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均衡体系在集体安全体系的外围继续存在,构成内层缔约国实践威尔逊主义的必要条件。在这个中间层,现实政治和大国外交继续构成主导规则。在低信任度的行为主体之间,定期的外交洗牌和安全重组类似威斯特伐利亚时代,国家利益仍然构成主要的外交语言,结盟仍然是具体和有限的,不会培养缔约国的宪制锁定。中间地带的强国(俄罗斯、中国、印度之类)迅速掌握了17世纪欧洲的游戏规则,在自己的地缘范围内建立了相应的势力失衡体系。只有一点区别:威尔逊世界构成了它们无法逾越的天花板。冲突的升级一旦接近天花板,或是势力失衡可能产生危险的独霸国家,就会招致来自内层的预防性干预。威尔逊世界对霍布斯世界的单方面规训从双重意义上塑造了世界体系:在内层维护安全,在中间层维护均衡。从外交模式的角度讲,这种干预类似奥兰治亲王以后的英格兰干预欧洲列强,区别在于:内层体系和中间层体系的落差太大,即使名义上的军事干预也仅仅是某种警察行动。因此,规训在宪制方面的考虑多于军事方面的考虑。
中间层的国际政治体系天然不稳定,定期破裂可能殃及内层的集体安全体系。必要时,集体安全体系必须发动仲裁性战争(大刑用甲兵)。仲裁性战争的目标不是安全或利益,而是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和仲裁权。仲裁性战争的胜利将使低信任度的霍布斯主体升级为威尔逊主体,扩大集体安全体系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讲,仲裁性战争就是权利政治对现实政治的教学活动。毕业生获得进入内圈的资格,每次战争程序都会积累构成世界秩序的宪法性先例。波斯尼亚战争是冷战后仲裁性战争的典范,但冷战后所有战争迟早都会招致威尔逊世界的仲裁。世界日益具备罗马帝国或英印帝国的色彩:各地区依据仲裁性战争的不同特点,积累各不相同的习惯法体系,但所有习惯法体系无不通向帝国,而帝国的正义自有其普遍性语言。
霍布斯世界没有普遍性语言,次生型列强各自伸张自己的正义。次生型列强不同于威斯特伐利亚时代的欧洲列强,它们大多是独立或建国的前殖民地、半殖民地或边缘国家,继承了一战前国际体系的政治资源和政治逻辑;更重要的是:它们将一战前的政治逻辑内化于自身。新列强的建国过程通常就是一种内向殖民主义或深化殖民主义,更广泛、更彻底地展开欧洲国家仅仅在沿海塑造的“文明开化”(“富国强兵”)模式,例如列宁主义建国运动曾经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亚非新兴国家盛极一时。主要原因其实在于,当地精英认为:这种模式能以最快的速度,将统一的“现代化”模式空投到五色斑斓的各种“传统多元社会”。基于同样的理由,新列强的毗邻外交比原先的欧洲国家更具霸权色彩,只有威尔逊世界的干预才能阻止它们酿成更大的灾难,这种干预有时被称为“新殖民主义”。新兴列强往往厌恶“新殖民主义”,主要原因类似路易十四厌恶奥兰治亲王的“大联盟”;但在宪制和安全意义上,它们都很难脱离这种体系而不严重损害自身。
实力均衡体系在“新殖民主义”的规训下,大体上能够约束次生型列强的冒险行动。没有这种约束,伊拉克原本有机会成长为另一个昭和帝国,孟加拉也早已成为另一个“满洲国”。在东亚,奥兰治式外交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美国的“离岸平衡”战略将东亚分为两大阵营:一方是中国-大陆核心,另一方是太平洋-近岸群岛。自《旧金山条约》签署以来,实力均衡大体能够自行维持,新兴列强的冒险行动寥寥无几,每一次都在美国果断而节制的干涉下迅速复原。前三十年的东亚奇迹和后三十年的中国奇迹都是这一体系的产物。20世纪前半叶和20世纪后半叶的东亚安全形势形成了尖刻的对照,后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存和发展设置了坚固的安全防护栏。然而,保护和约束是同一件事。错误的历史认识和错误的自我定位很容易将新兴列强引入歧途,致其忽视世界体系的层级差序,将威尔逊世界的警察行动仅仅视为霍布斯世界的另一个列强的争霸行动,低估脱离世界秩序的危险性。一个假设的东亚国际体系如果丧失了威尔逊世界的宪制性约束和仲裁性战争,保留了霍布斯世界的国家理由和政治逻辑,势必出现以下的景观:日本自身的安全和发展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不能容忍大陆形成可能威胁自身的霸国。
“没有不属于领主的土地”是8世纪到11世纪封建君侯竞争产生的法律虚拟,在此之前,无形态的准政治团体占据了欧洲大部分土地;“没有不属于主权国家的土地”则是17世纪到19世纪列强竞争产生的法律虚拟,而在此之前,无形态的准政治团体占据了全世界大部分土地。在这些地区,殖民主义通常意味着国家建构的开始,反殖民主义通常意味着国家建构的深化。反殖民主义不是殖民主义的对立面,而是殖民主义的继续。本地精英继承了欧洲老师的衣钵,将白人的事业发扬光大,但经常没有继承欧洲的政治习惯和政治伦理。虚拟往往比现实走得更远,许多在法律上有主的土地和人口实际上仍然停留在国家建构前的状态,例如英印帝国的西北边境地区(今天的塔利班家园);或是一度存在的脆弱建构已经瓦解,例如索马里。这里只存在达尔文意义上的赤裸斗争,不承认也不履行霍布斯世界的任何游戏规则。
蛮族或“没有律法的下等人”位于实力均衡体系的外围,经常遭到实力均衡体系的侵蚀。在失败国家和国家建构之前的达尔文世界,众多的准行为主体争夺成长为行为主体的极少数机会。永久性无形态战争构成达尔文世界的正常状态,国际体系止步于达尔文世界和霍布斯世界的边陲。霍布斯主体的自发生成和实力均衡体系的外来入侵都可能在达尔文世界内部创造秩序生成的机会:牺牲众多准行为主体为原材料,从而造就少数新行为主体。从达尔文世界的角度看,战争不是资源的争夺,而是组织的涌现;入侵不是资源的输出,而是组织的输入。组织和规则才是达尔文世界的真正稀缺品,只有这两者才能为准行为主体提供升级的机会。19世纪以后,霍布斯世界的竞技已经深入地球每一个角落,秩序自发生成的造法作用急剧降低,外来入侵催化的分量急剧上升。几千年来,阿富汗山民不断向波斯和印度输送帝国建设者,然而,真正的阿富汗近代国家产生于英印帝国的防御性远征和“守在四夷”政策。
近代意义的政治与霍布斯主体同时诞生,个人与国家、权利与规则都是这一过程建构的产物。在此之前,在此之外,生物人及其群体只能遵循达尔文主义的原理。集体安全体系无法向无规则世界输出规则,无法向无主体世界发动战争,只能仲裁中间层(霍布斯世界)对外围(达尔文世界)的不当干预,或推动自我保护的单边“公共卫生措施”。霍布斯世界从达尔文世界汲取资源,向达尔文世界输出秩序,却是顺理成章的流程。达尔文世界的无形态战争一旦获得形态,自然就会凝聚为霍布斯主体和现实政治。大多数次生型国家都产生于这样的进程。从世界秩序的整体看,霍布斯世界既是威尔逊世界的挑战者,又是它的守护者。权利政治在威尔逊世界的外围反对现实政治,对自己有利;在霍布斯世界的外围反对现实政治,却对自己有害。美国历史上大多数外交成就属于前者,包括推翻纳粹;大多数外交失误属于后者,包括解散大英帝国和家长君主制政权。如果只从国家利益和霸权稳定的理论框架来分析,这样的现象都是无法解释的。即使在二者构成某些列强直接反应模式的情况下,行为主体的互动和国际演化的后继结果也总是符合世界差序格局的规范。
仲裁者与赐予者,实力与恩典
机遇是达尔文世界的法则,实力是霍布斯世界的法则,权利是威尔逊世界的法则。法则不能跨越边界,集体安全体系必须在霍布斯世界实施实力仲裁,在达尔文世界实施恩典赐予。扩大权利政治的先决条件是扩大威尔逊世界的边界:为威尔逊世界牺牲霍布斯世界,为霍布斯世界牺牲达尔文世界。集体安全体系如果不能扩大威尔逊世界的疆域,却错误地在霍布斯世界和达尔文世界实施权利政治,将导致世界安全体系甚至文明体系本身的退化乃至灭亡。集体安全体系如果错误地混淆“实力对抗权利”和“实力对抗机遇”,宽容前者或打击后者,都将导致灾难。前者将导致威尔逊世界的衰败,文明向17世纪的现实政治退化;后者将破坏霍布斯主体的生成和扩张,导致无形态战争的蔓延。只有霍布斯主体才能在达尔文世界生成安全规则,威尔逊世界只有在安全规则存在的前提下才能实施仲裁权。
区别对待或所谓的“双重标准”其实是世界差序格局在外交政策上的自然流露。威尔逊世界的基本问题不在于实施“多重标准”,而在于错误地放弃“多重标准”或颠倒了“多重标准”的适用对象。集体安全体系使威尔逊世界的内部冲突变成了积累司法惯例的步骤,使小国无须害怕大国。美国宪法使赖债者罗德岛不必惧怕弗吉尼亚,而同样赖债的墨西哥却必须面对讨债的大军;北约则使侵占者冰岛不必惧怕英国,而同样侵占的阿根廷却必须面对报复的大军。但威尔逊世界作为整体,自身就位于霍布斯世界的现实政治之中,在霍布斯实体的眼中,它只是同类实体当中的最强者。权利的语言只对法律实体有效,对政治实体无效。在中间层的实力均衡体系中,候补霸国向统治霸国的挑战注定会周而复始。威尔逊世界如果决定维持自身的安全和内部的权利政治,就只有一种选择——它必须继承帝国的课业:根据权利政治的理由,持之以恒地训练合格的优等生;根据现实政治的理由,周期性地摧毁挑战者。如果霍布斯实体不再指望更加强大,而是指望更加正确,那么它就已经具备了优等生的资格,不会在霍布斯世界内长期停留了。当塞尔维亚人和日本人认同他们的教师,对鞭挞的训练心怀感激时,它们就处在这样的位置。俄罗斯和伊朗选择了完全不同的解释体系,预示它们的未来仍然在中间层。
实力的语言只对政治实体有效,对生物实体无效。达尔文实体在它能够利用机遇升级为政治实体之前,没有任何训练能使它掌握权利政治的游戏规则。干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意义:提供组织和秩序的凝结核,培养具备责任能力的政治实体。在爪牙浴血的外圈,公义是个毫无意义的词,这里属于恩典。恩典的降临与恩典接受者的自身特点或作为没有确定关系,既不是奖赏也不是交换,仅仅取决于赐予者单方面的需要。接受者的世界没有任何语言或逻辑能够解释恩典,它只有在接受恩典以后才有可能理解赐予者的世界。达尔文实体不能指望依靠更加正确或更加强大而超过自己的同类,增加赢得恩典的机遇。恩典在1848年突然降临到克罗地亚人头上,在1991年突然降临到库尔德人头上,此后的百年,霍布斯世界就增添了新的玩家。这里就是神性历史的边界所在,任何人都不得向奇点[2] 询问“为什么”,原因仅仅在于:犹太人不能问,为什么上帝不把应许之地放在乌干达;生物学家不能问,为什么造就你的受精卵没有留在输卵管内。
自我对世界的认知就是一面镜子,照亮了世界体系和自身的真实位置。1998年,欧洲的舆论领袖抱怨说:“至少在欧洲不能这样做。”(在非洲似乎可以勉强容忍。)他们无意中暴露了三件事:其一,他们不允许威尔逊世界的边界后退,也不允许威尔逊世界倒退回集体安全体系建立前的状况;其二,塞尔维亚位于威尔逊世界与霍布斯世界的边疆,它仅仅需要适当的课业就能加入优等生的行列;其三,卢旺达位于霍布斯世界与达尔文世界的边疆,权利政治的语言在这里丧失了意义。2004年,俄罗斯政治家谈论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新“协约国”,他们无意中暴露了三件事:其一,他们用霍布斯世界的实力均衡外交反制他们假想的单边主义,暴露了自己身在霍布斯世界的地位;其二,法德的抗议基于多边决策程序原则,在威尔逊世界的权利政治中属于宪制争议而非实力较量;其三,伊拉克战争的胜利实施了世界秩序的宪法仲裁,再次证明集体安全体系就是合众国政治习惯的外延。
较之俄罗斯,中国在世界秩序中的位置更为边缘。它如此爱慕现实政治的假想模式,为赢得霍布斯实体的资格无比自豪:位于霍布斯世界与达尔文世界的动荡边疆,以自身的存在为主要的资本。在旧金山诸条约(关于《旧金山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与会答约,因此从来是全面否定《旧金山和约》,也包括《旧金山和约》架构下所规范衍生的《中日和约》)构建的东亚势力均衡体系内,中国的处境最为孤立;但只有一项因素比中国的客观形势更危险,那就是它的主观判断。除地缘形势更加危险外,它的认知地图酷似1930年代的日本。昭和帝国身处多国体系的较低层次,左右有势均力敌的对手和旁观者,头顶有压倒优势的仲裁者,任何破坏博弈平衡的胜利都会将更多的旁观者驱入对手一方,仅仅仲裁者的存在就足以取消对手放弃的可能。昭和帝国若对查理五世和弗朗索瓦一世以来的欧洲外交史稍有认识,就应该明白:势力均衡体系不欢迎地方性强国的局部胜利,更不用说推倒重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了。然而,错误的自我定位使昭和日本作出了荒谬的判断:将态度和利益差异甚大的对手、旁观者和仲裁者视为沆瀣一气的阴谋集团。其实这样的集团只有在它自己企图全面推翻体系时才有形成的可能,从它坚持列强对等原则那天开始,昭和帝国就已经是一具依靠惯性走动的尸体。它拒绝承认绝境的倔强努力增加了死亡的痛苦和东亚的混乱,在几代人的时间内关闭了实现列强平等的可能性。
较之昭和日本,更不用说较之德国和俄罗斯,中国更是列强俱乐部的后来者,更难确定适当的位置。在霍布斯世界积累游戏规则的三百年间,我们是局外人;在威尔逊世界修正游戏规则的数十年间,我们是挑战者;现在,我们尚需明确自己的国际定位。游戏规则总是创始者宪制的延伸,总会将后来者的宪制变成自己的延伸,后来者为了争取融入国际体系的更高层次,通常需要对自己实施痛苦的改造。奥斯曼帝国在入口处,土耳其共和国在出口处。中国自觉和不自觉地依据自己在中间层的地位,能够理解来自内圈的实力干预,但它尚未赢得塑造、修改和解释游戏规则的核心资格,因此始终对规范世界的结构性力量缺乏良好感觉——内政和外交的政治习惯存在天然和本能的配合默契,犹如骑手和他一起长大的马儿。罗马人和英国人总是挥洒自如,因为他们自身就是国内和国际习惯法成长的连接枢纽。新兴列强的外交传统与自身的历史习惯割裂,依靠《万国公法》和国际关系学派的抽象理论,在蛮横与笨拙之间来回跳跃,因迟钝和误判付出的代价多于因实力不足,因结构性冲突付出的代价多于因迟钝和误判。如果经验不能形成完整的认知图,失败就不是成功之母,只是更大失败的上游。1937年的日本犹如落入蛛网的飞虫,用更大的努力换取了更深的绝境。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飞虫的眼中,蛛网是透明的,它能够有效利用的经验没有超出达尔文世界和霍布斯世界的范围,对它看不到,却能感受到后果的内圈只能形成错误的解释:敌对的实体比自己更强大,但仍然同是霍布斯实体;运用霍布斯世界的规则和武器,并不是不能胜利。在日本自己的经验世界内,这种结论并非不合逻辑。
最近三十年来,几乎没有哪个政治实体的成长比中国更依赖世界秩序和东亚体系的稳定性,然而,同时也没有哪个政治实体比中国更独立于世界体系。在数量级和地位相近的新兴列强当中,中国的另类特征最为突出:政治习惯最不可能融入日益扩大的威尔逊世界及其权利政治游戏;安全和战略框架在霍布斯世界内具有最大的挑战性;太少、太晚、太多保留地加入了某些涉及经济和社会的国际组织,却没有在安全事务上赢得更多发言权。对我们而言,叙利亚危机并不比伊拉克危机更为有利,钓鱼岛危机则比台湾危机更为被动。中国日益逼近世界体系的天花板,早晚必须作出至关紧要的决断:接受或改造世界秩序的哪些规则或结构?保存或改造自身的哪些习惯或特性?这样的决断对东亚未来路径的影响之大,将会超过朝鲜战争以后的任何决断。当然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对自身和世界有所认识。
霍布斯路径对中国宪制和战略锁定之深,为其他新兴列强所未有。印度有自己的现实政治,对南亚各邦行使大英帝国继承人的权力,但它的国家体制与合法性基础并不依赖于其国际地位。在最近五百年的新旧列强当中,只有圣彼得堡的俄罗斯帝国、明治帝国和近代中国将“富国强兵、争雄世界”列为宪制变革的仲裁标准。这项既成事实的危险性相当于《威尼斯商人》的赌注:其他的玩家可以用钱下注,而安东尼奥必须用自己的血肉下注。近代中国是霍布斯世界强力之下的产物,存在的使命之一就是借助霍布斯世界的游戏规则,返回霍布斯世界。因此,我们既不能承认错误,也不能承认失败,二者都将取消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如果威尔逊世界的仲裁权渐渐剥夺了霍布斯世界,它的一切牺牲都将毫无意义。如果霍布斯世界仍然存在,却因为它自己的软弱和愚蠢而失败,那么就会亲手毁灭自己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和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愿意接受一种解释:霍布斯世界仍将延续;威尔逊世界只是伪装格外巧妙、实力格外强大的霍布斯实体联盟。这样的解释就会得出衷心希望的结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霍布斯策略不会触及天花板。在这样的框架中,固定东亚格局的旧金山体系只是毫无效力的私相授受。朝鲜战争及此后的一切冲突都不具备体系和层次的意义,仅仅是中美两个霍布斯实体的较量。
只有在这样的路径依赖下,冷战后的中国才会采取矛盾的战略。一方面,它的军事增长,总是被解释为颠覆东亚势力均衡的行动,不可能不引起相应的反制、包围和干预,其结果酷似1905年以后的德国、1931年以后的日本,以巨大的代价增加了自己的力量,却反倒因此恶化了自己的安全环境。另一方面,它将自己的未来发展押在世界秩序的稳定上,但如果世界秩序果真稳定,却可能会妨碍它的国家主义和东亚外交。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暗示:我们尚对世界秩序的性质和整合深度估计不清。有些人可能认为可以将短期行为和长期战略分割开来:在短期内维护世界体系,以便保存自己发展壮大的机会;在长期内改造世界体系,在内圈运用霍布斯实体的语言。然而,这样的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存在路径上的错位。如果不肯牺牲长期计划,短期计划马上就会面临天花板上的实力较量;如果不肯改变短期计划,路径依赖会将它引向越来越远离长期目标的方向。
公正地说,安全战略与发展战略彼此冲突是东亚各国的共同特征,不独中国为然。仅从东亚的经济贸易和发展阶段考虑,美国仲裁的势力均衡体系不如美国协调的集体安全体系合理。日本有高端产业和技术优势,中国有超大规模粗放产业和市场潜力,老挝、缅甸等国有原材料出口和基础建设需要,三者没有实质性冲突,互补提携的利益极大。中国位于技术输出者与原料输出者之间,兼有最大的市场需要和基建能力,完全可以同时启动两方面的贸易交流,形成左右逢源的经济体系。然而,我们不要忘记:1930年代的日本位于亚洲大陆和欧美列强之间,同样左右逢源;1905年的德国站在高技术和低技术两大贸易圈的枢纽上,处境远比我们有利。如果贸易始终具备主宰安全政策的力量,1899年的欧洲原本应该顺第一次全球化之势,抛弃势力均衡体系,至少在欧洲内部实现集体安全体系。然而,他们必须首先付出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代价。1999年的北约东扩实际上恢复了1899年的自然趋势,但仍然需要美国行使罗马式特权才能维系。而东亚势力均衡体系如果摈弃美国的仲裁之手,演化趋势就会酷似一战前的欧洲。今天的中国同样酷似德国:从体系稳定中获益最大,在体系瓦解时受损最大;然而仍然最有可能扮演秩序挑战者,而非维护者的角色。安全结构与经济结构不相匹配,通常对双方都是不祥之兆。
无论假设的东亚集体安全体系多么可欲而有利,现实的东亚仍然处于典型的霍布斯秩序支配下。定期的破裂和冲突构成势力均衡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只有干涉者(奥兰治亲王以后的英格兰)处置得宜才能够维护平衡。所谓处置得宜,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居高临下的仲裁者不对任何一方作出无条件的承诺,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行动自由;其二,仲裁者要果断而坚决地围堵挑战者,但绝不对丧失挑战能力的失败者延长打击。没有任何乞援者能对仲裁者的支持保有绝对的信心,也没有任何挑战者能对仲裁者的惩罚抱有丝毫的侥幸。艾森豪威尔的金门外交堪称奥兰治式干涉的经典成就,没有辜负杜勒斯的原则:“没有承诺,但所做多于所言。”艾森豪威尔-杜勒斯政府事前不允许蒋政府抱有美国协防金门的指望,杜绝美国利益为乞援者绑架的可能性;事后不允许中国抱有美国放弃金门的指望,杜绝美国利益为挑战者绑架的可能性。二者之间的模糊空间增加了仲裁者的力量。
英格兰曾经用同样的模糊空间保护了南部尼德兰的安全和联省共和国的臣服,使法兰西不敢排除英格兰干涉的可能性、荷兰不敢确保英格兰干涉的可能性。这种平衡技术从属于英格兰主导的势力均衡体系,南部尼德兰主权在法兰西、西班牙、奥地利和比利时之间的转移都必须以维持体系为前提。体系的破坏总是以战争的爆发为结局,和平的恢复总是以体系的重建为前提。所有各方在战争中交替失败,只有仲裁者英格兰永远胜利。我们毫不惊讶地发现,1996年危机和钓鱼岛危机重复了金门危机的模式。美国让日本人明白,它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固定立场;让中国人明白,它在安全问题上坚决维护日本。只有极其幼稚的人才会相信,这是美国政策矛盾或混乱的体现。只要东亚体系尚未破裂,涉及体系的问题就不可能仅仅通过当事者协商解决。体系的破裂和重建肯定意味着长期和残酷的动荡,使得从中日战争到朝鲜战争的混乱像小夜曲一样无害。只有在这样的历史间歇期,达尔文世界才会在霍布斯世界的废墟上重现,兴灭继绝、逐鹿问鼎的伟大戏剧才有上演的机会。当然,在这种假设的约束条件下,甚至中国的定义都不会等同于历史和现实的中国。
二、战争造法,法造和平
正义规则与安全规则
正义规则是安全规则的升级,它以安全规则对无形态战争的胜利为前提。最初的安全规则源于达尔文世界的自发演化升级,次生的安全规则大多源于既存霍布斯主体对达尔文世界的规训。原生霍布斯主体以达尔文世界为原材料,不断复制或改建次生霍布斯主体。随着这一进程的展开,达尔文世界自发产生新一代霍布斯主体的机会日益缩窄。在世界史意义上,这一进程对应于西方对世界的征服的不断展开(殖民主义运动)和内化(殖民地建国运动)。随着孤立体系的日益减少,另类文明规则自发产生的可能性持续降低。
霍布斯世界的展开导致中间层内部行为主体的博弈升级和秩序演进,最终产生了正义规则和威尔逊世界。在世界史意义上,这一进程对应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经实力均衡体系向集体安全体系的演化。不言而喻,正义规则只有在安全规则存在的前提下才有意义。“明智的希腊人发现,强健的罗马人执行。”威尔逊世界的规训能力构成冷战后世界秩序的根本保障,美国的战争能力构成威尔逊世界的根本保障。只有依靠北约的执行力,联合国的框架才能落实;只有依靠美国的战争能力,北约的执行力才能落实。美国战争能力的核心不仅是它的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而且是它对秩序、规则与合法性的垄断性生产。在这种垄断建立以前,它的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尚不足以奠定世界秩序。“天命”之所以落到美国头上,在于它的宪制最完整地保全了秩序、规则与合法性的传统。美国宪制本身的特殊性和美国地缘形势的特殊性互为表里,三百年来一直为它守护“天命”;相反,旧大陆的霍布斯实体不断销蚀其产生秩序的能力。
宪制体系与国际体系无不源于封建。封建为据乱之世,篡逆相寻、干戈相继,但休谟仍然称之为“自由宪制(The Free Constitutions)、法统政府和有限政府(A Limited and Legal Government)”,原因就在于法律只能发现、不能创造的中世纪宪法理论。这种理论隐含了高级法观念(A Theory of a Higher Law)和司法宪制主义(Judicial Constitutional Doctrine)的萌芽。中世纪是宪制传统的序曲、立宪自由的见习期,而宪制的意义就是基本原则只能述而不作,必须依靠赤裸权力对无形原则的敬畏,保守是其中应有之义。一个完全信奉实证主义的民族不可能具备行宪资格,除赤裸权力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统治形式。在中世纪,邦国内部的各等级共治和各邦法统政府的共存起到了相互支持的作用,而多国体系维护了各邦内部的自由与秩序,反之亦然。
封建欧洲对宪制的另一个特殊贡献在于正统主义或合法君主理论,成熟的希腊罗马文明对此已经不能理解。休谟表示:“天赋高贵和生而自由的古人总是将一人统治视为暴政和僭政的一种形式,难以理解合法循例的君主制概念,因此他们对嫡系君统与长子合法继承权完全无知。而二者对于保持王位继承顺序,避免内乱和篡夺的邪恶,保证在位君主的安全感,从而产生温和节制的政府。这些都是封建法带来的新事物。”
这种政治资源只有未经启蒙的新生民族才能享受。为希腊罗马文明装殓的僭主政治(the Tyrant Politics)和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君主的暴政不是源于(缺乏理性的)蒙昧和迷信,而是源于(解构理性的)赤裸权力固有的不安全感。僭政正是由于对自己的处境具备非常理性的认识,才不得不依靠赤裸权力自卫,将法律降低为实证主义意义上的政治工具,从而将民族历史上残余的政治资源消耗殆尽。这样的僭政不可能自发产生“法律下的自由” (The Liberty Under the Rule of Law),因为它已经没有能力建构和敬畏任何无形原则。它早已完成了理性的启蒙和对理性的解构,提前进入文明的暮年或后现代的动物化生存,准备充当其余民族的原材料。
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没有经过启蒙,更不用说解构,它的一切暴力都是某种无形原则的仆人,还不知道自己为自己服务的赤裸权力的意义。中世纪观念将法律视为神意和习俗确定的永恒自然秩序,僭越成例的意义和亵渎神明相去不远,具有绝对负面的色彩,因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封建君主依据习俗和成例而统治,他的权力如此微弱,只限于他和少数教俗领主的私人契约,几乎不足以称为政府或国家,以至于用现代国家观念来理解显得非常不伦不类。封建君主无论如何残暴、不义、不得人心,他的权力只能接触到极少数以政治为终身事业的人,而“法律和习俗之下的自由”是先于任何政治活动而存在的背景,而不是政治斗争的对象或内容。
这种自由极不规范、极不安全,不能保证任何人的物质利益或福利,但法理基础却比近代各国以成文宪法保证的自由更为稳固:
如果可以用一个单独的措辞去描述所有这些不同的法律秩序所共同具有的东西,那么这个措辞就是习惯的神圣性。习惯是神圣的,它的规范是神圣的……在这种类型的法律秩序中,法律不是某种由中央政府自觉制定和重新制定的东西。虽然可能偶尔也有立法,但绝大多数法律是某种产生于社会共同体的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产生于它的社会习俗和社会惯例的东西。另外,在这种类型的法律秩序中,习惯并不受法学家有意识的、系统的和持续不断的理性检查。习惯是那么神圣,以至于它还可以不仅是神圣的;它简直受到了绝对的和不容置疑的尊重。[3]
因为习俗和自然秩序不能人为制定和修改,而宪法本身就是人为制定和修改的产物:
法律给予专制的中世纪国王和为政者的限制, 在理论上要比近代国家的限制大得多, 甚至要比受限制的宪政君主或总统所须服从的约束大得多。
王从属于法是中古王权的主要特征。在客观法律秩序中, 王只有履行遵守法律的责任, 才能确保和行使他的主观统治权利;若违背法律,就意味着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就会将自己置于法律秩序之外, 丧失了自己的主观统治权利,成为被臣民抵抗的暴君……按法律建立的王权只是一种“私人权利”……“王的权利与任何其他人的个人权利并非有何不同”。[4]
事实上,创制立法权(the Constituenal Power)的意义就是通过立法来规制社会和人民生活。普通法从一开始就认为创制立法权的无限性质就是专制权力的一种,即使将权力的来源由君主改为人民,也不能改变其专制性质。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的边界孰轻孰重,就是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孰轻孰重、普遍理性与有限理性孰真孰伪的问题。苏格兰启蒙学派对创制立法权的坚决反对,也就是对普遍理性的不信任,对包括国家主权和人民主权在内的一切绝对主权的恐惧;而大陆启蒙学派对创制立法权的迷恋,就是对普遍理性的信任,对绝对主权的乐观态度。
在美国制宪时代,绝对主权的抽象概念开始落实到现实政治层面。斯图亚特君主国效法大陆的企图刚刚失败,威斯敏斯特就着手将帝国内外的至高权力集中在自己身上,这种做法直接违背了中世纪多国体系的惯例。多国体系不仅意味着不同邦国的共存,而且意味着不同层次合法统治者的共治。多个邦国可以由同一个合法君主统治而不会损害各自的独立,例如英格兰-苏格兰。同一邦国也可以由多个合法君主统治而不会损害各自的权威,例如勃兰登堡或霍尔斯泰因。古代威尼斯这样的部分主权实体(Partsovereign State)占据文明世界的大部分空间,主权完整、边界明确、互不重叠的近代型国家反而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谈论主权(排他性的唯一至高权力)不仅毫无意义,而且肯定会践踏某些历史成例。大多数实体之间的纠纷同时具备国际争端和宪法危机的性质,美国独立战争和普奥战争都是这种性质的争议。
在威斯敏斯特统一或者不如说建构不列颠完整主权的路上,许多古老、合法的政治实体必须牺牲自己的存在。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立法会议根据先王的特许状行使自治权力,跟国王及其代表分享治权,整个体系中没有绝对主权的位置。他们和威斯敏斯特、国王大臣的关系是平行而互不隶属的,正如霍尔斯泰因公国及其宗主丹麦国王,并非普鲁士王国及其宗主神圣罗马皇帝的下属。但若不列颠帝国或德意志帝国必须建构统一的最高主权,不完全独立的实体除了兼并或独立,就没有其他选择。不言而喻,大多数这样的实体都以兼并为结局。北美殖民地形成了罕见的例外,以中古的多元共治击败了近代的绝对主权。除了宪制习惯与社会生态的优越性,地缘形势对北美各邦的保守传统也发挥了极大的保护作用。如果马萨诸塞像洛林一样位居欧洲心脏,必须承受霍布斯实体的全部重压,它大概也会像古以色列各部族急欲立王一样,将绝对主权的保护视为莫大的福利。
在欧洲和全世界,三百年的霍布斯博弈都发挥了熔炉作用。千姿百态的各种前近代实体经过熔炉,全都变成面目雷同的单一主权国家。多层次权力主体的整合导致国际体系和国内宪制简单化、扁平化,意味着世界从“春秋”和“希腊”向“战国”和“罗马”转型。体系刚性日益突出,缓冲余地日益缩小,国家理由日益凌驾于自然法则之上。单一主权国家以牺牲多种古老习惯为代价,实现了战争规则的空前形态化。由此,所有的鸡蛋都放进了一个篮子。一旦无所不能的国家突然落入僭主之手,国内宪制和国际准则就同时土崩瓦解。无形态战争在史无前例的形态化顶峰卷土重来,人类文明,甚至人类生存本身岌岌可危。人们这时突然发现,霍布斯世界已经开发和利用了所有现存的组织资源和法统资源;只有遥远的美洲最完整地保存了政治基因多样性,只有它的秩序输出才能阻止复辟达尔文世界的滔天洪水。于是,世界秩序的天命像熟透的果实一样落入合众国懵懵懂懂的乡土政治家手中,诸神已经将所罗门和君士坦丁的权杖交到他们手中,他们却经常觉得这根棍子很适合掏鸟窝。
现在,新大陆要用自己的宪制资源对摇摇欲坠的世界重新实施格式化。国联、联合国和北约,今天的威尔逊世界、二战和冷战,冷战后的仲裁性战争都是美国格式化部分成功的产物;威尔逊世界-霍布斯世界-达尔文世界的同心圆体系和安全差序格局则是美国格式化不能完全成功的结果。美国秩序的完全成功只能意味着威尔逊世界与人类世界在地理上和政治上的合一,而且美国的特殊地位和战争能力都不再有必要。我们可以说:柏拉图意义上的美国秩序本应是没有明确圆心的民主网络,现实投影却只能是野蛮海洋中的文明孤岛、文明大陆中的民主庄园、民主庄园中的美国大厅。如前所述,美洲殖民地其实是中古以来基督教欧洲政治资源的种子银行。因此,美国秩序也就是古老自由和古老权利的浴火重生。
安全困境与仲裁者
威尔逊世界在文明核心区的产生导致次生霍布斯世界在中间层的产生。从地理上讲,次生霍布斯世界大体相当于威斯特伐利亚时代的达尔文世界。原生霍布斯世界居于文明核心区,除自身外没有更高的仲裁者;次生霍布斯世界居于文明中间层,仲裁者的分量重于内部博弈。在前者,安全困境导致了自发正义规则对自发安全规则的自我克服;在后者,安全困境导致了仲裁性战争。外在正义规则对次生安全规则的再征服,意味着(威斯特伐利亚时代)原生霍布斯世界对原生达尔文世界最初征服的继续展开。
正如肯尼斯·沃尔兹所说:势力均衡体系既是安全困境的原因,又是其结果。在安全困境中,行为主体总是陷入循环猜疑和相互敌视之中。在霍布斯世界的层次内部,这种封闭机制无法打破,恶性循环导致周期性冲突和洗牌,演化结果不外乎两者:其一,霸权国家的细微优势不断放大,在足够多次的循环后积累为压倒性优势,最后,帝国结构取代多国体系,征服传统凝固为超大规模僭主政治,截断了当地源远流长的多种政治习惯。传统中国和大多数东方帝国体现这种演化模式,从而恢复了无形态战争的主宰地位,返回达尔文世界。其二,霸权国家激起大多数邻邦的围剿,付出的代价超过收益,在足够多次的循环后不得不让位给其他行为主体,多国体系不断强化自身。近代西欧体现这种演化模式,从而保存了国内和国际政治的多元性与规范性。
西欧多国体系没有像其他多国体系一样,陷入大一统的亚稳态,关键在于英格兰海上帝国的存在和干涉。关于西欧相对于世界的特殊性、英格兰相对于西欧的特殊性,我们的强调不可能太过分,因为只有例外才需要解释,常态本来就无须解释。英格兰既属于又高于西欧势力均衡体系,它总是果断、及时、有效地干涉大陆事务,阻止任何强国取得压倒性优势,自身却居于欧洲列强无法干涉的优越位置,最大限度地利用大陆的低度安全来维护自己的高度安全。它的宪制自由直接依赖它刻意经营的国际体系。我们甚至可以说:大陆的绝对主义是英格兰自由排泄到海外的必要成本。在已知历史的轨迹内,后者本来就没有普遍适用的可能性。关于暴力、安全与自由的密切关系,托马斯·巴宾顿·麦考莱作了如下的解释:
民兵是法律承认的唯一军队,根据复辟后不久通过的两项国会法案重新改组。任何人只要每年土地收入超过五百镑,或是动产超过六千镑,就有义务自费供应和装备一名骑兵。任何人只要每年土地收入超过五十镑,或是动产超过六百镑,就有义务以类似方法装备一名长矛兵或火枪手。较小的地主组成团体,我们的语言没有提供专门名称,但雅典人称之为完全社。根据他们的规矩,每个团体必须装备一名骑兵和一名步兵。由此,全国步骑兵总数通常为十三万人。
依据王国古老宪法和国会两院最近的庄严承认,国王是这支大军的唯一统帅。尉官及其副官辅弼国王,奉命点兵练兵,视察风纪,然而,每年练兵时间不会超过十四天。太平绅士受命严惩违纪行径。王室不付日常费用,但民团奉召抗敌时,费用从国家正常收入中支付,奉行最严格的军法。
有些人对民兵的态度并不友好。他们经常在欧洲大陆旅行,对沃邦元帅的要塞惊叹不已。沃邦的哨所一语一动,无不军容严整。他们看到强大的军队从德国所有的道路长驱直入,将土耳其人从威尼斯的门口赶走;他们看到路易的禁卫军刁斗森严,不禁眼花缭乱。他们瞧不起德文郡和约克郡的农夫,后者肩扛火枪和草叉,步行或乘车进军。英格兰自由和宗教的敌人对民兵怀有敌意,从不放过丑化乡巴佬士兵的机会。他们若欲利用民兵反对英格兰的自由和宗教,不可能不冒极大的风险。开明的爱国者将这些粗鲁的民兵和正规军的军团比较,后者能在开战几小时开赴肯特或苏赛克斯海岸。他们不得不承认:保持永久性常备军可能是危险的;让太平绅士统率的农夫抗击法兰西元帅麾下的百战精兵,对国家的荣誉和独立可能更加危险。然而,在国会中表述这样的观点必须相当慎重。因为民兵制度深得人心,每一次反思都会激起两大党派的愤怒。托利党对君主制和国教会格外热忱,态度尤其激烈。各郡民兵的指挥权几乎完全由托利党贵族和绅士独占。他们为自己的军阶感到自豪,视交出禁脔的建议为侮辱。他们还非常清楚:无论什么说辞,只要不利于民兵,就会有利于常备军。他们对常备军的名字深恶痛绝。这样的军队一旦主宰英格兰,就要谋害国王、压制贵族、掠夺地主士绅、迫害教会。(《詹姆斯二世继位以降的英格兰史》第一卷第三章,刘仲敬译,未刊)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80多年历史证明,势力均衡体系的稳定离不开既属于又高于体系的海外仲裁者。仲裁者的横暴和不公并没有妨碍霍布斯世界的运作,而仲裁者的退缩和缺席却立刻引起了两次大战和危险性不逊于大战的冷战,最终,美国不得不尝试以集体安全体系取代势力均衡体系。然而,威尔逊世界仍然不得不接受霍布斯世界在自身外围的存在。威尔逊世界内部的安全与自由都必须仰仗世界差序格局的稳定性。威尔逊世界作为整体,必须利用它既属于又高于霍布斯世界势力均衡体系的地位。这种格局非常类似不列颠帝国和欧洲大陆的关系,只有一点重大的不同:威尔逊主义的外交传统在起源上有异于奥兰治主义,缺乏贵族性格,浸淫浓厚的基督教普世主义情怀。因此,美国特殊主义从来不像英格兰特殊主义那样心安理得。在美国200多年的外交思想史中,21世纪初的新保守主义沾染欧陆色彩最重,但即使是他们,也不能理直气壮地宣称:美国或北约成员国理应享有高人一等的安全,尽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而当年的小庇特和帕麦斯顿干脆将不列颠帝国的安全和霸权视为英国人祖传遗产的一部分,像上帝创造的自然法则一样没有讨论的必要。这种内疚感对美国外交和世界秩序都没有好处,因为它增加了挑战者的侥幸心理,却没有减少差序格局的必要性和清理现场的残酷性。
如前所述,1990年代以后的中国日益陷入经典意义的安全困境。并不出人意料的是:最初的猜疑迹象来自毗邻亚洲大陆的太平洋群岛,二者在东亚均势当中的相对地位酷似法兰西与荷兰。1990年8月,日本防卫大学副教授村井龙秀首先将中国视为均势的潜在破坏者。这时,中国重振军备的宏大计划才刚刚开始。六年后,金门危机奠定的亚太战略稳定期就结束了。2004年11月,日本防卫厅提交的研究报告断言: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可能为钓鱼岛和东海边界问题付诸武力或武力威胁。八年后,考验均势的实力较量就在这些地方开始了。
无论在西欧的势力均衡体系还是次生的东亚势力均衡体系当中,国内宪制与国际规范的演化路径都是相互锁定的。18世纪法兰西的绝对主义和英格兰的自由主义都是维持均势的必要因素,重要性不亚于它们的地缘形势、财政体制和海陆军力量。法兰西的制度和地缘劣势抵消了它的人口和疆域的优势,对欧洲的分裂或欧洲的自由贡献甚大。这种格局对法兰西自身并非完全不利,所以孟德斯鸠才会断言:“天佑大法,王师无功……与其为全欧之共主,不如为大法之强王。”旧金山体系下,日本的部分解除武装也有类似的作用。没有美国仲裁者与和平宪法的遏制,日本势必渐次展开与其财富和地缘优势相适应的国家强制力。国际均势的演变一旦超出国内宪制的承受能力,宪制就会随之演变。英荷战争对斯图亚特王朝、美国独立战争对波旁王朝、第一次中日战争对大清帝国和明治帝国、第二次中日战争对中华民国和昭和帝国,都发挥了类似的作用。霍布斯世界的法则告诉我们:在获得解放的亚洲,英格兰不大可能容忍大陆出现大一统的军事权力中心,确保亚洲大陆内部的分裂和均势最能保障它的海洋自由与本土安全。这种可能性在1945年以后消失了,主要归功于昭和帝国的自我定位错误和美国的仲裁者权力,而非中国的国家实力。从理论上讲,理想的东亚集体安全体系可以取代现实的势力均衡体系,但在世界差序格局固化的现状下,局部的集体安全体系不可能在美国缺席或犹豫的情况下实现,更不可能违背美国的意志或利益而存在。
今天的中国正在联络亚太各小邦,建立多层次合作关系,试图部分地模拟集体安全体系。1990年1月,中国加入“处理南中国海潜在冲突研讨会”。1993年10月,中国加入“东北亚合作对话”。1993年12月,中国加入“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1999年,中国和东盟各邦成立“10+1”机制。2002年,中国加入“香格里拉对话”。2005年12月,中国加入“东亚峰会”。这些组织有的寿命短促,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兼而有之,无一足以替代旧金山体系,甚至补充。每次会议都能达成大量辞令模糊的共识,但很少落实为安全政策的内容。除禽流感预防和海啸救灾外,各方未能协调行动。“建立信任阶段”总是无限期延长,“预防性外交阶段”总是遥遥无期,至于“冲突管理阶段”,连象征性的表示都不曾出现。如果会议坚持维护所有成员的和谐,就不会产生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决议。如果任何一方企图引入具体目标,就会冒犯其他各方的感情。只要有人威胁要退出讨论,会议就会迅速回到和谐、舒适、韬光养晦、无所作为的状态。国联和联合国如果真能摆脱强权政治的影响,大概就会达到这种境界。从真实历史上看,这些交涉酷似神圣同盟的某些会议:大多数参加者根本没有任何目标,只想讨好俄罗斯皇帝的感情。如果我们指望这些会议多少能制约美国,那就像俄罗斯指望神圣同盟反对英国一样不切实际。2001年,这样的情况确实出现了。中国在南海撞机事件中强烈谴责美国,赢得了东南亚国家非正式的广泛同情,但各国毫无例外地拒绝出具任何哪怕是纯属形式的外交文件,而这种文件原本是这些会议的例行公事。事后,大多数国家反而加强了对美国的防务与安全合作。迄今为止,我们仍然只能寄希望于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然而,经济和贸易的利益交织并不能自动转化为安全默契。否则,1920年代的中欧和东亚小邦就不会反对德国和日本了。小邦的机会主义外交负有一定责任,但中国自身的特征起了更大的作用。新来者总是更像坏人。如果中国坚持对自己的国家身份和发展路径保持暧昧,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足以破坏任何东亚集体安全体系的成功机会。
美国对东亚势力均衡体系的规训主要通过层次约束和路径约束,在大多数时间内不具备霍布斯斗争的性质。尽管冷战只在欧洲结束,但克林顿政府还是迅速裁减了西太平洋和东南亚的大部分驻军。美国对自己控制霍布斯世界整体天花板的能力极有信心,即使在1996年危机以后的数年,它都拒绝以霍布斯实体的方式介入东亚。在此期间和在此之后,中国始终以相同层次列强博弈的逻辑推演中美关系。但这绝不意味着中美共治或多极世界的可能性,而是表明美国正在通过世界体系设置中国博弈能力的上限。中国最为敏感的武器禁运和技术输出问题永无解决之日,美国大为抱怨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其实就是这样造成的。在联邦法律规定的十二项军事限制下,中国无法突破维持军备竞赛的刚性约束条件。美国实际上已经迫使和诱使东亚接受国际金融体系,使得东亚积累的大部分经济资源在平时和战时都能服务于美国的战略目标,即使战争遭到东亚以及中国的名义上的反对。历史上与此最接近的现象,莫过于18世纪的阿姆斯特丹债券市场。法国大部分流动资本不可避免地注入阿姆斯特丹,而法兰西债券的正常竞争力永远达不到不列颠债券的层次。国债奠定了不列颠近代国家和海外帝国的规模,法国资本家的积累和意大利、西班牙的剩余资本一起流动,将法兰西赶出了美洲和印度并锁定在旧欧洲的天地内。绝对主义体制使法兰西财政署国际信誉低落,甚至不能有效利用本国的游资,只能将税负集中到中北部几个财政直辖省。如果三级会议[5] 注定没有机会变成第二个威斯敏斯特,法兰西贵族之花的头颅注定会插在巴黎暴民的长矛上,原因就在于地区列强的路径和世界霸主的路径并不重合,初始条件差异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放大。
2012年,美国发布军事战略报告《维持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21世纪国防的优先任务》:确定了世界体系和东亚体系的层次差异,明确禁止任何霍布斯实体越过自己的天花板。如果我们缺乏承受刚性冲突和恶性军备竞赛的能力和意志,又不能忍受既成事实或接受某种实质上等同于体面失败的斡旋,就只能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分割处理,一面整军经武,一面发展经济,采取默许但不让步、拖延但不放弃的外交路线,将残酷的决断留给未来,并希望依靠国内的励精图治和国际形势的自然演变,有朝一日会出现比今日更为有利的局势。如果未来并非如此,其实也无计可施:能够反对美国的地区仲裁权,却无法反对美国的世界体系。世界体系限制了路径和层次,但若没有世界体系的保护和支持,其处境就不会比1930年代更安全。政治外交的失败和经济外交的成功能够争取最长久的缓冲时间,但不一定能达到需要或希望的程度。无论经济外交是否成功,政治外交的成功都会引起重铸东亚体系和中国自身结构的大风暴,但单独改造世界体系本身的可能性甚微,对自身也并不有利。
战争权力的管制与世界体系的演化
战争规则居于一切规则的最原始、最核心部分。文明体系的每一次诞生、演化和升级都围绕着战争权力的管制展开。在世界史的意义上,战争规则经历了以下几次主要升级:日耳曼习惯法的辑录造就了封建西欧的多主体亚稳态平衡;邦国各等级通过内外战争的规范与实验,发现了主权边界、国内法统和国际体系;西欧霍布斯体系的内部博弈和世界征服发现了实力均衡和世界体系;威廉和希特勒的无形态战争将达尔文世界重新引入霍布斯体系;美国的新罗马权力创造和保障了威尔逊世界的秩序,利用威尔逊世界规训霍布斯世界,重新将无形态战争推回达尔文世界;反恐战争意味着威尔逊世界与达尔文世界的越位接触,同时遭到二者挤压的中间层霍布斯主体有机会重新自我定位和改造世界秩序。
习惯法是共同体记忆的积累与一切规则的源泉。在中世纪的观念中,习惯法是神意秩序的体现,两者都是客观、先在的规范,不是人力所能制定或修改的。法律的权威性、正当性、真实性意义相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并不存在,私人团体和公共机构的区别并不存在,私法取代了公法,私权取代了公权。多元实体共治的原则既体现于王国、共和国和帝国的宪法,也体现于基督教世界所有实体的交涉。事实上,宪法就是各相关政治实体正式签署或通过习惯默认的跨实体条约。如果这些实体在19世纪以后纳入同一个民族国家的疆界内,它们达成的条约规范就会被追认为国家宪法。如果并非如此,它们达成的宪法协议就会被追认为国际条约。当然,这种区别纯粹是人为的,只能说明后博丹时代学者的认知结构,并不代表中世纪多元实体各种政治关系的现实。例如,中世纪早期的疆界概念不一定是地理的,一般不是排他的,而是经常用于非有体物。现代人分割“公域”与“私域”、“国内”和“国外”的先入之见太根深蒂固,很容易不自觉地用演变后期的理解替代早期的理解。我们在此只能简单粗暴地概括:宪制关系与国际关系至今仍然在同一条演化路径上相互纠缠,而早期更加难解难分。
封建早期的欧洲去部落时代未远,各处的习惯法普遍依靠英国普通法所谓的“从无法追忆的远古时代起,列祖列宗的习惯就是如此这般”。英国普通法其实就是全欧洲共有习惯法的活化石,因为受罗马法和绝对主义的干扰较少而幸存。贤哲故老在记忆中发现古法古风,没有人为(positive)的干扰和扭曲,就是真实的、符合良心的、体现神意秩序的法律权威,无须依赖成文的形式。宪章(charter)、法令(statute)、条例(provision)、卷轴(roll)、条约(convention)、成例(precedent)和其他成文记录都是故老记忆的补充、辅助和参考,不是权威的正式来源。正如格兰维尔所说:“对于许多人大有用处,在帮助记忆上是很必需的。”口传的习惯法最初辑录为成文法,往往是国际冲突的终点和宪法习惯的起点,前者对后者起决定性作用。《忏悔者爱德华法典》就是威廉一世对撒克逊习惯法的辑录,“寻访故老、观风问俗”乃“法律只能发现、不能制定”的实际体现。辑录之所以有必要,在于撒克逊共同体和诺曼共同体都奉行自己的习惯法。唯其如此,双方(当然还有更加古老的其他共同体,例如威尔士人和丹麦人)才能在同一片土地之上、同一位国王之下相安无事。由于不列颠南部各共同体及其法律在此后数百年内融合程度甚高,这段演化的记录就纳入了英格兰宪法史。由于《托伦条约》没有形成一个普鲁士-波兰混合国家的基础,最初背景类似的《埃尔宾法典》(Elbinger Rechtsbuch)就不能享有《撒克逊法鉴》(Sachsenspiegel)的庄严地位。
不同层次和区域的共同体通过契约交换方式,建立保护和效忠的封建关系,封建关系不是垂直和单一的,而是兼有纵横和跨越的网络状结构。由于神圣帝国和普世教会的存在,基督教世界几乎找不出任何两个不存在某种契约关系的共同体。即使在辽远的格陵兰岛和奥尼克群岛,区区数千欧裔居民仍然同时跟天主教会、挪威国王、丹麦国王、苏格兰国王、汉萨诸市镇、五港联盟保存着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今天我们认为奥尼克人(尽管他们更接近丹麦人)与苏格兰国王、五港联盟的契约属于不列颠宪制的一部分,他们对丹麦、挪威的义务属于国际关系史的一部分;而认为格陵兰人(尽管他们更接近挪威人)与丹麦国王的契约属于宪制,他们对挪威的义务属于外交。然而,12世纪的欧洲人大概不会觉得这些关系存在任何本质的区别。任何无法追忆其源的古老惯例都是上帝意志和智慧的自我展现,其权威高于所有层次和区域的行为主体的人为法(Positive Law)。贤哲肯定会鄙视妄图自作主张修改神意秩序的狂人,正如科学家肯定会鄙视自作主张修改能量守恒定理的永动机发明家。神意和习惯对武断(arbitrary)行径的规范构成宪制观念的重要起源,其中包含了人君制裁乱臣贼子、臣民制裁暴君、同侪制裁离经叛道的三重含义,最终以恢复合乎神意的世界秩序(包括王国国内和国际秩序)为结局。著名的《大宪章》事件就兼具这三种护法战争的性质:教皇和朗格顿大主教制裁约翰侵犯教会司法管辖权之罪,公正的菲利普国王制裁约翰篡国弑亲之罪,英格兰王国贵族和国民制裁约翰横征暴敛之罪。现代人习惯将前两者视为英国的外交活动,但若没有菲利普和朗格顿的坚定行动,诸位男爵的成功机会实在微乎其微。
《大宪章》事件体现了西欧多元共治体系的亚稳态结构。当时,各王国、公国、自治市镇及其联盟、帝国、教会和其他各种政治实体分别行使既不绝对,也不排他的权力。一切权力都有司法的性质,司法仲裁和战争仲裁没有明显的区别。自由和宪政的古老传统主要依靠暴力平衡维持,多层次的平衡比单层次的平衡更加稳定。经过数百年的演化,王国层次的单元渐渐成为主流,兼并了诸公国和诸市镇的亚邦国权力,瓦解了皇帝和教皇的超邦国权力。邦国实体是否具备政治动力学意义上的普遍优势,抑或仅仅是一系列偶然事件锁定的历史路径依赖?对此,我们没有充分的依据下结论,我们只能看到经验事实。民族-君主国不断尝试行使更多的权力,攫取更大的岁入。大部分尝试都是偶然的机会主义行径:成功则不断重复,失败则迅速放弃。攫取的逻辑和轨迹像阿米巴运动一样简单和短视,设计的完善和发展的意义毫无例外地出自事后诸葛亮的想象。当时决策者只有非常具体而渺小的目标,而且大多数事与愿违。然而,就是在这种尝试—错误—改道—成功—重复—强化的盲目进程中,近代国家的权力边界和地理边界得以慢慢固定下来。在这两条边界内,残余的习惯法整合为国内法统;在这两条边界外,残余的习惯法整合为国际体系。
17世纪的理论家看到了这种现象,开始发明绝对、至上和排他性主权国家的概念。18世纪和19世纪的政治家开始主动利用这种理论,进一步改造国内宪制和国际体系,霍布斯实体就此诞生,将国内政治均衡和国际政治均衡划分为截然不同的区域。霍布斯主体是国家暴力的垄断者,不允许国内和国际的护法战争,却允许国内和国际的利益战争,只要胜利者和失败者都坚持理性自利的原则。霍布斯主体否定基督教或任何普世宗教的神意秩序,以价值的最高仲裁者自居,建构了以自己为偶像的亚文化,强制垄断臣民的效忠,积极鼓励政治圣徒和政治殉道者的荣耀。霍布斯实体否定法律和规则的客观性,在国内和国际鼓励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而且这些实体永远相互猜忌,只能将自己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同类的不安全上,因此势力均衡只能是短暂均衡,霸权稳定只能是短暂稳定。霍布斯世界的政治动力学是否注定以国际权力的垄断为结局,抑或定期洗牌的游戏至少在原则上可以无限期持续?如果结局取决于偶然事件和路径依赖,这些事件和路径需要什么边界条件?对此,我们仍然没有充分的依据下结论。然而,在既存历史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霍布斯实体的自我复制和霍布斯体系的外围扩张有相互促进的倾向,西欧对世界的征服有其动力学系统的根源。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夜,地图上的空白点已经濒临消失,世界体系的完成、欧洲均势的破裂都已经如箭在弦。
规则的简化是霍布斯体系的重要特征,经典的霍布斯实体是整齐划一、近乎绝缘的刚性结构。从奥兰治亲王的时代到梅特涅亲王的时代,从梅特涅亲王的时代到俾斯麦亲王的时代,国际交涉和盟约义务的层次复杂性大大降低。威廉二世的外交部表示,他们没有能力继续俾斯麦的“杂技”。其实,俾斯麦不过在三帝同盟和德俄《再保险条约》的基础上,扮演了几次国际俱乐部主持人的角色而已。在整个过程中,他没有作出任何有悖于同盟和条约的承诺,甚至没有作出任何需要承担掮客以外义务的承诺。他最险诈的冒险活动不过是:恶意唆使法兰西跟英国抵抗,善意劝诱俄罗斯不要跟英国对抗。这两件事情的成功都会长期缓解德国的压力,即使失败也只会引起短暂的不快。如果这些举措代表了俾斯麦玩弄权术的最高水准,那么他的能力恐怕还不够在奥兰治时代的英法宫廷内胜任两年大使职务。查理二世在《三国盟约》《英荷协约》《多佛密约》和《尼麦根和约》中承担了一系列相互矛盾和力不能及的义务,包括:向法兰西宣战;协助法兰西征服联省的至少五省;不准英军在大陆支援法兰西王室;在战争结束前暂不执行限制英军的条款(问题在于,结束以后就没有任何限制军队的必要);召集法兰西援军保卫英格兰王室;在王室信仰问题解决前暂不执行法军援助条款(这个问题永远解决不了);公开解决王室信仰问题;在荷兰战争问题解决前暂不公开解决王室信仰问题。他和半数阁员签署《多佛密约》,故意瞒过其他阁员;和驻法大使策划君子协定,故意瞒过驻荷兰大使。查理的对手或朋友——路易和威廉表现几乎没有什么不同,跟这些人相比,即使是霍尔斯坦都像主日学校的女教师一样纯洁。这种差异不应完全归因于当事人的性格和能力,实在是两百多年的宪制演化有以致之。在路易和查理的时代,还没有人将国家想象成坚硬、光滑、绝缘的原子式实体。在他们的语言中,甚至“宫廷”和“国家”都是彼此敌对的实体。交涉不在英格兰和法兰西之间,而在伦敦、巴黎、海牙的几十个亲疏不等的实体之间进行。这种错综复杂的体系没有壁垒分明的敌友关系,存在广阔而模糊的缓冲余地,而数百年的整合渐渐削弱了缓冲体系,固化了敌我矛盾,从而大大增加了大战的危险。战争引起了革命,新型革命粉碎了霍布斯实体的想象和霍布斯体系的规范,召回了达尔文世界的无形态战争。唯其如此,斯大林这样冷酷而精明的战略家才能推行“非国家化”“去形态化”的多层次外交。
无论偶然还是必然,绝对、至上和排他性主权国家的潮流至少留下了一处例外。如前所述,美洲殖民地拒绝了威斯敏斯特的主权垄断要求,美国宪法保存了多元共治的古老传统,然而,威尔逊主义复活了国内宪制和国际规范相互维系的古老传统。从威尔逊世界诞生那天起,有两件事已经注定会发生:其一,绝对主权将会遭到超邦国权力和亚邦国权力的侵蚀和分割;其二,国内和国际双向护法战争的传统将会死灰复燃。复古和维新经常是一回事,因为政治动力学可能存在的模式数量有限。二战和冷战的胜利为世界体系排除了主要障碍;卢旺达战争和波斯尼亚战争确立了限制国家主权的前例和条件;阿富汗战争和利比亚战争将北约强制执行集体安全的义务扩大到全世界;基地组织和反恐战争重现了亚邦国实体、邦国实体、超邦国实体同时参加的多层次战争。在伦巴底同盟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时代,多层次主体的战争司空见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200年,许多人曾经以为这种战争即将或注定退出历史舞台。
仅仅从动力学系统的角度考虑,多层次复杂体系的稳定性高于单层次规范体系。这样的体系容易耐受局部的灭绝或恶变,容易产生小范围的创新和漂变,鲁棒性更强而可预测性更差。如果政治模式在软件意义上与基因模式有可比性,这两种系统的差异就像千姿百态的巴西热带雨林和整齐划一的爱尔兰土豆田。在地理面积和时间长度相等的前提下,前者的基因多样性远远超过后者,前者容易频繁发生低层次的局部灾难,后者容易间断发生高层次的全面灾难。中世纪欧洲的制度多样性超过一战前夜的民族国家体系,正如后者的制度多样性超过高度同质化的东方大一统官僚帝国。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制度创新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有效制度都发源于中世纪欧洲,一点都不是偶然。1999年以后的世界已经大大背离了1914年的刚性绝缘国家观,世界宪制、多层次行为主体和部分主权实体的概念重建已经呼之欲出。在这样的灵活体系中,民族国家-势力均衡-现实政治无法解决的许多致命冲突根本不成问题。这种框架转换曾经拯救香港免遭福克兰战争的威胁,将来也是拯救中国免遭科索沃战争或昭和战争的重要希望。中国只要顺应自身的多层次化和多角色化,修改历史认同和世界认知,并非没有希望以较小代价局部融入世界秩序。而不识时务的霍布斯主义只会将它投入不必要和无利益的斗争,进而推向世界差序格局的边缘,甚至战争边缘。
三、宪法秩序与世界体系
法统与僭政,安全落差与秩序输送
文明意味着秩序的生成和暴力的形态化。秩序意味着“可预见性”对“偶然机遇”的排斥;形态意味着赤裸暴力的边缘化和污名化。达尔文世界的居民坦然接受偶然机遇和赤裸暴力的统治,视之为人类生存的自然状态;而合法暴力、滥用权力、拨乱反正的观念对他们非常陌生,就像文明人类对“出生地的正当性”“海拔的正常化”“经纬坐标的合理调节限度”一样莫名其妙。“合乎形式的统治”凝聚于法统,法统是一切形式的综合和升华。法统的完善性和延续性是文明人类所能指望的最高世俗成就。文明居民在理想的法统下,能够忘记自然秩序与政治秩序的区别,不再将机遇和暴力视为理性预期的必要组成部分,就像大都市居民无须将砍柴御寒列为圣诞节购物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就是各种法统生成、展开和灭亡的历史。来自过去的信息如果完全不具备法统意义,就只能纳入考古学、人类学或自然科学范围。法统或形式将意义赋予历史,在法统的边界之外,只有事件,没有意义。僭政是秩序的逆转和暴力的无形态化,是机遇和暴力对形式的反扑。
只要不同行为主体在同一时间存在完善程度不同的法统,或法统与僭政并存,秩序“可预见性”的差异就会转化为国际体系中的安全落差。安全落差构成重要的外交资源,通常有利于法统最完善或最持久的一方。菲利普·奥古斯都对约翰王的优势主要源于约翰的弑亲罪、英格兰王国的宪法危机、英格兰王国与诺曼底公国的财政与司法管辖权冲突。在这些危机暴露前,约翰的父亲亨利曾经依靠同样的资源长期凌驾于法兰西王室之上。路易十四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单方面影响力主要建立在两国宫廷的合法性差距之上,甚至不列颠岛国的地缘优势都不足以抵偿。只要绝对君主制构成18世纪国际社会的标准形态,凡尔赛的模范宫廷就可以坐享外交红利。只有既正统又新教的君统才能解决英格兰-苏格兰王国的宪法危机,这正是奥兰治亲王和1688年革命的历史使命。《天主教排斥法案》《王位继承法案》和《1707年联合法案》奠定了全世界最稳固、最古老的法统,极大地增加了不列颠君主国面对欧洲大陆和全世界的安全落差。只有在安全落差的保护下,它才能居高临下地仲裁欧洲大陆的势力均衡。立宪君主制构成了19世纪国际社会的标准形态,相应的外交红利也就转移到威斯敏斯特。
1680年,《塞特尔请愿书》充分体现了国内宪制和国际秩序如何联结于正统性:
在英格兰当前的紧急形势下,天主教继承人若能自愿逊位;其功在社稷,不亚于库尔提乌斯之于罗马。这两种情况的差别,不外乎当今环境较为缓和而已。吾国虽危,仍然无须流血牺牲。逐鹿问鼎,殊非易事;何如归卧林泉,苏我黎民?若是,则国本危而复定,兆民乱而复安。殿下高风亮节,炳勋千古;纵然万乘之尊,亦将相形见绌。
殿下一劳永逸地结束阴谋,让达摩克利斯之剑入鞘,解君国累卵之危,给国民费厄泼赖(fairplay)。何况,国王与御弟年龄相若。逊位就人事种种不测风云而言,尚非剑走偏锋、计出孤注。二圣的安全与荣耀、王国的和平与繁荣,乃至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安宁,无不有赖于此。唯其如此,国王和国会才能精诚团结。君民一心,才能巩固盟国。联盟巩固,才能遏制法兰西势力的致命扩张。(The Character of a Popish Successour, and What England May Expect from Such a One Humbly Offered to the Consideration of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Appointed to Meet at Oxford, on the One and Twentieth of March, 1680/1.)
大革命导致法兰西的正统性和延续性断裂,短命的僭政一再出现,结盟战略和外交导向随着宪制一起翻覆不定,严重损害了国家信用和国际体系的稳定性。大革命导致制宪会议和国民公会单方面撕毁法兰西君主制承担的条约义务,在和平时期吞并小国,兼并邻国领地,对外邦臣民行使司法管辖权。1848年革命重演了武断权力的一幕,每一次法统中断都导致过去数十年积累的外交资源流失,大革命毁灭了处心积虑的波旁家族盟约和稳定全欧洲局势的法奥联盟。1830年革命毁灭了大有希望的法俄联盟,这个联盟本来可以预先阻止俾斯麦和第二帝国的出现。1848年革命毁灭了英法自由主义联盟和已经颇有成效的海外协调。1871年革命的共和主义与沙文主义为俾斯麦的东方三帝同盟提供了最佳的意识形态土壤,造成了数十年的英法海外竞争和欧洲孤立。“英国不介意交涉对手的宪制改变”,“英国只有永恒的利益”实际上表明了心照不宣的事实:英国对自身宪制的稳定性和承诺的可信度抱有不可动摇的信心,同时非常清楚它的交涉对象没有同样的把握。英国政府只用它的海外利益下注,而欧洲各国政府必须用自己的生死存亡下注。维也纳会议和柏林会议的外交官完全清楚,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意味着什么。势力均衡只是大陆各国的相互节制,仲裁者的权力却不是它们任何一方所能节制的。19世纪初叶,俄罗斯帝国享有类似的优越地位,它的君统和宪制似乎同样安如磐石,因此能够对中欧行使超过其实力允许的权力:拯救者——沙皇的仲裁权并不是不像路易十四对查理二世、帕麦斯顿勋爵对全世界行使的权力。亚历山大二世和他的自由主义大臣结束了俄罗斯宪制的稳定期,此后造成的结果是众所周知的。我们只有厘清这一系列连锁反应的背景,才能理解俄罗斯保守派对改革的痛恨。
大战和冷战将旧世界的古老法统一扫而空,国内和国际的政治习惯同时断裂。20世纪的僭主政治发挥了19世纪拿破仑政权的历史使命,通过组织资源的毁灭、自我毁灭和相互毁灭,制造了一片秩序真空和安全低气压区域。二战后的宪制争议日益低落,国内民主宪政和国际威尔逊主义几乎变成了理想政治模式的唯一候选者。即使彰明昭著的僭政也丧失了“为自己伸张正义”的勇气,只能毫无自信地冒充“更彻底和完美的民主宪政和国际协调”。相反,法国大革命以前,甚至一战以前,各种版本的君主制、贵族制、混合政体无不深信自己的正统性高于任何其他模式,各大国无不相信理想的国际秩序应该承认自己的优越地位。这种变化充分证明了旧世界政治基因多样性的枯竭和新世界的种子银行地位。大自然厌恶真空,安全落差肯定会导致秩序输出和输入,输出秩序的一方肯定会对输入秩序的一方行使帝国仲裁权。威尔逊主义就是美国秩序银行向欧洲秩序破产者推出的政治马歇尔计划,美洲国家组织、国联与联合国、北约的成立与扩张都是美国宪法和联邦的DNA复制,表现型差异甚大,主要因为所处生态环境不同,而非基因不同。
威尔逊主义之所以能够推行到美洲以外的地方,主要是因为美国相对于旧世界的安全优势;但正因为安全落差的存在,威尔逊主义最珍爱的集体安全体系不可能完美落实。安全落差的断层线将文明人类分为威尔逊世界与霍布斯世界。任何模式只能在形式差异不大的部分行为主体之间大致实现,在法统与僭政、集体安全与现实政治之间,安全落差构成秩序输送的动力源,秩序输送构成世界体系运作和演化的动力源。正如美国宪法秩序是美国世界秩序的灵魂,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模范宪制的复制扩张迟早会直接或间接地巩固和强化世界秩序,世界秩序不断将边缘地带的外交红利输入模范宪制的中心。我们已经看到:奥兰治亲王的胜利不仅暂时破坏了路易十四左右逢源的外交顺境,而且永远阻断了“以绝对君主制为中心,建构未来世界体系”的道路。1789年革命意味着:绝对君主制的“修道院长”甘愿抛弃自己的门徒,加入立宪君主制的“见习修道士”行列。19世纪的法兰西和21世纪的俄罗斯一样,不再具备生成潜在秩序中心的资格。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美国新保守主义“输出民主”的热忱。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目标不单是霍布斯意义上的国家利益,也是巩固世界体系的护法战争。伊拉克战争尤其是一次麦克阿瑟式的路径锁定,其阻断地区霸国,以及挑战世界秩序的预防性效果远远超过了目光短浅的现实主义外交,正如麦克阿瑟的日本堵塞了亚洲大陆出现霸权中心的可能性。一个包括库尔德实体的伊拉克联邦出现在中东心脏,其效果等于一个独立的波兰出现在东方三帝国之间。不到十年时间,颠覆伊拉克的地下超限战就使叙利亚和伊朗民穷财尽、干戈内起;也唯其如此,联合国才能对这些国家发号施令。在萨达姆存在的年代,美国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不可能造成这样有利的局面。丘吉尔对波兰的看法完全可以适用于未来的远东和中东:人们将会看到,伟大的戏剧不过刚刚开始。
美国新保守主义的认知图景浸透了罗马式的天命观,完全不同于霍布斯世界此起彼伏的地方性霸权主义。在国际体系存在(近代欧洲的历史范式往往使人误以为它是永恒的)的大部分历史时期内,外交、联盟和对抗产生于实力相近的大国或政治联盟之间,实力不在同一数量级的弱小国家只能作为联盟的一部分实施有效干预,或者根本不能实施有效干预。在迦太基灭亡到埃及灭亡以及柏林墙倒塌至今这两段时间内,国际体系呈现极为独特的现象:国际体系仍然存在,尚未被帝国结构取代;罗马之外的旧日列强完全解体,任何其他实体或新兴实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可能达到实力相近的数量级;罗马有能力仅仅依据国内和盟国的需要实施单边行动;加强国内力量或努力缔结反罗马联盟,会增加而非减少失败的危险,远不如游说和争取罗马政治家、选民政治集团更现实而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争取“罗马人民的朋友”资格变成了最大的国家利益:获得元老院的安全承诺,跟已经获胜没有实质性区别;争取罗马人民的不干涉承诺失败,跟已经失败没有实质性区别。如果元老院宣布帕加马为罗马的敌人,该国就会被邻国和国内敌对政治势力瓜分,因为这是唯一能增加权力而又不冒毁灭性风险的途径。于是,罗马世界的国际纠纷逐渐从属于罗马各党派的斗争。政治习惯长期化则逐渐形成路径依赖,最后,这个利益攸关者组成的多国共同体被公认为“罗马帝国”——尽管从法律上讲,“罗马人民的朋友”有自己的元老院和民众会议,甚至还有连罗马的行省臣民都不是的其他某些部分。
后冷战世界体系的表象是多极世界,实质是罗马世界。反对单边主义的呼声和冲突实际上不断强化了罗马秩序,因为这些反对只有两种来源。其一,罗马盟友或利益攸关者有不同意见。无论这种意见是否能改变罗马政策,都会开启或强化盟友或利益攸关者对罗马政治结构的依赖程度。如果诉求针对罗马,主要会增加罗马的权威,其次才会增加诉求胜利者的权威,最不可能增加诉求失败者的权威。科索沃外交、利比亚外交属于这种模式。其二,不对称政治集团发动的非常规战争。这种战争不可避免会损害罗马秩序,从而损害盟友或利益攸关者。后两者的自卫和反击能力远不及罗马,因此势必形成维持秩序的国际协调行动。这种协调主要有利于罗马,在较小的程度上有利于后两者;但后两者不能采取其他行动,因为它们无法承受即使是较小的损失。反恐外交属于这种模式。
美国新保守主义者并没有造就这样的路径,但他们承认这种现状。他们选择运用罗马式仲裁权扩大威尔逊世界及支配霍布斯世界,维护权利政治对现实政治的霸权。这种选择证明他们仍然是威尔逊主义者,美国宪制的优越性仍然是他们的力量之源。如前所述,地方性强国仅仅涉及国家利益的斗争不能动摇世界差序格局。任何可能存在的“非美”世界秩序必须具备某种宪制自信,至少必须像18世纪的绝对君主制一样,构成某种可能存在的替代性路径。而重商主义和国家主义并不具备这样的可能,在东亚势力均衡结构趋于固化和紧张的时代,复辟超民族帝国的理念只能酿成外交灾难,即使德国索取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权利、土耳其共和国索取奥斯曼帝国的遗产,后果都不会这样可怕。美国新保守主义者的真正弱点在于:他们对中间层以外的达尔文世界无能为力。事实上,达尔文实体对任何政治手段都不敏感,在政治建构完成之前,达尔文世界只能是机遇和恩典的领地。雕刻家只能同时产生雕像和碎石,或者什么都产生不了,而建构罗马的世界秩序一定会建构自己的蛮族,这两者都是天命的一部分。
我们考察朝鲜战争以后的东亚格局,以下的结论是无从回避的:其一,在共同价值观和稳定联盟体系不可能存在的情况下,马基雅维利主义总会笑到最后。其二,中国总是一再发现自己的弱势,然后根据这种弱势调整战略(内政外交在战略中明确区别)。其三,儒家古老的“经权之变”仍然在发挥作用。中国的“经”虽然并非一成不变,但始终是西方的异质体,不在西方外交手段的接触范围内。中国外交始终属于“权”的范围,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服从一时一地的力量对比。如果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权宜之计不但必然改变,而且理应改变。如果美国以“保持现状”为外交目的,保持力量对比的现状就是它唯一的选择,换句话说,美国的目的就是维持美国的优势和中国的弱势。
那么,什么才是中国的“经”呢?没有几个人能清楚地界定“中国”,更不用说达成命运共识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中国自我定位为社会主义、第三世界或是正在复兴的儒家古老文明,它的“经”都会具有“改变西方游戏规则”的涵义。中国最终战略的结果(无论成败)只能意味着当代国际体系和中国自身宪制的结构性演变。当代国际体系和中国宪制都是近代西方征服和训规世界的产物,中国宪制又是近代国际体系演变的被动产物。中国的崛起或发展意味着扭转这种(有损帝国尊严的)路径依赖,恢复(西方训规前的)正常状态。相形之下,巴西、墨西哥、泰国甚至印度的崛起仅仅意味着改善自身地位和国民生活水平,并不会影响世界体系本身,因为它们的“经”都已经从属于西方价值观,它们的“权”已经纳入国际体系。
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国际冲突的原因不在于利益冲突,而在于利益冲突能否纳入当时的国际体系。明太祖和清世宗对朝鲜和越南的领土让步范围远远超过东海和南海的无人岛屿,但不会引起任何严重后果,因为在天下的体系中,帝国向藩属割地无异于内地省份对边远省份的照顾。英法两国的殖民地纠纷是可以协调的,因为双方的要求具体而有限,可以在现存国际体系中通过利益交换解决。而英德冲突最终导致国际体系瓦解,是因为德国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摩洛哥或刚果,而是改造国际旧秩序。当今之世,只有中国存在这种德国式的处境。如果它突然改弦易辙,把“融入西方”视为自己的最终命运,就无异于宣布拿破仑战争(反帝革命)以来的一切牺牲都是谬误和徒劳。在一个以世俗历史为合法性源泉的国度,修改国家命运(无论是革命还是复兴)就是宪法危机。中国革命和复兴针对的目标都是西方霸权(西方秩序),在国际上融入现存秩序意味着在国内瓦解现存秩序。欧盟的超国家和后国家秩序必须以德国原有宪制和历史解释的毁灭为代价,因为只有政治上极其幼稚的人才会相信:种植果树可以不种树根,只种结实的树枝,越过残酷的暑热,直接进入温馨的收获季节。
秩序与战略
安全落差与世界秩序动力源的关系类似重力落差与水电网络动力源的关系。世界体系必须可持续地开发和利用动力源,包括既存和潜在的动力源。世界安全体系的完美程度取决于两大因素:体系对行为主体的吸纳程度,体系对动力源的开发程度。在前一方面,美国超过了罗马-意大利同盟;在后一方面,美国超过了大英帝国。由于国内宪制和缺乏刺激的缘故,它迄今尚未充分运用自己的潜力和体系的动员能力。
罗马秩序瓦解后,西方秩序沿着自发生成—崩溃—扩大—深化—重建的螺旋轨迹发展:在七年战争前夜,开启了世界体系;在一战前夜,完成了世界体系;在冷战结束时,开启了帝国体系。如果罗马式天命遵循自身的逻辑展开,穷尽其内在可能性,“9·11”以后的世界秩序就会走过以下的轨迹,回归罗马秩序——反恐(海盗)战争将帝国使命强加给不情愿的庞培,恺撒却通过平蛮(高卢)战争劫持了帝国使命。最后,埃及顺民国家(东方官僚国家)及其汲取机器为奥古斯都完成了帝国体系。罗马法统通过被动地征服,以自身秩序维系世界秩序;东方僭政通过主动地被征服,为自身输入秩序。当前业已存在的世界差序格局会不会或者在多大程度上罗马化,主要取决于秩序生产者-罗马-美国的有意和无意选择。
美国外交摆动于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前者以伍德罗·威尔逊和罗纳德·里根为代表,有黑白分明的世界观,对美国的道德优越性非常自信,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将自己的好运当成了自己的美德。后者以西奥多·罗斯福和理查德·尼克松为代表,能清醒地认识多色调的世界,有分寸地维护多元国际体系。吊诡的是,美国却在威尔逊传统之下取得了最大的外交成就。历史背景早已说明了原因:威尔逊主义和现实主义不是平起平坐的两种外交学派。前者正是清教徒民情与合众国宪制的自然体现,像安泰一样吸取了西方世界最年轻民族的原始力量,这种力量足以弥补数不尽数的技术性失误;后者只是一系列断断续续的插曲。西奥多·罗斯福和马汉的呼声像施洗约翰的雷霆一样曲高和寡,消失在旷野中。观众赞赏他们的男子汉气概,却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理解他们的意思,更不用说接受他们的观念了。尼克松-基辛格的权力外交也好,他们刻意模仿的样板(俾斯麦权力外交)也好,都需要极其老练的手段,将本国宪制的空隙利用到极致。然而二者平庸的继承者都承受不起智者才能胜任的重担,迅速退回更简单僵硬的路线,况且本国政治阶层的排异反应也迫使他们只能这样做。基辛格的欧洲式权力外交必须依赖尼克松的宫廷式内政支持,二者虽然还没有直接违背宪法条文,但已经弥散出浓厚的“非美”气味,足以刺激美国政治阶层的嗅觉。元首通过(宪法地位低微,甚至不存在的)“内廷”系统推行马基雅维利式个人外交,架空(宪法地位甚高的)正式官署。这种做法是东方各帝国的政治常规(和官制演变的主要动力),在波拿巴-戴高乐式拉丁元首身上也颇为常见,但日耳曼系各邦极少容忍这种僭越。尼克松政府的凄惨下场跟美国政治阶层的长期猜疑颇有关系,基辛格的外交风格对培育国民的信任感至少是没有什么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