正自得其乐,一面弹钢琴,一面唱歌。那架钢琴,她已有很多日子没有摸过了。
随后,这两位姑娘就高高兴兴地共进晚餐。卡萝尔穿着一件镶金边的黑缎子长袍,在餐室里用膳;碧雅身上穿一件蓝条纹布罩衫,腰间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吃饭。中间的那道门敞开着。卡萝尔问:“你看见达尔铺子的橱窗里有鸭子没有?”碧雅像哼着小调似的回答说:“没有呢,太太。我们今天下午过得真痛快。蒂娜她预备了咖啡和克内干勃洛特92,她的朋友也在那里。我们说说笑笑,她的朋友说他是个总统,要封我为芬兰的皇后。我把一根羽毛插在我头发上,说我要去打仗——哦,你看,我们有多傻,可是笑得倒是挺痛快!”
卡萝尔又坐到钢琴跟前的时候,心里想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那个深居简出的读书迷盖伊·波洛克——她巴不得波洛克能来看看她:
“如果真的有一个姑娘吻了他一下,说不定他就会从他的窝里爬出来,当然也就不会再那么不近人情啦。威尔要是能像盖伊那样爱好读书,或者说,盖伊要是能像威尔那样能干的话,我想,即使还住在戈镇,也许我还是能过得去吧。”
要精心照料好威尔,可真不容易。但是对待盖伊,说不定我还可以像慈母一般给予关注。我真正想照顾的,究竟是一个男人,一个小孩儿,还是一个市镇?我是想要一个小孩儿的,那是在将来。但是,我能眼看着小孩儿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镇上度过他的最最富有接受能力的岁月吗?
那就上床去睡吧。
难道说我平日跟碧雅相处,在厨房里闲聊天,就是得其所哉吗?
哦,我可真是惦念你,威尔。不过,这会儿我在床上能随意翻身,用不着担心把你惊醒,毕竟也是够松心的事儿。
难道说我真的命中注定,已是一个“已婚女子”了吗?今儿晚上,我可觉得自己好像还没有出嫁,是这么自由自在。只要想一想,从前竟有一位肯尼科特太太,她仅仅为了一个名叫戈镇的小镇而终日感到烦恼,哪知道除了戈镇以外,还有整个世界呢!
威尔当然是会喜欢诗的!
三
2月里,一个天色阴暗的日子。大块大块乌云,像刚砍倒的一段段圆木,几乎低垂到地面上来。大雪有如棉絮一般,三心二意地落在被人践踏过的旷野里。眼前虽是一片昏暗,但掩盖不了有棱有角的四周景物。屋顶和人行道的线条,显得很清晰,一点儿都不走样。
这是肯尼科特离家以后的第二天。
她憋在家里闷得发慌,就跑出去溜达一会儿。那天气温是零下三十度,实在太冷了,叫她感到怪不舒服的。寒风从两幢房子之间的空旷处冲着她吹来,刺扎着她的肌肤,啮噬着她的鼻子、耳朵和脸颊。她赶紧飞快地奔跑,这儿躲躲,那儿藏藏。在谷仓的遮挡下喘口气,然后躲避到一块广告牌后,感到满心喜悦。那块广告牌上面横七竖八地贴满了红红绿绿的各式招贴,一层盖着一层,被糨糊弄得斑斑驳驳,简直不堪入目。
街道尽头,有一片橡树林,这不禁使她联想到印第安人、打猎和滑雪鞋。她沿着土埂上的小房子旁的路步履艰难地进入旷野,来到了一座覆盖着冰雪的小山冈上的农庄。她身上穿着一件海狸鼠皮大衣,头上戴着一顶海豹皮帽子,她那少女一般娇嫩的两颊上,完全看不到忌妒成性的乡下人所常有的一道道皱纹。她伫立在满目荒凉的山坡上,与周围的环境显得非常不协调,正如一只红羽翠翎的北美红雀掉落在一块浮冰上一样。她居高临下,俯瞰着戈镇的景色。鹅毛大雪正从大街小巷毫无拦阻地一直飘落到莽莽大草原上,看来整个戈镇再也找不到一块地方可以避风雪了。鳞次栉比的房屋,只不过是白茫茫的大地上的点点黑斑罢了。她的身体由于刺骨的寒风而颤抖着,她的心儿则因为那种沉寂落寞之感而颤抖着。
她急匆匆地往回跑,来到了乱糟糟的市街上,直到此刻,她心里所向往的,正是大城市的商店橱窗和餐厅里令人炫目的黄色灯光;或是一片原始森林,狩猎人穿着带兜帽的皮夹克,手里拿着一支来复枪;或是谷仓前的一块场地,从那里总是送来一股股热气腾腾的暖流,还不时听到老母鸡和牛羊的喧闹声。当然,绝不是那些灰不溜丢的房子,那些积满了冬天烤火后扔掉的炉灰的院子,那些堆满了脏雪、污泥和冰块的道路。冬天的魅力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了。在最近三个月里,天气还要继续冷下去,直到明年5月为止。积雪将要越来越脏,人们御寒的能力也将越来越差。她心里在纳闷,为什么那些可敬的公民们在严寒的天气以外,硬是还要加上冷冰冰的偏见;为什么他们不能像斯德哥尔摩和莫斯科的人们那样,善于娓娓而谈,使自己的心灵感到更加温暖舒畅呢。
她绕着戈镇的四郊走了一圈,还看了一下“瑞典洼地”的贫民窟,只要有三户人家连在一起,其中至少有一户是属于贫民窟的。萨姆·克拉克曾经夸口说过,在戈镇,“你根本找不到像大城市里常有的贫困现象,这儿有的是就业机会,根本用不着救济,谁要是日子过得不太好,那肯定是因为他太偷懒,得过且过”。但是现在,夏日里草木葱绿的面具早已给揭掉了,卡萝尔发现了困苦和绝望。在一间顶上铺着焦油纸,用薄木板搭成的小房子里,她看见洗衣婆斯坦霍夫太太正在灰蒙蒙的蒸汽里干活。她的儿子才六岁,正在屋外劈木柴。那个孩子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外套,系着一条有如脱脂乳一般的蓝色围脖。他手上戴着一副红手套,皲裂了的指骨节从手套的破洞里露了出来。他不时搁下活儿,往指骨节上呵呵热气,无缘无故地哭叫起来。
新搬来的一户人家是芬兰人,把一间废置不用的马厩当作自己的家。一个年过八旬的老汉,这会儿正沿着铁路在拣煤渣。
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觉得,她要是这时慷慨解囊的话,那些自诩为民主国家的独立不羁的公民们,就一定会勃然大怒。
卡萝尔看到了镇上百业兴旺的景象,她的那种寂寞的感觉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铁路调车场上,有一长列货车正在调头;谷仓、贮油罐、屠宰场在雪地上留下了斑斑血迹;奶酪制造厂里,停放着庄稼汉的运货雪橇和一堆堆牛奶罐头;一间奇怪的石头房子,门前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注意危险——此处存放炸药”。在充满欢乐气氛的墓碑刻制工场里,有一个一味注重实利的雕刻匠,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小牛皮外套,一面在凿打一块晶光瓦亮的花岗石墓碑,一面在嘘嘘嘘地吹口哨。杰克逊·埃尔德的小锯木厂,散发着松木刨花的清香味儿和用圆锯锯木时发出的吱嘎吱嘎的响声。这里首屈一指的企业,是由莱曼·卡斯担任总经理的戈镇面粉公司。尽管这家公司大大小小的窗子上都覆盖着一层面粉,但这里仍然是全镇最热闹的地方。工人们正在把一圆桶一圆桶面粉推到一辆货车车厢里去,有一个庄稼人坐在两辆雪橇连在一起的长橇上的一包包小麦上,跟一个买小麦的客户争吵不休;面粉厂里,机器轰隆隆地响着;推动水车的水流还没有结冰,正在汩汩地流着。
卡萝尔在静谧闲适的家里待了好几个月,现在听到工厂里机器隆隆响,感到耳目一新。她恨不得自己也能到这家工厂来上班,真不乐意当什么自由职业者的太太了。
她走回家去,路上经过一个很小的贫民窟。在一间顶上铺着焦油纸的小房子的没有门扉的门口,站着一个身穿毛糙的褐色狗皮外套,头戴护耳黑绒帽的男人,一个劲儿地在瞅她。那个男人的脸膛方方正正,看上去很自信,他那狐狸般的褐斑胡子,使人想起了走南闯北的江湖好汉。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两手插在旁边的口袋里,嘴里衔着一只烟斗,不慌不忙地往外喷烟圈。看他的年纪,大概是四十五岁上下。
“你好,肯尼科特太太。”他拖长调子说。
她想起来了——这人经常在镇上打短工,入冬以来还找他修过火炉呢。
“哦,你好。”她似乎有点儿心绪不安地说。
“我的名字叫伯恩斯塔姆。大家都管我叫‘红胡子瑞典佬’,你还记得吗?我一直盼望有机会再跟你见见面呢。”
“是……是的,我刚才到四郊去看了一下。”
“别谈啦,真是乱七八糟!没有下水道,也没有人打扫街道。而那些路德会的牧师和天主教的神父,净是代表什么艺术和科学。可是,俺们瑞典洼地里的这些穷哥儿们,日子过得并不见得比你们的弟兄们差劲。谢天谢地,俺们用不着到芳华俱乐部去,像猫儿一样围着久恩尼塔·海多克呜呜呜地叫。”
卡萝尔自以为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听这个满身烟臭的短工称兄道弟地说了这一通话,却觉得很不自在。说不定她丈夫给他看过病。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还要保持自己的尊严。“是的,芳华俱乐部也并不见得总是那么有趣。今天天气又很冷,可不是吗。哦……”
伯恩斯塔姆说话,当然不会像致告别词那样讲究客气了。他压根儿也不想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捋一下。他的眉毛上下跳动着,仿佛它们富有强大的生命力似的。他咧开嘴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也许我不应该用这么尖刻的话儿来谈论海多克太太和她的那个‘庄严’的芳华俱乐部。我说,我要是被请过去跟那一拨太太小姐坐在一块儿,准要叫我笑破肚皮了。我想,在她们的眼里,我是一个贱民。肯尼科特太太,我在镇上被人看成是坏蛋,戈镇的无神论者,而且依我看,我一定还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反正不喜欢银行家和老牌共和党的人,都是无政府主义者吗。”
卡萝尔本想马上离开这里,但不知怎的反而留下来听他的高见了。她转过脸来朝着他,连她的皮手筒也放下来了。她咕哝着说:
“是的,依我看,你的想法不错。”她自己肚里的怨气也一下子涌上来了,“你要是想批评一下芳华俱乐部,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她们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哦,她们可不是……金元的标记早已把十字架从人们面前赶跑了。但是,这么一来,我也就没得劲儿了。我喜欢干啥就干啥,我想她们也应该这样。”
“那么,你自称是贱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穷是穷,但我见了富人并不眼红。我是个老光棍。我挣到的钱已经够我吃喝,所以,我就独个儿坐下来,自己握着自己的手,抽抽烟,读读历史书,我可不乐意帮着埃尔德老兄和卡斯老爹去发大财啦。”
“你——我想,你说不定读过很多书。”
“是的。我只不过是漫无目的翻翻罢了。我干脆告诉你吧:我是一头孤独的狼。我贩卖过马,给人家锯木头,还在林场里干过活,排干沼泽地的水,我可算得上是第一流的行家。我一直巴望自己能上大学,不过,我心里也在嘀咕,也许我会觉得在那儿学起来真是够慢的,弄得不好,他们说不定就会把我赶出大门。”
“你可真是一个怪人,先生。”
“我姓伯恩斯塔姆,全名迈尔斯·伯恩斯塔姆。半拉子美国血统,半拉子瑞典血统。通常人们管我叫‘爱说大话、爱发牢骚的倒霉鬼,对我们这里什么事都总是摇头不满意’。不,不对,我这个人一点儿都不怪,不管你是指哪一方面!我只不过是个书呆子。也许我读的书太多,反而消化不了;也许是懂一点皮毛,是半瓶醋罢了。不过,首先我就得懂‘一点儿皮毛’,你要知道,人家都说要当一个穿斜纹布工装裤的激进派,这是最起码的条件。”
他们两人都咧着嘴笑了起来。接着她问:
“你说芳华俱乐部里的人都很傻,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呢?”
“哦,你要相信,我们这些刨根究底的人,当然了解你们那个有闲阶级咯。肯尼科特太太,按我的眼光来看,在这个崇拜大男子主义的镇上,实际上真正有头脑的人,我这里不是指会记账的头脑,会打野鸭子的头脑,或者是喜欢打孩子屁股的头脑,而是指真正富有想象力的人,那就只有你、我、盖伊·波洛克,还有面粉厂那个领班。尽管他是个领班,但他还是个社会主义者——千万不要告诉莱曼·卡斯!莱曼开除一个社会主义者,比开除一个盗马贼还要快!”
“尽管放心,我不会告诉他的。”
“这个领班老是跟我抬杠。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老派党员,相信那一套教条,真是吓人啊。他希望只要说说‘剩余价值’之类的辞藻,就可以用来改造一切,比方说,从开伐森林一直到鼻子出血。他喜欢读祈祷书,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跟埃兹拉·斯托博迪、莫特教授或是朱利叶斯·弗利克鲍相比,他简直可以说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化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