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文学的理解,以及我的写作,当然和许多别人一样,曾受古今中外不少作品和作家的影响,影响确乎发生在我少年、青年和中年各个阶段。或持久,或短暂。却没有古今中外任何一位作家的文学理念和他们的作品一直影响着我。而我自己的文学观也在不断变化……
下面,我按自己的年龄阶段梳理那一种影响:
童年时期主要是母亲以讲故事的方式,向我灌输了某些戏剧化的大众文学内容,如《钓金龟》《铡美案》《乌盆记》《窦娥冤》《柳毅传书》《赵氏孤儿》《一捧雪》……
那些故事的主题,无非体现着民间的善恶观点和“孝”“义”之诠释而已。母亲当年讲那些故事,目的绝然不是培养我们的文学爱好。她只不过是怕我们将来不孝,使她伤心;并怕我们将来被民间舆论斥为不义小人,使她蒙耻。民间舆论的方式亦即现今所谓之口碑。东北人家,十之八九为外省流民落户扎根。哪里有流民生态,哪里便有“义”的崇尚。流民靠“义”字相互凝聚,也靠“义”字提升自己的品格地位。倘某某男人一旦被民间舆论斥为不义小人,那么他在品格上几乎就万古不复了。我童年时期,深感民间舆论对人的品格,尤其是男人们的品格所进行的审判,是那么地权威,其公正性又似乎那么的不容置疑。故我小时候对“义”也是特别崇尚的。但流民文化所崇尚的“义”,其实只不过是“义气”,是水泊梁山和瓦岗寨兄弟帮那一种“义”。与正义往往有着质的区别,更非仁义,然而母亲所讲的那些故事,毕竟述自传统戏剧,内容都是经过一代代戏剧家锤炼的,所传达的精神影响,也就多多少少地高于民间原则,比较具有着文学美学的意义了。对于我,等于是母乳以外的另一种营养。
这就是我早期小说中的男人,尤其那些男知青人物,大抵都是孝子,又大抵都特别义气的原因。我承认,在以上两点,我有按照我的标准美化我笔下人物的创作倾向。
在日常生活中,“义”字常使我临尴尬事,成尴尬人。比如我一中学同学,是哈市几乎家喻户晓的房地产老板。因涉嫌走私,忽一日遭通缉——夜里一点多,用手机在童影厂门外往我家里打电话。白天我已受到种种忠告,电话一响,便知是他打来的。虽无利益关系,但真有同学之谊。不见,则不“义”;即往见之,则日后必有牵连。犹豫片刻,决定还是见。于是成了他逃亡国外前见到的最后一人。还要替他保存一些将来翻案的材料,还承诺三日内绝不举报。于是数次受公安司法部门郑重而严肃的面讯。说是审问也差不多。录口供,按手印,记录归档。
我至今困惑迷惘,不知一个头脑比我清醒的人,遇此事该取怎样的态度才是正确的态度?倘中学时代的亲密同学于落难之境急求一见而不见,结果虚惊一场,日后案情推翻(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我将有何面目复见斯人,复见斯人老母,复见斯人之兄弟姐妹?那中学时代深厚友情的质量,不是一下子就显出了它的脆薄性吗?这难道不是日后注定会使我们双方沮丧之事吗?
但,如果执行缉捕公务的对方不由分说,先关押我三个月五个月,甚或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我是为一个“义”字充分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的),我自身又会落入何境?
有了诸如此类的经历后,我对文学、戏剧、电影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凡在虚构中张扬的,便是在现实中缺失的,起码是使现实人尴尬的。此点古今中外皆然。因在现实中缺失而在虚构中张扬的,只不过是借文学、戏剧、电影等方式安慰人心的写法。这一功能是传统的功能,也是一般的功能。严格地讲,是非现实主义的,归为理想主义的写法或更正确。而且是那种照顾大众接受意向的浅显境界的理想主义写法。揭示那种种使现实人面临尴尬的社会制度的、文化背景的,以及人性困惑的真相的写法,才更是现实主义的写法。回顾我早期的写作,虽自诩一直奉行现实主义,其实是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左顾右盼,每顾此失彼,像徘徊于两岸两片草地之间的那一头寓言中的驴。就中国文学史上呈现的状态而言,我认为,近代的现实主义文学,其暧昧性大于古代;现代大于近代;当代大于现代。原因不唯在当代主流文学理念的禁束,也由于我及我以上几代写作者根本就是在相当不真实的文化背景的影响之下成长起来的。它最良好开明时的状态也不过就是暧昧。故我们先天的写作基因是潜伏着暧昧的成分。即使我们产生了叛逆主流文学理念禁束的冲动,我们也难以有改变我们先天基因的能力。
自幼所接受的关于“义”的原则,在现实之中又逢困惑和尴尬。对于写作者,这是多么不良的滋扰。倘写作者对此类事是不敏感的,置于脑后便是了。偏偏我又是对此类事极为敏感的写作者。这一种有话要说不吐不快的冲动,每变成难以抗拒的写作的冲动。而后一种冲动下快速产生的,自然不可能是什么文学,只不过是文学方式的社会发言而已……
我非是那类小时候便立志要当作家才成为作家的人。在我仅仅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孩子的年龄,我对作家这一种职业的理解是那么单纯——用笔讲故事,并通过故事吸引别人感动别人的人。如果说这一种理解水平很低,那么我后来自认为对作家这一种职业的似乎“成熟”多了的理解,实际上比我小时候的理解距离文学还要远些。因为讲故事的能力毕竟还可以说是作家在新闻评论充分自由的国家和时代,可能使人成为好记者。反之,对于以文学写作为职业的人,也许是一种精力的浪费吧?如果我在二十余年的写作时间里,在千余万字的写作实践中,一直游弋于文学的海域,而不每每地被文字方式的社会发言的冲动所左右,我的文学意义上的收获,是否会比现在更值得自慰呢?
然而我并不特别地责怪自己。因为我明白,我所以曾那样,即使大错特错了,也不完全是我的错。从事某些职业的人,在时代因素的影响下,往往会变得不太像从事那些职业的人。比如“文革”时期的教师都有几分不太像教师;“文革”时期的学生更特别地不像学生。于今的我回顾自己走过的文学路,经常替自己感到遗憾和惋惜,甚至感到忧伤……
比较起来我还是更喜欢那个爱听故事的孩子年龄的我。作家对文学的理解也许确乎越单纯越好。单纯的理解才更能导我走上纯粹的路。而对于艺术范畴的一切职业,纯粹的路上才出纯粹的成果。
少年时期从小学四五年级起,我开始接触文学。不,那只能说是接近。此处所言之文学,也只不过是文学的胚胎。家居的街区内,有三四处小人书铺。我在那些小人书铺里度过了许多惬意的,无论什么时候回忆起来都觉得幸福的时光。今人大概一般认为,所谓文学的摇篮,起码是高校的中文系,或文学系。但对我而言,当年那些小人书铺即是。小人书文字简洁明快,且可欣赏到有水平的甚至堪称一流的绘画。由于字数限制所难以传达的细致的文学成分,在小人书的情节性连贯绘画中,大抵会得以形象地表现。而这一点又往往胜过文学的描写。对于儿童和少年,小人书的美学营养是双重的。
小人书是我能咀嚼文学之前的“代乳品”。
但凡是一家小人书铺,至少有五六百本小人书。对于少年,那也几乎可以说是古今中外包罗万象了。有些是当年翻译过来的外国当代作品,那样的一些小人书以后的少年是根本看不到了。
比如《中锋在黎明前死去》——这是一本取材于美国当年的荒诞现实主义电影的小人书,讽刺资本对人性的霸道的侵略。讲一名足球中锋,被一位资本家连同终生人身自由一次性买断。而“中锋”贱卖自己是为了给儿子治病。资本家还以同样的方式买断了一名美丽的芭蕾舞女演员,一头人猿,一位生物学科学家,以及另外一些他认为“特别”的具有“可持续性”商业价值的人。他企图通过生物学科学家的实验和研究,迫使所有那些被他买断了终生人身自由的“特别”人相互杂交,再杂交后代,“培植”出成批的他所希望看到的“另类”人,并推向世界市场。“中锋”却与美丽的芭蕾舞演员深深相爱了,而芭蕾舞女演员按照某项她当时不十分明白的合同条款,被资本家分配给人猿做“妻子”……
结局自然是悲惨的。美丽的芭蕾舞女演员被人猿撕碎;“中锋”掐死了资本家;生物学科学家疯了……
而“中锋”被判死刑。在黎明前,在一场世界锦标赛的海报业已贴得到处可见之后,“中锋”被推上了绞架……
这一部典型的美国好莱坞讽刺批判电影,是根据一部阿根廷20世纪50年代的剧本改编的,其内容不但涉及资本膨胀的势力与在全世界都极为关注的“克隆”实验,在其内容中也有超前的想象。倘滤去其内容中的社会立场所决定了的成分,仅从文学的一般规律性而言,我认为作者的虚构能力是出色的。
那一本小人书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
比如《前面是急转弯》——这是一部苏联当时年代的社会现实题材小说。问世后很快就拍成了电影,并在当年的中国放映过。但我没有机会看到它,我看到的是根据电影改编的小人书。
它讲述了这样一件事:踌躇满志事业有成的男人,连夜从外地驾车赶回莫斯科,渴望着与他漂亮的未婚妻度过甜蜜幸福的周末时光。途中他的车灯照见了一个卧在公路上的人。他下车看时,见那人全身浸在一片血泊中。那人被另一辆车撞了。撞那人的司机畏罪驾车逃遁了。那人还活着,还有救,哀求主人公将自己送到医院去。在公路的那一地点,已能望见莫斯科市区的灯光了。将不幸的人及时送到医院,只不过需要二十几分钟。主人公看着血泊中不幸的人却犹豫了。他暗想如果对方死在他的车上呢?那么他将受到司法机关的审问,那么他将不能与未婚妻共同度过甜蜜幸福的周末了。难道自己连夜从外地赶回莫斯科,只不过是为了救眼前这个血泊中的人吗?他的车座椅套是才换的呀!那花了他不少的一笔钱呢!何况,没有第三者做证,如果他自己被怀疑是肇事司机呢?那么他的事业,他的地位,他的婚姻,他整个的人生……
在不幸的卧于血泊中的人苦苦的哀求之下,他一步步后退,跳上自己的车,绕开血泊加速开走了。
他确实与未婚妻度过了一个甜蜜幸福的周末。
他当然对谁都只字不提他在公路上遇到的事,包括他深深地爱着的未婚妻。
然而他的车毕竟在公路上留下了轮印,他还是被传讯并被收押了。
在审讯中,他力辩自己的清白无辜。为了证明他并没说谎,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当然,肇事司机最终还是被调查到了。
无罪的他获释了。
但他漂亮的未婚妻已不能再爱他。因为那姑娘根本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她不但爱而且尊敬的这个男人,竟会见死不救。非但见死不救,还在二十几分钟后与她饮着香槟谈笑风生、诙谐幽默,并紧接着和她做爱……
他的同事们也没法像以前那么对他友好了……
他无罪,但依然失去了许多……
这一部电影据说在当年的苏联获得好评。在当年的中国,影院放映率却一点儿也不高。因为在当年的中国,救死扶伤的公德教育深入人心,可以说是蔚然成风。这一部当年的苏联电影所反映的事件,似乎是当年的中国人很难理解的。正如许多中国人当年很难理解安娜·卡列尼娜为什么非离婚不可……
我承认,我还是挺欣赏苏联某些文学作品和电影中的道德影响力的。
此刻,我伏案写到此处,头脑中一个大困惑忽然产生了——救死扶伤的公德教育(确切地说应该是人性和人道教育)在当年的中国确曾深入人心,确曾蔚然成风——但“文革”中灭绝人性和人道的残酷事件,不也是千般百种举不胜举吗?为什么一个民族会从前一种事实一下子就“转移”到后一种事实了呢?
是前一种事实不真实吗?
我是从那个时代成长过来的。我感觉那个时代在那一点上是真实的啊。
是后一种事实被夸张了吗?
我也是从后一个时代经历过来的。我感觉后一个时代确乎是可怕的时代啊。
我想,此转折中,我指的非是政治的而是人性的——肯定包含着某些规律性的至为深刻的原因。它究竟是什么,我以后要思考思考……
倘一名少年或少女手捧一本内容具有文学价值的小人书看着,无论他或她是在哪里看着,其情形都会立刻勾起我对自己少年时代看小人书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的回忆,并且,使我心中生出一片温馨的感动……
我至今保留着三十几本早年出版的小人书。
中学时代某些小人书里的故事深印在我头脑中,使我渴望看到那些故事在“大书”里是怎样的。我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对文学作品的阅读癖,也几乎是不择手段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书。
与我家一墙之隔的邻居姓卢。卢叔是个体收破烂的,经常收回旧书。我的财富往往来自他收破烂的手推车。我从中发现了《白蛇传》和《梁祝》的戏剧唱本,而且是解放前的,有点儿“黄色”内容的那一种。一部破烂不堪的《聊斋志异》也曾使我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白蛇传》是我特别喜欢的文学故事。古今中外,美丽的,婉约的,缠绵于爱,为爱敢恨敢舍生忘死拔剑以拼的巨蛇只有一条,那就是白娘子白素贞。她为爱所受之苦难,使是中学生的我那么那么地心疼她。我不怎么喜欢许仙。我觉得爱有时是值得越乎理性的。白娘子对许仙的爱便值得他越乎理性地守住,既可超乎理性,又怎忍歧视她为异类?当年我常想,我长大了,倘有一女子那般爱我,则不管她是蛇,是狮虎,是狼甚至是鬼怪,我都定当以同样程度同样质量的爱回报她。哪怕她哪一天恶性大发吃了我,我也并不后悔。正如歌曲唱的“何必天长地久,只求此际拥有”。
但是《白蛇传》又从另一方面影响了我的情爱观,那就是——我从少年时期起便本能地惧怕轰轰烈烈的、不顾生不顾死的那一种爱。我觉得我的生命肯定不能承受爱得如此之重。向往之,亦畏之。少年的我,对家庭已有了责任意识,而且是必须担当的责任意识,故常胡思乱想——设若将来果真被一个女子以白蛇那一种不顾生不顾死的方式爱着了,我可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是明明不可以相陪着不顾生不顾死地爱的啊!倘我为爱陪死了,谁来孝敬母亲呢?谁来照顾患精神病的哥哥呢?进而又想,我若一孤儿,或干脆像孙悟空似的,是从石头里“生”出来的,那多好。那不是就可以无牵无挂地爱了吗?这么想,又立刻意识到对父母对家庭很是罪过,于是内疚,自责……
《梁祝》的浪漫也是我极为欣赏的。
我认为这一则文学故事的风格是完美的。以浪漫主义的“欢乐颂”式的喜悦情节开篇;以现实主义的正剧转悲剧的起承跌宕推进人物命运;又以更高境界的浪漫主义情调扫荡悲剧的压抑,达到想象力的至臻至美。它绮丽幽雅,飘逸隽永,“秾纤得衷,修短合度”。
我认为就一则爱情故事而言,其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出神入化,古今中外,无其上者。
据说,在某些大学中文系的课堂,《白蛇传》和《梁祝》的地位只不过列在“民间故事”的等级。而在我的欣赏视野内,它们是经典的,绝对一流的,正宗的雅文学作品。
梁斌的《红旗谱》以及下部《播火记》给我的阅读印象也很深。
《红旗谱》中有一贫苦农民是严志和,严志和有二子,长子运涛,次子江涛。江涛虽农家子,却仪表斯文,且考上了保定师专。师专有一位严教授,严教授有一独生女严萍,秀丽,聪慧,善良,具叛逆性格。她与江涛相爱。
中学时期的我,常想象自己是江涛,梦想班里似乎像严萍的女生注意我的存在,并喜欢我。
这一种从未告人的想象延续不灭,至青年,至中年,至于今。往往忘了年龄,觉得自己又是学生。相陪着一名叫严萍的女生逛集市。而那集市的时代背景,当然是《红旗谱》的年代。似乎只有在那样的年代,一串糖葫芦俩人你咬下一颗我咬下一颗地吃,才更能体会少年之恋的甜。在我这儿,一枝红玫瑰的感觉太正儿八经了;倘相陪着逛大商场,买了金项链什么的再去吃肥牛火锅,非我所愿,也不会觉得内心里多么美气……
当然我还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读了《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斯巴达克》等。
蒲松龄笔下那些美且善的花精狐妹,仙姬鬼女,皆我所爱。松龄先生的文采,是我百读不厌的。于今,偶游刹寺庙庵,每作如是遐想——倘年代复古,愿寄宿院中,深夜秉烛静读,一边留心侧耳,若闻有女子低吟“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必答“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并敞门礼纳……
另有几篇小说不但对我的文学观,而且对我的心灵成长,对我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产生影响。
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白夜》。
这是一个短篇。内容:一个美丽的少女与外祖母相依为命。外祖母视其为珠宝,唯恐被“盗”,于是做了一件连体双人衫。自己踏缝纫机时,与少女共同穿上,这样少女就离不开她了,只有端端地坐在她旁边看书。但要爱的心是管不住的。少女爱上了家中房客,一位一无所有的青年求学者,每夜与他幽会。后来他去彼得堡应考,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少女感到被弃了,常以泪洗面。在记忆中,此小说是以“我”讲述的。“我”租住在少女家阁楼上。“我”渐渐爱上了少女。少女的心在被弃的情况下是多么地需要抚慰啊!就在“我”似乎以同情赢得少女的心,就在“我”双手捧住少女的脸颊欲吻她时,少女猛地推开了“我”跑向前去——她爱的青年正在那时回来了……于是他们久久地拥抱在一起,久久地吻着……而“我”又失落又感动,心境亦苦亦甜,眼中不禁盈泪,缓缓转身离去。那一个夜晚月光如水。那是“我”记忆中最明亮的夜……
陀氏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极少。甚至,也许仅此一篇吧?此篇一反他一向作品的阴郁冷漠的风格,温馨圣洁。它告诉中学时期的我:爱不总是自私的。爱的失落也不必总是“心口永远的疼”……
马卡连柯的《教育诗》。内容:苏维埃共和国初期的孤儿院长马卡连柯,在孤儿院粮食短缺的情况下,将一笔巨款和一支枪、一匹马交给了孤儿中一个“劣迹”分明的青年,并言明自己交托的巨大信任,对孤儿院的全体孩子们意味着什么。那青年几乎什么也没表示便接钱、接枪上马走了。半个月过去,人们都开始谴责马卡连柯。但某天深夜,那青年终于疲惫不堪地引领着押粮队回来了,他路上还遇到了土匪,生命险些不保。
他问马卡连柯:“院长,您是为了考验我吗?”马卡连柯诚实地回答:“是的。”“如果我利用了您的考验呢?”“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这样想。你知道的,只有你一个人能完成任务。”“那么,您胜利了。”“不,孩子,是你自己胜利了。”高尔基看了《教育诗》大为感动,邀见了马卡连柯院长,促膝长谈。它使中学时期的我相信:给似乎不值得信任的人一次值得信任的机会,未尝不是必要的。人心渴望被信任,正如植物不能长期缺水。但是后来我的种种经历亦从反面教育我——那确乎等于是在冒险。
托尔斯泰的《复活》。
这部小说使中学时期的我害怕:倘一个人导致了另一个人的悲剧,而自己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忏悔都不能获得原谅,那么他将拿自己怎么办?
法朗士的《衬衫》。内容:国王生病,病症是备感自己的不幸福。于是名医开方——找到一件幸福的人穿过的衬衫让国王穿,幸福的微粒就会被国王的皮肤吸收。于是到处寻找幸福的人。举国上下找了个遍,竟无人幸福。那些因权力、地位、财富、名望、容貌而被别人羡慕的人,其实都有种种的不幸福。最令人苦笑不禁的是:有人因自己的妻子是国王的情妇而不幸福;有人也因自己的妻子不能是国王的情妇而不幸福。最后找到了一个在田间小憩的农夫,赤裸上身快乐吹笛。问其幸福否?答正幸福着。于是许以城池,仅求一衫。农夫叹曰:我穷得连一件衬衫都没有……
它使中学时期的我对大人们的人生极为困惑:难道幸福仅仅是一个词罢了?
后来我的人生经历渐渐教育我明白:幸福只不过是人一事一时,或一个时期的体会。一生幸福的人,大约真的是没有的……
“文革”中我获得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半个月内,昼夜看管学校图书室。那是我以“红卫兵”的名义强烈要求到的责任。有的夜晚我枕书睡在图书室。虽然只不过是一所中学的图书室,却也有两千多册图书。于是我如饥似渴地读雨果、霍桑、司汤达、狄更斯、哈代、卢梭、梅里美、莫泊桑、大仲马、小仲马、罗曼·罗兰,等等。
于是我的文学视野,由苏俄文学,而拓宽向18、19世纪西方大师们的作品……
拜伦的激情、雪莱的抒情、雨果的浪漫与恣肆磅礴、托尔斯泰的从容大气、哈代的忧郁、罗曼·罗兰的蕴藉深远以及契诃夫的敏感、巴尔扎克的笔触广泛,至今使我钦佩。
莎士比亚没怎么影响过我。
《红楼梦》我也不是太爱看。
却对安徒生和格林兄弟的童话至今情有独钟。
西方名著中有一种营养对我是重要的。那就是善待和关怀人性的传统以及弘扬人道精神。
今天的某些评者讽我写作中的“道义担当”之可笑。
而我想说:其实最高的道德非它,乃人道。我从中学时代渐悟此点。我感激使我明白这一道理的那些书。因而,在“文革”中,我才是一个善良的红卫兵。因而,大约在1984年,我有幸参加过一次《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的党外讨论,力陈有必要写入“对青少年一代加强人性和人道教育”。后来,“报告”中写入了。但修饰为“社会主义的人性和革命的人道主义教育”。我甚至在1979年就写了一篇辩文《浅谈“共同人性”和“超阶级的人性”》。以上,大致勾勒出了我这样一个作家的文学观形成的背景。我是在中外古典文学的影响之下决定写作人生的。这与受现代派文学影响的作家们是颇为不同的。我不想太现代。但也不会一味崇尚“古典”。因为中外古典文学中的许多人事,今天又重新在中国上演为现实。现实有时也大批“复制”文学人物及情节和事件。真正的现代的意义,在中国,依我想来,似应从这一种现实对文学的“复制”中窥见深刻。但这非是我有能力做到的。在中国古典小说中,我喜欢的名著依次如下:《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红楼梦》《老残游记》《聊斋志异》……我喜欢《三国演义》的气势磅礴、场面恢宏、塑造人物独具匠心的情节和细节。
中外评家在评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时,总不忘对它的开卷之语溢美有加。正如我们都知道的,那句话是:“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据说,托翁写废了许多页稿纸,苦闷多日才确定了此开卷之语。
于是都知道此语是多么多么好,此事亦成美谈。然我以为,若与《三国演义》的开卷之语相比,则似乎顿时失色。“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常觉得这是几乎只有创世纪的上帝才能说出来的话。当然,两部小说的内容根本不同,是不可以强拉硬扯地胡乱相比的。我明知而非要相比,实在是由于钦佩。
我一直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一个国家的一次形成的伟大小说。它所包含的政治的、军事的、“外”交的以及择才用人的思想,直至现今依然是熠熠闪光的。在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役的背景之下刻画人物,后来无其上者。
《三国演义》是绝对当得起“高大”二字的小说。我喜欢《西游记》的想象力。我觉得那是一个人的想象天才伴随着愉快所达到的空前绝后的程度。娱乐全球的美国电影《蝙蝠侠》啦,《超人》啦,《星球大战》啦,一比就都被比得小儿科了。《西游记》乃天才的写家为我们后人留下的第一“好玩儿”的小说。《封神演义》的想象力不逊于《西游记》。它常使我联想到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雷震子”和“土行孙”二人物形象,证明着人类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妙境。在全部西方诸神中,模样天真又顽皮的爱神丘比特,也证明着人类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妙境。东西方人类的想象力在这一点上相映成趣。
《封神演义》乃小说写家将极富娱乐性的小说写得极庄严的一个范本。《西游记》的“气质”是喜剧的;《封神演义》的“精神”却是特别正剧的,而且处处呈现着悲剧的色彩。
我喜欢《水浒传》刻画人物方面的细节。几乎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是精彩的,而且在文学的意义上是经典的。少年时我对书中的“义”心领神会。青年以后则开始渐渐形成批判的态度了。梁山泊好汉中有我非常反感的二人:一是宋江;一是李逵。我并不从“造反”的不彻底性上反感宋江,因为那一点也可解释成人物心理的矛盾。我是从小说写家塑造人物的“薄弱”方面反感他的。我从书中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当“第一把手”的特别的资格。而李逵,我认为在塑造人物方面是更加地失败了,觉得只不过是一个符号。他一出场,情节就闹腾,破坏我的阅读情绪。李逵这一人物简单得几乎概念化。关于他唯一好的情节,依我看来,便是下山接母。《水浒传》中最煞有介事也最有损“好汉”本色的情节,是石秀助杨雄成功地捉了后者妻子的奸那一回。那一回一箭双雕地使两个酷武男人变得像弄里流氓。杨雄的杀妻与武松的弑嫂是绝不能相提并论的。武松的对头西门庆是与官府过从甚密的势力人物;武松的弑嫂起码还符合着一命抵一命的常理。杨雄杀妻时,从旁幸灾乐祸着的石秀的样子,其实是相当猥琐的。他后来深入虎穴暗探祝家庄的“英雄行为”,洗刷不尽他的污点……
《隋唐演义》自然不如《水浒传》那么著名,但比之《水浒传》,它似乎将“义”的品质提升了层次。瓦岗兄弟的成分,似乎也不像梁山好汉那么芜杂。而且,前者所反的,直接便是朝廷。他们的目标是明确的而不是暧昧的,他们是比宋江们更众志成城的,所以他们成功了。秦琼这个人物身上所体现的“义”,具有“仁义”的意义,是所有的梁山好汉们身上全都不曾体现出来的……
我不是多么喜欢《红楼梦》这一部小说。
它脂粉气实在是太浓了,不合我阅读欣赏的“兴致”。
我想,男人写这样的一部书,不仅需要对女人体察入微的理解,自身恐怕也得先天地有几分女人气的。曹雪芹正是一位特别女人气的天才。但我依然五体投地地佩服他写平凡,写家长里短的非凡功力。我常思忖,这一种功力,也许是比写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更高级的功力。西方小说中,曾有“生活流”的活跃,主张原原本本地描写生活,就像用摄像机记录人们的日常生活那样。我是看过几部“生活流”的样板电影的。那样的电影最大程度地淡化了情节,也根本不铺排所谓矛盾冲突。人物在那样的电影里“自然”得怪怪的,就像外星人来到地球上将人类视为动物而拍的“动物世界”。那样的电影的高明处,是对细节的别具慧眼的发现和别具匠心的表现。没了这一点,那样的电影就几乎没有任何欣赏的价值了。
我当然不认为《红楼梦》是什么“生活流”小说。事实上《红楼梦》对情节和人物命运的设计之讲究,几乎到了考究的程度。但同时,《红楼梦》中充满了对日常生活细节,以及人物日常情绪变化的细致描写。那么细致需要特殊的自信,其自信非一般写家所能具有。
《红楼梦》是用文学的一枚枚细节的“羽毛”成功地“裱糊”了的一只天鹅标本。它的写作过程显然可评为“慢工出细活儿”的范例。我由衷地崇敬曹雪芹在孤独贫病的漫长日子里的写作精神。那该耐得住怎样的寂寞啊。曹雪芹是无比自信地描写细节的大师。《红楼梦》给我的启示是:细细地写生活,这一对小说的曾经的要求,也许现今仍不过时……
我喜欢《老残游记》,乃因它的文字比《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都好些,结构也完整些;还因它对自然景色的优美感伤的描写。
《聊斋志异》不应算白话小说,而是后文言小说。我喜欢的是它的某些短篇。至于集中的不少奇闻异事,现今的小报上也时有登载,没什么意思的。
我至今仍喜欢的外国小说是:《约翰·克里斯朵夫》《悲惨世界》《九三年》《大卫·科波菲尔》《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红字》《苔丝》《简·爱》,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某些中短篇代表作……
我不太喜欢《雾都孤儿》《呼啸山庄》那一类背景潮湿阴暗,仿佛各个角落都潜伏着计谋与罪恶,而人物心理或多或少有些变态的小说……
《堂吉诃德》我也挺喜欢。有三位外国作家的作品是我一直不大喜欢得起来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左拉、劳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