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那条如脊柱般纵贯仙国南北的灰黑色山脉曾是一个巨人,他是如此硕大沉重,以至于有一天,在耗尽了移动和生存的能量后,他在平原上伸展开四肢,陷入沉沉的睡眠,每两次心跳都相隔数个世纪。倘若真有其事,那也该在很久很久之前了,那会儿世界尚处于第一纪元,天地间满是石与火、水与风。倘若这不是真的,也少有得以活下来道明真相的见证者了。无论是真是假,人们还是将山脉中的四座大山命名为头山、肩山、腹山和膝山,把南边的丘陵叫作脚丘。山脉相接处有山垭口,一处位于头山和肩山间,就是脖子的位置,另一处紧贴腹山南部。
原始山林中栖息着许多野生生灵:板岩色的侏儒,长毛野人,迷路的野怪,野山羊和矿藏守护神,隐士和流亡者,还有偶尔现身的山顶女巫。这条山脉在仙国算不上高大险峻,但对独行者来说也难以翻越,休恩山才称得上高山,风暴堡就位于其山巅。
这几天来,巫后穿行过腹山南部的山路,正等候在山垭入口处。她的羊被拴在荆棘丛上,正心不在焉地嚼食着灌木。她坐在解下了牲口的双轮羊车旁,在一块磨刀石上打磨刀具。
刀具都挺古老的:骨制的刀柄,火山玻璃打磨而成的刀片,呈黑玉色,冻结着永不消解的白色雪花纹。共有两把刀:小点的那把是短柄切肉刀,沉重而坚硬,能刺穿胸腔,把肉切成带骨的大块或片状;另一把刀刃细长,犹如刺刀,用来剜出心脏。当刀片够锋利时,她能用任意一把划破你的喉咙,你却感觉只是被一根轻若无物的发丝拂过,温热的血就悄无声息地流淌开来。巫后收起刀,开始准备工作。
她走到山羊跟前,各自在它们耳边低声念了个词。
两只山羊原本站立的地方,现在站着个下巴留白胡子的男子,还有一个带点男孩子气、目光呆滞的年轻女人。两人都默不作声。
巫后在马车边弯下腰,也对它低语了几个词。马车纹丝不动,巫后气得在岩石上直跺脚。
“我老了。”她对两个仆人说,两人没有作答,看样子是没领会她的意思,“没生命的东西就是比有生命的顽固,他们的灵魂更老更蠢,难以塑造。如果我能重返青春……唉,想当初,我能把群山变为瀚海,让云彩化作宫殿。我能用河滩上的鹅卵石让城市变得人丁兴旺。若我能再次年轻……”
她叹息着举起一只手,指尖闪起一缕摇曳的蓝焰,待她垂下手,俯身触碰马车时,火焰消失了。
她站起身,黑亮的发间多了几缕灰发,眼睛下也有了暗沉的眼袋。马车不见了,她正站在垭口边的一家小客栈前。
远方打了声闷雷,闪电无声地划过天际。
客栈的招牌在风中摇晃,嘎吱作响,上头绘有一辆双轮羊车。
“你俩,进去。她正往这儿骑来,一定会通过这个垭口。我只要确保她进了客栈就好。”女巫转向下巴留有白胡子的男人。“你是比利,这家客栈的主人,而我就是你的妻子。”她指着布莱威斯所变的失神女子,“你是我们的女儿,兼厨娘。”
又一阵雷声在山巅回响,比上回更响亮。
“马上要下雨了,”女巫说,“我们准备生火吧。”
特里斯坦能感受到星星就在他们前头,正稳步前行着,自己就快赶上她了。
令他松了口气的是,黑色马车一直跟随着星星。有一回路分岔了,他特别担心会走错,他都打算好了,若真是这样就下车独自前行。
他的同伴勒住马,费劲地翻下驾驶座,取出那几片符石。占卜完后,他又爬了上来,驱车驶向左岔路。
“冒昧地问一句,”特里斯坦说,“能告诉我你在追寻什么吗?”
“我的命运。”那人停了停,“我的统治权。你呢?”
“我冒犯了一位年轻小姐,我想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心里清楚这是真心话。
驾车人哼了一声。
浓荫飞速变薄,树木也愈加稀疏。特里斯坦仰视着前方的群山,倒吸了一口气:“天哪!”
“等你年纪再大些,一定得来参观我的城堡,它高悬在休恩山的峭壁上,从那儿能俯瞰崇山峻岭,而这些,”他比画了下眼前腹山的高度,“不过是小山丘罢了。”
“说真的,我想回石墙村当个牧羊人度过余生,因为我受了过多的刺激,像蜡烛啊,树啊,年轻女孩还有独角兽之类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谢谢你的邀请。如果你来石墙村,请一定到我家来,我会给你羊毛衫、羊乳酪,还有够你吃到撑的炖羊肉。”
“你太客气了。”道路变得好走了些,满是碾碎的砂砾和大小不一的石子。驾车人把马鞭挥得噼啪响,驱策四匹黑色雄马跑得再快些。“你说你看见过独角兽?”
特里斯坦本想把关于独角兽的见闻一股脑儿全说出来,但他仔细一想,便只是说:“它是最高贵的野兽。”
“独角兽是月亮的走兽,”驾车人说,“我一只也没见过。据说它们服侍月亮,依她的吩咐行事。明晚我们就能登顶了。今天太阳落山后咱得停下歇歇,你想睡可以睡在马车里,我呢,就睡火堆边。”他的语气毫无波动,但一阵强烈的直觉闪过特里斯坦的脑海,这人有所恐惧,直抵灵魂深处的恐惧。
那天夜里,山顶上雷电交加。特里斯坦睡在马车的皮垫上,头枕一袋燕麦。他梦见了幽灵、月亮和繁星。
黎明时分,突然下起雨来,天空像是变成了一片湖。乌压压的云遮住了山脉,猛烈的雨势下,特里斯坦和驾车人把马套上车,再次上路。遇到的都是上坡,马儿跑起来还不如走来得快。
“你可以进车厢,我们不必都淋得湿透。”驾车人说。他们早穿上了油布雨衣,是在驾驶座下面找到的。
“自打我第一次落水,”特里斯坦说,“我就没再这么浑身湿透过。我还是待着吧,两双眼睛两双手总归省力些。”
他的同伴嘀咕了一声,用湿冷的手抹去眼皮和嘴上的雨水。“你真是个傻小子,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他将缰绳换到左手,伸出右手,“我是风暴堡的大儿子,普莱默斯勋爵。”
“特里斯坦,特里斯坦·索恩。”他觉得这个男人有权得知自己的真实姓名。
两人握了握手。雨越下越猛,小路都成了河流,马只得以最慢的速度前行。滂沱大雨就像最浓厚的雾,完全遮蔽了视线。
“有一个男人,”普莱默斯勋爵大喊着让声音穿过雨幕,以防字句被狂风从嘴边吹跑,“他高高的,长得有些像我,但是更瘦,有点像乌鸦。他的眼神看似无辜呆滞,实则暗藏死亡。他叫赛普蒂默斯,是我父亲的第七个儿子。你要是看见他就跑开躲起来。他和我有过节,是冲我来的,可你要是挡了他的道,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或借你之手杀了我。”
一阵狂风将雨水灌进特里斯坦的脖子。
“你不可能见过比他更危险的人。”
特里斯坦默默地凝视着大雨和渐渐聚集的黑暗,路面越来越难看清。老大再度开口:“要我说,这场暴雨不太自然。”
“不太自然?”
“或者说胜于自然,超越自然。我希望沿途能遇上个客栈。马儿要歇息,我也想要张干爽的床、一炉温暖的火和一桌好菜。”
特里斯坦连连称是。他俩并排坐着,湿成了落汤鸡。特里斯坦挂念着星星和独角兽,她现在该是又冷又湿。他担心她的伤腿,一定颠簸得酸疼不已。都怪他,他心里很不好受。
“我是有史以来最不幸的人。”当他们停下给马匹喂食潮湿的燕麦时,他对普莱默斯勋爵如是说。
“你还年轻,又在恋爱,每个像你这样的年轻人都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人。”
特里斯坦很好奇,普莱默斯勋爵是怎么猜到维多利亚这么个人的。他想象自己回到了石墙村,在客厅烧旺的火炉前,向维多利亚详述自己的冒险历程,可所有的故事听来都有些平淡乏味。
从黎明起天色就阴沉沉的,而现在已近乎全黑。前方依旧是上坡。雨势减弱了片刻,可随即又变本加厉地倾倒下来。
“那儿是不是有灯光?”特里斯坦问。
“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是鬼火,或是闪电……”拐了个弯后,老大改口道,“是我错了,的确有灯光,好眼力啊!小伙子。不过山里也有些邪门的东西,但愿客栈里的人是友善的吧。”
马匹撒腿跑起来,目的地近在眼前。一道闪电映照出两侧陡峭的山崖。
“我们真走运!”老大低沉的声音宛如雷电轰鸣,“是家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