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察举的低落(2 / 2)

表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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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如把公府祭酒推定为六品,则调为五、六品官者共8例,占25.9%,略高于孝廉;县令长及其他七、八品官占74.1%,略低于孝廉。秀才之任用,较孝廉略优。又县之令长占29.0%,可见秀才与孝廉一样,也是县令长之重要来源。

下面观察秀孝在仕途上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前举秀孝合计57例,又孝廉苏峻、秀才张髦举后直接迁调之官不明,但此后之官居可知;又秀才谷俭仕止于中郎,孝廉汜腾;任旭仕止于郎中。将这5例补入,合计62例。其所达到的最高官品分别列如表9—6:

表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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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9—4、表9—5看,由秀孝入仕并非不能迁至清官。表中所列之黄门侍郎、著作佐郎、太子舍人等,皆属清官。但两晋南北朝之士族门阀注重“起家官”,起家方式与起家官职有别,则社会地位大有差别。依倚父祖门资势位而“少历清官”,最能标志个人身份之高。察举一途入仕虽然也能迁至清官,但由这种包容了寒门单贱、“亡国之余”的仕途入仕,并不能显示门胄的清华。

从表9—6看,似乎秀孝迁至高官的比例尚且不小;但这一观察方法并不全面。因为所能迁至之官越高,就有越多的机会进入史传,同时又必定有大量秀孝因不得迁至高官而于史默默无闻。在两晋150余年之久的时间之中,由秀孝出身居于“公”位的一品官僚仅见1人,二品官僚仅见7人,包括尚书令、九卿在内的三品官僚仅见19人,这说明察举入仕者在仕途上,大多数是步履维艰的。

我们可以由一个比较来说明这一点。我根据黄大华《东汉三公年表》、华湛恩《后汉三公年表》,并就《后汉书》做大略翻检,其结果是,东汉三公之由秀孝出身者,多达29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还有8人曾历敦朴、直言、有道、尤异、理剧等科目而为三公。又据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及《后汉书》,东汉仅尚书令、九卿、司隶校尉、河南尹之由秀孝出身者,就多达47人(不包括举而不就者),此外另有18人历贤良方正、有道、尤异、理剧、明经、至行等科目而至此类高官。尽管东汉统治时间较两晋为长,但即使考虑到这一因素,东汉由察举入仕者之仕途发展较两晋为优这一点,仍然明明可见。(汉之三公至晋已成“八公”,晋一、二、三品官的种类也颇多于上述东汉官员)前已指出,晋代由察举入仕者有相当一部分为下层普通士人。这就是察举制在门阀社会中地位下降之原因。而大部分高级、中级官员不出此途,就是很自然的了。

但是由上述三表也可发现,察举制度毕竟使得普通士人以及寒门单贱有了入仕升迁的机会,甚至有了迁至高位的可能。例如由察举入仕而居一品官僚之唯一一人,是孝廉陶侃。陶侃家至微贱,得举至洛后被视为“小人”,“伏波将军孙秀以亡国支庶,府望不显,中华人士耻为掾属,以侃寒宦,召为舍人”(见《晋书·陶侃传》)。得居二品官者之甘卓、戴若思,皆孙吴“亡国之余”,戴若思已沦落至劫掠为生,然而他们都由察举而渐渐崭露头角。又张寔,其父张轨初得叔父锡官,乡品仅为五品,可知其家族在中朝毫无地位;然张寔仍得举孝廉,终至二品方镇。由于察举对士人之才行功能之审察相对地较为严格,更多地体现了择优原则,因此就使一些下层士人以至寒门单贱,有可能以才行功能得举,因缘时会发挥才能而迁至中高级职位。如无察举之法,各州各郡大约会有不少下层士人要白首衡门、永无出头之日的。在门阀鼎盛之时,察举之途为下层普通士人保留了一小块立足之地。我们说察举在当时有弥补士族政治弊端的作用,也正是为此。

三、察举的低落

西晋前期,由于君主和事功派官僚的努力,察举一度尚称繁荣,并在取才选能、扩大统治基础、绥抚蜀吴士人和崇隆经术抑止浮华之上,多少发挥了某些作用。这是有利于专制皇权与官僚行政的。但是这种形式上的繁荣,并不能掩盖其地位与作用在实际上的下降。随着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的兴盛,进一步说,随着士族政治的发展,察举的低落是不可避免的。

据《晋书·夏侯湛传》:“泰始中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乃作《抵疑》以自广,其辞曰……而官不过散郎,举不过贤良。”是以应举后任用不优、升迁不捷而居心怏怏。又同书《王接传》:“永宁初,举秀才。友人荥阳潘滔遗接书曰:挚虞、卞玄仁并谓足下应和鼎味,可无以应秀才行。”友人劝其“无以应秀才行”,也反映了应举在时人眼中已非入仕荣途。(3)

据《晋书·赵王司马伦传》,惠帝永宁元年司马伦“乃僭即帝位,大赦,改元建始。是岁,贤良、方正、直言、秀才、孝廉、良将皆不试”。又《王接传》:“是岁,三王义举,惠帝复阼,以国有大庆,天下秀孝一皆不试。”“三王义举”事在司马伦篡位之同年三四月,所免之策试当为次年年初之事,是永宁二年之策试亦未实施。秀孝策试之制遂趋松弛。

东晋偏安之初,庶事草创。《宋书·百官志》叙州秀才,“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并对策问”只是制度上的规定,实际上经常荒废。《晋书·陈 传》记其于元帝太兴中上疏称:“昔江外初平,中州荒乱,故贡举不试。宜渐循旧,搜扬隐逸,试以经策。”元帝也有意恢复察举考试。《晋书·孔坦传》:

先是,以兵乱之后,务存慰悦,远方秀孝到不策试,普皆除署。至是,帝申明旧制,皆令试经,有不中科,刺史太守免官。太兴三年,秀孝多不敢行。其有到者,并托疾。帝欲除署孝廉,而秀才如前制。

后孔坦上疏,请“崇修学校,普延五年,以展讲习”,元帝“听孝廉申至七年,秀才如故”。又同书《甘卓传》:

中兴初,以边寇未静,学校陵迟,特听不试孝廉,而秀才犹依旧策试。卓上疏以为:“答问损益,当须博通古今,明达政体,必求诸坟索,乃堪其举。臣所忝州往遭寇乱,学校久替,人士流播,不得比之余州。策试之由,当籍学功,谓宜同孝廉例,申与期限。”疏奏,朝议不许。

知孔坦原请秀孝免加策试五年,元帝令孝廉可七年不试,秀才则照旧策试。但尽管如此,策试之实施依然困难重重。《甘卓传》记朝议不许其奏之后:

卓于是精加隐括,备礼举桂阳谷俭为秀才。俭辞不获命,州厚礼遣之。诸州秀才闻当考试,皆惮不行,唯俭一人到台,遂不复策试。俭耻其州少士,乃表求试,以高第除中郎。

是“秀才如故”策试之后,就几乎没有秀才应举了。又《宋书·五行志》:

晋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麇见于前,获之。孙盛曰: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晋自丧乱以后,风教陵夷,秀无策试之才,孝乏四行之实。麇兴于前,或斯故乎?

又《宋书·武帝纪》晋安帝义熙七年:

先是,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按即刘裕)表天子,申明旧制,依旧策试。

可见东晋察举不但所举非人,连策试亦荒废已久了。

西晋之秀才考得47例,孝廉50例,合计97例(包括举而不就者,下同)。东晋之秀才只考得19例,孝廉仅8例,合计27例。西晋50余年,东晋则100余年,然东晋之秀孝仅为西晋之27.8%,约四分之一。可见察举至此已处于相当低落之中。又西晋秀孝举而不就者26例,应举者71例;而东晋之秀孝不就者为13例,应举者为14例。西晋之应举比例为73.2%,东晋之应举比例为51.9%。是东晋举而不就者大为增加,亦可反映察举一途之吸引力,较之西晋又大为下降了。

东晋之8例孝廉中,孔季恭、周稚、虞预、谢沈、张凭、王谈6人为吴土之人,占75%。秀才之19例中,亦有陆纳、孟嘉、庞遗、谷俭、高崧、龚玄之、龚元寿、陶淡为南人,占42.1%。这显然与东晋只有半壁江山有关。北来之士族得举者,有陈留江灌、江,东海王雅,庐江何琦,北地傅弘之,琅邪王珉等。仅从此看,似乎士族高门子弟之比例并不为小,但高门子弟当然有更多进入吏传之机会;东晋100年中,士族之由察举入仕者不过一二十人,仍不得为多。王珉为王导之孙,是两晋时期琅邪王氏之唯一被举秀孝者,然而他仍然不肯屈就,而历著作郎、黄门郎、侍中等清要之官轻至长兼中书令。东晋秀孝迁调之官,有博士、县令、司徒掾属、军府僚佐等,与西晋相似。但从整体看,东晋察举之地位与作用,较西晋又大为低落了。

“策试之由,当籍学功”,察举之不盛,策试之难行,与学校之不兴有连带关系。东晋之学校入仕制度,也处于衰微之中。

据《晋书·元帝纪》,元帝恢复了太学学官博士;又据《成帝纪》,咸康三年立太学。《宋书·礼志》记咸康三年“议立国学,征集生徒。而世尚庄、老,莫肯用心儒训。穆帝永和八年,殷浩西征,以军兴罢遣,由此遂废”。孝武帝时有太学生60人,后增至百人,太元十年又兴复国学。《宋书·礼志》:“其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增造庙屋一百五十五间,而品课无章,士君子耻与其列”,殷茂称“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臣闻旧制,国子生皆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者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晋书·五行志》:“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按国子学建于太元十年二月,国子生放火事当在其后,不当在此年正月)东晋之国子生考得一例。《宋书·长沙王刘道怜传》:“长沙景王道怜,高祖(刘裕)中弟也。初为国子学生。谢琰为徐州,命为从事史。”查《晋书·谢琰传》,谢琰为徐州刺史在晋安帝隆安二、三年间,距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建学约十二三年,刘裕、刘道怜曾祖刘混为武原令,祖父刘靖为东安太守,父刘翘为郡功曹。以其门资,自然称不上“冠族华胄”,是国子学中确有“混杂兰艾”之事。

总之,东晋国学不盛,原因一是“世尚庄、老,莫肯用心儒训”;二是士庶分别不严,“士君子耻与其列”;三是“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管理混乱。高门贵胄志在玄理,耽于享乐,自有九品中正制与清官入仕迁转之途保证其仕途亨通,自然无意于学业了。察举与学校制度,由两汉之盛到东晋之衰,是社会政治文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结果。

【注释】

(1)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142页。

(2)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西晋王朝对待吴人”条,72~74页。周先生以“昔吴土初附”为西晋公元280年平吴事。此取其说。

(3)潘滔语中有“足下应和鼎味”语。“鼎味”为商代伊尹故事。《韩非子·难言》:“(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后世“和鼎”多指执政居相位,而潘滔之“应和鼎味”语显非此意。《北堂书钞》卷六八“毗佐三台助鼎和味”条:“《汉旧仪》云,太尉、司徒长史,秩比二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其迁也多据卿校也。”是汉之“和鼎”指公府长史。又《崔敬邕墓志》:“起家召为司徒府主簿,纳赞槐衡,能和鼎味”;又《元 墓志》:“寻辟上台,为骑兵参军,助调醹味”。是元魏之“和鼎”指公府之主簿、参军。知潘滔之“应和鼎味”,大约是指就任公府之掾属僚佐。应征辟而为公府掾,在魏晋南北朝亦是士族高门子弟习惯性的入仕方式之一。由《晋书·王接传》可知,由此入仕,地位亦较秀孝察举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