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杂家(与张可为君合作)(2 / 2)

中国哲学史 冯友兰 12546 字 2024-02-18

是欲天下之治者,必求方术之统一。统一方术之法,为“齐万不同”。《吕氏春秋》又说:

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孟夏纪·用众》)

《吕氏春秋》统一百家之学,也是持这种态度,用这种方法。不过狐皮白不白,可以用眼来看,抉择百家之学,辨其是非,察其可不可,则必有一种原则,以作为标准。这个原则,即是《吕氏春秋》重生论的功利主义,它的义利论。

(二)义利论

重生本有两方面,有身体方面的,有精神方面的。就身体方面说,六欲得其所欲,是顺生,莫得其宜,则是亏生,迫生。就精神方面说,人性恶服恶辱,服辱而生,反乎人性,亦是迫生。故云:

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胡适之先生谓:“在此有受人困辱迫勒之意”)是也,辱是也。辱莫大于不义;故不义,迫生也。(《仲春纪·贵生》)

又举例说:

东方有士焉,曰爰旌目,将有适也,而饿于道。狐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餐以餔之。爰旌目三餔之而后能视。曰:“子何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胡为而食我?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吐之,不出;喀喀然遂伏地而死。(《季冬纪·介立》)

这就是不义迫生,尚不如死的例。本来,《吕氏春秋》以为人重生贵己是说得通的。但它如果仅讲重生贵己,则只有杨朱为我之说,才是正当的结论。那样,《吕氏春秋》如何去统一各家呢?由杨朱学说为论,则必有许多家学说主张不能容纳。例如墨子之摩顶放踵而利天下,儒家之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儒墨所谓“义”者,必不能与重生之说并存。《吕氏春秋》欲把“义”及“重生”融合起来,因在吾人所重之“生”上,为义找到根据,说此二者,是一非二。不义是辱,辱是迫生,迫生尚不如死。由此说起来,重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重生,包括顺生,也包括不迫生;狭义的重生,才只重身体之存在。利生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利生,包括利群,即所谓义;狭义的利生,才只是利己。由重生而言,利是利,义也是利,因其能使我不迫生。由贵己而言,利己是贵己,利人也是贵己,因利人为义,适己之性,使己不辱。《吕氏春秋》借着这么一道精神的桥梁,把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利,重生与为义,沟通起来。

所以《吕氏春秋》反对苟主贪利贪生,说:

世之所不足者,理义也;所有余者,妄苟也。(《离俗览》)

吾闻之,非其义不受其利。(同上)

义,本有应当如何之意,甚么是我们应当作的?《淮南·主术训》说:“义生于众适。”《缪称训》又说:“义者,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也。”此说颇与《吕氏春秋》之说相似。《吕氏春秋》主张,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是为他人谋利其生,为大家谋利其生。故云:

若夫舜汤……以爱利为本,以万民为义。(《离俗览》)

衣人,以其寒也,食人,以其饥也;饥寒,人之大害也,救之,义也。(《仲秋纪·爱士》)

善不善,本于义。(《有始览·听言》)

善不善,是以义不义为标准的。

对于义利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君子的看法;一种是小人的看法。君子知道义亦是利,觉得不义是辱,是迫生,故行义而不苟生。小人只知狭义的利,私利,不知公利也是利,只知使此身体存在是重生,不知有时舍生(舍被迫之生)也是重生。《吕氏春秋》说:

君子计行虑义,小人计行其利,乃本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则可与言理矣。(《慎行论》)

此段明示,义即是不利之利。义有时似乎与私利冲突,故是不利。但公利和私利,事实上常是一致的。《吕氏春秋》说:

故曰:“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故小之定也必恃大,大之安也必恃小。(《有始览·谕大》)

此言个人利益,亦必在公利之中,才能保持。所以公利是不利之利。

(三)反“非攻”及薄葬等主张

吾人行事立论,必以义利为主。故对于攻战亦当先问其是非,不可一例非之。《吕氏春秋》说:

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偃兵。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刑罚,则百姓之“悟”(《王念孙》曰:“悟字衍”)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侯之相暴也立见。故怒笞不可偃于家,刑罚不可偃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孟秋纪·荡兵》)

凡为天下之民长也虑,莫如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今之世,学者多非乎攻伐,而取救守。取救守,则乡之所谓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之术不行矣。(《孟秋纪·振乱》)

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古之道也,不可易。今不别其义与不义,而疾取救守,不义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莫甚焉。故(取)攻伐(者)不可非(俞樾曰:“取”“者”二字衍。),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义兵为可: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孟秋纪·禁塞》)

对于非攻之辩论,是《吕氏春秋》精彩的地方,我们可以拿来作其抉择各家之例。其反非攻之论,显然是对墨家而发。《吕氏春秋》与墨家皆以利为论,而结论如此不同者,则是双方对于攻战的看法不同。墨子在春秋时代,当时各国都在努力扩张势力,强吞弱,众暴寡,所谓攻战,在墨子看来,实与“入人园圃,窃人桃李”(《墨子·非攻上》)相似。至战国末期,《吕氏春秋》的时代,国数已少而皆强大,都要王天下;故其攻战有统一天下的意义,非窃人桃李者可比。又,墨子是站在弱小国家的立场,己不欲人攻亦不应攻人。《吕氏春秋》是站在强大国的立场,故其见解不同。

《吕氏春秋》对于薄葬之议论,也与墨家不同。它说:

是故先王以俭节葬死也,非爱其费也,非恶其劳也,以为死者虑也。(《孟冬纪·安死》)

此是以个人之利为其功利主义之对象,与墨子之以整个社会之利为其功利主义之对象者不同。胡适之先生以为《吕氏春秋》之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也是为此。

(四)余论

《吕氏春秋》批评儒墨之道,说他们都不知人性之本,人性之本是内在的,是根本的。儒墨不明争此,只把外在的制度道德,苛责于人,故其术不成。《吕氏春秋》说:

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然而无所行。教者术犹不能行,又况乎所教?是何也?仁义之术外也。夫以外胜内,匹夫徒步不能行,又况人主?唯通乎性命之情,而仁义之术自行矣。(《似顺论·有度》)

顺乎性命之情,以行仁义,即是以重生贵己之说行仁义也。

《吕氏春秋》一书,想用“缀白裘”的方法,统一方术。内而重生贵己,外而“长利”“高义”,以为如此可以法天地之道执一而应万变。但孟春等纪,专言时令,《任地》、《辩土》,专言农事,固非无用,亦不冲突,而在一些所谓“白”的狐皮之中,参杂了这样一些不黑不白,又不像狐皮的东西,则所成白裘实不如其所想像之完美。此其所以为杂家?

六 【《淮南内篇》】

《汉书·艺文志》杂家,列有《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外篇今已佚。兹单论其《内篇》。

《淮南内篇》与道家的关系很密切。胡适之先生《淮南王书》,谓《淮南》是道家。唐擘黄先生作《老子这部书与道家的关系》一文,(见《张菊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谓混合各派的杂家是道家,亦就《淮南》而言。但是道家和杂家毕竟不同。道家是独有创见,自成系统的一个宗派,而杂家则继承战国末期各家“道术统一”之思想,企图以不偏不倚的态度,综合各家之长,统一思想界。后者有意,有为而作;前者则离开各家各派而独自发抒其所见之真理。

《淮南内篇》之“道术统一”说,受《庄子·天下篇》之影响很大。于下文可见。

(一)道无为

《淮南内篇》说:

无为者道之宗。(《主术训》)

无为者,道之体也;执后者,道之客也。无为制有为,术也;执后制执先,数也。放于术则强,审于数则宁。(《诠言训》)

此言道之“体”为“无为”。《淮南》所谓无为,盖不同于老庄之无为。《修务训》说:

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

又说:

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不有。非谓其感而不应,(从王念孙校,王曰:今迫字也)而不动也。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

此处把无为分析,说他有三个重要的意义。从这三个意义,引申推演,可容纳几种的学说。尚有一种意义,谓“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不有”。但此只说明老子谦退之意,并不很重要,故从略。兹将其三个重要的意义,分述如下:

第一,“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这种“无为”也叫“无欲”,有安恬虚静之意。《淮南》说:

是故君人者,无为而有守;有为而无好。有为则谗生,有好则谀起。……故中欲不出谓之扃,外邪不入谓之塞。中扃外闭,何事之不节?外闭中扃,何事之不成;弗用而后能用之,弗为而后能为之。(《主术训》)

故有道之主,灭想去意,清虚以待;不伐之言,不夺之事。循名责实,官吏自司。(同上)

天下非无信士也,临货分财,必探筹而定分;以为有心者之于平,不若无心者也。天下非无廉士也,然而守重宝者,必关户而玺(从俞樾)封;以为有欲者之于廉,不若无欲者也。人举其疵则怨,人鉴见其丑则善,鉴人能接物而免于己焉,则免于累也。(诠言训)

这说得最明白了。从此推论到“法”,“诛者不怨君,罪之所当也;赏者不德上,功之所致也。民知诛赏之来,皆在于身也,故务功修业而不受赣于君”。(主术训)此说盖与法家任法不任智的见解相合;此种无为,亦即是法家所主张之无为。

第二,“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反乎此种无为,即是下文所谓“以火熯井以淮灌山”,“用己而背自然”。《淮南内篇》说:

……铁不可以为舟,木不可以为釜;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齐俗训》)

伊尹之兴土也,修胫者使之跖钁,(从王念孙校)强脊者使之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各有所宜而人性齐矣。(《齐俗训》)

因物之性而为之,此为即是无为。由此而推至礼制,则可说:

故圣人因民之所喜而劝善,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泛论训》)

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泰族训》)

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有饮食之性,故有大飨之谊。有喜乐之性,故有钟鼓管弦之音。有悲哀之性,故有衰绖哭泣之节。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泰族训》)

由此把儒家的学说,亦收进来了。

第三,“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者”。此论因时因地之重要。

《淮南》说:

明主之耳目不劳,精神不竭,物至而观其变,事来而应其化。(《主术训》)

务合于时则名立。(《齐俗训》)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主术训》)

“时”“势”之力,是极大的。例如天下治乱,是大势所定,非个人所能转移。“故世治,则愚者不能独乱;世乱,则智者不能独治。身蹈于浊世之中,而责道之不行也,是犹两绊骐骥,而求致千里也。”(《俶真训》)顺“时”“势”而为,此为亦即是无为。

由此项无为之理论,推之政治社会制度,则政治社会制度,是有变的,不可固执的。《淮南》说:

以一世之制度治天下,譬犹客之乘舟,中流遗其剑,遽契其舟桅,暮薄而求之。其不知物类已甚矣。(《说林训》)

故主张“则古昔,法先王”者,都非真正知道。《淮南》说:

夫随一隅之迹,而不知因天地以游,惑莫大焉。虽时有所合,不足贵也。(《说林训》)

此无为三义,如果不是《淮南》所特有的,也是《准南》所特别注重的。《淮南》所谓无为,其实已是有为。其所以把无为如此解释者,盖必须如此,方可容纳各家学说而统一之也。

《淮南》所谓道,广大无所不包。道是原理,不是主张;原理可以是而不可以非,故为本;主张可以是,可以非,故为末。此本末之说,即是《淮南》统一方术之方法。

(二)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

前述《天下篇》之“道术统一”说,即有一种本末说之端倪。《天下篇》说:“明于本数,系于末度。”所谓“本数”“末度”,相当于《淮南》所谓本末。《淮南内篇》以为无为之道是本,政治社会制度,及各家学说对此所有之主张,皆为末。以此为论,而求各家学说之统一。

《淮南内篇》对于如何统一方术之方法问题,与《吕氏春秋》有同样的见解。《淮南》也说:

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掇之众白者也。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必食其跖,数十而后足。(《说山训》)

此亦是折衷各派,以求统一,与《吕氏春秋》相同。不过本末之说,为《淮南》所特有。《淮南》以此本末说为主,建立其道术统一说,兹分段叙述如下:

第一,《淮南》主张道是绝对之是。他说:

至是之是无非,至非之非无是:此真是非也。若夫是于此而非于彼,非于此而是于彼者:此之谓一是一非也。(《齐俗训》)

夫禀道以通物者,无以相非也。……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同上)

百家之学,都是一是一非,都是一隅一曲,却都也合道。又说:

夫弦歌鼓舞以为乐,盘旋揖让以循礼,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所立也,而墨子非之。兼爱上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而杨子非之。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泛论训》)

孔孟杨墨之学,都是可非之学,都是末。至于绝对的是,乃是道,道不可非,故为本。道是本,诸说是末。

第二,本有不变之义,而末则为不可执者。“只要能执本”,应物无穷,末皆为用。《淮南》说:

道德可常,权不可常。(《说林训》)

故适于本者,不乱于末;睹于要者,不惑于详。(《主术训》)

得道之宗,应物无穷。(同上)

……圣人事省而易治,求寡而易瞻。……块然保真,抱德推诚,天下从之,如响之应声,景之像形。其所修者,本也。(《主术训》)

第三,一切礼制事迹,都是末。《淮南》说:

惧(为)(俞樾曰:为字衍文。)人之惛惛然弗能知也,故多为之辞,博为之说。又恐人之离本而就末也,故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要略》)

又说:

礼者,实之华而伪之文也。万于卒迫穷遽之中,则无所用矣。是故圣人以文交于世,而以实从事于宜,不结于一迹之涂,凝滞而不化。是以败事少而成事多,号令行而莫之能非矣。(《泛论训》)

今商鞅之《启塞》,申子之《三符》,韩非之《孤愤》,张仪苏秦之从衡,皆掇取之权,一切之术也。非治之大本,事之恒常,可博闻而世传者也。(《泰族训》)

第四,各种学说主张既是末,得本而用之,则为圣人之道,失本而用之,则不免于乱。《淮南》说:

六艺异科而皆同道(从王念孙校),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者圣人兼用而裁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泰族训》)

百家之学,专务其末。务末并非大害,大害在务末而弃本。《淮南》攻击法家说:

今若夫申韩商鞅之为治也,挬拔其根,芜弃其本,而不穷究其所由生,何以至此也。凿五刑,为刻削,乃背道德之本,而争于刀锥之末。斩艾百姓,殚尽太半,而忻忻然常自以为治,是犹抱薪而救火,凿窦而止(从王念孙校)水。(《览冥训》)此处批评法家,说他们拔根弃本,盖因他们只讲“法”“术”,不讲“道”“德”。“道”“德”是本,法术是末,所以法家是“弃本”“争末”。

第五,人若能见本知末,则可谓知“道”“术”。《淮南》说:

见本而知末,观指而睹归,执一而应万,握要而治详,谓之术;居知所为,行知所之,事知所秉,动知所由,谓之道。(《人闲训》)

被服法则,而与之终身,所以应待万方,览耦百变也。(《要略》)

人的知识有限,事类变化无穷,所以必执一而应万。这“一”必是不变而能应变的“本”,即是“无为”的道。若墨守先王之迹,不应变化,则犹之乎刻舟求剑,以为国则国危,以为身则神伤。如能得道而执之,应乎变化,为国持身,皆可无累。故云:

无为以持身,其身无忧;无为以治国,则国强。(《诠言训》)

这种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起源于《天下篇》,而成立于《淮南》。后来用本末体用之说,以融合不同的学说者,都是应用《淮南》的方法,也可说是应用杂家的方法。

七 【汉代其他各家之杂家倾向】

秦汉是中国政治大一统之时代,也是中国学术界大一统的时代。不但当时的杂家,是专门采各家之“长”,舍各家之“短”,以图融合各家为一;即当时其他各家亦都有这种倾向。当时各家,可以说是都有杂家的倾向。细找汉代思想家中间,实不见有一个纯粹某家之人物。唯以有些人虽杂而尚能保持某家自己的立场,所以虽杂而尚不为杂家。

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史记·太史公自序》)他论六家要旨,对于各家,多有褒有贬;唯于道家,则有褒无贬。历来都说他是道家,但他的杂家倾向,很是明显。他说: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

这是他对于百家之学之态度,也就是他的道术统一说。他认为百家之学之差异,不过是“所从言之异路”毕竟还是“殊涂同归”。他又批评道家外之五家说:

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此认为各家均有其“不可易”的独特的主义。这是杂家的态度。

司马谈又以为道家的好处,即在于自己的主义外,又能兼收别家之长;他说: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瞻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

胡适之先生作《淮南王书》,即据此段,证明道家即是杂家。其实这段所表示者,乃是一个有了杂家倾向的道家所理想之道家,与纯以老庄思想为宗主之道家不同。真正的道家,还是道家,不能说他是杂家。如说道家即是杂家,则老庄将何所归?

董仲舒是汉代儒家的宗师。在他那时候,天下统一已久,礼乐制度的建设,使儒家学说占了上风。但是百家之学,仍未完全断绝。董仲舒又提出了一种统一方术的办法。他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其说有似荀子,而以“孔子之术”代“王制”。不过他所讲的“孔子之术”,实包含许多家的学说。在他的《春秋繁露》里,我们可以找到道家、墨家、阴阳家等的学说。董仲舒的学说是很有杂家的倾向的。他所主张之方术统一说,固然有似荀子立王制为“隆正”,以收服各家;但他暗地里却把这“隆正”自身,即所谓“孔子之术”,参加上了道、阴阳等家之成分,这是他与荀子的不同了。

其他又有贾谊等人,也有杂家倾向。日本渡边秀方说到贾谊学说的驳杂曾谓:“把老、儒、道、墨、法,诸家杂糅”,是“汉代学者的一般通病”。(刘侃之译《中国哲学史概论》)其实这不是他们的通病,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时尚。

班固《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七略》,对于汉以前的学术,作一总结算。刘歆、班固对于各家,以为皆有“所长”。至于其所短,则大都是后来的流弊。他们说: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敝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方今去圣人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汉书》卷三《艺文志》)

对于各家,“舍短取长”,以恢复已缺废的道术。这种态度见解,正是杂家所持者。

八 【余论】

秦汉杂家是应当时历史的要求而产出来的。其目的在融合当时互相冲突矛盾的各家各派,以统一思想界,亦即是根据道术统一之理论以统一方术。这是各派学说纷争以后所应发生之现象,所应经过之阶段。不过实际上,这种统一,都不免于杂。“劳神明于为一”,终于不得真一。所谓“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也。

近百年来,西洋思想输入中国,有许多新的思想,与中国旧有的思想,不能相容。中国的思想界,又正混乱起来。秦汉杂家融合各家,统一方术的态度,又成了一个时代的需要。最初即有张之洞等人,搬出秦汉杂家的老法子,仿本末之说,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继以康有为等人,一面主张变法改制,一面又要尊孔读经并以为变法改制等事,正合孔子的主张。后来又有关于文化问题的各种辩论。这些都是对于目前中国思想纷乱的局面,要求统一的运动,也即是杂家的运动。但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杂家的方法所能做到的。杂家的兴起,虽为某阶段的历史所需要,但对于问题的真正的解决,杂家正如陈胜吴广,所谓“为王者驱除难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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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书·艺文志》谓杂家出于议官,古果有议官否,尚待考定。《史记·田完世家》云:“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如此不治而议论之上大夫,如其可以是议官,则议官其实有百家之学,如杂家出于如此之议官,亦可通,不过如此之类之议官,实亦即是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