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美国人在科学领域关注实践多于理论的原因[2](2 / 2)

4. 如果人们完全抛弃理论而只在乎实际,他们会再一次变得近乎粗野。(YTC,CVf,第11—12页)

[2]观念的顺序。

1. 每种科学的三个部分:高级部分,中级部分,低级部分。

这是由法律的科学证明的。

这三个部分是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也可以单独形成。

2. 平等让人们忽略了第一个部分,为了只让他们从事另外两个的研究。这是因为:

(1)在民主的运动中不可能有沉思的机会。

(2)巨大的政治自由剥夺了人们在科学中的天赋和巨大的热情。这必然不是民主的。

首先,必须将具有极大政治自由的国家和不具有政治自由的国家区别开来。这是一个大问题:政治天赋和科学天赋是非常不同的,你可以说二者只会相互激化而不会让彼此转移。

3. 两种科学热情,一种是无私和崇高的;另一种是商业化和低级的。(草稿,卷1)

[3]“在民主之下,科学摆脱了无用的辞藻,空洞的公式。美国人为脱离英国司法程序所做的努力。代号俄亥俄。见博蒙,G. B. Q. 。”(草稿,卷1)参看《玛丽》第I部分,第247—248页。

[4]在这一章的末尾,你会看到一张标题为“对于我来说似乎过长,但那对它自己来说确实很好的发展”的封皮,上面写着:

借用一个例子让我的思维能更好地被理解:我会选择以我最了解的科学、法律科学来举例。我刚才指出的区别可以在法律科学中见到,并且我认为,就算我不能以一个积极的方式维持自己的主张,由于它们进行的严密方式,至少你可以在所有法律的区别中,主要是在那些被准确定义的法律中,看到一点蛛丝马迹。

有一种法律科学,它的对象是崇高、投机而普遍的。前者努力去发现人类社会的存在所依靠的规则,并且决定各个国家为了达到它们为自己定下的目标而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法律。

有一种法律科学控制住了特殊的法律主体,或者甚至是控制住了法律主体的更高级部分,它证明了普遍原则在法律中所控制的东西,并且展示了起主导地位的经济和显现出的总体观点。

还有最后一种法律科学,因为立法者想要通过它来实施自己的计划,因而进入了行政和司法进程的细节方面,学会了政治议会或者法庭是怎样解释他们的意愿的,并且教会人民通过法律的帮助来获得自己权利的艺术。

有一类学者喜欢研究法律科学的每一个部分,这类学者被人们称作法律撰写者、法律专家,或者法理学家(在最出色的作家作品中考查这些名号的定义)。

如果你现在就开始考察这些不同的人之间彼此有着怎样的关系,你会发现从长远看来,法律专家和法理学家是无法在缺少法律撰写者的情况下发挥作用的,但是在一定的时间之内,他们是可以独立于他而轻易的发展和成功的。

如果人们仅仅局限于研究已经存在的法律的总体和细节,而不踏足法律的一般理论,很明显他们只会逐步发现,他们国家的立法机构只是各种公式的结合,而他们最终只是套用这些公式而没有准确地了解它们的意义,不久之后他们便会痛苦地迷失在学派的错综复杂之中。如此,你可以诚实地说,在孟德斯鸠和王国中职位最低的行政官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前者的知识通过深刻的见解为后者的工作带来了光明。

但是人们不必每天为了了解生效的法律而回到法律哲学上来;他们还没有看到立法者必然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有能力去理解立法者想要什么。他们能够将普遍的意志应用在特殊的情况之上,并且从法律科学中得到它最有用的结论。因此,尽管法律科学的不同部分如果完全分离开的话,从长远来看是无法获得成功的,但是每个部分却是可以分别形成的。现在回到我的主题上来,我想知道民主是否是倾向于以同样的方式来发展科学的各个部分的。

在美国,人类知识的实践部分和需要立即进行应用的理论部分发展得极为可观,可以说没有人对从本质上来说的理论部分和一般部分感兴趣。

我想如果人们将这个现象仅仅归结于民主是有失偏颇的。将美国人推向科学的应用部分的重大因素既不是由于社会状况也不是由于政治结构。我已经在上面谨慎地将这些因素列举了出来。

[边上写着:1英镑]

[5]如今在所有的自由政府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参与政治,并且在一个社会制度为民主制度的自由政府中,几乎没人会不与政治产生联系。因此在这类政府统治的国家中,人们一定会对科学的高级思想有一种普遍的蔑视,并且会对投身于科学研究的人产生一种天生的厌恶。

我想,在一个像当今的德国一般构成的国家中,能找到极大的民主自由,知识教化广为传播,公民享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是较大的政治自由却不会存在,这样的国家比其他国家所处的地位更能完善科学的理论部分;并且要是德国因为这个原因而成为所有欧洲国家中的知识文化的中心,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

专制是无法维持它所发现存在的事物的,也无法独产出伟大的事物,因此我所谈论的并不是一个被奴役的国家,而是一个没有完全成为自己主宰的国家。

极大的政治自由在我看来本身就是一件如此宝贵的东西,也是保证其他自由所必要的东西,只要它没有在同一时间从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消失,我就绝不会感觉到它从未出现在我所居住的国家中。但是我可不相信政治自由必须跟随社会的普通进程来照顾科学的一般部分和理论部分的发展。我在它中间找到了一千种益处,但却不是这一种。(草稿,卷1)

[6]“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在人类研究行为的所有分支中,哲学会是在民主的建立中承受最多的学说。如果生活在民主社会中,并且具有着民主习惯的人想要进行哲学研究,毫无疑问他们将把他们在其他各种方面中展现出来的无畏和思想的自由带到这上面来。但是你要相信,他们基本上是不会对哲学进行研究的。”(TYC,CVj,1,第66页)

[7]对优越生活条件的喜好使得人们极力想通过对科学的应用得到财和名的回报。

这些人对科学研究者的思想产生了影响,引导他们的研究朝着这样的方向进行,并且通过降低他们对非物质事物的喜好这样的主要驱动力量,从而导致他们无法在其他方面引导自己的方向。(草稿,卷1)

[8]有各种动机会将人们推向对科学的研究。

物质利益。

名垂青史的欲望。

追寻真理的热情。无法定义或者否定其影响的自我满足感。

也许最伟大的科学家们都仅仅是因为这最后一种热情吧。因为仅仅是意愿的话是不足以产生行动的;思想必须先于行动;因此必须先存在对科学的渴望和追求。

想象一下帕斯卡尔和牛顿在民主中的情形吧。

在民主中,精神并没有被赋予如此崇高的基调。民主会从一个较低的角度来看待生活中的事物。(草稿章节“民主对文学的影响”,草稿,卷1)

[9]这一段在草稿中出现时还有它的文献参考:“普鲁塔克:《马塞勒斯的一生》,第269页,卷III,奥古斯塔斯译本。”这句引用在草稿中更长,这本书中没有写上的句子如下:“……如此高尚(还有一个包含了许多几何发明的隐藏财富的深刻理解)。”(草稿,卷1)

[10]“如果说在美国,哲学、文学、科学和美术中没有出现创新的话,并不是因为美国的社会状况是民主的,而是因为人们只具有对商业的热情。”(YTC,CVj,1,第91页)

[11]手稿中还有一条注释:“路易斯说他恐怕这一段虽然很棒,但是所描写的我们关于中国的见解的现状似乎有点言过其实了。他说现在看来,如果中国人的数量下降的话,那至少他们没有像我所说的那样进步,也不像60年前欧洲各国所设想的那样强大。”

[12]草稿上是这样写的:

路易斯今天(1838年6月1日)告诉我,在科学的问题上,更明显和更为清楚地让他受到打击的是被应用的科学或者对于应用来说最为必要的科学理论部分在各种时候都在被人们当作物质享受而成长,因个人的提高而增加,而与此同时,高等科学的发展总是会伴随着对智力享乐的喜好,这种喜好来自对于巨大真理的发现,哪怕它们是无用的。

在他看来,这对于贵族国家的人也是适用的,如英国人,生活在中世纪或者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尽管在这些时期中一些人是从事神职工作的;但是,在世间的事物中还是有着明显的反应的。然而他承认民主驱动了这样的喜好,因此这可以看作是科学兴起的间接原因,而直接原因则是对物质享乐的喜好。

对我来说,我认为在引导民主走向应用科学的因素中,由这样的社会和政治状况产生的对于良好物质生活条件的喜好并没有起到足够大的作用。但是它却是最毋庸置疑,最真实的原因。我没有遗漏掉它,只是淡化了它的重要性。这个分歧必须被填补完好。

以英国为例。由于自由和商业的可能性,民主阶级中盛行的对良好生活条件的喜好能让这些阶级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就能以这样的方式将他们的精神植入到民族精神中,而贵族阶级只能在它们中间生存。接下来为科学带来的是什么呢?

还有更为强烈的喜好;在美国人中具备着这样热情,数目也更多的阶级。对于科学的实际的冲动也更为专有。

[边上写着:还有另一种没有被足够领会到的观点。

坚定地投身于某种实干事业的人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对理论进行研究。我在谈论自由国家中的科学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那时我只谈到了兴趣。

很明显贵族国家同民主国家一样都是可以专注于某种事物的实际应用而忽略其他的。比如罗马人总是热衷于征服世界因此不会去思考科学。所以罗马人在科学上从未留下过什么。而分裂的希腊则在科学上有着长足的进步。

有多少事情都可以用对物质条件的喜好来解释啊!!](草稿,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