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笼(1 / 2)

李歆捷

<h4>1</h4>

大四开学的那个秋天,系楼门口张贴了上一学年的奖学金榜单。这是专属于学霸的阵地,每一年的阵容几乎都如出一辙。大部分路过的人也只是匆匆扫一眼,不会费太多心思。直到有人发现榜单上少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叶凯呢,他这次怎么没上?”

以往叶凯的名字都出现在红榜的最上一排国奖后面,但这次却没有。一排排往下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也没见着他。找了好久大家才瞅见他的名字——在另一边的补考名单上。白色榜单配上他的名字,显得格格不入。

有好事者嬉皮笑脸着去打听究竟,却被焦头烂额的辅导员一通呵斥。那是她最头疼的一段日子。

叶凯这事很快在同学里传了个遍,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说者津津乐道,闻者目瞪口呆:“你开玩笑吧,那个叶凯?”

暴风雨前的片刻宁静里,水中偶有阵阵涟漪泛动,却无法引起人们太多注目。很久以后细细回想,奖学金事件其实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大四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因为考勤不够,叶凯又挂了两科。

第二学期一开始,院方正式和他洽谈,提出警告。

毕业论文答辩那天,他彻底从学校里消失了。

拍毕业照当天大伙儿正高兴,说说笑笑闹闹,不知是谁突然提到了叶凯,顿时一个个都拉下了脸不作声。大家面面相觑,无言以对。许久才有人啧啧叹道:“这家伙是怎么回事啊,实在可惜了。”

我穿过熙攘的人群,独自走回空荡荡的寝室,憋着一肚子不能说出口的话。

谁都不知道这一年来叶凯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除了我。

<h4>2</h4>

刚和叶凯做室友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身边这伙计有多大能耐。

我们宿舍隔壁有个学长叫大黄,转到我们系后留了一级,和我们成了同学,经常来串门玩。有天他气喘吁吁跑过来,让我赶紧上校园网。打开官网,主页的照片统统是叶凯领奖和讲话的模样,下面还有一行字,说他的论文拿了个国际学术界的大奖,被国内几位权威教授接见了。而那时离他进大学不过半年。

我和大黄大呼小叫的时候,官网上的主人公刚从图书馆自习回来,手里捧着一本标题我都读不懂的书,推开寝室门,瞅了我们两眼,说:“晚饭叫外卖么。”

大学考试讲究的是临时抱佛脚,我们这群男生能年年安全飘过及格线,多亏了叶凯在考试前一晚拼命给我们恶补。在课堂上听得迷迷糊糊的理论,从叶凯嘴里出来却简单明了多了。大黄连连翘起大拇指:“你简直可以当教授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叶凯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知名学者。遗憾的是,这对伉俪在一次旅行中失踪了,彻底没了音讯,只留下他们年幼的孩子独自长大。

显然叶凯没有让他的父母失望,继承了父母的优秀才能,在大学期间被人当做天才般的存在。

听说天才都是怪人,偶尔他也会有奇怪的言论,比如看完书后没由地大发感慨:“你说,如果你成了世界的神,你会做什么。”

我说:“我会取消明天的高数考试。”

这模样的大学生,怎么看都是前程似锦,大好青年。他所做的事也就上上课,写写论文,无非泡图书馆看书的时间比别人久一点,说来和常人没多大区别。非要说的话,他脾气格外地好,别人逗他他也不恼,整个大学下来只见他生过三次气。

谁会料到之后的他会变了个人似的。

大四开始后一个月,辅导员把我叫过去,一脸严肃地问我:“你是叶凯室友,坦白告诉我,他最近是怎么了。”

见我磨蹭着不开口,她又说:“都过去快半年了,他还没走出来?”

我摇摇头,又禁不住辅导员的瞪视,只好说:“他有新的女友了,叫缇雅。”

“外国人?”

我不知道缇雅算不算外国人,甚至不知道算不算人。反正叶凯指着她告诉我,他的新女友叫缇雅。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俩在一起已经有段时间了。叶凯每天做的事无非就是跟着她逛逛街,吃吃饭,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开着新买的超级跑车载着女友去郊外散心。

叶凯做事向来专注,任何事都全身心投入,所有的时间全花在陪女友身上。就算两人什么都不做,他也会傻傻看着她看一天。他不是第一次谈恋爱,表现得却像个情窦初开的中学生,每天粘着另一半,也不嫌腻。

刚认识时他曾和我说过:“人啊,最大的弱点是意志力弱,自制力弱,想做的事很多,真要做了又懒了,磨磨蹭蹭蹉跎一生,我是绝不能这样浪费生命的。”

而如今,他选择将生命浪费在这样的生活里,沉溺于每天看着女友美丽的侧脸,傻傻地笑。

辅导员蹙紧眉头:“谈个恋爱而已,至于这样么,上次也没见他那么失态啊,你可别骗我。”

“真没骗你,我绝对没有撒一句谎。”

我的确没有撒谎。但有些真相不需要谎言也能掩盖。我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不说,选择性不说。

叶凯与缇雅的邂逅来自一次偶然。

叶凯一直是图书馆关门前最后一个走的,以往他会一个人独自走完安静的小路。但那天他却在无人的图书馆门口看见了点不一样的东西——一个漂亮的姑娘被人骚扰了。

那个男子对着女孩拉拉扯扯,脸上颇为激动,不停说着什么。眼见女孩要跑,男人忍不住手上多用了点力,却不小心推倒了姑娘。

叶凯看不下去了,冲了上去。事后他才知道,男子是对缇雅纠缠不休的前男友。

那是叶凯第一次在缇雅面前动武,也是最后一次。

两人的邂逅符合所有最俗套也是最浪漫爱情故事的开端,英雄救美,一见钟情。之后的相识相知相恋不过是水到渠成,一切都预示着情节往最幸福的方向推动。

如果不是这个缇雅只活在叶凯的电脑里的话。

<h4>3</h4>

叶凯开始沉溺电脑是在大三快结束的时候,这件事想来也有点奇怪,因为他看上去不像是安于玩乐的人。但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多想,毕竟他当时处于特殊阶段。

有天大黄从隔壁跑来借书,瞄了最里面的桌子一眼,把我拖出去,神秘兮兮地说:“他这样子太久了吧,在干吗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啊,他就这么一直看着屏幕,半天不吭声,叫他不理,也没动静。”

大黄说:“他出什么事了。”

我说:“估计失恋后受打击了,打打游戏解解闷吧。”

他了然地点点头,想说什么,又终究咽了回去,叹了口气还是走了。大黄心善,对叶凯向来关心。不过说来奇怪,叶凯对他倒是不感冒,不甚理睬。

暑假回来后的新学期是大学的最后一学年。报到那天我拖着行李箱推开寝室门,惊讶地发现叶凯依旧瘫在书桌前,像一座石像,仍然保持着我几个月前最后见到的那个姿势。惟有那一双眸子越发明亮,对着屏幕执拗地闪烁,时不时露出怪异的笑意。

我是那时候才知道GTA这个游戏的。GTA的世界里可以做尽现实生活中一切能做的事,比如泡妞,也能做尽现实生活中一切不能做的事,比如杀人。

出于好奇,我也玩了这个游戏,在里面飙车、枪战、抢劫、嫖娼,无恶不作。在一晚上的畅快和发泄后关上电脑,我突然有一种精神的虚脱感。现实生活中亏得人和人相互制约,大家才能披得上道德外衣,极力克制内心一些肮脏的欲望。但在自己的世界里,在GTA的世界里,我所想做的仅仅是开着豪车对着站街女按喇叭,载着她到野外爽一把,然后一枪把她崩了,拿回我的嫖资。虽然这点钱对于刚抢完银行的我来说算不了什么,但亵玩生命的过程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叶凯的玩法就不一样了。他很少掏枪,不会像我一样见了路人就撞就砍,更多的时候他表现得像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开车压着线,不闯红灯,更别提抢劫杀人了。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驱车飞驰追上一个抢了老人钱包的强盗,夺回了钱财物归原主。而那个强盗仅仅被他打晕了过去。

我惊呼:“游戏而已,干嘛那么守规矩。”

他淡淡道:“在缇雅面前我要保持形象。”

我那时候才注意到,他副驾驶座上始终坐着一位美丽的女子。我下意识逗他:“是路边找的站街女吗。”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凯生气的模样,从来都很安静的人暴跳如雷时会有一种强烈的矛盾感,让你分不清楚现实与幻感,记忆中的印象和现实交错在一起,割痛了神经。我的鼻子被狠狠揍了一拳,痛得我眼冒金星,眼泪都飙了出来,多亏大黄他们过来拉住了他。

第二天,叶凯一本正经地鞠了一躬,跟我道歉。我摇摇头,也没当回事,权当做他心情不好。他却严肃起来:“真的很对不起,我不该动手。不过作为好友还是请你理解我,不要说我女朋友的坏话。”

女朋友。他是这么称呼的,指着电脑里表情有些木讷的虚拟人物如是说。诚然,这个游戏做得极为逼真,除去NPC不能讲话,缇雅和真人并无太大差别。

就是那次,他跟我讲述了和缇雅认识的过程,包括怎么赶跑她烦人的前男友,以及两人相识相恋的一切。他语气极其认真,每一个表情都似是在怀念,带着幸福的口吻在叙述。我却在一旁听得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好不容易等他讲完,我小心翼翼地问:“缇雅,她是在电脑里吧。”

他笑着点点头,又说:“但我们经常去爬山,有时候我会开车和她去海滩看夕阳,真是一种享受。”

“你和她去海滩?怎么去,她难道能出来么?”

“坐我的车啊,我昨天新买了辆超跑,你来看看,缇雅说很喜欢。”他指着电脑屏幕里那辆崭新的超跑,击碎了我最后一丝幻想。高科技数码技术将游戏里那辆跑车还原得惟妙惟肖,夕阳照在车子的金属表面,反射出动人的异样光彩。

我看着叶凯的侧脸,竟找不到一丝恶作剧的表情,而我的后背早就被汗浸湿了。

<h4>4</h4>

NPC,游戏中的非玩家控制角色,没有人格可言的引导角色,一再重复着被设计好的若干对白,行动被拘束在一块受限制的区域。就算GTA这个游戏做得再逼真,NPC也只是一个笑容有些僵硬的人偶而已。

而我的室友叶凯,喜欢上了一个NPC,她漂亮的皮肉在屏幕背后只是一团冰冷的程序代码。

他每天蜷缩在电脑屏幕前面,安静地盯着他的女友,在一块液晶屏前演绎每一天的喜怒哀乐,用一种我能想到最废柴的生活方式宅在了自己的世界。

但叶凯又并不完全乐在其中,至少他并不如我们所想象中的那么快乐。事实上在电脑前待的时间越长,他就显得愈发憔悴,僵硬的表情如同从千百年前的土地下挖出的青铜器,腐朽一片。在四下无人时他常常自言自语,一副悲戚戚的模样。

天知道他怎么了。

某一个深夜,我从熟睡中醒来,在一片静谧之中听到黯然的抽泣声。我悄悄望过去,叶凯把脸埋在双臂之中,黑暗之中弥漫着清澈的呜咽声。他正前方是永不停止的GTA世界,屏幕上还聚焦着缇雅秀丽的脸庞,在一片漆黑中显得尤为冷峻与可怖。

我闭上眼,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睡着。耳边却隐隐听见夹在哭声中的低喊:“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情况出现的频率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高,到了后来,在白昼都能看见他挂着泪痕的黑眼圈。

我劝道:“大家都很关心你,你最近到底怎么了。”

叶凯抬起头,看着我。这双眼睛曾几何时也发出过睿智的光芒,而今却红肿着,满是无助的意味。

我终于耐不住,颓然地叹道:“你还忘不掉吴晓颖吗。”

他一愣,脸上缓缓显出愠色。

那是我大学里第二次见他发怒。我早就猜到了,只要当面说出这个名字,他是沉不住气的。

那是年末将至的某一天,离我们大学毕业还有半年,离吴晓颖的离开也过去了半年。

这半年里,叶凯活得像个死人。

三年前他和吴晓颖谈恋爱时,起初我们都闷在鼓里,只是奇怪那几天他经常晚回宿舍,以为他又在图书馆看到了什么有趣的文献入了迷。

亏得大黄提醒我们才知道,这小子原来是恋爱了。

这么说来,大黄才是从头到尾的明白人。

吴晓颖是隔壁系大我们一级的学姐,正巧是大黄之前的同班同学。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学姐也是不甘人后的优等生,学校的风云人物。因此在这则爱情故事中,男女主角选择了一个最适合他们相识的地点——图书馆。

叶凯是出了名的聪明,吴晓颖也是绩点高悬不下的尖子生,学霸的恋爱自然与众不同。大黄告诉我们,两人之所以感情快速升温,源自于一起合作申报了课题研究,每天都讨论到半夜还不罢休。

直到某次我在食堂注意到了一位娉婷的女子旖旎在叶凯身边,这才知道他成了我们宿舍最早有女朋友的人。

都说恋爱耽误事,在叶凯和吴晓颖身上可体现不出来。我看他们俩在一起时,就是一起讨论课题,写论文,参加答辩,过得可充实。

那时的我并没有发觉有哪里不对,也没有注意到每当谈起这对鸳鸯时,大黄额上扯紧的眉头。很久之后想起当时,我突然很后悔没有多去细想,如果当时我能早点发觉不对,或许就能避免之后的悲剧了。

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相反和其他人一样都为叶凯感到高兴,找到了如此漂亮的女友。吴晓颖我曾经见过一次,叶凯生日时大伙一起吃饭,她挽着叶凯的手,小鸟依人般步入大家的视线。

那一刻我们才意识到,嫉妒并不是女人独占的专长。

大学里的恋爱自然不用像中学那样遮遮掩掩,见不得阳光。事实上叶凯和吴晓颖尽管没有到处高调秀恩爱,但两人都是大学里的精英,自然时常要出现在人们的注视之下。久而久之,模范情侣的事人尽皆知,成为一时佳话。

没有人料想得到,曾经绚丽的烟火消逝的速度远比绽放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