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克利夫顿·丹尼尔和《纽约时报》幸运的是,在丹尼尔办公室里或周围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通常都透不出《纽约时报》大楼的厚墙。如果透露出了,如果每一天都有其他媒体的记者和专栏作家注视和询问《纽约时报》的编辑,追着他们转,分析他们的行动并记录下他们的错误,如果《纽约时报》就像它采访外界一样也受到采访,那么丹尼尔的大办公室就会失去它现在拥有的大部分尊严和体面。但丹尼尔一般能非常娴熟地掩饰他的想法,在压力之下保持着平衡,他在1966年初夏晒得黝黑的皮肤,也有助于遮掩紧张的迹象。迄今只有一次他没有保持镇静,毗邻他办公室的新闻编辑部的秘书和下属编辑们注意到了这件事情。
这件事对丹尼尔来说是无法忘记的。他当时对他的一个年轻编辑、华盛顿分社的新社长汤姆·威克极为愤怒,以致他几次用拳头捶桌子,咆哮叫喊,他柔和的下巴被气得颤动。正如人们所指责的,即使威克的确没有同纽约总部保持足够密切的接触,还疏忽了他作为记者和管理者的其他一些职责,丹尼尔也没有理由这样反应。他为所发生的事情感到抱歉,并且奇怪他竟会允许自己做这样的事情。这种事情在《纽约时报》是不可能发生的。它应该发生在关于大公司的小说中,或者发生在纽约周围一些有更大压力的媒体中,但不会发生在《纽约时报》,至少不会这样公开地出现。威克无疑是在为他的前任赖斯顿和克罗克这些年来享受的自主权付出一部分代价。而且,或许无助于事的是,非常爱冲动的威克对丹尼尔的行为是气愤的,声称他不习惯以这种方式接受谈话。他还说他不敢保证自己就此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于是他很快转身,离开了丹尼尔的办公室,乘下一班飞机回到了华盛顿。
三四天后,丹尼尔到华盛顿和威克共进晚餐,这件事情表面上被忘记了,但实际上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忘记。如果丹尼尔打算对威克坦诚相见的话,他决不会这样做的。他就会承认,从一开始他就不欣赏威克的性格,而且在职业上也对他没有什么深刻印象。当威克1958年第一次向《纽约时报》求职时,丹尼尔是看不起他的纽约编辑之一。威克是一个个头高高的、骨瘦如柴的、肤色红润的南方人,有着十个粗指头和一双警觉的小眼睛,厚下颌部分地被浅红色的胡须所掩盖。当时他30出头,作为一名记者也不是很有经验,但他的确有了有趣的资历。他已经写了五部小说,三部是以笔名出版,刻画了农村背景中的一些暴力、性和政治的赤裸裸的场面。他起初为他的家乡北卡罗来纳州的《温斯顿—塞勒姆杂志》(Winston-Salem Journal)工作了五年,1957年他获得了哈佛大学新闻专业的尼曼奖学金[注:尼曼奖学金(Nieman Fellowship),由1938年成立的尼曼基金会(The Nieman Foundation)出资,设于哈佛大学,旨在促进和提高美国新闻记者专业素养。]。威克是一个铁路工人的儿子,是大萧条期间在一个叫作哈姆雷特的小地方长大的。像克利夫顿·丹尼尔一样,他在北卡罗来纳大学得到了新闻专业学位,但这并没有使威克得到丹尼尔的偏爱;它也许产生了一种相反的效果,使得丹尼尔对威克更有批判性,特别是在威克留着胡须进入《纽约时报》的新闻编辑部后。当时在《纽约时报》的记者队伍中,没有人不刮胡须,只有一位刚从土耳其回来的驻外记者除外,这个记者很快被调到泽西市去了。
威克在哈佛大学结束了他访问后,加入了《纳什维尔田纳西报》(Nashville Tennessean)。在1960年他刮掉了胡须,又出现在《纽约时报》,这一次是在赖斯顿的华盛顿分社,他被雇用了。他成了赖斯顿手下的一个小伙子,四年后在38岁时接替赖斯顿当了分社社长。这种难以置信的迅速升迁,既是因为《纽约时报》60年代的大转变,也是由于威克的记者才能。威克是个奋发努力的人,敏锐而严格,曾毫无怨言地去干他作为一个小说家决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他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同代人如厄普代克和菲利普·罗斯[注: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诗人,代表作有“兔子四部曲”(《兔子,跑吧》《兔子归来》《兔子富了》《兔子歇了》),其中后两部使他于1982年、1991年两度获得普利策小说奖。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美国小说家,代表作有《再见,哥伦布》《美国牧歌》《反美阴谋》等,获得过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多项大奖。]等人的成功,这些人善于写作,但在威克看来似乎又对周围的世界所知甚少。
加入了《纽约时报》之后,汤姆·威克就没有多少时间思索小说里的当代美国人的口味了。他一下子被卷进新闻界的潮流中,就像每日吸食使人兴奋的鸦片一样。他和政治家一起在全国旅行,在飞机和汽车后座上写他的报道。虽然有最后发稿期限的压力,但他的写作是轻松的,他喜欢这样的生活。通过他在《纽约时报》的地位,这种生活给他带来了一种名望。如果他继续长期孤独写作,以求一朝成名,这种名望很有可能根本无法实现。作为一名记者,威克也能够巧妙地利用其他财富,其中就有他使人消除敌意的乡村小伙子的举止,这种举止是他不打算改变的,而且在华盛顿也不是什么障碍。事实上,在林登·约翰逊执政早期,它差不多是一种财富,因为约翰逊也是一个南方人,一度是农场小伙子和乡村学校教师。威克在1964年对约翰逊的新闻报道显示出一种深刻的理解力,这种理解力在肯尼迪时代却不是那么明显。
威克对政治抱有浓厚兴趣,他思维敏捷,能够清楚表达头脑里的东西。像许多记者中的南方人一样,威克经常是讲的比写的好,而他又善于写作。他或许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电视评论员。在就重大问题进行公开讨论时,他总能打动人。他使用长长的福克纳式的句子,加上掺杂有卡罗来纳方言的比喻和巧妙措辞,构成他讲话的要点。一天晚上,在纽约的一次小型晚餐聚会后,威克陷入了和詹姆斯·鲍德温[注: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1987),美国小说家、散文家、剧作家、诗人、民权人士,代表作有《向苍天呼吁》《乔凡尼的房间》《另一个国家》等。]的一场争论,这是一个文火焖烧般的场面。鲍德温偶尔跳起来尖叫着对威克进行攻击,说他是南方来的白色魔鬼。这天晚上大家都恼火了,以致威克的妻子含着眼泪气愤地离开了餐桌。但在鲍德温和同桌的另一位黑人歇斯底里的连连攻击之下,威克仍然保持着冷静,逐一驳斥他们,他或许在这天晚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又没有求助于谩骂。
尽管有这样一些品质,但汤姆·威克在《纽约时报》的早期成功主要在于运气,在于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尽管许多年轻时就大有成就的记者一般说来也许都是这样,但这尤其符合威克的情况:他加入《纽约时报》恰恰是在该报发生革命之前,他加入赖斯顿的分社又恰恰及时适合了肯尼迪时代的早期激动和随之而来的戏剧性场面,他碰巧是华盛顿新闻界里和肯尼迪一起到达拉斯旅行的《纽约时报》的唯一记者。威克关于刺杀肯尼迪的报道在1963年11月23日的《纽约时报》上占了一版还多,这是报道和写作上一个杰出的成就。他在混乱中搜集事实,回忆他一生中最混乱的这一天,充满了绝望、痛苦和怀疑,然后通过电话传到纽约,并且以一种充满感情的连续不断的声音口授了这篇报道。
威克这一天没有打算带笔记本,所以他在关于肯尼迪到得克萨斯两天旅行期间的油印宣传材料的背面潦草地写下他的观察和事实。今天这些笔记中的许多内容是威克本人都无法读懂的,但在11月22日它们对他来说就像打印稿一样,是清清楚楚的。在达拉斯机场的新闻编辑室里,他和其他记者写自己的报道,他是带着他的打印机和手提箱大步奔跑了半英里路后到达那里的,途中还跳过了路边的一个篱笆。他差不多完全记住了在肯尼迪遭枪击后他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但对此前发生的事情却记得相对少些。威克当时在总统的车队里乘坐的是一辆新闻公共车,但他已记不得是哪一辆了。在肯尼迪遭枪击时,威克没有听到枪声,但公共车上的另一位记者注意到,排在大约第十辆车之前的总统的轿车迅速地开跑了。
新闻车继续以游行的速度行进。但事情很快开始起了变化:威克注意到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跳上路边的台阶,下了车,开始跑过来。沿着路边排成行等着见总统一面的人群似乎有些混乱。新闻车停在了肯尼迪准备向人们发表讲话的地方。威克注意到人们飞快地转身传递着什么消息,他真正见识了谣言的传播,这让他想起风掠过麦田的情景。后来一个陌生人抓住他的胳膊问道:“总统遭枪击了?”“我想不会,”威克说,“但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威克和其他记者,大约有35人,走向他们准备听肯尼迪讲话的地方,正是在那里他们看到一个记者带着消息跑来,接着所有的记者都跑起来了。他们跳上了新闻车,这辆车把他们带到了帕克兰医院。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记者们开始把细节汇集起来——目击者的描述,医疗报告,白宫发言人的话。一个新闻工作者回忆说,他曾听到了枪声。一个达拉斯的电视记者描述说,他曾看到有人从得克萨斯州教科书仓库五六层的窗口撤走一支步枪。有真实的,半真实的,错误的,想象的,传闻的,第二手的叙述,甚至第三手的叙述——所有这些东西都自由地传递给记者,并且在他们中间流传,根本没有时间核对这些叙述是事实还是猜测。威克和其他记者不得不靠自己的本能,靠他们积累的全部经验,靠他们对其他人的看法来行事,这是优秀的记者在危机中形成并能利用的一种特殊感觉。在这场危机中,威克的本能对他是很有用的。
也许威克这一天在达拉斯的报道、一个下午的工作,将比他曾写过的或将写作的任何小说、剧本、文章或新闻报道都存活得更久。不是说他拿出了一个杰作,他并没有。他以前报道得也不错,写得更好。但达拉斯的考验不同于其他任何考验。它是那种能在几个小时内造就或毁掉《纽约时报》记者一生职业的任务。威克是在为历史写下这一天,他的报道上了头版,以双倍的篇幅展开,文章用的字号比通常用的更大,他的署名也是这样。这一期的《纽约时报》在以后的任何一天也不会被读者扔掉,它是收藏家的一项珍品。它会被几百个或许几千个读者所保存。他们会在顶楼或密室里储藏它几十年,并且会把它作为家庭的传家宝或纪念物传下去,或者是当作一种模糊的证据,证明他们活着的某一天有位总统遭枪击了。
即使威克的报道有重大的错误——实际上没有——这些错误也会保存下来,在威克的同事中贬低威克,但更多地是在《纽约时报》的读者中贬低它。《纽约时报》的读者不仅仅是那一天看到这个报道的上百万人,而且还有那些在半个世纪后读到它的人,有学生和历史学家,他们会不断地把它变成微缩照片。
人们指望《纽约时报》采访这种事件,一个惊人的事件,就像世界上没有其他报纸一样。这种期望既是依据于《纽约时报》作为记录性报纸的传统义务,也是依据这样一个事实,即《纽约时报》有碰见任何紧急事件的便利条件——它有庞大的记者队伍,有着在白宫两翼候补的多余的人;它有许多编辑人员,加工改写人员,无数的资料室职员,这种组合使得多版面的报纸能够迅速得到处理、检查,并辅之以背景或不太重要的资料;它的大量资金能够支持任何通讯和旅行的开销;它的编辑梯队,尽管在消息属于常规性的时候有时彼此摩擦,但他们在危机期间却能被塑造成一支非常协调的团队;最后同队伍的混合物混合起来的,是统治家族看不见的力量,即奥克斯的幽灵。
许多年前,为一次大型采访,《纽约时报》很好地组织起了一个工作队。第二天编辑们在会议室里坐成一圈,彼此祝贺。但阿道夫·奥克斯,在他们中间默默地坐着,说他在另一家报纸上读到了一个事情,却被《纽约时报》的新闻报道忽视了。一个编辑回答说,这是微不足道的,又说《纽约时报》已经发表了几次重要的消息,都是其他报纸没有刊登的。对此,奥克斯的反应是怒目而视。他回答说:“我想要《纽约时报》报道所有事实。”
正是这种思维,在《纽约时报》的一些人中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思想变化和畏难情绪,也产生了对其他人来说不可思议的任务。几年内《纽约时报》新闻编辑部的职员每天都要细看报纸,计算每项体育运动的分数,査看每一个讣告,确保《纽约时报》报道了所有事实,或起码比别家报纸更全面。晚上,《纽约时报》新闻编辑部的编辑来回踱步等着送稿生[注:送稿生(copyboy),一般指报社中负责替人跑腿、递送文稿等初级工作的人员。资深的送稿生往往也有参与新闻报道的机会,进而进入记者、编辑队伍。]带来刚出版的其他报纸,生怕这些报纸会有一件事或一些事实在《纽约时报》上没有发表。汤姆·威克从达拉斯传来他的报道,一次两页。他在达拉斯机场的台阶上跑上跑下,每一次都要穿越一个候机室进一个公共电话亭。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总能及时找到一个电话亭或一条通向纽约的线路。《纽约时报》的主要兴趣不是威克的散文风格——而是作者是不是全部占有事实,正确地占有事实,即使是那些在其他日子里显得太琐碎的事情。例如,总统车队路经的一些街道的名称;开枪地点得克萨斯州教科书仓库是一座出租出去的国有建筑;目击者的名字以及他们在林登·约翰逊在飞机上宣誓继任总统时具体站在什么地方;主持仪式的法官叫什么名字、何时任的职;主持肯尼迪临终仪式的两位神父叫什么名字;声称看到这一或那一事实的目击者是什么身份;还有每件事情发生的确切时间,以及所有在达拉斯这个漫长的下午所发生的一切。威克实际上几乎什么也没有看到,他是在盲目地写作。他是在感觉事实,是受本能驱使的。第二天《纽约时报》刊登了他的全部报道,共106段,然而这些段落中只有一段多一点儿描述了威克亲眼所见的事情。这是在医院的紧急入口处附近威克和其他记者站在一起时发生的,当时肯尼迪夫人正走出来。威克后来写道:“她的表情是悲伤的。她死死地盯着地板。她还穿着山莓色的服装,这是她在沃思堡和达拉斯向欢迎的人群致意时穿的。但她已经摘掉了这天早些时候她所戴着的与衣服成套的药盒帽,她的黑发被风吹散了,显得凌乱。她的手轻轻放在她丈夫的灵柩上,灵柩被抬上了一辆灵车。”
在这天的暗杀事件以及接下来的有关事情发生之后,威克的股本在《纽约时报》里迅速升值了。当时他37岁,进入赖斯顿的队伍才不过三年,他无疑是幸运地在合适的时候出现在了合适的地点。在达拉斯的这个特殊的下午,他是个合适的人选。他以他多少稀奇古怪的职业把大部分事情描述得就像它们实际存在的那样,这种职业经常把最伟大的名望给予记录最混乱状况的人。毫不奇怪,一年后赖斯顿选择威克接替自己当华盛顿分社社长,但分社的一些人对这种选择并不感到喜悦。他们认为,威克升迁得太快。赖斯顿领导的一个直爽的年轻人安东尼·刘易斯因为自己没有得到这个职位而感到失望,打算调到伦敦分社,当那里的分社社长。赖斯顿的另一个门徒马克斯·弗兰克尔,干脆从《纽约时报》辞职了,接受了《记者》(The Reporter)杂志提供的一个职位,但几天后弗兰克尔对此突然另有想法,请求《纽约时报》撤销他的辞职信,报社同意了。无疑,由赖斯顿——当时缠身于某些更高层的有趣的政治编排当中——所设计的汤姆·威克的飞黄腾达,已经挫伤了《纽约时报》一些雄心勃勃的人的自尊心,也使得纽约的一些编辑感到不愉快,其中就有克利夫顿·丹尼尔。
在公布对威克的任命之前,丹尼尔甚至不知道此事,可见赖斯顿安排这些细节之迅速。但此后的两年,生活对威克来说却不那么顺利。他在丹尼尔办公室里碰到的那个场面只是自他当分社社长以来所经历的几次不愉快事件之一。到1966年春,纽约总部里一直在传闻,威克很快会被别人取代。丹尼尔是乐于看到这种局面的,但他知道这是一种故意的放风。不管《纽约时报》的人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分歧,任何管理者的更换都必须体面地进行。不应该做出仓促的决定,因为在《纽约时报》从没有仓促地做过任何事情,似乎《纽约时报》也不会犯一种内部错误,现在又极力去纠正它。一切都必须平静地以绅士般的方式来解决,既不会有任何惹人注目的口角,也不会有公开的纠纷,因为这种纠纷会在办公室引起流言蜚语,可能会泄露给一家新闻杂志。如果有这种事情发生,那将是最不幸的。《纽约时报》应该去报道新闻,而不是制造新闻,特别是这样的新闻。然而,丹尼尔和他在纽约的下属编辑——这些人中有他密切的盟友哈里森·索尔兹伯里——认为,威克不是担任华盛顿分社社长的合适人选,应该体面地把他调到其他岗位。
对威克来说,问题在于是什么样的岗位。威克是个有才能的人,这是不成问题的。他应该在报社有一个重要的地位。他还年轻,可以相信他能担当《纽约时报》的一部分重任。编辑们知道,在阿瑟·克罗克退休后,威克能接过克罗克的专栏。这对威克来说是一个理想的位置,但前提是如果克罗克能退休的话。克罗克已经78岁了,但他自己认为就像他1927年最初加入《纽约时报》时那样灵活。纽约前不久发生的一次让他退休的企图失败了。一封关于克罗克退休的信件曾送到了克罗克在华盛顿的办公室,但后来根据纽约的说法,这封信被克罗克夫人截住了,没有让她丈夫知道。她向赖斯顿谈了此事,赖斯顿在幕后操纵着业主的办公室,过问了这件事。持久的阿瑟·克罗克已经经历了十任总统、四次战争、无数次反叛和各种难处理的事件,这一次又渡过了难关。
此外,还必须为威克找到一个地方。1966年初夏,这是丹尼尔考虑的事情之一,但不排除还有其他更有压力的问题,即使其中许多问题没有表现在他的脸上,或者对他的举止有不安的影响。丹尼尔看起来非常善于控制事态,对自己和自己占据的位置是自信的。和威克争吵的记忆对他来说是少有的不幸的一天,他想象自己当时是一种粗野的、反常的形象。他天性上是一个宽容和沉着的人,富有自信。他在这个夏天的下午表现出了他的公开形象:他在办公室里严肃地坐在桌边的黑色皮椅上,在4点钟的新闻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他的秘书帕特里夏·里夫口授笔记。里夫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性,衣着得体。他亲自选择了她,没有人感到惊奇。
当帕特里夏·里夫小姐几年前第一次出现在《纽约时报》时,新闻编辑部里几乎没有哪个记者会不注意到她——女性的美丽不是报业里常见的,至少不是在《纽约时报》主编办公室门前常见的。丹尼尔的前任只雇用了男性秘书,前任之前的主编曾雇用了一个教条的灰头发的女人——她的傲慢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她是主编。
这位女人在1928年到1951年间曾为《纽约时报》的几任主编工作过,在这一时期在她面前死去的人她见的多了,不再像过去那样敬畏地对待她的上司,她开始把《纽约时报》的年轻管理者看作是办公室的小伙计、职员或者更低的人物。但她犯了一个错误,把一位副主编归入了此类,这个人在1951年她的老板死后成了他的继任者。这位新的副主编采取的最初的行动之一就是接受了她的辞呈,接连使用了几个男秘书,这种状况一直到克利夫顿·丹尼尔1964年入主主编办公室,带来了里夫小姐。许多职员都渴望和里夫小姐约会,一些人也的确成功了,但她敏锐的判断力和适度冷淡的方式很快就使他们失望了,只有一个在国际组工作的直率的年轻编辑例外。他很快邀请到里夫小姐共进午餐,后来他们通过《纽约时报》的内部邮件交换小条子,白天在办公室的电话里简单交谈——他坐在新闻编辑室旁边一个柱子背后,这使得他能够偷看到她又不那么显眼,而她却坐在丹尼尔办公室外面的桌子边直接向前看,摆出一副刻板且办事高效的姿态。
《纽约时报》的新闻编辑部对追求者而言有些不合时宜:它是一个巨大的功能性的大屋子,从第四十三大街延伸到四十四大街,占据着《纽约时报》14层大楼的第三层,内部被一排排灰色的金属桌子、打字机和电话连接起来,几百个人手里握着笔坐着,或者敲击打字机,写作、编辑或阅读着世界最新的恐怖事件。看起来,每五分钟就有一次灾难的报道到达这里——仰光的暴乱,坦桑尼亚的骚动,某国的军事政变或者地震。但所有这一切似乎不会给这个房间里的人留下什么印象。仿佛这么多的坏消息早就渗透了这个地方的气氛,以致这里的任何人都对它产生了免疫力。这些消息像是一种无害的病毒,漂流进这座大楼,通过这个系统流传,在打字机上进出,经过笔下加工,进入旋转的金属机器,被印在报纸上,装进卡车,分发到报摊,销售给容易烦恼的读者,在世界上引起反应和反行动。但《纽约时报》新闻编辑部的居民依然不受影响,无动于衷,他们考虑的是其他事情——爱情,或者对里夫小姐和桌旁的那位年轻小伙子来说是婚姻。一天他们平静地离去,结婚了。后来,在丹尼尔的赐福下,他们回来了,又占据了这所房间里他们的办公桌边的位置,并且以不打扰这里更重要的目标的方式继续进行他们的私人生活,这就是丹尼尔所希望的。
丹尼尔对外貌很感兴趣,这不仅包括一个人的打扮或服装,还包括他从事私生活的方式。丹尼尔不是一个清教徒式的人物。即使《纽约时报》的全部职员都追求着各种各样的快乐,性的或别的什么,他也不怎么介意。但一件事情如何表现,对他来说经常就像它实际的状况那样有意义。这种态度影响了他的一生——他做过的事情,他做事情的方式,他对人们和地方的反应,他对物品的口味,他对女人的选择,不管这女人是妻子、情人还是秘书。甚至他的办公室也反映出这一点:这个房间是英格兰传统风格的,35英尺[注:1英尺约等于0.3048米。]长,18英尺宽,装饰着加衬的条纹帷幕,地面通过一块蓝黑色的花呢小地毯而连接起来,掩饰了通往排字间走道上的沾着墨水的脚印。房间的前面是一个椭圆形的胡桃木会议桌,周围是18把英格兰银行风格的椅子,是模仿一把曾属于阿道夫·奥克斯的椅子做的。在房间的后部,来访者需走很长一段距离,才能抵达丹尼尔的大桌子和他的黑色皮椅。据装饰家说,这椅子是特制的,因为它能把丹尼尔衣服上的皱褶减少到最低程度。
桌子的右边是一扇门,通向一个充满个人情趣的小起居室,墙壁上挂着巨大的照片,记录了克利夫顿·丹尼尔和妻子在白宫得到林登·约翰逊、哈里·杜鲁门、约翰·肯尼迪接见的情景——这些照片只是丹尼尔夫妇拥有的许多同类照片中的样板,其中一些模糊不清,是杰奎琳·肯尼迪拍的。在这个小房间后面是一间浴室,还有一个小厨房和吧台。在小厨房的墙上是招贴画,显示丹尼尔作为《纽约时报》记者曾工作过的国家,如英格兰、埃及、西德、苏联。在这个小房间里,还有其他一些个人的纪念品。但在丹尼尔办公室的大房间里却没有什么是明显个人的东西。这个房间里的一切东西都反映着这个机构,这里微妙地洋溢着丹尼尔的品位。一边墙上是最近在《纽约时报》上发表的并且引起丹尼尔注意的新闻图片,它们被加框放大,并定期更换。在丹尼尔桌子后面的书柜里码放的是许多由《纽约时报》的人写作或编辑的书籍。当这些人到他的办公室时,他们的眼睛总是迅速地浏览一下这些书柜,希望看到他们的书最近被他仔细阅读过。书柜的左边悬挂着报社业主的照片,这些业主在这个世纪里领导过这家报纸,有奥克斯和他的三位继承人。在右边,是四位人士的照片,这些人在他之前担任过主编,这些人代表了他们的时代,并且描写了他们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