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性之脆弱为其辩解……他会申言这是激情的主宰,感性的控制,并为悠久的习俗所认可。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因此被大部分的女人所喜爱与崇拜,虽然他每时每刻的一切作为都在证明,女人乃是被他欺骗的受害者。

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在1710年写给一位追求者的信中说,男女之间的求爱,只不过是一种残酷的血腥运动:“对你而言是娱乐,对我们而言则是死亡。”斯蒂尔也同意,实际上,“女性要承受一切风险,而男性则无所顾忌”,而在此之后,“她们一无所有,只剩下徒劳的叹息和眼泪,并谴责那些让她们落得如此悲惨和耻辱境地的人”。简言之,尽管有一大堆关于女性优越举止能够训导男性的说辞,这种新的优雅与斯文之理论的主要后果却是约束女性的行为。

当然,男人欲望之表现实际已不再比约束女性之习俗更为“自然”:男人可以简单地接受或者弃绝放荡的作风,以达至更高或更低的境界,不论其有意还是无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认为女性天生贞洁而男性则不然的观点,得到了日益发达的科学之支持。在18世纪早期,有关优雅的理论特别将重点放在对于正确举止的学习上,此在两性皆然。从这一世纪的中期开始,其重心则越来越多地放在了所谓自然感性的表现之上。以洛克和牛顿的思想贡献为基础,当时主要的科学家与医生发展出一套新的有关人类心理、感官知觉以及神经系统之性质的主流范式。在多种普及化的媒介之中,小说因其对感情状态的特别关注,发挥了最关键的作用。例如理查森,凭借其朋友与医生乔治·切恩的专业知识,具体刻画了人类如何对于感觉与活动进行体验。这一思维方式如今已成为那种坚强信念的基础,在其中,女性内心与肉体都应更富于“精致”、“柔和”、“温顺”、“想象”、“感性”及贞洁。随之而来的观念即是,不贞之举在身体与心理的原因及后果对两性而言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一个丈夫与一个妻子的不忠之举所导致的后果乃是截然有别的。男人的天性使其可能与妻子之外的女人发生关系,同时仍真诚地爱着他的妻子。一个有夫之妇则绝不可能在失德的同时,还可以保有其种种荣耀、高雅与得体的情感,那些是婚姻美满与家庭幸福的保障。

这一对女性贞洁之“自然性”的日益强调,对于父权制之思想基础的重构具有关键意义。在1700年左右,许多过去有关女性之依附地位的论述,已经遭到了更广泛的政治与哲学发展的质疑,《圣经》与父权论著作的地位,则受到了方兴未艾的对于真理之“理性”认知的挑战。那种不变的、天命的家长秩序,因为詹姆斯二世的退位,以及政治与社会关系中契约论的兴起而遭受了致命打击。最后,现存的社会理论面临着全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之挑战:宫廷影响的式微,都市生活的日益重要,以及新的商业、传播与社会组织方式的扩张。

关于男性之优越性的论述也相应地不断演化着。早期对于父权制与性别的理解,本质上基于一种有关人类之缺陷性的神学观。尽管当时的人们都具有歧视女性的倾向,他们仍然一直暗示,尽管女人比男人更为孱弱,两性在心理与生理上还是具有基本的共性。不过到1800年左右,《圣经》中有关女性依附地位的事例已不再作为一个通常的出发点,有关原罪与女性孱弱的神学亦然,甚至古典医学理论也不再重要,其强调男性与女性之身体虽然相近,但其“体液”之平衡却存在差异。上述这些观念从未完全消失,只不过事到如今,人们要追究两性差异的根基,更倾向于求诸有关两性及社会关系之演化与目标的人类学和史学理论,以及有关两性之心灵及身体差异的无可置疑的生物学事实。

在某些领域,新的思维方式会容许更大的平等,显例即是女性的公共写作日益被接受(虽然进程较慢),而在早先,这被认为完全是女性的禁区。然而在两性关系领域,结果则与之相反:男性与女性所谓的性别特征之差异乃得到了强化。人们依旧普遍相信,如果赋予女性更大的性自主权,就会产生混乱。结果是,对于人性的诸种新的描述往往维护这一基本的原则。它们经常强调贞洁在两性那里都是值得期望的,不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这都是通往至高幸福的途径。另一方面,它们也经常承认男人往往更为淫乱。此外,它们几乎总是认为,女人的自然状态就是保持贞洁。正如影响极大的道德家约翰·布朗1765年之所述,根本上说,正是由于女性那显而易见的“身体之精致”与“心灵之淑慎”,“女性的贞德才会从其最为有力与牢固的根基之上产生出来”。类似的关于女性天生正派的基本说法,也见于让-雅克·卢梭这位18世纪后期伟大的论述自然与习俗之理论家,成为了其影响深远的学说之关键部分。

这种将女性贞洁之观念逐渐自然化的倾向,强有力地塑造了其后有关女性行为举止的典范标准。与此同时,因为两性之间的交谈逐渐被视为文明生活的一个基本部分,并且当时也要求女性参与到跟男性的社交,因此她们得相应地展现出更为优雅的外在举止,以体现其所谓更优越以及无性的道德。在18世纪末,女权主义者愈发愤怒地指责,她们眼中女性气质之无知与做作的行事规范,乃是由这种双重压力所导致的。玛丽·海斯宣称,这完全不合理,男人们“煞有介事地谈论着女性的美德,并且似乎还根据他们的标准,将此视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可是他们又毫无顾忌地打破这一纽带”,靠着卑劣的欺骗伎俩。女人们被“那种关于女性美德的错误观念贬低了”,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抱怨说,“女人,孱弱的女人啊!从小的教育使她成为了感性的奴隶,又被要求在那些最难以忍受的场合中抵抗那种感性。”正如机智的(终身未婚)历史学家露西·艾金所言:

啊!虚伪的谦卑之下是对你的蔑视,

屈尊乃为了征服,谄媚有嘲弄之意!

学着点吧,无知的女人,学学男人,看穿一切,

警惕那种可怕的恶兆……当男人单膝着地!

尽管如此,那种对于女性的基本观念在1800年左右已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本人也相信女性天生更为正派,“女性之孱弱的一切根源……皆来自一个首要原因,即男性对于贞洁的要求”,因此,我们对于男性的首要要求就是“变得更贞洁与更正派”。大多数别的女权主义者也抱有类似看法。她的朋友海斯,虽然也是一位大胆的思想家与作家,而且毕生与性教条作斗争,也明确地认为女性比男性天生更为正派。所有民族的历史——有关人类的,不论残忍还是温顺,不论文明还是野蛮——所有,所有都能认定这一真相。并且毫无疑问,千万种论证都能支持这一事实,其如此不容辩驳,如此庄严神圣,对于个体与社会福祉如此珍贵,对于家庭幸福如此关键。与此同时,这一对于女性而言至为荣耀的真相,在其他事例中亦屡见不鲜,尽管她们遭受着奴役和侮辱。

女性普遍比男性更为贞洁,她们有必要一直保持这样,这对她而言既是一种理性原则,也是一种自然法则。纵观整个19世纪直至20世纪末叶,此种观念愈来愈有势力,直到它几乎成为了完全自明的事实。的确,它乃是19和20世纪女权主义的核心前提,并且是女性之道德权威性的一个来源,她们以此提出社会与政治权利的诉求。不过从历史来看,这却充满了反讽。女性道德优越的观念被提出,原本是改良男性举止的一种手段,但在实践中却最终强化了对于两性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