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球上最后一丝最美好的希望走向第二次美国革命(1 / 2)

我们知道如何挽救联邦。世界也相信我们知道如何挽救它。我们——甚至是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拥有这项权力,也肩负这个责任。给奴隶自由就是保障自由人的自由,我们所给予和保留的同样光明磊落。我们将要么高尚地挽救、要么卑鄙地丧失人间最后一丝最美好的希望。

亚伯拉罕·林肯《国情咨文》,1862年

本杰明·拉什曾说过,独立战争的结束只不过是走向共和这出大戏的第一幕终。同样,宪法的拟订尚未让这个新国家的行政和政治结构盖棺论定。当时的漫画将其描绘为“美国的胜利”(见图22),但与胜利同时到来的也有骚乱。1763年解除法国的威胁后,殖民地开始有空间思考自己与“祖国”之间的屈从关系;如今大不列颠也退出美洲舞台,只留下这个新共和国独处,这就带来了潜在的问题。古弗尼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因在宪法序言里写下以“我们合众国人民”开头的著名长句而广受赞誉,他就曾在制宪大会上警告说,这个“国家必须团结,如果言辞无法说服,就动用武力解决”[1]。开国元勋们虽然没有否认这点,但还是尝试做出更现实的考虑。《十三州邦联宪法》和《美国宪法》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后者认为在建立联邦的过程中,寻求一致同意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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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美国的胜利与大不列颠的悲伤》。韦瑟怀斯《城镇乡村年鉴》(波士顿,1782年)卷首插画。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C4-5275)。

修正《十三州邦联宪法》需要13个殖民地一致同意,而《美国宪法》只需9个殖民地签字即可生效。有几个州当即签字批准了《美国宪法》:宾夕法尼亚和康涅狄格多数同意通过,新泽西、特拉华和佐治亚则是全体同意通过。有几个州犹豫不决,例如马萨诸塞就是在一场旷日持久的辩论之后才勉强承认了宪法的权威。另外一些州虽然意见不大,却也在同意之前再三检查宪法里的附属细则。随着马里兰、南卡罗来纳和新罕布什尔的加入,宪法已经得到了9个州的支持。遗憾的是,行动最慢的两个州——弗吉尼亚和纽约恰好是最强的两个州。事实上,没有这两个州的支持,就算有另外9个州的支持,也是不够的。

这13个州在宪法上的分歧与地区分布毫无关系:尽管以后在许多方面都会出现南北划分,但在批准宪法时并无南北阵营之分。这些分歧也与财富无关:虽然那些极力支持新宪法的人和拟订这部宪法的人一样,常常被描述为“有财产和地位的绅士”,但那些对宪法持怀疑态度的人里面并不只有小规模土地的拥有者,也包括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简言之,这些州在批准宪法上的分歧与其地理位置或社会阶层均无关系,而是可以归结于对政府的两种不同理解。联邦党人(立宪派)和反联邦党人形成两大竞争阵营,就中央权力应到何种程度、有何危险的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这些联邦党人包括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来自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华盛顿的前副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以及大陆会议的前主席约翰·杰伊(John Jay)等人,他们相信宪法能够限制越权行为,保护美国公民。而反联邦党人则包括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和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等革命领袖。李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决议提出“这些殖民地是且应是自由而独立的国家……不必向英国皇室效忠”。从那时起,双方就开始走向了这个僵局。

反联邦党人对联邦党人许诺的宪法保障持怀疑态度,担心公民个人的权利会不得不屈服于商业精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很多南方白人更是担心这样做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人认为宪法太过保护奴隶制度;而那些希望保留奴隶制的人则担心这一制度终将被废止,认为1808年终止美国的奴隶进出口贸易便是迈出了第一步。另外一些人,例如弗吉尼亚奴隶主乔治·梅森(George Mason),甚至同时持有两种相反的观点。

对联邦党人而言,宪法为治理提供了必要的保护,也提供了必要的体制保护;对于反联邦党人来说,宪法则是在某种程度上汇集了他们对国家未来的所有担忧。然而,怀揣着使命感的联邦党人有的放矢地从各方面提供了批准宪法的理由,最终让反联邦党人无言以对。在历史学家称为“早期共和国”(Early Republic)的这个时代,和美洲的殖民时期一样,文字拥有至关重要的力量。1788年,三位联邦党人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笔名在纽约的几家报刊上撰文发表了总计85篇系列论文,并收集成册,以《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命名出版。这本文集如今已被视作美国政治观的试金石,其中的论辩不仅阐明,更完善了联邦党人的立场。

《联邦党人文集》中的许多文章都在论证中提到战争和外国势力的有害影响。考虑到此前美洲殖民时期的经历,这些观点也就不足为奇。汉密尔顿在文集第6篇中指出,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联盟,美国将会危险地“暴露”于“外国武力和诡计”的威胁之下。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各州之间的纠纷,以及来自国内的派别斗争和动乱”的危险。“一个牢固的联邦,”他强调道,“对于各州的和平与自由是非常重要的。”[2]

对于这个牢固的联邦要如何实现、如何维持,这篇文章的另一个作者麦迪逊有着自己的见解。他对人性有更充分的认识,相信“党争的潜在原因”不是只有美国遭遇的问题,而是“深植于人性之中”。因此,尽管拉什强调改善美国公民的“原则、道德和社会行为”来构筑起共和主义大厦,麦迪逊却认为需要通过在地理和人口上的扩张以及新的宪法体制为美国的未来保驾护航。“把范围扩大,”他指出,“就可以包罗更多种类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人也就不太可能找到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动机,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较难发觉这种共同的力量,更难以采取一致行动。”[3]

在麦迪逊看来,安全取决于人数。尽管他在表述中用了不少政治术语,但这实质上就是一种数量上的安全:随着群体种类和数量的增加,不同群体内的个体都会得到保护,而所有群体都不太可能向全部个体强行施加自己的宗教观点、区域性观点或经济观点。反联邦党人对此并不信服,他们试图反驳《联邦党人文集》中的观点,警告说“制宪之时……应当谨慎限制并且明确定义宪法的权力,调整各部分内容,同时提防权力的滥用”。他们指出,如果“所有人生而自由”是“不言自明的”事实,那么人们就不应该“凌驾于同类之上或对同类施加权威”。“社会的起源”不在于权威,而在于自愿“联合在一起的人们的一致同意”。[4]

尽管反联邦党有时被贬损为“缺乏信仰的人”,他们其实只是相信个体而不相信机构、相信公民而不相信宪法,因而希望各州保留尽可能多的权力,而不是将所有权力让渡给中央政府。最终,由于联邦党的政见能提供更多好处,还是他们占了上风。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在说服宾夕法尼亚民众同意批准宪法通过时曾说:“采纳这个体制,我们就会成为一个国家,而现在我们还不是一个国家”。他问道:“我们是否能采取一致的全国性行动?我们是否能做点什么来获得尊严、维护和平、保持安定?”

威尔逊警告指出,如果没有宪法,“我们政府的权力就只是空谈”。没有宪法,美国既不能防御也不能发展,甚至无法“移走河里的一块石头”。而一旦宪法到位,石块将成为这个伟大国度的建筑石材,河水也将成为这个伟大国度的天然渠道。威尔逊进一步预言,在国家建立发展之时,美国人“也会形成自己的民族性格”,这将不是一种普通的民族性格,而是被尚在讨论中的宪法所塑造的民族性格。他指出每个国家都“应当具有独创性”,但美国保留了太多其他国家风俗习惯的影响。美国的政体将会消除这些影响,并且也许会让美国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5]

凭借这种让人难以抗拒的愿景,威尔逊说服宾夕法尼亚批准了宪法,其他联邦党人也在1788年6月和7月相继说服弗吉尼亚和纽约加入批准行列。到1788年底,仅剩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还在踌躇不定,但宪法的批准已经拿到多数票,联邦党因此获胜。据当时的一幅漫画(图23)显示,大多数“联邦政府支柱”已经就位。就算美国还不完全是一个国家,“这些联邦州”至少有了一个能够运作的政府形式。在1789年1月的全国大选后,它们也将迎来第一位总统,这位总统正是为它们赢得独立的那个人——乔治·华盛顿。

反联邦党虽然未能阻止宪法通过,但也没有就此罢休:既然他们无法阻止宪法得到批准,至少也可以确保宪法立即得到修正。他们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忧虑,那就是在费城拟定的宪法没有涵盖《权利法案》。对此,一些联邦党人质疑《权利法案》在当时和以后都未必能比宪法更有效地保护个体的权利,麦迪逊也在《联邦党人文集》第48篇中警告不要太过于“相信那些公文保障能够防止权力的侵蚀”[6]。尽管如此,第一届大陆会议仍然考虑到反联邦党的忧虑,在1791年通过了10条宪法修正案。这些修正案旨在遏制任何滥用中央集权的行为,提出保护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宗教自由(第一条),保护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第二条),并且解决了殖民时期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几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军队驻扎和“不合理的搜查和羁押”(第三条和第四条)等。此外,这些修正案也试图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禁止双重审判和自证己罪(因此才有“以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为庇护”避而不答的做法),也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

这些修正案里有一些与英国的司法惯例相去甚远。1689年英国曾制定《权利法案》,首先提出“宣言”、“权利法案”这些概念,界定免受君主(或中央)权威干涉的自由,规定新教徒享有持有武器的权利,同时也保护言论自由。美国在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之后,并不会完全复制英国的生活方式,照搬政府体制的形式与功能。美国宪法与英国司法规范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美国宪法用世俗语言严格区分教会与国家,并且通过第一修正案强调了这种区分。当然,这样做其实也几乎没有带来多少不同,新教白人精英仍然在美国政坛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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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联邦的支柱》,1788年8月2日。这是发表在《马萨诸塞哨兵报》上的系列版画(1月16日、6月11日、8月2日)中的第三幅,也是最后一幅。第一幅版画名为“合即立,分即垮”,在这幅画里,一只天堂之手正在引导代表马萨诸塞的圆柱立在分别代表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佐治亚和康涅狄格的圆柱旁。第二幅版画名为“回到沙屯的统治”(原文为拉丁语,意为“回到光荣的统治”,出自维吉尔《牧歌》第四首,美国大印章上也有此箴言),在这幅画里,增加了代表马里兰和南卡罗来纳的圆柱,并且代表弗吉尼亚的圆柱也正在安置。在最后这幅同样名为“回到沙屯的统治”的版画中,已有11根圆柱(增添了新罕布什尔和纽约的圆柱)到位,画中着重传达了美国是“自由神圣的家园”以及批准宪法能够带来“沙屯时代”(即黄金时代)的信息。“神圣之手”正在立起第12根代表北卡罗来纳的圆柱。根据版画显示,这时只剩下代表罗得岛的圆柱还有破碎的危险,但画中注释写着“基础稳固——也许还有救”。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45591)。

美国第一届大陆会议在通过《权利法案》之时,也开始试图调查法案保护的对象人数。1790年的官方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除土著人口之外,合众国的总人口达到400万,其中自由人口有300多万,奴隶有70万左右(有一半的奴隶都住在南部地区)。弗吉尼亚总人口最多,超过70万,比排名第二的宾夕法尼亚(40万)几乎多出一倍。在人口普查之时还未加入合众国的罗得岛人口最少,仅有不到7万居民。

美国的发展速度起初相对平缓。第一次人口普查后的头十年里人口增长约150万,奴隶人口增长近20万;第二个十年里也维持着相同的人口增速。土地的增长则有所不同。1803年,杰斐逊完成“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从法国人手中获得了路易斯安那地区约21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次及时的——不得不说也是廉价的——土地购买最终将为美国创造至少14个州,也包含了如今加拿大的艾伯塔省和萨斯喀彻温省。到1820年时,美国的土地和人口都已经比1790年时翻了一番,奴隶人口超过150万。此外,又有10个新的州(佛蒙特,1791年;肯塔基,1792年;田纳西,1796年;俄亥俄,1802年;路易斯安那,1812年;印第安纳,1816年;密西西比,1817年;伊利诺伊,1818年;亚拉巴马,1819年;缅因,1820年)加入了原来的13州。

179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约有3%的美国人住在城镇地区,到1820年超过7%,而到了1860年几乎达到20%。仅在19世纪40年代,美国的城市人口就从184.35万增长到354.8万,实现了92%的增长。在这种强劲的增长势头下,1810年的边陲小镇已经发展成为新兴城市。例如,辛辛那提在1810年人口普查时仅有2500人,被称为最小的“城市地区”(urban place),但在短短十年内人口就增加了两倍,再过十年之后,甚至一跃成为美国的前十大城市,而到了内战爆发时,其人口已超过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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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4 自由州和蓄奴州人口地图

1830年后,新涌入的移民加上人口的自然增长,使得美国的总人口以每年约3.5%的速度增长。1840—1850年,仅仅是移民就带来了175万的人口增长;随后的十年里,又有超过250万移民到达美国。到1860年,除去土著部落不算,美国人口已经接近3200万,其中有超过10%,即近400万的奴隶。这些人口分布在33个州里(见地图4)。1820年后,密苏里(1821年)、阿肯色(1836年)、密歇根(1837年)、佛罗里达和得克萨斯(1845年)、艾奥瓦(1846年)、威斯康星(1848年)、加利福尼亚(1850年)、明尼苏达(1858年)和俄勒冈(1859年)陆续加入了原来的23个州。许多新加入的州都位于西部地区的阿巴拉契亚—阿勒格尼山脉以西地区。事实上,到1860年时,超过一半的美国人口都居住在西部地区,而其他地区的居民也在打量着这个地区。

美国人口的这种急剧增长可能连麦迪逊自己都没有预料到,同时也给这个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都还没有站稳脚跟的国家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美国政府于1787年颁布《西北法令》,试图对西进运动中以自由白人为主的人口施以一定程度的管束。但美国人口不仅在向西北地区扩张,也在向其他地区迁徙。因此,美国政府又在1790年颁布了《西南法令》,这部鲜有人知的法令主要覆盖西南部的今田纳西州地区。它与三年前的《西北法令》几乎完全一样,却传达了截然不同的信息,只因为存在一个细微的差别:《西南法令》没有禁止奴隶制。18世纪的这两部土地法令实际上开启了两个平行的扩张过程:一个是注重自由的向北部扩张的过程,另一个则是希望扩展奴隶制的向南部扩张的过程。这两个平行过程将永不会交叠。

这些矛盾的进程表明了美国早期在许多重要方面都缺乏民族主义,至少没有一种凝聚的民族主义。与联邦党的期待相反,共和制建立初期的美国人在社会凝聚力上的表现更符合反联邦党的设想。美国土地上的人们期望的是一种仅限于白人的平等主义,其社会流动性远低于地理流动性,也无法像地理范围那样实现均分。真正能够得到均分的是观点: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政治与宗教观点都通过报纸、书籍、宣传册和杂志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讨论。

在这方面,美国人情况良好,识字率高于某些欧洲国家。据估计,独立战争时期的新英格兰地区约有90%的成年人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在这一时期涌现了各类的民间结社,也就不足为奇。这些团体组织包括私人结社、职业协会(图24)、宗教结社以及越来越多的政治结社。这些政治结社里的成员对于市镇选民大会和酒馆辩论已经非常熟悉,寻求从区域层面解决美国当务之急的问题。

这种结社的迫切要求正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特征。法国历史学家、政治家亚历克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赴美国考察后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1835年出版第一卷,1840年出版第二卷),指出美国人不仅倾向于组织“工商团体”,还倾向于建立“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严肃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他观察到,美国人“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都要“组织一个团体”。在托克维尔看来,这种“结社的原则”正是民主的一个重要成分,而其冒险之处在于他们“如不学会自发地互助,就将全都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要是人类打算继续做文明人,”他强调指出,“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与身份平等的扩大同比发展和完善。”[7]

这种想法对美国人而言并不陌生。尽管许多兄弟组织和结社都在共和制建立的初期才开始创办,但有一些结社,尤其是会员制图书馆和阅览室,在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其中最早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于1731年在费城创办的费城图书馆公司,其他大多数州里也都有类似结社,包括罗得岛州纽波特的雷德伍德图书馆和阅览室(1747年)、波士顿阅览室(1807年),以及1812年创立于马萨诸塞州伍斯特的美国古文物学会。这些机构当中有些是基于当时已有的社会和文化网络创立(例如费城图书馆公司即为富兰克林和身边好友共同创办而成),并且其中很多至今仍然存在。另外一些机构则完全是由一群来自不同领域的个体合作创办,这些人志趣相投,致力于推动教育和知识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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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马萨诸塞技工协会》(日期不详,雕工塞缪尔·希尔,1766?—1804年)。马萨诸塞技工协会是美国早期职业兄弟社团之一,也是工会的前身。技工协会的建立不仅表明新国家有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也进一步认可了工人在共和国的成功中发挥的作用。这种协会不屈从于精英阶层,认为工作是一种美德,强调民主社会中的工人享有经济、社会和政治独立。图中为木匠纳撒内尔·布拉德利1800年的入会证明。图中不仅在顶部融入了国家形象(鹰),也在底部中间位置绘制了勤劳的蜂巢,让人想到大印章和印章上的箴言。这幅图传达的信息是技工发挥各自的技术特长,美国将会成为一个富饶之国(两位女性两侧装满花果及谷穗的羊角状物即在强调这点)。图中的共济会图像也是当时比较普遍的,当时许多的美国城市里都有共济会社,大多数的共济会纲领符号都可以在国家性的图像中看到。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33263)。

例如,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图书馆协会正是在1748年由几名商人、一名教师、一名印刷工、一名酿酒商、一名律师、一名种植园主和一名假发商共同创办。1762年,该协会将自己的职能描述为促进会员的学习,其会员“渴望习得英国的仁爱与勤勉,渴望传播英国在艺术上的进展,以此来证明自己对于祖国的价值”。独立革命之后,人们几乎已经不再拥有这种学习动机,不过当时那个社会背后的推动力还是提供了一些线索,让我们得以推断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是什么因素影响了这些自我文化提升的行动。

美洲还在殖民统治时期时,查尔斯顿图书馆协会会员就曾以“粗野无知、赤身裸体的印第安人”及其“野蛮性情”为例,指出任何没有准备好向公民灌输知识和艺术的社会都可能会面临这种威胁。他们深信出版物能够发挥预防作用,“消除这种可能降临的邪恶”,“防止我们的子孙后代陷入类似的境地”[8],而该图书馆协会的创办正是出于此种考虑。到共和制建立初期,这种“土著化”的风险也许已经降低,但取而代之的却是另外一种威胁:来自英国的知识、文学体系的牵制。

这将会成为美国人长久关心的问题。诺厄·韦伯斯特将这个问题通俗化,便利地提供了部分解决方案,先后出版了拼写课本和韦氏词典(1806年)。詹姆斯·威尔逊说服宾夕法尼亚批准宪法的时候,也强调美国的“国家重要性”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学发展上的领先地位”。然而英国作家、教士悉尼·史密斯(Sydney Smith)曾在1820年发问:“四海之内,有谁会读美国书?”面对英国评论家的嗤笑,美国人只能畏缩不语。但美国的首位超验主义思想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1837年的一次演讲中指出:“我们依赖旁人、师从他国的长期学徒时代即将结束。”这次演讲后来有时也被称为“美国文学史上的《独立宣言》”。十年之后,著名记者、评论家玛格丽特·富勒(Margaret Fuller)却又给出了不这么乐观的说法。她评论说,尽管“我们在政治上独立存在”,但“我们在文学艺术上与欧洲的关系仍然和殖民时期一样”[9]。

民间结社和文学社团都在努力让这个新国家摆脱殖民时期的阴影。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些结社为促进民族主义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实质上都是民主辩论团体。那些志趣相投的美国人,都带着自己的追求——不管是职业追求还是政治追求、实践追求还是娱乐追求、当地追求还是国家追求——聚集在一起。但这种“结社的原则”也不是完全积极正面的:它既能带来团结也能造成分裂,既能巩固这个国家也能破坏这个国家。美国人通过许多的自发结社行为创造了一种反联邦制理念,同时也对美国的联邦制建国之本发出质疑。更多相关的重要原则开始形成、巩固,这些凝聚在政治、改革和地区等议题上的原则给美国带来了许多问题。

一开始,美国的政府管理只有一种政治视角,即联邦党人的政治观。尽管反对联邦党执政的声音的确存在,但还没有形成另一派政党。最初,政治和民族感情都凝聚在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身上,而构建有效的行政制度和可行的经济纲领的担子都落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攥在——华盛顿的前副官、后来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手中。汉密尔顿的《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1790年)和《关于制造业的报告》(1791年)虽然在观点上没有《独立宣言》或者《宪法》那么鼓舞人心,却也至少巩固了后者的成果。他提出的经济政策强调征收关税来保护新国家的新兴工业和贸易发展,为内部——主要是交通运输——的发展提供保障,这些观点也为后来19世纪30年代的重商主义“美国体系”(American System)打下了基础。

但也有一些人对汉密尔顿的观点持异议,其中以杰斐逊尤甚。汉密尔顿建立国家银行的法案得到批准后,杰斐逊即向国会请辞。1785—1789年,杰斐逊担任驻法大使,因而未曾参与制宪的辩论,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美国的发展方向表达自己鲜明的观点。汉密尔顿从较为实际的角度出发,认为关税、内部地产增值、银行这些现金交易关系对于共和国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杰斐逊理想中的共和国是一个由自耕农组成的社会,独立——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用奴隶,虽然杰斐逊从未提出这一点——在各自的土地上耕作,而不必受汉密尔顿所提出的现金交易关系的牵制。和反联邦党人士的关切一样,杰斐逊担心汉密尔顿的各项措施会让这个新国家很快又重返旧世界,而它曾为逃离那个旧世界奋斗了如此之久。

杰斐逊在写给麦迪逊的一封信里概述了自己的观点,指出“我认为只要我们的政府以农立国,就能够在千百年里永葆良知”,但又警告说这种观点“只有在美国各处都还有空地之时”才成立。“如果美国人也像欧洲人那样挤在大城市里,”他告诫道,“美国政府就会变得和欧洲政府一样腐败。”正如他劝告华盛顿时所说,农业是美国“最明智的追求,因为它最终会在最大程度上带来真正的财富、美德和快乐”。杰斐逊当时刚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回来,却持有这种以农业发展为主的想法,自然让汉密尔顿震惊不已。汉密尔顿认为杰斐逊提倡的做法更可能导致国家破产,他相信美国的金融未来远非仅仅依赖土地耕作,而是取决于工商业、城市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这些又都是在国会的掌控之下。[10]

这种意识形态上的裂痕导致了美国史上首个政治反对党派的出现,即由杰斐逊的支持者建立的民主共和党(他们自称共和党,反对者则称其为民主党)。汉密尔顿的政策原本旨在团结联邦,现在却反倒将北部地区工商业的利益与南部地区蓄奴种植园和农场的利益更明显地区分开来,区别形成了不同的政治观点。这对共和国来说本没有造成威胁,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其他的力量却共同作用,缩小了两党之间的差距、深化了两党之间的分歧。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之间的冲突,即联邦党和共和党之间的冲突,不仅体现了共和国建立初期美国人关注的议题,也代表了美国在19世纪需要解决的一些长期分歧:贵族统治与民主治理的分歧,工业化与农业化的分歧,中央集权与州权的分歧。任何一项分歧都可能会让这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国家分崩离析。

华盛顿当然无法预见到如何才能解决这些矛盾,但身为总统的他和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时一样敏锐地意识到,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亟须促进民族团结。他在离职前向帕特里克·亨利强调指出,自己的“热望和目标是……避免美国与其他任何国家建立政治联系,确保美国独立于其他任何国家,也不受其他任何国家的影响”。“总而言之,”他宣称,“我希望树立一种美国品格,能让欧洲强国相信我们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别人行动。”[11]

1796年,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拒绝连任第三届,也设下了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后来的美国总统不管情愿与否,大多遵循了这个先例,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除外。事实上,华盛顿甚至都没有计划连任第二届,但杰斐逊和汉密尔顿都向他指出当时的地区分歧已经显而易见,说服他留任。“整个联邦的信心都凝聚在您身上,”杰斐逊劝告他,“只要有您在,北方与南方就仍然能够同心协力。”在这个问题上,汉密尔顿与杰斐逊的想法一致。“我们一致认为,”他告诉华盛顿,“您若拒绝连任,将会是这个国家在现阶段可能遭遇的最大的不幸。”[12]

但所有人都意识到,这个国家终将需要在没有华盛顿的情况下继续团结一致。华盛顿于1796年离职,但他早在1792年就开始构思自己的“离职演说”,从中也可看出总统职务以及维持联邦团结的压力给他带来了多么复杂的感受。华盛顿在离职演说中提出,形成国家品格对于美国的未来至关重要。他列举了形成国家品格能够带来的部分好处,但更多的是提醒民众防范随之而来的风险。他强调指出,“政府的统一”相当重要,这不仅能让美国人成为“一个民族”,而且更是独立“大厦的主要支柱”。“极为重要的是,”他敦促美国民众,“你们应当正确估计全国性的联合对你们集体和个人幸福的巨大价值。”他着重强调美国人是“出生或选择住在这个共同的国家的公民”,“这个国家有权要求你们专注地爱它”。他鼓励民众将自己的“美国人”身份置于州民身份之上,将爱国主义置于“任何因地域差别产生的名称”之前。他再次强调指出,美国取得的成就是“群策群力的结果,经历了共同的危险、苦难,赢来了共同的胜利”[13]。

华盛顿不仅明确指出这些观点,更是对此再三强调,由此可以推知,早在18世纪晚期,美国各地区之间的鸿沟就已在不断扩大。他认为造成这一后果的部分原因是“党派性的危害作用”。事实上,让他深感担忧的“北方的和南方的、大西洋的和西部地区之间的地域歧视”早在党派政治出现之前,甚至美国建国之前就已存在。在这一点上,约翰·史密斯船长比华盛顿发现得更早。早在1631年,史密斯船长就意识到切萨皮克和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之间可能会产生不和。他指出,有些人“会宁愿毁掉新英格兰来发展弗吉尼亚,另外一些人则宁愿失去弗吉尼亚来维持新英格兰的发展”。华盛顿敲响的警钟早在100多年前就已被敲响过——史密斯船长指出这些殖民地最好还是致力于“互促互进,共同抵御一切可能的不测”。当然,这些殖民地并没有这么做。即便在这个新国家对宪法进行辩论之时,莫里斯总督还在感叹“人们忠于自己的州,只在意自己州的利益,这正是这个国家的祸乱之源”[14]。

后人可能夸大了史密斯和莫里斯的先见之明。事实上,托克维尔在19世纪30年代赴美考察,也得出了当时的联邦政府弱于各州政府的结论。他指出,美国“联邦这样一个庞大的联合体却并不能成为人们表达爱国主义的对象”,而各州则“具有范围明确的地域,有财产、家庭、遗风、现在的工作和未来的理想”。根据托克维尔的观察,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爱国主义“仍然针对各州,还不会延及联邦”[15]。

托克维尔的观点在1860年就得到了验证——那一年,美国遭遇了联邦解体的危机。而华盛顿提出的警告似乎并未引起美国民众的注意。在他离职时,美国还是以农村人口为主,与杰斐逊通过发展农业维持道德和物质生活稳定的观点相符。当时的人口也以年轻人为主,18世纪晚期时有一半左右的美国人不到16岁。然而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至少有一些革命一代的子女活到了看着自己的民族传承解体的一天。联邦党人曾经坚信扩张能够保障美国的未来,但到了18世纪中期,扩张似乎即将让这个国家四分五裂。

<h2>我们的联邦,必须保存!</h2>

1796年,约翰·亚当斯当选美国第二任总统。这次选举的特殊之处在于,当选的总统和副总统来自不同党派。相比之下,北部各州主要支持亚当斯、西南各州偏向支持杰斐逊的这种地区性差异在后来形成一种模式,在如今来看已不算罕见。在美国许多的结社组织之中,政治党派成为最主要、最有势力的一种组织,导致许多州内冲突上演到国家层面,国家冲突也蔓延到下属各州。反对党得到政治结社的支持,又有许多新增的党媒出版渠道,从而开始在美国社会站稳脚跟。1796年大选的另一个不同寻常之处则在于,这是第一次,也是1824年之前最后一次由南部地区——确切说,是弗吉尼亚——以外的人执政。约翰·亚当斯和1824年当选的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不仅都来自马萨诸塞,并且还是父子关系。一直到1828年来自田纳西州的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成功当选,才终于有了弗吉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地区之外的人出任总统。

亚当斯在任期间,美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在许多方面都停滞不前。在此期间,某些方面的发展仍在继续,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或者说是一个世纪里,这些发展愈加明显地陷入了停滞,而另外一些方面的发展则直接走到了尽头。1800年亚当斯离职、杰斐逊继任之时,联邦党已经磨损不堪。1799年华盛顿的逝世让他们失去了最有力也最受欢迎的标杆,联邦党内剩下的只是一群明显蔑视“人民”的政客,难以在未来的民选中获得成功。美国人更喜欢杰斐逊将他们视作独立、勤勉的农民,实际上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正是如此。

1798—1800年,美国与法国之间爆发了一场短暂的冲突,这让联邦党得以最大限度地表明自己的观点。他们打着保卫家园、抵御外来危险的旗号,攻击国内的政治对手。这种通过宣扬恐惧来扩大党派影响力的做法并没有给联邦党带来什么好处,而且从长期来看,也给其他人造成了许多伤害。1798年的《敌对外侨法》、《惩治叛乱法》和《归化法》虽然据称是为保护美国而颁布,但其主要目的却是想要剥夺共和党的投票权。尤其是《惩治叛乱法》,规定可以驱逐任何被认为“危害美国和平与安全”的人,而对于这种人的界定就很可能仅仅是“批判政府的人”。对此,共和党援引了《权利法案》来反对联邦党制定的法案。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也通过了反对联邦党法案的决议案(又称《两案》),指出只有各州和其人民才有权决定某一出版物和言论是否违反公众,但这种表述也是有问题的。正如莫里斯之前指出的那样,州权问题确实会成为美国的祸根。不过,在州权问题之外,美国还面临着更大的难题,这难题就在近海地区。

尽管华盛顿强调过美国要避开一切外交纠葛——在外交层面上美国也基本做到了——但事实上,这个新国家想要发展,就不能与欧洲脱离干系,也无法远离那些影响着大西洋世界,尤其是最邻近美国的其他地区的力量。这其中最强大的力量正与蓄奴相关。亚当斯执政期间,美国宪法已经规定停止从海外进口奴隶的贸易。不过,许多美国人对此毫不关心,因为他们没有,也从不打算蓄奴。但那些对此关心的人却非常关心,并且他们也完全有理由如此关心。

1791年,黑人领袖弗朗索瓦·多米尼克·杜桑·卢维图尔(François Dominique Toussaint L&#39;ouverture)在圣多曼格岛领导奴隶起义。1804年,其属下宣布成立海地国。对美国的奴隶主而言,这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消息。海地革命长达13年的血战向美国传达了明确的信息,让美国认识到奴隶制正在日益遭到废奴主义者(既有白人也有黑人)和奴隶的抨击,想要在这种情况下维持奴隶社会注定是一个危险之举。圣多曼格岛的事件和19世纪早期加勒比其他地区的事件——巴巴多斯复活节起义(1816年)和德梅拉拉起义(1823年)——让美国的奴隶主心神不宁,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社会中的奴隶制也可能遭到暴力推翻。

然而,在美国独立之后的几十年里,奴隶制在南部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却愈加重要。英国和新英格兰地区纺织业的发展造成全球对棉花的需求急剧增加,为美国南部的棉花种植扩大了市场。1793年伊莱·惠特尼(Elis Whitney)发明了轧棉机,能从棉籽上成功分离出短的棉纤维,这项技术革新使得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成为可能。因此,与北部地区奴隶数量的减少不同,亚拉巴马州、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南卡罗来纳等南部各州迎来了奴隶数量的剧增。1810—1860年,佐治亚州的奴隶人口增长了三倍,南卡罗来纳州和肯塔基州的奴隶人口增长了超过一倍,而亚拉巴马州的奴隶人口几乎增长到原来的十倍。在此之前,奴隶进出口贸易早已停止,因此这种奴隶人口的增长完全是美国内部奴隶贸易飞速发展的结果。莱克星顿、肯塔基、新奥尔良和纳齐兹等南部城镇的奴隶市场(图25),先前是从非洲和英属加勒比地区购入奴隶,如今则是从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等南方偏北地区向最南部地区倒卖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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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南方的一场奴隶拍卖》,为西奥多·戴维斯绘制的草图,发表在1861年7月13日的《哈泼斯周刊》上。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2582)。

毫无疑问,这种倒卖贸易是有利可图的。终止奴隶进出口贸易只是提高了美国本土奴隶的价格。在19世纪30年代,一个“种田能手”即健康的成年男性奴隶价值约500美元。到了50年代,其市场价几乎已经达到原来的三四倍。美国内战前夕的内部奴隶贸易每年转卖的奴隶约有8万、贸易额约6000万美元。当然,这种贸易的真实成本的支付者其实正是奴隶自身,他们困在这种尤其令人揪心的变相现金交易关系之中,而汉密尔顿曾经是那么的相信这种关系。遭到转卖的奴隶往往不得不与家人和朋友分开,最残忍的情况是被迫与伴侣和孩子分开。他们要么被蒸汽船运往南方,要么被绑成“一队”,在武装警卫的押送下被迫行进漫长的路程,沿着连接纳齐兹、密西西比、纳什维尔和田纳西的纳齐兹古道一路向南。

这些奴隶从偏北地区规模较小的奴隶园被倒卖到密西西比州这类最南部地区严苛无情的大型奴隶种植园,在路上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威廉·威尔斯·布朗(William Wells Brown)是一名出生在肯塔基州的奴隶,他逃到北方获得自由,摆脱为奴的命运,历经风雨,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废奴主义演说家、作家。他在书中描述了奴隶运送的残忍过程。当时的人们对此司空见惯,少有关注,但在如今看来,其残忍程度却会让整个美国感到不安。布朗目睹“奴隶被装在一艘南方蒸汽船上,驶向棉花或蔗糖种植园地区”。他回忆说,“尽管那些奴隶每走一步,锁链都哐当作响”,所有人,“甚至那些乘客”都不会注意到他们。布朗从亲身经历的角度记述了奴隶贩卖的细节,如老奴隶的头发被染黑以在未来买家面前显得年轻些,同时又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描述了他们悲惨的倒卖经历,因此他这本回忆录读来令人毛骨悚然。他还特别讲到有一次在船上,“一个女人被迫离开丈夫和孩子,不想再活在人世,在灵魂的痛苦之中跳船自杀,淹死在河里”。因此,奴隶将那些倒卖者称为“驱魂者”。[16]

布朗的著名自传《威廉·威尔斯·布朗的记事:一个逃亡的奴隶》于1847年由波士顿反奴隶制协会出版。这本书的前言里写道,在奴隶制问题上,布朗“是局内人,他进入过奴隶制的密室,他的灵魂上留下了奴隶制烙铁的烙印”。这块烙铁也在很大程度上给美国的灵魂留下了烙印。正如一些社会学家敏锐指出的那样,对于那些当事者奴隶而言,奴隶制是一种“社会性死亡”[17]。奴隶制影响的不仅是奴隶,还有美国的自由黑人社会以及白人社会。奴隶制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体制,远非南部种植园的白人奴隶主对黑人劳动力进行剥削这么简单,而是美国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有些北方人的确试图伪称奴隶制是南方“特有的体制”(这里的“特有”仅指南方专有,并非指其特殊),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么说只是自欺欺人。正如一个南方人所说的那样,“一个国家的财富和权力史就是奴隶作为商品的历史”[18]。美国也不例外。在美国人购买的商品、交易的货物、饮用的咖啡里,奴隶制都无处不在。在爱默生看来,这一点显而易见,他在1844年纪念英属西印度群岛废除奴隶制的一次演讲中指出,美国是奴隶制的同谋。鉴于非洲“很遥远”,他问道:“即使在非洲海岸制造些不愉快的场景又有什么要紧?”在美国国内,北方的那些人可以避开奴隶制的现实,至少如果“有人提到杀人、疯狂、通奸或是非人的折磨”,美国人仅仅会“把教堂里的钟敲得更响”。只要奴隶生产的糖、咖啡和烟草“品质卓越,便没有人会尝出里面的血腥味”。[19]

然而,早在19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那些在北方掩盖奴隶制现实的教堂钟声就在南方以及国会发出了更响亮刺耳的声响。当时的各种关切使得美国愈加难以继续避开1787年的制宪会议留下来的优柔寡断。在奴隶制问题上,杰斐逊曾指出美国“虽然揪住了狼耳朵,却没法完全抓住它,也没法安全地放它走”。关于奴隶制的探讨不断涌现,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就像杰斐逊一样试图保持平衡,想要在他们理想中的自由追求与生活中的奴隶现实之间保持中立。

美国的扩张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严重。麦迪逊像杰斐逊1803年时那样扩张了国土面积,但这并没有如他所愿带来稳定。这么广阔的新土地是否应该蓄奴?国会,尤其是参议院里自由州和蓄奴州代表人数是否应该继续保持平衡?在19世纪的前几十年里,这一问题的解决更多是依靠运气而非理性的判断。最新加入的六个州里,有三个(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伊州)位于《西北土地法令》管辖范围内,属于自由州;另外三个(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位于南方,是蓄奴州。但是在1819年,以南方人口为主、拥有10%奴隶人口的密苏里地区申请加入联邦时,原有的平衡就遭到了威胁。

有个解决方案近在眼前:当时还属于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州那年正好在寻求以独立州的身份加入联邦。不过由于整个事态的白热化,国会也没有不假思索地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纽约州议员詹姆斯·塔尔梅奇(James Tallmadge)提议密苏里州的加入必须以逐渐解放奴隶为前提,众议院表示支持,参议院则持相反态度。在肯塔基州议员亨利·克莱(Henry Clay)的灵活协调下,才确保缅因州和密苏里州分别以自由州和蓄奴州的身份加入了联邦。

克莱协商的结果是“路易斯安那购置”获得的所有土地中,除密苏里州之外,北纬36°30′以北的土地全部停止蓄奴。这个巧妙的妥协方案其实是一出拙计,但这也不是克莱的过错。杰斐逊也清楚地知道,这样做仅仅是推迟了灾难的到来。1820年,他在人生步入暮年时写道:“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像夜半响起的火警,将我惊醒,令我心悸。我一下便意识到这是为联邦敲响的丧钟。”在他看来,密苏里妥协案“只是一个缓刑,而不是一个最终判决”。“一条与一个显著的道德和政治原则相一致的地理界线,”他断言道,“一旦被设想出来并且激起众怒,将永远不会被抹掉。”他在文末黯然叹息道:“我感到遗憾的是:我现在确定不移地相信,1776年的一代人为了获得国家的自治和幸福而做出的无用的自我牺牲,要被他们不明智的和卑鄙的子孙丢掉,我唯一的安慰便是我活着时没有为它而哭泣。”[20]

杰斐逊在文中推卸责任,将过错归咎于下一代人,可能看起来有些不够真诚,但他的预言是正确的。奴隶制确实会分裂联邦。在宪法里,奴隶的法律地位介于人和财产之间,因而被排除在政体之外,而奴隶主则拥有可观的政治权力。只有在这种政治权力开始威胁到联邦,政治家认为美国自身已经无法继续维持这种尴尬的平衡时,人们才开始认真考虑废除这种越发过时的制度。

后来当选美国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在1858年指出,“一幢从中间裂开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美国“政府不能永远维持半奴隶和半自由的状态”[21]。这对于21世纪的人来说也许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在1858年之前,19世纪的美国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恰恰维持着这种状态。在当时,奴隶起义打破了大西洋世界的稳定,奴隶贸易大国英国也开始废除其加勒比地区殖民地的奴隶制,美国南方为自己“特有制度”的辩护声却愈发刺耳,显然不顾从大西洋世界和美国北方吹来的变革之风。当然,南方并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变得越来越有防御性。

这种防御性里包含了经济和文化因素。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制订了一份旨在将美国各个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的经济纲领,但对各部分之间的要求不仅相互矛盾,甚至互相冲突,因此难以成功实施。关税征收正是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事实上在1828年南卡罗来纳州向联邦政府推行的一项关税发出质疑时,关税问题甚至成了焦点。简单说来,北方希望征收关税来保护自己的制造业发展;南方则持相反态度,因为征收关税会威胁到欧洲的奴隶生产的商品贸易,尤其是棉花贸易,而这是其经济基础中的重要部分。南卡罗来纳州威胁要让这项“可憎的关税”无效,并且以退出联邦要挟阻止关税的实施,这对联邦权威显然是一种挑战,也突显了各州和联邦之间仍未解决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