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从“上帝的选民”到社会“异端”(1 / 2)

纳粹德国虽然是歧视、迫害犹太人的登峰造极者,但并非始作俑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歧视、迫害犹太人在欧洲是“古已有之”而且非常普遍的现象,困扰欧洲(以及中东)两千多年。

犹太人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亚伯拉罕,希伯来人的第一位族长。根据《圣经·旧约·创世纪》记载,他原是美索不达米亚南部乌尔地区一个半农半游牧部族的首领,上帝启示他带领族人离开家乡,承诺:“我将由你造就一个伟大的民族”。这是上帝第一次与人订约,被以色列人看作自己民族发展的起点。亚伯拉罕信守订约,带领族人越过叙利亚来到上帝“应许之地”迦南,即现在的以色列。上帝还应允给他一个儿子,年纪已老的妻子莎拉居然生下儿子以撒。尽管亚伯拉罕和女奴夏甲及续弦的妻子基土拉生了许多儿子,但迦南这块上帝“应许之地”只能由以撒继承,以撒死后,则由他的儿子雅各继承。上帝和以撒、雅各都续了约,因此以色列人认为自己是一个与上帝有特殊关系的民族,是“上帝挑选的后代”。后来纳粹把犹太人看作“劣等民族”,也许可说是“反其道而行之”;希特勒认为上帝选择了雅利安人、尤其是日耳曼人做主宰民族的思想,也许正是犹太人“上帝选民”思想的翻版。

雅各娶了四个妻子,生了12个儿子,这些儿子中的10个都嫉恨他们的兄弟约瑟,约瑟不得已逃往埃及,在那里显示“释梦”的本领,让埃及人逃脱一场危机,得法老赏识被任命为首相。约瑟显赫以后,父亲雅各带领族人前去投靠他。这时上帝已经把雅各的名字改为以色列,意思是“他与上帝一同奋斗”,他的后人就被叫做“以色列人”;他的12个儿子,相应成为以色列人12个部落的先祖。由于他们始终保持自己不同于埃及人的习俗,不肯融入埃及社会,导致埃及人把他们视作异端,强迫他们为奴。

两个世纪以后,上帝在他们中间挑选了一个名叫摩西的人,让他带领族人逃离埃及。现在犹太人最重要的节日逾越节,便是纪念它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用了40年时间穿越西奈沙漠,回到迦南,其间在这一地区最高处、海拔2,288米的西奈山上,摩西接受上帝“十诫”。直到今天,“摩西十诫”仍然是指导犹太人生活的基本法规与准则。

公元前11世纪,以色列人中一个名叫塞缪尔的法官兼先知,给一个名叫扫罗的人举行涂抹圣油仪式,使他成为以色列人第一位国王。扫罗死后继位的大卫统治以色列40年,把首都耶路撒冷建成一个繁荣昌盛的城市。大卫死后,王位由儿子、聪明能干的所罗门继承。所罗门死后(约公元前920年)国家“一分为二”,北部仍叫“Israel”,公元前720年前后被亚述人征服;南部叫“Judah”(犹太王国),公元前6世纪初被巴比伦人灭亡。犹太人大批背井离乡,即有名的“犹太人的离散”。

离散初期犹太人主要流亡到小亚细亚、北非和阿拉伯半岛,后来才移居到欧洲,并且从欧洲扩散到世界其他地方。离散到西班牙、葡萄牙等地中海地区的犹太人被称为“塞法迪人”,意思是“西班牙系犹太人”。离散到欧洲其他地方的犹太人叫作“阿什克纳兹人”,源于希伯来语“日耳曼”,即“日耳曼系犹太人”。在今天的以色列,“塞法迪人”被视为“东方犹太人”,“阿什克纳兹人”则被看作“西方犹太人”。

公元纪年开始的时候,在耶路撒冷南面的伯利恒,出生了一个名叫耶稣的人。“Jesus”正是希伯来语“约书亚”的希腊语译名。他的早期信徒给他加上“Christ”头衔,全称变成“Jesus Christ”(耶稣基督)意为“救世主耶稣”。耶稣自己是一个犹太人,但他的出现,却导致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分裂。基督教还创造了一个犹大出卖救世主的故事,把耶稣遇难归咎于犹太人的陷害,这样,犹太人就成了基督徒的敌人。

对于基督教和犹太教,罗马帝国起初都采取镇压政策。但是,罗马皇帝后来逐渐认识到两种宗教有区别,基督教实际上有利于他们的统治,公元306—337年在位的君斯坦丁大帝不但承认了它的合法性,还加以扶持。379—395年间在位的罗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更进一步规定基督教为罗马帝国的“国教”(state religion)。随着基督教在欧洲的传播,作为出卖耶稣基督的叛徒,犹太人自然普遍受到指责,“Judas”(犹大)几乎成了“betrayer”(背叛者,叛徒)的同义语。

就像当年以色列人不肯融入埃及社会一样,“离散”到欧洲的犹太人很长时间里也不肯融入欧洲社会。他们很早就从事食盐、皮毛等货物的长途贩运,是欧洲第一批精明的“行商”(德语称“Fernhändler”)。他们又是最早从事金融业的人,因为基督教不允许信徒以钱生利,犹太教没有这种限制,这样犹太人得以成为第一批“借钱人”(Geldverleiher)和“换钱人”(Geldwechsler)。借钱有利息,换钱要收“手续费”,二者皆是以钱生钱的“生意”。那时对金融业无所谓监管,按借期计(通常每期不超过一年),借钱利息不乏高达50%的,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作为“借钱人”的犹太人,很多都是高利贷者。莎士比亚名剧之一《威尼斯商人》里的夏洛克,就是这样一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

为了与其他民族相区别,中世纪的欧洲,许多地方为犹太人规定了特殊的穿着,例如在德国中世纪手稿的一幅插图上,犹太人便穿着“犹太长袍”,戴着尖顶“犹太帽”。不过那张画上的犹太人长袍是绿色的,不太准确,因为按规定犹太人衣服应该是土黄色的。

值得注意的是,向犹太人借钱的不仅有普通百姓和商人,还有贵族、甚至王室。英国、法国、德国等许多欧洲大国的王室,如英格兰的昂茹王室(Angevin,也叫“Plantagenet”,金雀花王室),法国的卡佩王室(Capetian),德国的哈布斯堡王室(Habsburg),都曾向犹太人借过钱,并且在犹太高利贷者引起民愤的时候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但当基督徒自己也开始办银行从事金融业以后,一些国王就对犹太人不客气了。英格兰的爱德华一世(1272—1307在位)、法国的腓力四世(1285—1314在位)都采取过大规模排犹行动,不但赖掉王室所欠债务,还剥夺犹太人其他财产。更有甚者,欧洲历史上还不只一次发生过大量屠杀犹太人的事件。针对穆斯林的十字军东征,同样被视为异教徒的犹太人是另一个重要受害者。1096年开始的第一次十字军东征,莱茵河沿岸便有许多犹太人社区受到十字军骑士“以基督名义”进行的野蛮攻击。

在欧洲,西班牙是最早建立宗教裁判所(“异端裁判所”)的国家,而建立之初针对的主要就是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皈依者”。被判不忠者会被处死,而且不用通常的绞刑办法,而是烧死在火刑柱上,以既消灭他们的肉体也消灭他们的“灵魂”。1492年西班牙王室更强令所有没有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离开西班牙,他们大部分去了北非和近东,现在“西班牙系犹太人”被视作“东方犹太人”,原因就在于此。16至17世纪宗教改革以后,作为天主教机构的宗教裁判所,目标才改而指向新教徒。到17世纪,又把目标转向皈依基督教的穆斯林(叫做Moriscos,受洗礼的摩尔人)。

在意大利、法国、英国等许多欧洲国家,14世纪中期开始流行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黑死病”,并且持续三个多世纪。现在人们知道它是由一种学名“Yersinia pestis”的细菌引起的,但在当时,基督徒们大都都把它归咎于犹太人往水井里投毒。到文艺复兴时期,大约从14世纪到16世纪,欧洲各地普遍把犹太人“隔离”起来,规定他们只能居住在叫做“ghettos”的特定范围里。文艺复兴是从意大利开始的,隔离犹太人也是从意大利开始的。“ghettos”这个词便来源于意大利语,它本是水城威尼斯一个小岛的名字,1516年首先规定全城犹太人都要居住在那里。

德国是宗教改革的发源地,而发动这场改革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便是一个反犹主义者,在反对犹太人这一点上他和罗马教廷并无分歧,曾力劝领主们把犹太人从自己的领地上驱逐出去。

当然,在欧洲也并不是只能听到主张歧视、迫害犹太人这样一种声音。从17世纪后半期到18世纪初期,在欧洲,首先是在法国,发生了在世界近代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启蒙运动”,一个重要影响是带来许多人道主义改革。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法国哲学家伏尔泰经常抨击社会上存在的不公正与不宽容现象,以捍卫公民自由、尤其是信仰自由和司法公正闻名。他是普鲁士国王腓德烈大帝(Friedrich II von Preußen,der Gróe,1712—1786,1740—1786在位)的座上宾,曾经应邀到柏林访问。虽然两人后来有过争执,但伏尔泰仍然称赞那位普鲁士国王是“自由思想者”和“开明君主”;而普鲁士“开明”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欧洲最早采取了信仰宽容政策,不但接纳了数万名被法国和奧地利驱逐的加尔文派教徒,还对路德教派信徒、罗马天主教徒以及犹太人采取宽容甚至欢迎的态度。

英国女作家伊夫林·霍尔(Evelyn Beatrice Hall)在《伏尔泰的朋友们》(The Friends of Voltaire,1906年版)一书里写了一段常常被认为是伏尔泰的话: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不管这话是不是伏尔泰说的,都值得人们认真思考。思想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而其表达便是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必须以符合法律规章为条件,但法律规章也需要适应社会发展不断改进、完善乃至“革命”,而这就离不开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如果没有这两种自由,只允许在现存法律规章的框架内思考、说话,法律规章就会成为一成不变的东西,不可能有任何改进,更不可能有“革命”。

腓德烈大帝在位期间,1763年,普鲁士科学院举行过一次征文比赛,参加者中有人们熟悉的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5),但最终获奖的却是一个名叫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的犹太人。为此腓德烈大帝特意宣布他为“特予恩典的犹太人”(privileged Jew),在德国哲学史上他是一位重要人物。作为犹太人,他又特别致力于使犹太人既适应日耳曼社会、又保持他们自己原有的价值观,由他发起,在犹太人中产生了一个可以和“启蒙运动”相比拟的让犹太人融入欧洲社会的运动,希伯来语称“Haskalah”。有人把摩西·门德尔松称作“犹太人中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被认为是把哲学从“天堂”带到“人间”的人,摩西·门德尔松所起的大概也正是这样的作用。

继普鲁士之后,奥地利国王约瑟夫二世(Joseph II,1741—1790)也于1781年颁布一个信仰宽容法令,对基督教各教派实行宽容政策。第二年又把宽容范围扩大到犹太人,这样奥地利便得以产生一位著名犹太人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1860—1911)。中国人对他比较熟悉,因为1908年他依据翻译成德文的七首中国唐诗创作了他自己称为“交响乐”、但并不遵循交响乐通常四乐章格式的《大地之歌》。接着,其他一些日耳曼语诸侯国也效仿普鲁士和奥地利颁布类似法令,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在1803年,巴登在1818年,黑森在1831年,萨克森在1841年。

总体上说,犹太人文化素质本来就比欧洲其他民族略高一些,这得益于他们重视教育的传统,每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都建有自己的学校。对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他们普遍持积极态度,这使他们在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占得先机,成为那个时代“现代化”的率先受益者。如果看看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人们会发现那里面有很多犹太人,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他们在世界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过在欧洲,上到王室贵族下至普通民众,都把犹太人看成世风败坏者。19世纪在欧洲正式提出“反犹主义”,自有其社会基础。进入20世纪,反犹主义仍然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欧洲许多地方都发生过大规模迫害犹太人的事件,1927年巴黎的“梦想者案件”就反映了这一点。

1926年5月25日下午,巴黎学府聚集的拉丁区拉辛街吉尔伯特书店门前,一位中年绅士正拄杖走着,突然,一个年轻人上前用乌克兰语问道:“您是彼特留拉先生吗?”未等回答,他便掏出左轮连开五枪,中年绅士应声倒下。年轻人还不住手,又把枪内剩下的两颗子弹也打在他身上。警察听到枪声赶来“够了?”“够了。”“那就请把左轮交给我。”年轻人照做了。警察俯身查看,摇摇头说:“他已经死了。”年轻人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跳起来,上前拥抱那位并不相识的警察,高喊:“我杀了一个大杀人犯!”。

警察随即将他逮捕,经过一年多调査取证,1927年10月28日将他送上法庭。原来,他是一个用意第绪语写作的诗人。1920年曾在巴黎以“Bal Haloymes”(意“梦想者”)为笔名出版诗集《梦想与现实》(Troymen un virklekhkeyt),后来又在美国芝加哥出版《与自己的战争》(In krig mit zikh aleyn)和《走过那一年》(Inem loyf fun yor)。

“梦想者”真名所罗门·施瓦茨巴德(Sholem Schwarzbard,1886-1938),出生在乌克兰西南部边界小城伊兹梅尔,当时属于沙皇俄国比萨拉比亚,现在属于乌克兰敖德萨州。施瓦茨巴德审判在法国历史上十分著名,那本是一桩事实清楚、被告也供认不讳的刑事案件,最终却演变成对被害者西蒙·彼特留拉(1879—1926)的控诉,指斥他应对1919—1920年发生在乌克兰的大屠杀负责。

法庭上施瓦茨巴德坦然承认自己是蓄意谋杀,并且说自从知道彼特留拉1924年来到巴黎就开始谋划剌杀行动,曾计划在乌克兰移民为他举行的生日集会上实施,但被那时也流亡到巴黎的乌克兰无政府主义者领袖聂克托·马赫诺(1888—1934)劝阻。还说自己从未见过彼特留拉,是从法国拉克鲁斯百科全书上一张彼特留拉与波兰领导人毕苏斯基的合影认出来的。他说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给亲人报仇,1919—1920年间彼特留拉的部队在乌克兰大肆屠杀犹太人,各种估计受难者在35,000与50,000人之间,施瓦茨巴德的15个亲人全部遇害,无一幸免。这与日后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相比自然还是“小巫见大巫”,但在当时已经够骇人听闻的了。

被告辩护律师团以著名左翼律师亨利·托雷(Henry Torrès,1891—1966)为首(托雷自己便是犹太人),他在法庭上对陪审团成员说:民族的声誉和成千上万人的命运都系于他们的裁决,假如没能听到公正的裁决,“法兰西将不再是法兰西,巴黎也将不再是巴黎。”审讯历时8天,最后陪审团却只经过35分钟讨论便宣告被告无罪。法不容情?法也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