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分政治”的具体实施(2 / 2)

[62] 《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第370页。蔡廷锴本人也回忆,1931年5月粤方公开反蒋后,他们作为与粤、蒋双方均有关系部队,处境两难,“心灰意冷,对于剿赤任务,亦只得放弃。我与蒋总指挥即决心回师赣州,静观时局之演变”。见《蔡廷锴自传》(上),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第241页。

[63] 《蒋介石日记》,1933年6月23日。

[64] 《蒋先生亲自督剿此次剿匪当有把握(1933年10月13日)》,《陈诚先生书信集·家书》(上),第235页。

[65] 《赣粤闽湘鄂北路剿匪军第三路军五次进剿战史》(下),附表,第三路军五次进剿全战役官兵伤亡统计总表。

[66] 《赣粤闽湘鄂北路剿匪军第三路军五次进剿战史》(上),第五章,第16页。

[67] 《赣粤闽湘鄂北路剿匪军第三路军五次进剿战史》(上),第六章,第23页。

[68] 《九军团鸡公山战斗经过详报(1934年2月9日)》,《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下),第57页。

[69] 《莫文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6,第230页。

[70] 〔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1932~1939》,第55页。

[71] 《蒋介石1934年2月17日致刘和鼎、汤恩伯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4),第293页。

[72] 《刘和鼎、汤恩伯1934年2月18日致蒋介石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4),第293页。

[73] 《东路军第十纵队与红军在闽北一带战斗详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4),第294页。

[74] 《国民党东路军蒋鼎文部与红军在闽赣境内战斗详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4),第165页。

[75] 1931年2月,蒋介石曾设立“陆海空军总司令南昌行营”。1933年初第四次“围剿”时设立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

[76] 《布劳恩关于中央苏区军事形势的书面报告(1933年3月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册,第340页。

[77] 华夫(李德):《论防空几个新的问题》,《革命与战争》第8期,1934年8月15日。

[78] 《国民革命军战史》第二部《安内与攘外》(一),台北,“国防部史政编译局”,1993,第634页。

[79] 《在赣欢宴各界之演说》,1931年2月26日《江西民国日报》。

[80] 《蒋中正呈送剿匪区内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1932年8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071114。

[81]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0册,第50页。

[82]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1册,台北,“国史馆”,2004,第282~283页。

[83] 《党政委员会组织成立呈报中央文(1931年7月13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60500009012。

[84] 《蒋委员长告江西各县离乡避匪之贤良士民书(1933年9月22日)》,《军政旬刊》第2期,1933年10月30日。

[85]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1页。

[86] 何应钦:《剿共须知》,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32页。

[87] 郭汝栋:《国民革命军第廿军剿匪部队注意事项》,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81页。

[88]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9页。

[89] 柳维垣:《剿匪实验见解录》,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41页。

[90] 张启龙:《湘赣苏区的革命斗争》,《湘赣革命根据地》(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第863页。

[91]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1~12、20页。

[92] 《为剿匪军事行动之后须继之以政治设施财政支援事致汪兆铭院长电(1933年8月21日)》,《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7卷,第86页。

[93] 《蒋中正指示政治工作须深入匪区(1933年10月27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6040。

[94] 蒋介石:《革命成败的机势和建设工作的方法》,《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606~607页。

[95] 《电杨永泰令各省政府主管严加监督乡绅言行(1933年4月6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81020。

[96] 蒋介石:《推进剿匪区域政治工作的要点》,《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239页。

[97]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惩治土豪劣绅条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十章,南昌行营编印,1934,第2页。

[98] 《党政处报告关于清乡善后整训团队编查保甲户口等事项工作报告表》,《西路军公报》第12期,1934年6月15日,报告类第6页。

[99] 湖北省民政厅:《湖北县政概况》,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第912页。

[100] 《剿匪军整顿军纪办法大纲》,《西路军公报》第9期,1934年3月15日。

[101] 《蒋中正指示政治工作须深入匪区(1933年10月27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6040。

[102] 陈诚:《要认识领袖树立革命的中心力量》,《汗血月刊》第1卷第4期,1934年4月20日。

[103] 欧阳明:《匪区民众心理之分析与挽救》,《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04] 《剿匪区内招抚投诚赤匪暂行办法》,《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十三章,第5页。

[105] 欧阳明:《匪区民众心理之分析与挽救》,《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06] 蒋介石:《军队政治工作方法的改善》,《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0卷,第576页。

[107] 蒋介石:《电汪院长叶秘书长为解决土地问题详陈分配及整理意见以供参考》,《军政旬刊》第8期,1933年12月30日。

[108] 《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训令》,《西路军公报》第2期,1933年11月。

[109] 《蒋中正电示周浑元处理占领地方谷物收获与地方人民所欠债务(1933年10月4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5017。

[110] 蒋介石:《清剿匪共与修明政治之道》,《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0卷,第623页。

[111]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九章,第40页。

[112] 《剿匪军救济民众办法大纲》,《西路军公报》第9期,1934年3月15日。

[113] 《江西省各收复县区办理农村救济组社员贷款一览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九章,第32页。

[114]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五章,第43~44页。

[115] 《总理、总裁关于合作之言论》,《革命文献》第84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0,第216页。

[116] 《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训令》,《西路军公报》第2期,1933年11月。

[117] 《江西省各县合作社种类数量及区联合会统计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九章,第14页。

[118] 郑厚博:《中国合作社实况之检讨》,《实业部月刊》1936年10月号。

[119] 孙兆乾:《江西调查日记》,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1种,第85340页。

[120] 《检阅临川崇仁宜黄南丰南城黎川六县清乡善后事务之总讲评》,《军政旬刊》第26期,1934年6月30日。

[121] 王志莘:《合作运动》,《中国经济年鉴(1936年)》,商务印书馆,1936,第881页。

[122] 《国联专家视察江西建议书提要》,《军政旬刊》第23期,1934年5月31日。

[123] 《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训令(1932年11月)》,《西路军公报》第2期,1933年11月。

[124] 《闽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案(1931年4月15日)》,《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第72页。

[125] 李一之:《剿共随军日记》,第131页。

[126] 李渔叔:《瑞金匪祸记》,《收复瑞金纪事》,中国国民党陆军第十师特别党部,1935,第21页。

[127]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会议速记记录(1932年12月11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册,第274页。

[128] 《为各保甲长操纵公卖仰转饬严究》,《军政旬刊》第1期,1933年11月20日。

[129] 蒋介石:《剿匪基本工作之研究》,《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38页。

[130] 《筹设找桥慈化洋溪三特别区政治局案》,《军政旬刊》第11期,1934年1月30日。

[131]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办法江西特别区政治局组织条例》,《西路军公报》第11期,1934年5月15日。

[132] 《江西省特别区政治局组织条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一章,第28页。

[133] 《蒋中正电示樊崧甫进剿时亲查保甲帮修寨碉慎选保甲长给枪自卫为要(1933年5月29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84061。

[134] 欧阳明:《匪区民众心理之分析与挽救》,《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35]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训令(第九号)(1933年4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87页。

[136] 《中共湘赣省委工作报告》,《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491~492页。

[137] 蒋介石:《军人精神教育之要义》(一),《庐山训练集》,第171页。

[138] 《朱琛上蒋介石意见书》,傅莘耕:《金溪匪区实习调查报告》,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3种,第86111页。

[139] 《某人电蒋中正据张达称构筑赣江及湘粤赣边境各碉堡预算甚巨》,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90300073351。

[140] 傅莘耕:《金溪匪区实习调查报告》,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3种,第86128页。

[141] 《政训处长贺衷寒等转呈金文质呈拟对民众工作意见》,《军政旬刊》第13、14期合刊,1934年2月28日。

[142] 《北路总司令部赣浙闽皖边区警司令部转报余江县一带党政军情形》,《军政旬刊》第7期,1933年12月20日。

[143] 《萍乡北一区福兴寺僧蔡鑫等具诉区长萧造时假公济私强挑建碉》,《西路军公报》第7期,1934年1月15日。

[144] 赵可师:《赣西收复区各县考察记》,《江西教育旬刊》第10卷第4、5期合刊,1934年7月11日。

[145] 《蒋介石日记》,1932年6月7日。

[146] 《李蕴珩致蒋介石鱼电》,《军政旬刊》第3期,1933年11月10日。

[147]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九章,第39~40页。

[148] 《新丰特别区政治局局长刘千俊报告匪区民众根本动摇情形匪之维持残局原因及所拟对策》,《军政旬刊》第7期,1933年12月20日。

[149] 傅莘耕:《金溪匪区实习调查报告》,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3种,第86130页。

[150] 《令各部队严整军纪(1933年12月21日)》,《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51] 《北路总司令部赣浙闽皖边区警司令部转报余江县一带党政军情形》,《军政旬刊》第7期,1933年12月20日。文中“民夫递步哨”应为“民夫与步哨”之解。

[152] 《训令本部军队所到境地非公地不敷住宿时勿得轻驻民房》,《西路军公报》第10期,1934年4月15日。

[153] 《至各处视察沿途死病士兵夫不知其数各部军风纪亦不甚好(1934年10月13日)》,《陈诚先生书信集·家书》(上),第283页。

[154] 孙一鲲:《匪都“瑞京”破灭的因果》,《收复瑞金纪事》,陆军第十师特别党部,1935,第61页。

[155] 《蒋介石日记》,1933年11月28日。

[156] 《检阅临川崇仁宜黄南丰南城黎川六县清乡善后事务之总讲评》,《军政旬刊》第26期,1934年6月30日。

[157] 《函呈动员民众参加剿匪(1933年10月24日)》,《陈诚先生书信集·与蒋中正先生往来函电》(上),第116页。

[158] 蒋介石:《剿匪胜利中吾人应继续努力》,《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2卷,第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