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学业,郑毓秀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有一种说法,说郑毓秀曾对汪精卫示爱被拒绝(若为真也正常,当时的汪精卫英俊潇洒,又敢于舍生取义,应该是众多少女的梦中情人),也曾和王宠惠(法学大家,担任过民国外交部长、国务院总理,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有传闻说郑毓秀的博士论文是王宠惠代笔,胡适采信的就是这个说法)有过一段渊源,但她最终找到的爱人,叫魏道明。
熟悉民国史的人应该都知道魏道明这个人,他做过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长、南京市市长,后来还担任过驻美大使和首任台湾省主席。
但和郑毓秀认识的时候,魏道明还只是一个留学生,而且比郑毓秀小10岁。
两人互相欣赏彼此的才华,在法国就关系不错。1926年,双双回国的郑毓秀和魏道明在上海一起开了一家“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
这在当时是件很牛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中国律师界,对女性一直排斥。根据1915年民国司法部颁布的章程,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郑毓秀在仔细研究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后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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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道明
于是,郑毓秀成了有案可查的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当时的上海,洋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华人和洋人打官司,十打九输,而郑毓秀和魏道明的律师事务所就专门帮助华人,与洋人死磕——魏道明负责刑事诉讼,郑毓秀专攻女性维权。
几个官司一打,两人在上海法律界的名气就起来了,他们的律师事务所甚至还代理过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离婚案。当时,郑毓秀担任孟小冬的辩护律师,最终让梅大师赔了孟小冬4万元——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女性离婚还能得到赔偿费,且有4万元之巨,简直是闻所未闻。(溥仪当时与文绣离婚,也就给了5.5万元赔偿。按大米购买力,4万元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百万元以上。)
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一时间门庭若市。当时郑毓秀的诉讼费动辄上万元,连杜月笙都赞叹不已。当时的说法是,“郑毓秀一个案子的收入,就抵得上上海跑马厅一场赛马的头等大奖”。
这个律师事务所为郑毓秀和魏道明带来的不仅是财富,还有感情的升华——1927年,两人在杭州结婚。
<h3>5</h3>
其实,回国后郑毓秀所做的,并不止开律师事务所那么简单。
1925年,郑毓秀就担任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她出版了《国际联盟概况》和《中国比较宪法论》等书籍,前者最早向国内介绍了国际联盟的情况,后者就是她的博士毕业论文。
从1927年开始,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1928年,郑毓秀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出任国民党立法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1929年,郑毓秀作为“五人小组”之一,专门负责起草中华民国的《民法》——在这部新《民法》里,出现了很多对女性权利的保护与提升:
未婚单身女性有权签订或废止婚约;以个人名义持有或让渡其个人资产或地产;可担任其他人的代理人;可以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的身份享有继承权;已婚女性可与丈夫取得共识,具有保留原本姓氏,不需要冠夫姓的权利……
郑毓秀能够担任这些职务并获得这些成就,以当时中国女性的地位而言,可以说是相当难得。
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出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了大使夫人,便渐渐从台前走到了幕后,为丈夫在美国的工作出谋划策,做些幕后安排。魏道明晚年在回忆录中对妻子在美国期间对他的帮助深怀感激,称“我是非常幸运的”。
1943年,宋美龄访美。在蒋夫人那次赢得无数赞誉的访美之行背后,郑毓秀穿针引线,接来送往,起了不小的作用。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夫人安娜曾称赞她“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
但郑毓秀的风光之路,在1948年走到了尽头。
1947年,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蒋介石任命魏道明接替原来的行政长官陈仪,担任台湾省第一任省主席,夫妇两人随即返回国内。
魏道明上任后,对陈仪留下的烂摊子,还是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但这对夫妇那时还没意识到,彼时的台湾,已经不是一个一般的省份。随着国民党军队在大陆的节节败退,蒋介石已经渐渐开始把台湾谋划成一个最终退守的“终极基地”——对于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老巢,一向只信任自己人的蒋介石,怎么会用外人?
1948年,魏道明从外面结束公务回到家中,就听到了郑毓秀转达:“你知道吗?你已经被调职了。”原来,蒋介石在没有正式通知魏道明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亲信陈诚派到了台湾,接替魏道明主持工作。
这一个举动让夫妇俩顿时感到非常心寒,而郑毓秀更是点出了其中的关键:“蒋介石不信任我们,因为我们不是他的人。”
随后,郑毓秀夫妇选择辞职,前往香港,观察时局。进入1949年,夫妇俩越发对国民党感到失望。当时局大幕落定的时候,他们没有选择去台湾,也没有选择返回大陆,而是做了一个让不少人意外的决定:去巴西经商。
他们决定远离政治,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h3>6</h3>
但是,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顺利。
在巴西,一方面人生地不熟,另一方面也没有经商的天赋,郑毓秀夫妇没几次折腾就亏了大本。最终,他们选择去美国洛杉矶居住。在他们抵达美国后,当时已经卸任的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夫人,还专门为郑毓秀送去了鲜花表示欢迎,可见郑毓秀当年在美国的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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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毓秀和魏道明
但居住在美国,郑毓秀夫妇却也未必感到开心,百无聊赖之余,当年顶着各种“部长”头衔的夫妇俩,只能靠打麻将消遣时间。
1954年,郑毓秀又受到了一次严重打击。
她的左臂被发现癌细胞,经过诊断,只能做切除处理。可想而知,一个当年叱咤风云的豪气女侠,失去了自己的一只手,这打击该有多大。
经此病变,郑毓秀一蹶不振,最终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魏道明后来还是回到了台湾,担任“外交部长”,其间,还娶了荣毅仁的妹妹荣辑芙。但1978年,80岁的魏道明在巴西逝世后,后人还是遵从他的遗愿,将他的遗体运回美国,和郑毓秀合葬。
馒头说
一路看下来,看到郑毓秀的人生收尾,是不是有些唏嘘?
但我们又在期盼什么呢?希望她最终像秋瑾那样,悲壮就义?希望她像林徽因那样,才情逼人?或者像阮玲玉那样,香消玉殒,遗恨人间?
这或许也是她不像那些人那样为人所熟知的原因之一吧。
但一位民国女子,在当时的环境下能把自己的一生过成这样,也是很不容易了。
并不是每个曾经当过主角的人的人生剧本,都能以大高潮或大圆满收尾,很多人就是这样曾经辉煌,然后慢慢就走向失意,走向平庸,最终慢慢被人遗忘。
在这一点上,郑毓秀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她一生花了很大的精力在维护女权,而且应该说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她肯定也明白一个道理: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