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肆 第十章 约和马关(2 / 2)

对此陆奥宗光的回复是,找你的德意志去吧!

可话又得说回来,面对全地球的声讨,日本方面也着实有些hold不住了。关于此事,当时朝野大致分为两拨,一拨人觉得,为了避免那不断扑面而来的口水,干脆来个瞒天过海,死不承认,比如广岛的一份叫备芸日日新闻的报纸就准备头版大标题——《李鸿章自杀未遂》,想把这桩杀人案给颠倒黑白成自杀案。

我可以很负责地说一句,对日本来说,如果这份报纸真的给印出来了,那将成为比小山豊太郎枪击李鸿章一案更大的国耻。

好在这世道还是明白人多,备芸日日新闻尚在印刷厂,广岛地方政府就直接出动警察,强令其停刊发行。

所以最终是第二拨人占了上风,他们认为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坦率地赔罪认错,这样才是文明国应有的风范。

赔罪分两路方案进行,第一路是从感情方面入手。

25日, 即遇刺的第二天,《国民新闻》创刊人,日本近代新闻界元老级人物德富苏峰代表全日本的传媒业发表了对李鸿章的慰问状,称这是一起非常不幸的个案,自己谨代表日本国民向阁下表示歉意,同时也希望阁下能安心地留在日本并在接下来的日子好好体会一下真正的日本精神——温和与善良。

对此李鸿章表示自己理解这是个案,这当然是个案,这肯定是个案,这要不是个案那还了得?

接着,其他的报社和各县知事,各地人民代表,贵族院等各种机构各种人等或亲自前来或拍出电报,纷纷对李鸿章遇刺表示慰问,同时也希望他能留在日本养伤,慢慢养伤。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想让李鸿章留在日本是真的,因为一旦老爷子撒手回国了,那这事儿麻烦可就大了,你是接着打呢还是接着谈?接着打那绝对是在给西洋列强直接干涉找口实,要接着谈,谁还敢来谈?前赴后继地跑到你日本来赶枪子儿么?

为了留住李鸿章,在继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人等之后,真正的重量级人物也出场了。

同日(25日),天皇陛下在亲切询问了李鸿章的伤势之后,下发了一道圣旨:“朕知道,清国与我日本目前正处于战争状态,然而既然对方已经派使臣前来和谈,而我国也委任了全权大臣,那我们就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赌上国家的信誉来负责对方使臣的安危,可没想到却发生了如此不幸的事件,朕只能深表遗憾,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将犯人绳之以法,并严惩不贷,以期勿损国光。”

金口一开,那小山豊太郎当然是完蛋了——我指的是名誉方面,其实这哥们儿虽然是想杀人,可终究未遂,依当时日本律法并不该死,所以即便伊藤博文满世界嚷嚷着要宰了他可后来也就被判了个无期徒刑,只不过名声算是毁了,尤其是在事发当时,全日本各界就没一个不唾弃他的,各类报纸先是争先恐后地挖他的老底,说他虽然是庆应大学的学生,但实际上压根没读完;接着又有好事者翻出这哥们儿以前曾经因毁坏公物罪被逮捕过,于是大伙又纷纷责骂说是个毫无社会公德心的伪爱国者;最后各路媒体又开始搞采访,就是在马路上挑一个人,问他你对小山豊太郎怎么看,被采访的几乎没一个不表示深恶痛绝的,以至于后来还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记者在采访的时候刚做自我介绍说我是某某社的想做一个采访,话还没说完那被拦住的人就马上条件反射:“小山豊太郎个畜生,他该死,该杀!我能走了么我女朋友还在等我呢。”

留下一个呆呆的记者站在那里喃喃自语:“其实我就是想问你明治维新以来你们全家幸福不幸福……”

总之,声名狼藉。

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能让所有打着爱国旗号行破坏之实的极端粪青引以为戒的上好教材——你所做的一切,不仅会给国家带来或大或小的危害,对自己本身而言,也是一种糟践。

不过,尽管日本各界都纷纷表示了最真挚的歉意和慰问,但李鸿章对此并不买账,他告诉前来探病的日本人,自己想用这次受伤来换取什么,你们的首相是知道的。

伊藤博文当然知道,其实在李鸿章遇刺之后没几天,日本方面就立即宣布无条件休战,同时开始主动和清方洽谈,商量议和事宜。

也就是第二路方案了。

28日,外相陆奥宗光拜访了尚且还在病榻上绑着一脸绷带的李鸿章,打过招呼看看没啥大事后便开门见山,表示自己是奉了天皇的旨意前来探病的,同时天皇也说了,鉴于此前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不幸,为了表示我们大日本帝国赔罪的诚意,所以准备跟阁下重新讨论一下停战事宜,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

李鸿章指了指自己的脸,说你觉得老夫能方便得了吗?

陆奥宗光有点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称自己这次是真心诚意想来谈和平的,还请中堂阁下不要太计较之前的一些误会。

李鸿章点了点头:“只是老夫目前确实有伤在身,不便于参加谈判。”

陆奥宗光连忙表示我们已经考虑到这点了,所以这次来不是请您去正式谈判,而是罗列了一些过渡期的休战条款,让您过目一下,如果可行,那就在您养伤期间先按条款上的办,等正式开始谈了,再换成新的说法。

“那就让李经方去吧。”李鸿章说道,“让他把条款拿到这里来给老夫过目吧。”

陆奥宗光没有反对。

其实那所谓的过渡条款,早在27日半夜里就拟完了,所以李经方当天就带给了李鸿章,总共有六条:

一、日本政府承诺,日清两国之间除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外,其余一律停止作战;

二、同时,在休战期间,两国政府各自停止一切增兵增援的事宜,但允许并非作战目的的撤军行为;

三、日清两国军队各自划出边界线和缓冲地带,既定后,不得踏入进出;

四、海面上则仍属交战状态,日清任何一方若是发现对方有运输兵员或是战需品的情况,则予以捕获;

五、本条约一经双方签字调印,则立即生效,即可休战;

六、本条约有效期至明治二十八年(1895)四月十六日,在此期间若双方没有谈出新结果,则从条约到期日开始继续进入交战状态;

虽说明面上说的仍是休战,但条件比起之前的要宽容了许多,几乎称得上是无条件休战了,而且谁都明白,这仗其实是不可能再打起来了,大清打不过,日本则是没脸继续打下去,他要真敢不要脸,那西洋列强也不会答应。

插一句,条约里所谓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指的是当年3月下旬,日本组建了南方舰队入侵台湾以及澎湖列岛一事,虽说当地清军的战斗力很弱,但日方的进展却并不顺利,主要是日军水土不服,一登陆就爆发了霍乱,总计6000人的部队里将近三分之一被感染,死亡者上千,所以一时间进退不能,一直处于“作战”状态。

对于上述六条,李鸿章除了稍微修改了几个通假字错别字外,没有表示其他任何异议。

双方再度回到谈判桌前是当年的4月。

和之前一样,日本同样早早准备好了条约细则,直接递给了李鸿章。

这次是和平条约,大致内容如下:

总则:大日本帝国皇帝陛下和大清帝国皇帝陛下为了两国能够重新恢复和平幸福,故特此委派全权大臣,签订和平条约。

这是官话,俗称废话。

接下来就是正文了。

第一条、清国承认朝鲜为完全与自己对等的独立国,废除朝鲜对自己的一切朝贡、进献等行为;

第二条、清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以及澎湖列岛给日本;

第三条、割让包括上述地点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城池、兵工制造所等一切所有物,一年内交割完毕;

第四条、清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亿两,分五次支付,第一次为一亿两,其余四次每次五千万两,此外,第一次的支付时间为本条约签订后的六个月内,下一次和上一次之间的支付间隔不得超过半年;

第五条、被割让地的在住居民如果不愿意加入日本籍,可以在两年内携身家财产迁徙至清国地内;

第六条、清国给予日本最惠国待遇,并向其开放以下七个城市为通商口岸:北京,湖北省荆州府沙市,湖南省长沙府湘潭县,四川省重庆府,广西省梧州府,江苏省苏州府以及浙江省杭州府;

第七条、日本军队在三个月内全部撤出清国境内;

第八条、为了保证清国确实能按时支付赔偿金,日军将暂时占领威海卫,直至赔偿金全部到手;

第九条、清国须归还所俘的日本军人,不得虐待杀害,同时要对日本政府做出承诺,不得对在战争时期给日军带路或是予以其他帮助的清国国民加以迫害和惩罚;

第十条、条约签订之日即为停战之日;

第十一条、条约在大日本帝国皇帝以及大清帝国皇帝批准之后,在清国山东省芝罘(今烟台市)交换,交换日期为明治二十八年(1895)五月八日。

不得不说这些条款其实很过分,李鸿章也明白,但他更明白的是自己没有翻盘的能力,北洋水师沉了,陆军垮了,单凭一个年迈的老头在谈判桌上往死了争,也争不回多少来。

不过,讨价还价这一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还是不能丢的。

李鸿章主要还价的地方在割地赔款两个方面。

首先,他表示通商口岸不能开那么多,尤其是北京,当年英法联军攻都攻下来了我们也没开放,这次更是不可能开给你日本,因为老爷子态度坚决外加少开几个通商口岸也没什么特别大不了,所以在经过一番计较之后,日本删掉了其中的三个:北京,湘潭和梧州。

其次,赔款三亿,李中堂明确表示付不起,干脆打个折,一亿吧。

伊藤博文说一亿太少了,两亿吧。

接下来双方就自动进入了小菜场模式,李鸿章说一亿三吧,伊藤博文说两亿;李鸿章:一亿五,伊藤博文:两亿;李鸿章一咬牙一狠心:一亿八!不能再多了!伊藤博文面无表情:两亿。

最后李鸿章不得不心痛地闭上了眼睛:那就两亿吧。

为什么伊藤博文那么执着于两亿?

因为光绪帝下给李鸿章的密旨里说大清的底线是两亿两白银,而这个情报早就被日本人给截获了。

至于割地,实际上李鸿章本身的底线是寸土不让的,但无奈这种局势下也实在不是你说不让就能不让的,所以没办法,只好维持日方的要求,把辽东和台湾给日本。

只不过辽东地区太过险要,一旦真要给日本,那北京城就会随时暴露在日本人的枪炮口之下,故而李鸿章表面上同意,背地里却频繁联络西洋各国,力陈种种利害,希望能借他们的手来改变这一要命的既定事实,唱一出以夷制夷。

而关于台湾,曾有过一个著名的谣言,说李鸿章上奏光绪帝,称那地方鸟不语花不香男无义女无情,割就割了。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出于怎样心态的造谣,反正是够恶心的。

事实是当李鸿章知道日本想要台湾后,先是断然拒绝,表示大清已经在台湾行政立省了,不可能割让给你,但后来伊藤博文逼得紧,你不想割也没办法,所以只能就范。

只是在就范前的那一刻,李鸿章顿了顿:“伊藤大人,您当真想要台湾?”

伊藤博文笑了:“这还能当儿戏?”

李鸿章也笑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老夫即便不想给你却也没法子,可你得记住,你割了台湾,非但不能得到你想要的,反而会造成两国子子孙孙永成仇敌,传至无穷矣。”

我不知道这是否算一语成谶,虽然我真心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

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1895)四月十七日,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李鸿章,在与日本的谈和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就是闻名于世界以及你我历史教科书的《马关条约》,日本人称之为《下关条约》。

需要多一下嘴的是辽东半岛,本来都已经是板上钉钉要割给日本了,可在李鸿章的不断斡旋下,外加分外眼红以及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世界上多出一个强有力的日本,故而西洋列强们本着我分不到一杯羹你也别想拿的心态,展开了各种捣乱,最终在法国、俄国以及德国以“威胁北京和影响朝鲜独立并且不利于远东和平”为名的出面干涉下,日本不得不放弃了辽东半岛,转而问清国多要了三千万两白银作为“补偿”。

史称三国干涉还辽。

还有必要多说一句的是那两亿多两白银赔款的用途。

仍是辟谣。

很多人都认为日本人拿了这么一堆钱后都用于了教育事业,这是赤裸裸的谣言,明治天皇真要那么良善那他就不是明治天皇了,事实上甲午战争的赔款,大多数都用在了军备扩张方面,尤其是海军,剩下的大部分用在了国家金融建设,至于教育,确实也有投入,这个不假,只是数字不大,日元一千万,仅占总额的三十五分之一。

而此次赔款最大的获益个体,则是天皇。

你会说这是废话,普天下之下莫非王土,日本拿了钱就等于天皇拿了钱,不过我说的获益并非这种广义上的获益,而是指真正掉到他钱包里的真金白银。

甲午赔款中,有两千万日元是直接给天皇本人的,被归入皇家私有财产。

两千万日元是什么概念?当年日本一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在一亿左右,也就是说,天皇一下子就拿走了国家年收入的二成。

那么他拿了这些钱都用来干什么了呢?

答案是做生意。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占了台湾岛,当时台湾相当原始,最大的产业是制糖,在最开始的时候,台湾最具规模的制糖企业有两家,排第一的是三井物产,排第二的是台湾制糖,明治天皇就是后者的股东。

所以你以后最好不要再津津乐道于什么天皇为买军舰捐款三十万日元之类的鬼话了,人家那叫投资,等着高利润回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