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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年后,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引起的火山爆发般的激情已经平息下去了。教会和国家首脑们都从实施全面符合神学或任何其他真理的活动中作了让步。小心地回避人类激情的顶峰和低潮,欧洲社会的领袖们更喜欢依靠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对真理的把握只能是部分的,他们的头脑很少狂热。因此,慢条斯理的专业风格在社会的重要位置找到了新的活动场所:军营、布道坛、法庭、大学、中学、政府衙门,甚至新兴的权力机构,如特许状公司和银行办公室等。通过为这些和其他专业化职业提供可靠的环境和用武之地,欧洲社会空前地为多元化思想和情感打开了大门。每种职业虽然都追求自身有限的真理视野,但是都促进了前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精细化,并且不觉得迫切需要建立或遵循一切真理或知识的伟大综合。只要他们的职业自治和尊严不受怀疑,那么欧洲专业人士就会发现,完全可以让其他人以自己的方式思考,在一定限度内自行其是。
当然,从文明之初,欧洲就像其他每个文明社会一样,一直展现了多元化和妥协的特点。的确,文明的定义之一就是存在专业化分工的社会。因此,在17世纪后半期欧洲,新事物既不像公认的那么多,人们也不愿意容忍差异和分歧,尽管此前几代人发奋改革,但也没能消除这些差异和分歧。现代化、均势和礼貌能够取代对形而上学确定性的追求,尽管这种追求曾经鼓舞欧洲人互相谴责和破坏对方。虽然逻辑确定性取得了这种妥协,但常识和支持新的专业化分工的事实的确是解决真理和道德问题的途径。
<h3>有限的战争</h3>
现代化、均势和礼貌甚至影响了国际关系。在“三十年战争”后的灾难性几十年里,某种接近外交官和士兵职业行为准则的东西逐渐形成了。也许在丰特努瓦战役(1745年)中,战争的礼仪化达到了顶峰,法国和英国军官互相谦让对方首先开火。此后,欧洲战争的激烈程度倾向于不断增加。武器变得越来越具有破坏性,政治危险性也变得越来越大,直到法国大革命的领袖们再次武装大众,并让他们在战场上释放激情。
1653~1689年,与对手相比,法国占据优势。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童年时代目睹了贵族反对王权的武装叛乱(即所谓“福隆德运动”,1648~1653年)但是最终遭到失败的过程。成年之后,他把为法国赢得莱茵河和比利牛斯山的“天然边界”定为得胜的王室军队的任务。在损害四分五裂的西班牙帝国领土的前提下,他起初获得了成功,但是当荷兰和英国(1689年)与哈布斯堡王朝结盟阻止法国的扩张时,他的成功被遏制了。因此,英国和法国进行了一系列战争,对北美和印度的统治岌岌可危,而在欧洲大陆,通过取代西班牙在意大利和尼德兰南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奥地利收获了西班牙的欧洲帝国。到1763年,英国(通过1707年与苏格兰合并,变成了大不列颠)在印度和加拿大已经赢得了决定性胜利——在此后一代人的时间里,这只是被部分地磨灭了的成功,当法国的援助(1778~1783年)使反叛的英属北美殖民地决心在北美建立独立国家时。
当西欧经历这些动荡而有限的军事行动时,东欧则经历了更急剧的权力重组。1648年后,像西欧的荷兰一样,波兰和瑞典再也不能捍卫它们作为大国和帝国的地位。相反,奥地利和新兴的德意志国家勃兰登堡—普鲁士与沙俄竞争,瓜分瑞典和波兰的领土(1648~1721年)。后来,同样是这三个国家通过三次瓜分(1772~1795年),把波兰王国完全从地图上抹去了。
中欧仍然是欧洲西部与东部均势的过渡地带(而且也经常是战争的舞台)。意大利和德国被《威斯特伐利亚条约》(1648年)分裂而成的小国要么继续倾向法国,要么参加反法同盟,这取决于当地的形势和对手、王朝关系,或者(至少有时)直接倒向出价最高者。
<h3>均势的国际关系</h3>
在每个欧洲主权国家内部,政府都认识到,其外交行动自由没有任何法律限制。但是实际上,均势的算计把任何一个统治者的行动自由都限制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同样,欧洲每个君主事实上也受到错综复杂的、传统上在各个集团和阶层之间瓜分的利益和特权的限制。此外,这些不同的利益通常拥有各种集体组织,从而赋予它们有效的政治分量。
因此,路易十四的庄严宏伟的宫殿和他的豪言壮语“朕即国家”掩盖了事实的很多真相。在路易的年轻时代,尽管为他服务的精力充沛的官吏们力图实现法国系统的中央集权化,但是错综复杂的集体特权力量,如一些长期存在的力量(如各省代表会议,或法国“三级会议”)、其他新兴的力量(如法国东印度公司)等,都严重限制了法国官僚机构实际所取得的成功。但是,路易十四巧妙地通过分配年金和宫廷官职,同时直接剥夺贵族权利和特权来达到这个目的。
路易十四死后,法国贵族开始重申他们以前的某些独立性,但是他们通过法律程序和争辩,而不是像他们的先辈常常所做的那样诉诸武力。军事和民事管理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以致其他任何途径实际上变得根本不切实际。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暴力活动的减少和乡村法制的建立是法国和西欧其他国家旧制度所取得的重要而基本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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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之间的脆弱平衡因国而异,因时而异,这种局面开创了不断变化的政治类型。一般说来,哈布斯堡家族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领土在认识上滞后于法国。与法国不同,在这些地区,力图削弱或消除地方差异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改革的动力主要不是表现于17世纪,而是在18世纪才表现出来。哈布斯堡家族领土上的教会比法国保留了更大的独立性,而高卢主义,即法国教会必须与罗马天主教会分离的思想,从中世纪起就盛行。实际上,高卢主义意味着法国教会的主教和其他高级神职人员应该臣服于国王的政府。
<h3>英国的议会制度</h3>
西欧的外缘地区,从1640~1688年,两种相当典型的政府分别形成了。非常巧合的是,正是在这些年里,英国议会制度为一侧,普鲁士军国主义为另一侧,都取得了决定性的形式。英国内战(见前文)是关键,议会君主制就从中产生;但是旧式的地方主义(以下议院的乡绅和资产阶级为代表)与国家政策需要之间的有效调和要到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才达成。查理二世(1660~1685年)及其弟弟詹姆士二世(1685~1688年)统治期间,复辟后的斯图亚特王朝君主们自然而然地发现,议会是难以信任的,而且事实上,由于接受来自法国的津贴,所以君主们能够不依靠议会批准收税而奢侈地生活。在这些情况下,成功的国家政策几乎无法实行。
随着1688年“光荣革命”,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奥兰治的威廉共同登上了英国王位,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威廉同时也是荷兰的执政,他的利益集中在欧洲大陆,他是欧洲大陆各国为了反对法王路易十四而缔结的外交—军事同盟领袖。他随时准备把英国政府交给议会,只要议会领袖能够为他提供遏制路易十四所需要的财物。因此,直到1760年乔治三世加冕为止,没有哪位英国君主企图逃避或控制议会领袖,议会领袖由此发展并创立了管理国家的必要制度,充分尊重地方、国家和国际各方面互相竞争的要求。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英国政治家和议员发展了两个重要的新制度:内阁制政府和国债。内阁成员当然由国王任命,但是对议会负责。内阁通过获得议会多数选票从而批准立法的权力,是以松散但真实的议员缔结的党派集团制度为基础的。虽然不同派系之间偶尔猜疑、钩心斗角,更多情况是不满的吵吵嚷嚷,但是这种制度能够根据议会不带派系的利益而不断变化。18世纪没有任何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能够如此敏锐地随着社会变化而自我调整。议会政府的根本优势在18世纪英国就是这样显示出来的。它没有丝毫民主,因为无产者和绝大多数非国教派根本没有议会代表。衰败的城市选邑和政治恩萌制使富人和出身高贵的人完全控制了议会。
1688年英国议会政府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新的信用工具——国债的发明。这使公共借贷能够有力地满足紧急需要。关键的观念是使议会负责偿还债务。以前政府一直是以国王的名义举债,偿还债务被认为是国王私人的义务,无论采取什么手段。但是1694年,议会创办了“英格兰银行”。它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借款给政府,只要议会担保偿还,无论议会决定征收何种税收。战争开支就以这种方法分成若干年偿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偿还担保的可靠性增强,借款的利率下降了。其他国家的政府由于缺乏议会偿还债务的担保,所以很少能够以这种有利条件获得借款。这个因素极大地推进了英国实力的快速增长。
在“七年战争”(1757~1763年)中,英国对法国获得的巨大胜利证明了这种政府有多么强大。相应地,国王乔治三世通过发展一个国王的党派力图控制议会,他希望这个党派能够凌驾于少数人和私利之上,但是由于他在美国独立战争(1776~1783年)中的惨败,他的努力被遏制了。因此,通过逐渐而彻底的系统演变,英国政府类型越来越不同于盛行于欧陆的君主制。特别是1763年后,法国人和欧洲大陆其他民族终于相信,从中世纪混乱无序中幸存下来的英国议会制度,事实上可能为他们重组更严苛的政府制度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借鉴模式。
<h3>普鲁士的军国主义</h3>
普鲁士的发展道路完全不同。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1640~1688年在位)的严厉统治时期,他从霍亨斯陶芬家族祖先继承而来的四分五裂的领土被糅合成高度中央集权的、纪律严明的国家。“三十年战争”的动荡经历消除了地方臣民对大选帝侯政策的抵制,当时勃兰登堡(位于霍亨斯陶芬家族领地的中心)多次遭到瑞典和其他外国军队蹂躏。他旨在积蓄充足的军事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击退外来入侵。代价的确沉重,因为他的领土不仅贫瘠,而且人烟也不稠密。但是通过厉行节约,他能够建立一支强大的常备军,这支军队不仅用于防御,而且用于扩张领土。他的后继者奉行同样的政策,虽然越来越轻松,但取得的成功并不比他少。当弗里德里希二世(史称腓特烈大帝,1740~1786年在位)去世时,他留下了一个版图大大扩充、领土稳固的国家,已经变成了欧洲列强之一的普鲁士王国不仅在德意志与奥地利争夺,而且在东边与强国沙俄一较短长。
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统治者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普鲁士国王们深知,工业和人口是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在他们的统治下,在开发没有什么前景的沙地、开采有限矿产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以致到18世纪末,普鲁士开始出现了比西部地区熟悉得多的社会复杂性。工匠、商人、专业人员和其他城市阶层的人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影响力。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军营的气息开始褪色了,虽然在“大选帝侯”及其直系继承人时期,军营气息是如此浓厚。但是军营气息没有从普鲁士生活中完全消失。它仅仅是龟缩于更小范围的职业军官圈子里,这些军官主要从东普鲁士及其附近的波罗的海地主乡绅(“容克”)幼子中招募。
<h3>农业和技术的进步</h3>
在整个旧制度时期,欧洲经济出现持续的快速增长。农业仍然是基本的产业,各地的绝大多数人口仍然是农民,即使在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传统耕作方式在广大地区持续着。在集体耕作方式根深蒂固的庄园里,熟悉的日常劳动的任何重大变化都会遇到阻碍,因为交叉的财产权必须征得一致(或接近一致)的同意,才能予以重大更改。但是,即使在传统的生产节奏中,产量的大幅增长也可以通过诸如简化系统育种过程或者改进耕犁设计等取得。
西欧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新作物,如苜蓿和芜菁等的种植,为马匹和牛群提供了充足的越冬饲料——这一直是中世纪农业的薄弱点。芜菁需要细心种植,能清除田间的杂草,就像传统翻耕休耕地的方法一样有效。以这种方法,休耕制度完全能够被放弃,农业生产率因而大大提高。此外,苜蓿把土地肥力固定在根部,从而有助于提高土壤的肥力。但是,马铃薯的传播是欧洲农业唯一最重要的变化,因为它极大地提高了食物供应。例如,在德意志波罗的海沿岸的沙地和气候酷寒地区,马铃薯提供的热量是谷物的4倍。这使德意志人口急剧增长,并且从1750年左右,当马铃薯在中欧地区首次变成重要作物时,德意志经济开始走向繁荣。在巴尔干半岛和匈牙利,玉米发挥了同样的作用;但是北欧由于太寒冷而使玉米生产不能兴旺,西欧则过于潮湿。
工业和交通也得到了同样的发展。法国在发展全天候道路和运河方面走在了前列,这些运河把全国所有重要河流连接成一体。直到1750年后,英国才开始追赶上来。但是在制造业方面,英法之间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私有企业和帝国的发明创造能力在英国,比在欧陆其他管理严格的经济中更自由地发展。此外,英国煤炭储量丰富,并且容易开采。焦炭炼铁法的发明(1709年)使煤炭用于熔化铁矿石。反过来,更充足的钢铁供应又使许多机械的零部件可以用金属取代木材。
但是,最重要的变化是动力强大的蒸汽机的发展,它利用来自煤炭燃烧产生的蒸汽而转化为机械能量。早在1712年,托马斯·纽卡门就发明了简单的蒸汽引擎,用于矿井排水。它依靠由蒸汽压缩而形成的部分真空进行工作。1769年,詹姆斯·瓦特模仿设计出一台大大改进的蒸汽机,它利用煤炭燃烧产生的蒸汽驱动装置在一个密闭圆柱中的活塞。由于瓦特的蒸汽机不需要纽卡门的蒸汽机那样的相互交替的加热和冷却装置,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它很快便被投入使用,为工厂和矿山提供动力,不久还用于交通运输。
瓦特蒸汽机最大的用途之一是驱动纺织机,整个18世纪,纺织机的规模和复杂性迅速增加。其结果是在一定时间内能够生产的棉布数量惊人地增长,棉布价格迅速下降。到1789年,利用印度种植、绕过好望角进口的印度棉花,英国竟然能够以低于印度织工的价格在印度倾销棉布!没有什么事实比18世纪英国在利用煤炭、钢铁和机械设计方面的成功所看到的技术进步那么炫目,因为印度织工的技术及其劳动力的廉价曾经在世界上没有任何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