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结构</h4>
独立空军不是一种单一的空中飞行兵器,凡是能够夺得制空权的空中力量都是它的一部分,所以独立空军是所有空中飞行兵器的全体。独立空军的任务是要夺得制空权,要想夺得制空权就要摧毁敌人的一切飞行器,因此,独立空军必须以致命摧毁为目标。
怎样才是致命摧毁呢?打个比喻,如果鸟类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想消灭它,仅仅射下空中全部鸟儿是不够的。那还有什么呢?对,还有鸟蛋和鸟巢。哪怕留有一颗鸟蛋,我们也没有达到彻底消灭的目的,那我们对它们的射击也就是效果最差的方法。原因很简单,就算我们不射击它们,它们也会因劳累或饥渴而自行降落。同样,依靠摧毁敌人的飞机来取得制空权,也是效果最差的办法,更好的办法是摧毁它的机场、供应基地和生产中心,让外出的飞机返航时找不到可以降落的地方,这正如鸟蛋和鸟巢被毁掉一样,而摧毁这些目标的最好武器就是由轰炸机进行空中轰炸。
但是,轰炸机又不是专门用来空中作战的,这就需要有一种武器为轰炸机清除干扰,这种武器就是驱逐机,这种驱逐机队伍称为空战队。
一般来说,独立空军应由轰炸队和空战队组成。轰炸队用来攻击地面和水面的目标,一旦轰炸队遭到敌人抵抗,这时就由空战队协助、保护轰炸机作战。由此可见,轰炸队越强,它的攻击破坏力就越大,而空战队的实力只要比敌军空战队优势大就可以了。独立空军夺得了制空权就不再需要空战队,而此时正是轰炸队进攻的时机。轰炸队需集中全部力量来切断敌人陆海军与其作战基地的联系,在敌人国内制造恐怖和混乱,以此瓦解敌国人民的精神和物质抵抗。
一支独立空军的构成可以简述如下。
1.最大限度的轰炸力量。
2.与敌人实力相当的空战力量。
<h4>轰炸队</h4>
空中进攻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一次轰炸攻击要能彻底摧毁它所指向的目标,从而免除对同一目标重复攻击的消耗,所以轰炸队必须拥有足够的打击力量确保最重要的战果。
我们以轰炸面积作为计算和衡量轰炸队的实力,那它最基础的实力是要能够摧毁直径500米指定区域上的所有目标。一旦确定了这某一区域或其中拥有的目标数量,就可以计算出摧毁这块区域上的一切物体所需要的炸药、燃气剂及毒气的总数量。当然,炸药对物质破坏的效力不同,这一总量也是不精确的。如果我们观察到,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根据破坏物质的需要量,可以决定用多少轰炸机以达到摧毁的目的,这样用最有效的装药会带来最大的好处。
如果有了破坏物质的基本用量和弹壳重量的比例,就能计算出摧毁某一区域目标所需炸弹的总重量,根据这个重量就可以确定这支轰炸队需要的飞机数量。假设破坏物质可以摧毁25米半径面积上的一切物体,而一颗炸弹的破坏物质平均占其重量的一半,这样就可以算出摧毁半径250米的面积需要20吨炸弹。如果一架飞机承载的重量为2吨炸弹,那么我们就可以推算出这支轰炸队应由10架飞机组成。这些结论并不是凭空想象来的,它是来自现实条件的。也许它不完全准确,却也不会与正确数值相差太远,因为只有经历过才能确定的数值,才能准确地决定轰炸队编制的具体细节。这点对我们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目的是了解轰炸队需要多大的实力才能摧毁半径250米的一块区域。
大家可能会认为,按这个原则组建起来的轰炸队的进攻力量是不确定的,它对敌人也只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并不能完全摧毁。但事实并非如此,以这样的原则组建的轰炸队的进攻力量是可以完全确定的,它具有摧毁某块区域的确定的能力。一支独立空军的整体进攻力量是由组建它的轰炸队数量计算的,而轰炸队数量又是由需要摧毁的面积来计算的。这种进攻(摧毁力量)可以最有效地牵制敌人最要害和最薄弱的任何地方。例如,一支独立空军有500架飞机,每架飞机载2吨炸弹,可以摧毁50处250米半径的区域,这样一支空军每天就能摧毁敌人50处航空据点(包括机场、供应站、生产工厂等)。试想一下,按照这个速度,只需多久就可以摧毁欧洲大国现有的空军呢?他们又有什么办法抗击呢?
我们在探讨空战队时,必须先了解空中抗击的可能性,因为这是空战队要去克服的。对于来自地面敌人的抗击,也就属高射炮了,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战斗机要怎样对付高射炮。事实上,高射炮的效力也是很有限的,一是因为它的射击不准确,二是因为这类防御中武器都是分散的,所以即使高射炮肯定能打掉一些飞机,也是有限的。况且也没有人会奢望战争不冒一丝风险,没有一点儿损失的,只要能及时补充飞机来保证轰炸队的战斗力,这些损失是很容易补充的。
对于补充飞机的问题,空军必须保证有能力随时出动一定数量的后备飞机,它的数额必须保证。例如,一支轰炸队要装载20吨炸弹,它可以由10架飞机各带2吨,或由5架飞机各带4吨,也可以由一架飞机(如果可以)携带20吨。这样,从一方面看,少用飞机可以简化编制;从另一方面看,一个机队飞机太少又是很不明智的,因为即使损失一架飞机也会大大地削减机队的战斗力。所以,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认为一个机队的飞机数绝对不应少于4架,也就是每架飞机要带5吨炸弹。
我们要知道,不是所有飞机都可以参加轰炸队,它必须具有适航性和可用性,这是对任何飞行器的最低要求。所以要想知道一架飞机是否可以参加轰炸队,一定要充分了解它的性能,包括速度、活动半径、升限、武器及有效载重能力。
<b>速度:</b>它不需要超过敌人驱逐机的速度,因为轰炸队在有敌人抗击的情况下执行任务是要由空战队支援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只有这样轰炸机才能避免卷入没有结果的速度竞赛。一个国家不能把它的安全和力量完全寄托在飞机的飞行速度上,那样是很危险的,尤其在飞机速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从另一方面考虑,胜利不可能靠跑得快得到的。飞机要想获得高速度,必须以牺牲载重为代价,因此,对于载重大的飞机来说,它具有中等速度就可以了,这样它就可以达到最实用的性能。由此看来,轰炸机应当是一种具有中等速度的飞机,它由战斗机保护,不需要逃跑或避开敌人的攻击,更不需要为了争取速度而牺牲载重。
<b>活动半径:</b>作战飞机的活动半径是指它从自己机场飞出又能依靠自身动力返回的最大距离。活动半径的大小取决于发动机的燃料消耗量和飞机的载重能力,载重能力越大,它的活动半径就越大,活动半径越大,突破敌人领土就越深,破坏面积就越大。因此,轰炸机的活动半径应尽可能大。
轰炸机可以承载的重量除其人员外,应按合适比例分配燃料载量和炸弹载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飞机的最大载重量是一个事先确定的固定值,只要增大载油量,减少载弹量,就可以增大作战半径,反之则亦成立。这里我们还要关心一下轰炸机的正常活动半径(平均活动半径),它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在正常作战时候要攻击的敌人目标的分布情况;二是在这个正常半径内能携带摧毁该目标的炸弹量。
个人认为,现代轰炸机的正常活动半径应在200~300千米。注意,我说的是“正常活动半径”,因为在其他例外情况下,这个值是很容易改变的。如果轰炸机的正常活动半径是300千米,而它的作战范围是100千米之内,那么如果不减少载油量以多携带炸弹,仍然携带飞行300千米要用的燃料量那就是一种浪费。反之,如果正常活动半径为300千米而要去400千米的地方作战,就需要减少载弹量来增加载油量。其实飞机活动半径的这种伸缩性是可以在飞机构造上采取一些措施加以保证,还可以在燃料和炸弹的重量之间加以调节。
<b>升限:</b>飞机的飞行高度越高,它受高射炮打击的危险性就越小。轰炸活动的特点告诉我们,投弹分散比集中更好,那么就算在极高的高度上进行轰炸也是有效的,因此,飞机正常的升限在3000~4000米。意大利的边境大部分是高山,则要求升限应在6000~7000米,以保证作战飞机可以没有困难地飞越阿尔卑斯山脉。
<b>武器水平:</b>轰炸机的首要任务是携带炸弹和装载适当投弹装置,但这并不是全部,它还要装载其他的一些武器。例如防卫武器也是必不可少的,使乘员在遇到攻击时免于束手无策。因此,飞机上装备小口径速射武器用于自卫是完全有必要的。
<b>有效载重:</b>任何飞机的最大有效载重都是预先设定好的固定值,它等于乘员、燃料、武器三种因素的重量的总和。乘员在战斗中可能会有损失,它的数量要保证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燃料和武器的重量分配关系前面已经谈过。按正常作战活动的需要,我认为一个轰炸队的飞机应在4~12架,一架轰炸机总的有效载重需保证可以携带足够的炸弹,以避免一个轰炸队使用太多的飞机。
以上就是轰炸机的功能特性,也就是对它的性能要求,设计者和制造师应当按这些目标加以实现。
这里我再次要求注意炸弹中破坏物质的有效力。破坏物质的有效力增大一倍,独立空军的力量就增大一倍,所以在这些破坏物质的功能和效力的使用上过于节省是很愚蠢的做法。
破坏物质分为三大类:炸弹、燃烧剂、毒气。科学家除了研究它们各自的效力外,还要研究它们在轰炸作战中综合使用的各种可能性。尽管我们对它们了解得很少,但是经长期实例证实,三种物质中,炸弹将起次要作用,燃烧剂和毒气用得更多。在摧毁民间目标,如工厂、仓库、商店、食品供应站、居民中心时更是如此,燃烧弹引起的大火能有效地破坏这些设施,而毒气弹可以使人们的一切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瘫痪。特殊情况下,如破坏跑道、摧毁机场等,高爆炸弹的效用更好,这里讲一下炸弹以便读者对轰炸队的整个组成有一个大致概念。
<h4>空战队</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