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碰到一起,总不免首先“吐槽”一通自己的工作,接着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个省,进而抱怨整个中国。许多人备感自己怀才不遇,备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压抑,备感活得窝囊委屈。
一、哪怕只有一丁点权力
一日一个朋友找到我,商议怎样才能为她的两名同事雪耻并伸张正义——她的单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县催索债务,于晚九时许,在火车站候车时,被突至的“联防队”强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怀疑他们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窃窃私语,有进行“卖淫交易”之嫌。
怀疑不过就是怀疑,没有口供岂能定案?
口供怎样来?——打。
男女二人被铐上手铐,分开来逼供。
几名审讯那女子的联防队员围着她,一个个故作色情相,口出污言秽语,下流不堪入耳。且动手动脚,满足一点点邪狞心理。而隔室,一声声传来男同事遭打时发出的哀号。胆小的女人双手被铐,身遭凌辱,耳闻其声,抖瑟成一团,不由得心惊胆战。逼问什么,供认什么。审讯者们对细节产生极大兴趣。既然他们有兴趣,不回答是不行的,不顺着他们回答也是不行的。违心地顺着他们回答了,他们便发出心理满足的笑。
联防队听说她是本县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钱保人。父母惶惶赶来,交了七百元现金,写了三百元欠条,才保出他们的女儿。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没有熟人可来保他,身上也没带多少现金,继续被铐在桌腿上熬过了半个白天,写下一千元钱的欠条,才获得自由。
我听了不信,那作副主编的朋友的爱人,有天晚上就将那位同事带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没说几句话便哭了起来。朋友的爱人告诉我,她们单位的领导对此事极为愤慨,许下诺言,谁能伸张正义,使执法犯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除了一切费用由单位支付,谁还享受该单位名誉职工的待遇。
我见那女人双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铐过的肤痕。一问她,事情过去多久了?
说已半个多月了。
半个多月了,肤痕仍那么紫黑,可知当时该是怎样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给我看,双臂上竟有烟头烫过的痕迹。
我问她照过像没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要留有证据。
她说她没想到过这一点。她说丈夫是个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双筒猎枪,几次三番地要去找那些联防队员算账,搞得她每天提心吊胆,更操心丈夫别再去闯什么大祸,对自己遭受的虐待和凌辱,反而已有几分麻木了。
问她什么叫“联防队”?
她说在她父母居住的那个县,治安警似乎人数不够用,雇了一些人。
问是些什么人?
她说是些农民。
问是些怎样的农民?
说是些在家里不愿种地,出外打工又嫌挣钱辛苦的青年农民。
问当联防队员给钱多少?
说据当地人讲,每日三五元钱而已。但是“奖金”多。“奖金”便是各类罚款。大头儿归派出所,小头儿归他们分。所以,他们多逮人,多罚款,派出所是高兴的,也是支持和撑腰的。故对他们的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甚至采取鼓励和怂恿的态度。因为只有任他们使用他们的方式,才能逼获“保释金”之类的钱。若由警察去公然地干,怕多少会有损形象。而他们干,即使惹出了麻烦,由警察们出面调停、斡旋,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为这件事,我去找过妇联的朋友,朋友表示同情,但亦表示爱莫能助。我问他是不是不信?他说有什么不信的?可妇联每天收到的诉苦信、求助信多了,接待的上访者也多了。想都管,管得过来么?其中控告对象直接便是公检法人员的事件相当不少,妇联不能总是充当代表妇女姐妹和公检法对着干的角色哇?何况,比较而言,我代别人反映的事件,非说严重,也严重不到哪儿去。至多是个需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的问题。人家真的批评教育了没有,当事人还是个不知道。
我说那所谓“保释金”总该退给受害者吧?
他说你怎么这样傻?“保释金”不就是他们的奖金么?既然分发了,还能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么?
我不死心,代我的“当事人”——尽管我不是律师,但人家找到我,求到我,无形之中的,我也就成了人家的“代诉人”了——给公安部与河北省有关方面发了几封信,如泥牛入海,空谷无音。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出差从外地回来,妻交给我一张名片,乃是河北省某县县委副书记的名片。事情正是发生在那一个县里。妻说来客是我复旦大学的校友,高我两届,来时还带了些水果之类。
我一想,心内也就明白几分了。
后来,那女人的老父亲,因那一件事的发生,一气之下病故了。她料理完父亲的丧事,自己也病了,便再没找过我那朋友,也再没找过我。我呢,也就从这件注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张正义的事中自行解脱了。我必须有这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我们三方最终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点——认了罢。区区小百姓,不认又能怎样?
河北省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在“扫黄”中微服巡视,正巧发现某地书摊公开兜售黄色书刊,进行批评和侦询的时候,却被维护市场治安的警察以扰乱市场治安、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为罪名逮了起来,并被审讯。
这一件事情,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位副署长亲口对我讲的。当时在场的还有老作家李国文同志。这位署长接着讲到了另一件事。新闻出版署几位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同志,为了对黄色书刊冲击和占领书刊市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征得新闻出版署和党校负责同志的批准之后,前往某地。
他们在一出售黄色录像带的摊床前买了一盘,离开没多久,追上来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神神秘秘地问他们还买不买,说她有许多种。如果他们买的多,她可以按批发价优惠。
他们说不买了,一盘够了。
那女人说不买不行。
他们问怎么不行?
那女人说你们买黄色录像带是要受罚的,并威胁说严重的还要收审。
他们说你强迫我们买就没事了么?就不怕受罚、不怕收审了么?前面一百多米处就有进行盘查的警察,你怎么敢这样做?
那女人笑了,说他们是不会罚我的,更不会收审我。你们如果多买我的,保你们没事儿,保你们顺顺利利地通过。如果不多买我的,你们今天可就有麻烦了。
他们自然都是有些不信邪的。上了车,直往前开。邪存在着,不信是不行的。结果车被拦住,警察上来了,说看到你们刚才买黄色录像带了,想受罚还是想被收审?
他们再不明智那时也得变明智些、变乖些了,都说那我们就受罚吧!
于是几个人兜里的三千余元尽数被搜去。
问:有个人企图强迫我们买,你们怎么不管?
答:你们无权问的就别问。我们只管买的。
后来还是新闻出版署派出一位副署长,去向河北省委宣传部进行交涉,才索回了罚款。
中央电视台某专题摄制组,途经一处两省交界之地,司机将长途汽车开到了一饭馆前,催促乘客赶快下车用饭。摄制组的同志随乘客们走进去,见环境极脏,于是打算退出,到对面看起来较干净的饭店用饭。几人转身时,却见店门已被锁了,而且有人持棍把守。一般乘客哪里还敢有不悦的表示?只有端上来什么吃什么,要多少钱给多少钱的份儿。图个平安无事。只我们中央电视台摄制组的这几位朋友,执意离开。结果没说上几句理,从后店冲出几个汉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其中一人,发现窗外站着警察,大声呼救。警察的脸从窗前一闪,不见了。挨打之后,随身所带的钱及手表、相机一概遭掠。摄制组的成员中,有几位朋友也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忍无可忍,齐发一声喊,与对方们拼搏起来。那警察才又“适时”出现,加以制止。未对店家们所雇打手们进行一句盘问,却将摄制组成员带到派出所大加审讯。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外屋正审讯着,里屋店主在向所长“上贡”奉献之物,皆系从摄制组成员或其他人身上掠夺的东西。
近来我听到一种说法——传统在台湾,法制在香港,腐败在大陆。
这当然是很偏激的说法。我相信台湾和香港也自有他们的腐败。并且进一步相信,腐败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存在,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
但事实是,大陆也就是我们共和国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的确是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它几乎使我们大多数国民在每一个月里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它对我们日常生活的侵蚀。正因为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老百姓才祈祷反腐败,希望对共和国的肌体从真正意义上起到一次清除作用。
而另一个事实是——的确,腐败已然侵蚀到了公检法部门。即使不能说非常之严重,也可以说是相当之严重了。
这就难免会使普通的老百姓对我们共和国的前景感到沮丧和悲观了。
普遍的老百姓,对于所谓权钱交易,耳濡目染的,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了。
我的一位在某县县委工作的朋友来看望我时对我说——全中国的情况,咱不敢随便发表看法。但是我们县里的情况,咱还是一清二楚,了如指掌的。共产党的干部中,有些受贿几千元、贪污万把元,就被处分了撤职了,甚至判刑了,你想了解老百姓对他们持何态度么?
我说,想。
他说,其实老百姓很同情他们,觉得他们是些替罪羊。如果以几千元、万把元为量刑标准,那么我那个县里的副科长以上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也甭审,拉出去就枪毙,可能会有一两个清白的被冤枉了;隔一个枪毙一个,又肯定会漏网不少。
我说,照你这么讲,就没指望了?
他说,指望还是有的。只不过中央不太清楚老百姓的心理要求,做不到点子上。比如说权钱交易的问题吧,老百姓看的多了,也就看透了,悟明白了,交易就交易吧。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么,这已经初步实现了。你还指望先富起来的帮助老百姓啊?老百姓手中又没权,能给他们什么好处?能使他们更富么?不能吧?但有权的人手中那个权,却能使他们更富。他们又不傻,干吗不用钱去和权交易啊?这么一交易,共产党的大小官员,也就在这场交易中富起来了。毛主席打下的底儿,中国是个低工资国家,大小官员的工资也高不到哪儿去。物价飞涨,他们就不感到钱不够花的压力么?
他一席话说得我只有哑口无言的份儿。
他又说——不久前我在全县搞了次社会调查,你猜怎么着?百分之四十二的人主张行贿受贿公开化、社会化,索性由各级政府部门组建“行贿受贿统筹安排计划委员会”什么的。从某些行业的办事员到科、处、局以上干部,明令条文标出行贿受贿之价码,像商品行情、股票行情一样天天公布。可分为内部价、优惠价、市场价和调剂价几类。当然,不能完全地市场化,要以计划为主,否则,像物价一样天天涨,老百姓承受不起。国家还可以从这方面抽税。行贿受贿的现象越普遍,数目越惊人,国家的税收也越大嘛!百分之四十二的人认为,此举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方便了人民群众的事儿。
我说,我实在是越听越糊涂。
他说,你想嘛,人民群众有了难事,哪怕是于情于理完全属于某些有权之人该替他们解决的事,甚至是解决起来并不成问题的事,不花钱就办不成不是?老百姓值得同情在于,有时花了钱也还是办不成。他们是早已明白了唯有肯花钱才能顺利解决困难的道理的,但却并非都知道钱该塞到谁的手里,怎么个塞法才算得体。明码标价是多么好的措施呢?一看报,一看电视,一听广播,该找谁谁,该带多少钱,心中全有数了。而且,也多了几分理直气壮——“喏,我来行贿!这是两千元,点点,尽快把我的困难给解决了。受了贿不办实事,小心我告到‘行贿受贿安排计划委员会’去!……”否则,老百姓手里攥着辛辛苦苦攒那点儿钱,连为了解决自己的困难去行贿的勇气都没有。好容易见上面,心里感到卑微,胆突突的,不知该怎么做人家才肯受贿。有时就得求助于第三者、第四者,权钱交易的“流通”环节多了,一千元能办成的事,中间人一盘剥,变成了需要两千元才能办成的事。
我的朋友娓娓道来。说得很平静,很从容,对自己的分析相当之自信。
我则一时更加无话可说。
他问,你怎么无话可说了?
我说,我是感到无话可说了,真的……
他说,我的话有道理么?
我说,听起来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我又讷讷地问,你刚才不是说,指望还是有的么?那个指望究竟是什么?
他开始吸烟。连吸了几大口,想过了千百遍似的说——警察、公安、法院,如果最后连这些地方也成了权钱交易普遍之极、执法犯法肆无忌惮的地方,那……
他不说下去了。
我低声问,那便怎样?
他又吸烟。将那支烟吸得不能再短了,掐灭在烟灰缸里之后才说——那就又该造反有理了。但凡算是一个国家,总得给老百姓留下点儿指望吧!
他说完,就起身告辞。临出门,拍拍我肩又说——你这人足不出户,有些事我不想讲出来吓着你。如果你什么时候有充分的时间,愿意到广大的老百姓中间去走走、聊聊,我奉陪。你也许会感到,中国再照这样下去,并不像某些遗老遗少大发宏论认为的那样前途光明。
朋友来京的时间是1993年上半年。
朋友走后不久,党中央提出了“反腐败”的口号。新闻媒体陆陆续续地报告了一些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以及一桩桩重大的全国性的案件。中央电视台的“质量万里行”专题组,忽而大江之南,忽而长城之北,也搞得有声有色,雷鸣电闪。由朱镕基总理亲自挂帅主抓的金融界的整肃工作,使全国的老百姓都出了一身冷汗——怎么着?国库都快被挪空了呀?!
国库的钱那可是老百姓的钱。
中国人多,老百姓的汗水自然是不值几个钱的。中国之普遍的老百姓所挣的工资,差不多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工资了。当然,这并不等于他们创造的价值也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如果说一个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归了国家,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它的一个普通劳动者创造价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实际上是比百分之九十以上更多的部分——奉献给了国家。
这些钱关乎到他们将来的退休金、社会福利,也关乎到子孙后代面临的国家是否在经济方面可以信赖。
而这些钱,却被用了去炒股票,炒房地产,以国家的名义做种种投机生意。赔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继续提高物价就是了。赚了,塞入一部分人的腰包,成了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轻而易举而便捷的方式。
蒋家王朝时代的四大家族也是这么干的。他们基本上也是靠着诸如此类的一些勾当成为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家族集团的。翻开历史看看,记载得明明白白又简简单单。
二、我看深圳大时代
我虽没有长住过深圳,却也接触了不少深圳人,感觉他们大都是有点“野心”的。
我将“野心”这个词加了引号,意在强调含有赞赏,不带贬斥的。
“野心”这个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指对领土、权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但是,细细一想,不会有哪个人是为了占有一片领土而成为深圳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即使你是亿万富翁,你也只能在二三十年,最长六七十年内,用金钱买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可肯定地说,怀着占有领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成为深圳人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瓜。“炒土地”者们的本质动机和最终目的,并非企图占有它,而只不过企图在“炒”它的过程中赚取金钱。
为了权力成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为就权力舞台而言,深圳毕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权力舞台,怎能满足对它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别的权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会转移向一个权力小舞台寻求安慰。何况,深圳从一开始便确定了向商业城市发展的蓝图。而商业城市的特征之一,便是政治权力保障并服务于商业的规律。在一个商业时代典型的商业城市,第一位的骄子是成功的经商者,第二位才是从政者。一个对于政治权力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么良好感觉的!
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来想去,除了歌星们,还会有谁呢?他或她,也不过是将深圳当成较理想的演习场或集训营。积累了经验,提高了素质,便会从深圳这块跳板纵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从全国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为了一个“利”字吧?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个“利”字,我强调的,并非它的商业内涵的一面,而是社会学内涵的一面。
人既然生活在社会中,就是一个社会人,不可能不考虑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种相对体面的物质生活的收入,选择能发挥自己某项专长或才智的职业的充分自由,参与公平竞争的激情和冲动,以及便于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环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这样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驱动和吸引,才由别处的人毅然决然地变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这样的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确切地用“野心”这个词来谈论的话,那么具有这一种“野心”,对当代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对于当代青年人而言,倘连这么一点儿起码的“野心”都没有,那实在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幸事。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数人尤其大多数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么一种“野心”,它将必是安定昌盛、高速发展的,前途也将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来,深圳是中国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许,它还是全国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识结构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后两点,和深圳的年轻、深圳的现代观念为主体的观念,可以说相得益彰。无论他们选择了深圳,还是深圳选择了他们。
20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是在宁夏颇有名气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调往深圳。后来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有去成,什么时候谈起来遗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学同学,贵州人民出版社原编辑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调往深圳,来寻求我的帮助,后来也是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去成,却至今“贼心不死”。
而我自己,1988年底从北影调到童影后,住房窘况大大改观,才最终灭了由北京人变成深圳人的念头。否则,尽管我觉得与深圳缺少缘分,但也可以划归为“贼心不死”者。可见,曾想要去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比已经去了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许多吧?
我曾应邀到渤海油田讲过文学创作课,结识了那个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学爱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从深圳寄来的信,困惑地打开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写来的。告诉我她已经调往深圳了。而且,是因为陪她父亲到深圳旅游,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话说,是“我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于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时是父女俩,回渤海是她父亲一个人。老父亲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奋勇承担了回原单位替她办理辞职手续的义务。
她那封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仿佛待嫁闺中的女孩,忽一日红鸾星惊,相中了一位“白马王子”或被“白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头的文学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从深圳打来电话,说已受聘于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说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学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回包头办子公司,将他从单位硬“挖”了出来。后来深圳方面派员去包头考察,发现他那位同学志大才疏,不善经营管理,将他那位同学“炒”了鱿鱼,宣布解体子公司。同时在与他的几次接触中,发现他倒挺有能力,问他愿不愿到深圳谋求发展。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跟随到了深圳。
我问:“干得顺心么?”
答曰:“我已经从那一家公司跳槽,换了一家公司干了。”
我替他忧患地说:“那么,是在第一家公司干得并不太顺心了?”
他在电话里笑了,说:“你别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干得也很不错,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处走嘛!在深圳工作变动是寻常事儿!”
我在南京签名售书,遇到了一位“兵团战友”。他竟也装模作样排队买我的书。
他说他已不是哈尔滨人了。
我问:调到南京了?
他说:调到深圳了。
我一怔,忙问他感觉如何。
他莫测高深地一笑,说:“人挪活,树挪死么。起码的感觉是——我挪活了!”
签名售书活动的第二站是西安,又遇到了我的一位中学老师排队买书。二十多年不见,她头发白了。
我毕恭毕敬地站起,问老师近况怎样。
老师说,她已退休了。已调到深圳了。受聘于女儿和女婿的公司,当一名老业务员。
我奇怪,问老师:深圳也欢迎您这般年纪的人么?
老师一笑,说:“深圳那地方,不以年龄和资格论人,看重的是实际工作能力。我也没成想自己教了一辈子书,一朝下海,居然还能扑腾几下子!”
一不留神,你生活的周围,就会有一两个你熟悉的人说变就变成深圳人了。一旦他们变成了深圳人,给我的印象是仿佛都年轻了几岁,都对人生增添了几分自信和乐观,都自我感觉好起来了似的。
中国人碰到一起,总不免首先抱怨一通自己的工作单位,接着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个省,进而抱怨整个中国。许多人备感自己怀才不遇,备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压抑,备感活得窝囊委屈。
据我想来,他们的抱怨,也许不无各自的理由和根据。
然而,深圳人却一般不这样。他们很少抱怨深圳。也许是因为当初是他们自己乐于去的吧?可又分明不完全是,分明还是一种深圳人共有的大家都恪守的什么原则似的。
我不信去到了深圳的人没有人仍觉得怀才不遇,没有人仍觉得才智和能力受到了限制和压抑,没有人仍觉得与他人比起来自己活得窝囊、活得委屈、活得累。但我所接触的深圳人,一般都不抱怨。
在今天,与普通的中国人比较,这一点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他们的不抱怨,似乎都向人表明着他们的另一种自尊和自信。
仿佛,深圳像一种学校,它教育出来了另一种当代中国人。
我曾去过深圳一次。目前为止,仅仅一次。
我曾很想调往深圳。最终彻底打消念头,原因之一是深圳对我这个北方人来说,似乎太远了,远到不止是南方,简直就像是国外;原因之二恰恰是,由于我到过深圳一次。
先说第一个原因。我出生在哈尔滨。直至下乡前,没离开过它。如今,我的老母亲、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都在哈尔滨。弟弟妹妹都已成家,老母亲轮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哈尔滨还有我诸多的同学和兵团战友。亲情加上友情,据我想来,便该是所谓家乡观念或曰家乡情结的最主要的内涵了吧?无论世人对此如何评说,我这一代人的特征,正是家乡观念或曰家乡情结的依重难以解脱。我甚至进一步认为,这是贫穷在我和大多数同代人心理上和情感圃林中投下的阴影。父母辈在贫穷年代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含辛茹苦。我们总希望生活在他们周围,起码是生活在离他们不算太远的地方,以图能够更经常地尽我们作儿女的义务和拳拳孝心。
1977年,我从复旦大学毕业之际,有三个分配选择——哈尔滨、北京、上海。我毫不犹豫地填了去哈尔滨的志愿。坚决表示不同意留在上海。一些阴错阳差的因素,使我成了北京人。这在当时对我而言,是离家乡、离父母和弟弟妹妹、离亲情和友情最近的选择了。说来人们也许不信,尽管北京到哈尔滨只需坐十七八个小时火车,可十四五年内,我不过只回去了七八次。几乎两年才回去一次。足见对一个太依重家乡的人,远或近,有时似乎更是一种心理距离。
我是在1986年去深圳的。当时到广州花城出版社改稿。改毕,编辑部主任陈大姐和我的责编——一位典型的广州姑娘陪我去深圳。到时已是下午,在市内转了转,第二天去了沙头角,天黑才回到深圳。第三天一早便离开了。所以在我的印象中,仿佛去的更是沙头角,只不过途经了深圳。
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在沙头角走了个来回,与陈大姐她们走散了。在沙头角买了三个芒果吃。我既不觉得那条小街的东西真的有多么便宜,也不觉得有什么东西格外吸引我,能勾起我买的冲动。甚至竟有点儿后悔。对于一个极其缺乏购买热忱和欲望的人,要在那么一条小街上消磨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仅仅靠闲适的心情是不够的。于是我在那条小街唯一的一个电影院看了两场电影。第一场是《黄天霸》,第二场还是《黄天霸》,都是我们北京电影制片厂拍的(当时我仍在北影)。
在深圳的短短的时间里,我抽空儿拜访了一位从哈尔滨调到深圳美术馆的画家。在哈尔滨,他一家四口住两间阁楼。而在深圳,他住四室一厅。住处环境相当优美。附近有集市,买什么相当方便。尤其海味和副食、蔬菜,在我看来,丰富极了,价格也并不比北京贵多少。当然,最令我心向往之的,是友人的居住面积,大约近一百平方米。对他而言,在哈尔滨是不可企及的,恐怕只能是幻想。对我而言,在北京也是不可企及的,恐怕也只能是幻想,当时我在北影,只住十三平方米的一间筒子楼。
我非常坦率地承认,我几次萌发调往深圳的念头,主要是幻想能住上宽敞的房子。我是一个从小在低矮的泥土房中长大的人。宽敞的房子对我来说,直至1986年,一直是个美丽的梦。
深圳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新,很现代,也很深刻。它新得好像没有一条老街陋巷,没有像门牙缺洞一样的胡同,没有南方所谓“棚户区”或北京所谓“危房区”。这大概也是令许许多多人心向往之的吧?对我而言,它现代,是指在那么有限的还不如北京半个区大的范围内,耸立着那么多高楼大厦,外观又都那么新颖。当年北京还没有盖起那么多,盖起了的也很分散。
但是,我觉得,深圳当年新得还谈不上有任何有意义的历史,也还没有形成起码的文化氛围。单讲文娱,仿佛除了电影、刚刚出现的录像厅,就再谈不上其他了。
我竟没找到一家书店,只偶然地见到了一个书摊。书摊上只有花花绿绿的刊物,而没有一册文学刊物,没有一本文学书。哦,对了,也不能说没有一本文学书,有从香港贩入的《金瓶梅》,也是洁本。还有几种字典,包括英汉字典。
我当时想,看来深圳不适于我。尽管我丝毫也不怀疑,如果我投入它的怀抱,它肯定也会回赠我较好的居住条件。
我常反省,作家是些古怪的人,或曰是些很有毛病的人。所选择的生存地,历史太悠久了不见得是好事。悠久的历史会将作家的思想压扁,变形。完全没有历史似乎也不行,会使作家感到思想和观念仿佛一只无锚的船,轻飘无所定位。文化氛围太浓厚了不好,那样子文学将被大文化淹没。完全没有文化氛围似乎也不行,那样子作家会感到寂寞,感到窒息。作家的创作激情,有时是要靠文学的氛围去激励和鞭策的。
当年我主要的患得患失的思想,便是这些了。
我离开深圳时,心里默默对自己也是对它说——别了深圳,看来我们没有缘。
我内心里竟不免地有几分感伤——好比离开的是一位姑娘,她有令我动心之处,但是,她似乎不适合做好的终生伴侣。我们结不成婚。一往情深,凭着一股冲动结婚,我看不到人生乐观的前景。
令我惊讶的是,深圳的文化和深圳的经济,几乎是在同步发展的。如果说它十几年前是一个海边小村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文化环境可言,那么伴随着它的经济发展,它的文化的骨骼也开始形成,这与许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和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几乎可以认为这一事实带有某种奇迹性。我想,这可能主要是因为深圳拥有相当一大批有文化的深圳人吧?
我所结识的深圳人中,十之八九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些甚至是毕业于名牌大学的硕士或博士。
1986年我到深圳之前,那时全国掀起了一股仅次于“出国热”的“闯深圳热”。那时,对于一批中青年知识分子而言,深圳还是一个令他们望而却步的地方。尽管它已经变得相当热闹,但那一种热闹,似乎是另外一批人营造的。
哪些人呢?——雄心勃勃的个体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时代淘金者,在社会竞争中被挤没了位置的落魄者,生活遭际中的受挫者、失意者……
“在深圳开饭馆,比在全国任何一座城市开饭馆的税收都低!只有白痴在那儿开饭馆才会赔。”
“在深圳,连农村女孩儿找到一份工作,每月也至少能挣五六百元,何况我们,膀大力不亏的!”
“是我妻子的女人我不爱她,我爱的女人又和我结不成婚,感情疲软了,只图远远地离开我生活的那座城市。”
“孩子没考上大学,沮丧得要命。一时心血来潮,非要到深圳去撞撞运气。去就去吧,也许有什么好运气正在那儿向他招手哪。”
有许多人曾与我商议,希望倾听我的坦率的看法,希望我支持他们的决定和选择。驱使他们作出决定的动机往往那么简单,简单得常常令我为难,不知究竟是该支持他们还是该劝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