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战神(1 / 2)

秦琼是齐州人,父亲曾是北齐时期的录事参军,在与北周作战时战死沙场。此后,秦琼便与母亲相依为命。

秦琼高大威猛,武艺高强,少年时便以义气在家乡著称。

长大成人后,秦琼应征入伍,进了来护儿帐中,做了一名普通士兵。是金子总会发光,那场讨伐杨玄感的战役,让秦琼像那沙砾中的珍珠一般,发出了耀眼的光,被来护儿发现。战场上,秦琼长髯飘飘,威猛彪悍地挥舞着长枪,令敌人胆寒。他气吞山河的气势,让杨玄感的人马看到后,竟然掉转头逃跑,嘴里还惊恐地喊着:武疯子来了!武疯子来了!

没错,只要上了战场,秦琼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疯子。

一个普通士兵能让敌人如此害怕,来护儿不可能不注意到他。倘若军中多几名这样的武疯子,何愁打不了胜仗?秦琼就那么深深地印在了来护儿的脑海里。即使战争结束后,来护儿也不忘让副将周法尚将那个“使马槊的疯子”给他请来。那时候,来护儿还不知道秦琼的名字,只记住了秦琼是使马槊的。

秦琼被“请”了过来,在他轻松提着马槊,健步来到来护儿面前时,来护儿对他的马槊产生了兴趣,那是比他平常看到的,使用的马槊粗壮几倍的武器。来护儿伸手去拿马槊,却似拿到了千斤重的东西。拿起来都吃力的东西,竟然能在秦琼手里如同树枝,舞起来令人眼花缭乱。

自此,秦琼这个“小兵”便成了来护儿的宠将,甚至在秦琼那相依为命的母亲去世后,他还派人前去吊孝,引其他将士纷纷议论,说一个普通小兵的母亲死了,身为将军的他怎么还会派人去吊孝。来护儿说,此人勇悍无比,且听他老乡说他自小就讲义气,济困扶危,这样有志气,有气节的人,以后必定贵不可言,不可小觑!

那时,没人觉得秦琼不可小觑,在他们眼里,他只是个莽汉。可几年后,他们意识到了来护儿眼光的毒辣,因为当初那个隐在众多普通士兵中的秦琼,最后成为了大唐的风云人物之一,更成为了后人心目中的“门神”之一……

<h2>第二十一节 偷袭卢明义老巢</h2><h3>(1)</h3>

公元614年12月,隋炀帝派张须陀领兵去下邳统军剿叛军。可是,即使张须陀有勇有谋,那不足一万人的兵卒,又怎么能与卢明义的十万大军抗衡?几个回合下来,隋军死伤无数。处于劣势的张须陀不得不退到卢明义营地七里外,安营扎寨,等待机会。

张须陀退守,卢明义也不急于“吃”他。对于这一仗,卢明义有种猫逗耗子的心理。反正那隋军就如挂在他头上方的一块咸肉,何时吃还不一样?他熬得起。

两军对峙,卢明义的起义军粮草充足,只需耗到隋军兵困人乏,断粮断草他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将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了。对于这囊中之物,他势在必得,也不急于一时半会儿。与卢明义的势在必得相比,张须陀可就难过多了,眼看粮草将尽,他们就要成为卢明义案板上的一块肉了,张须陀即使再想强装镇定也装不下去了。他想撤军,想跑。

现在不跑,等待何时?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吧!可卢明义岂肯放他们离开?怎会舍得那挂在头上方的咸肉突然消失?

张须陀苦思冥想。

这边,张须陀焦头烂额,食不知味,夜不能寐。那边,卢明义则坐在军帐中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张须陀那老儿,太自不量力了,和本王作对!哼!不几日,本王定叫他成那暴晒在烈日下的鱼儿,翻不了身!哈哈哈……”

卢明义做着死鱼表情,笑得前仰后合。卢明义身边副将急忙附和道:“无上王说得是!无上王说得是!那张须陀老儿,如今对咱们是吃不下,嚼不烂,咽不下,吐不出啊!”

卢明义自起义起,便自称“无上王”,想着这次要是大胜张须陀,肯定又要添加不少兵马,不禁得意起来,摇头晃脑道:“哼!这次我们就噎死他!那昏君底下的棒槌们,有何能力和本王对峙?快快吩咐下去!好好给本王盯着那老儿,不要让他跑了!这块咸肉,本王非要吃到嘴里不可!”

副将答应一声,吩咐下去。卢明义则端起一碗酒,和副将碰了一下后倒进嘴里,随后又夹起一块大肥肉,把嘴塞得满满的,痛快地咀嚼着,肉汁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不过,就在他又豪迈地端起一碗酒,准备往嘴里灌时,有人来报,说张须陀跑了!

“什么?跑了?往哪里跑?本王碗里的大肥肉,怎么能让他跑?给本王追!”卢明义将手里的酒碗高高举起,狠狠摔在地上。顿时,军帐里酒香四溢,香气飘出帐外,飘向晚风中的天空,弥漫开来。

这是一个酒香四溢的夜晚,月明星稀,晚风习习。

卢明义带着酒气,意气风发地和副将领兵追赶他的“大肥肉”,在他们离开营地时,卢明义做梦都不会想到,暗处有两双眼睛正紧紧盯着他。在看到他领兵倾巢出动的背影后,那两双眼对视一下,笑了!

“这酒真香啊!”一个说,声音略带稚气,“真想喝一口!”

“很快就不只是闻闻了!等着啊!”另一人粗声粗气地说完,人已经窜了出去……

这两个人是谁呢?不是别人,他们是张须陀的部下,那声音带些稚气的是罗士信,而另一个则是秦琼。月光下,再一细看,不只他们,卢明月的营地周围,那片芦苇丛里,到处都是影影绰绰。

他们是来偷袭卢明义老巢的。

<h3>(2)</h3>

秦琼窜出芦苇丛,只见一道黑影闪过,瞬间便到了卢明义的营地栅栏外。营地里火光冲天。卢明义虽然带着大部队离开,但栅栏内的营地,仍有不少守卫在走来走去地巡逻,从帐篷里传出的声音来看,里面人也不少。

秦琼正要跃过栅栏而入,却见那巡逻的守卫个个头戴紫巾,左手臂绑着一块白布。看来,这是他们的标志,以便分别出谁是自己人,谁是敌人。秦琼略一迟疑,只扫了一眼栅栏内的守卫便伏下了身,匍匐着朝一个和他身材差不多的守卫靠拢,待走近时,他翻身一跃翻过栅栏,不待那守卫反应,双手已经卡在了那人的脖子上,只一扭,守卫便软塌塌地滑倒在地。

秦琼将那人拖到暗处,脱下他的衣服、头巾……只一会儿,他便装扮成守卫样子,大摇大摆地穿行在营地里了。

营内士兵不少,但大部分都在帐内喝得晕晕乎乎,没有人感觉到危险的降临。秦琼放下心来,他迅速爬上哨楼,挥剑疾如闪电,连斩三个哨兵,然后冲罗士信和隋兵埋伏的芦苇丛打了一声呼哨,瞬间,芦苇丛里黑影幢幢,喊声震天。

营地帐篷里躺着的,坐着的,喝酒的,吃肉的……在一怔后,全都条件反射地提刀拿剑,冲了出来。在他们恍恍然不知所措之时,秦琼又跃下哨楼,奔向营地大门。随着嘎吱一声响,营门大开,罗士信带着一千名隋军,如蝗虫扑食般冲了进来,黑压压一片。

“隋军来了!隋军偷袭来了!”从慌乱中清醒过来的起义军,有作鸟兽散的,有举起手中武器反抗的,还有不知是该还击还是投降的,乱成一片。

那一千隋军,本已经饿困几天,看到那些头戴紫巾,臂缠白布的,就像虎狼见了美味,杀红了眼。他们知道,只要赢了这场仗,他们就能吃肉喝酒了,就能回家睡个安稳觉了……

罗士信的长枪挥舞起来,犹如虎虎生风,碰者即倒,倒者即伤。战场上的罗士信,如同换了个人,原本的儒雅不见了,俊秀的脸上寒如冰霜。和那些杀红了眼,喊哑了嗓子的士兵不一样,他不说话,只用那长枪去挑那敌人,像是在用刀叉叉河里的一条条鱼,一叉一个准,面无表情。

不用长枪挑的,他用短刀,手起刀落……随后,割下那人的鼻子,揣在怀里,那是他计算战利品的道具……

再看那秦琼,早已扯掉紫头巾,脱掉外衣,只穿一件麻布单衫,在人群里飞挪腾移,如同丛林中的猿猴,身影所到之处,寒光一闪,鲜血喷溅。

“只可惜我那马槊不在手,这劳什子用起来真不顺手!”他嘟哝一声,捋捋长须。突然一个转身,朝举着大刀向他头上砍来的起义军挥了一剑,那人倒了下去。

“敢偷袭你爷爷我!也不打听打听你爷爷我是谁!”秦琼大吼一声,又向那戴紫巾,绑白布条的人杀去。

搏命的自然要比那保命的来得勇敢,留在营地的起义军死的死,降的降……营地慢慢安静下来。

“这么快就怂了!爷爷我还没砍舒服呢!哈哈哈哈……”秦琼仰天长啸,心想,早知这么容易,还困守十多天干什么?早该这样了。

“叔宝兄!放火吧!”罗士信红着眼睛,走过来说。

“好!放火!”秦琼大声说,“把这里全都给老子烧了,一个都不……”

“慢着!”罗士信说,“烧归烧,能拿走的我们也不能拉下,弟兄们可饿了好几天了!馋酒馋肉得厉害!”

罗士信恢复了他的冷静,说话轻声细语的。

“好!就照士信弟说的办!兵分两路,我带人去放火,你带人去找酒肉!”秦琼一挥手,话音刚落,人已跑出很远。一行人飞奔着跟随,放火去了。而那罗士信则带着人,向卢明义的帐篷走去。

<h3>(3)</h3>

秦琼和罗士信偷袭卢明义营地时,卢明义正气势如虹,追赶张须陀。

张须陀带着隋军在前面没命地跑,卢明月领着起义军在后面气定神闲地追。幸好张须陀是在跑出很远后,卢明义才带人去追的,不然就凭他们那饿着肚子的残兵,卢明义就是走着去追,也能把他们追上。

“就当遛狗吧!奶奶的!我看你张老儿能跑多远!累死你!”卢明义说。他坐在马上,嘴里嚼着一截青草,看着前方,嘴角露出一抹鄙夷地笑。

“无上王所言即是!此役,我们可不费一兵一卒拿下!”副将拿出腰间挂着的一壶酒,递给了卢明义,卢明义拿起来喝了一口,看着天空繁星点点。他料定,不到天亮,那张须陀便和他的士卒,如那癞皮狗,一只只地瘫倒在地,等着他们去收尸。

看样子,卢明义的猜测不错。因为那些在前面没命奔跑的隋军,确实已经到了身体的极限,就连那骑着马的副将,也已没有了逃命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