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俄亥俄州(2 / 2)

“你有什么事要说?”

她拢好一缕散落的头发:“嗯,在你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件事之前,我觉得我应该先告诉你。”

果然,他想,真是一波不平一波又起。也许连爸爸是谁都不知道。“你没惹上麻烦吧?”他说。

“什么?你是说怀孕?”她点了支烟,“老天爷啊,李。饶了我吧。”

“好吧,那是什么事?”

她往他头顶吹了个烟圈,挤了挤眼:“我订婚啦。”

“你是说你要结婚了?”

“是啊,”她轻声笑了,“否则还能干吗?”

“真想不到啊。他叫什么名字?”

“卡尔。卡尔·亨德森。”

“亨德森,”博德克重复了一遍,从一个小金属罐里往自己的咖啡中倒了些奶油,“是你以前的同学吗?那帮混塞子溪的家伙?”

“哦,得了吧,李,”她说,“那些男生跟傻子似的,你知道。卡尔不是咱们这儿的人。他在哥伦布市南边长大。”

“他是干吗的?靠什么谋生,我的意思是。”

“他是个摄影师。”

“哦,他自己开工作室?”

她把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摇了摇头。“现在还没有,”她说,“开个工作室可不便宜。”

“好吧,那他靠什么挣钱呢?”

她翻了翻眼睛,叹了口气:“别担心啦,他活得下去。”

“换句话说,他没有工作。”

“我看过他的相机什么的。”

“见鬼,桑迪,弗洛伦丝也有相机,但我肯定不会叫她摄影师。”他看了一眼后厨,烧烤厨师正掀起T恤站在一台打开的冰箱前面,想凉快凉快。他忍不住想,不知亨利有没有跟她上过床。人们都说床上的他就像设得兰矮种马。“你在哪儿认识那个人的?”

“就在那儿。”桑迪说着,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认识多久了?”

“上周认识的,”她说,“别担心,李。他人挺好的。”不出一个月他们就结婚了。

两个小时之后,他回到了监狱,带着一瓶装在棕色纸袋里的威士忌。一鞋盒相片和几卷胶卷在他警车后备厢里。他锁上办公室的门,往咖啡杯里倒了些酒。这是他一年多来第一次喝酒,但他并不觉得享受。他刚准备喝第二杯,弗洛伦丝电话来了。“我听说了发生的事情,”她说,“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知道我该给你打电话的。”

“所以是真的?桑迪死了?”

“她和那个窝囊废狗杂种,都死了。”

“我的天呐,真不敢相信。他们不是去度假了吗?”

“卡尔比我想得还要坏得多。”

“你听起来不对劲,李。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还有工作要做。看样子今晚可能回不去了。”

“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他看着桌上的酒瓶,“不太知道。”

“李?”

“我在,弗洛。”

“你没喝酒吧?”

<h3>51</h3>

第二天早上,阿尔文去甜甜圈店里买咖啡,看见门外架子上有报纸。他买了一份带回自己房间,读到了本地警长的妹妹和妹夫遇害的消息。他们从弗吉尼亚海滩度假回来。上面并没有提到嫌疑人,但文章旁边有一张李·博德克警长的照片。阿尔文认出他就是父亲自杀当晚的值班警察。该死,他轻声道。他飞快地卷起自己的东西往门外走去,但又停下脚步走回屋里。他把墙上的耶稣受难图摘了下来,卷在报纸里,塞进了包中。

阿尔文沿着主街往西走去。他在小镇边上搭上一辆开往班桥镇的伐木作业卡车,在50号公路和布莱恩高速交叉口下了车。他步行穿过漆溪上的浅盐湖桥,一小时之后,来到了诺肯斯蒂弗镇边上。以前的一片玉米地上盖起了几座牧场样式的新房子,除此之外,一切和他记忆中别无二致。他又走了一阵子,来到了小镇中央的小山。莫德的商店依旧立在山脚下,后面停着的野营车还是8年前的那一辆。看见它他挺高兴。

他进去的时候,售货员正坐在糖果箱后面的板凳上。还是那个汉克,只是现在老了一点,更颓废了。“你好啊。”他低头看着阿尔文的运动背包说。

男孩点了点头,把包放在水泥地板上。他拉开汽水箱上的滑盖,找出一瓶根啤,打开大大地喝了一口。

汉克点了支烟:“看样子走了不少路啊。”

“是啊。”阿尔文靠着冷藏箱说。

“你这是去哪儿?”

“我也不太清楚。后面山上以前有座房子,是个律师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座吗?”

“当然,我知道。米歇尔山顶上那座。”

“我以前住那儿。”话一出口,阿尔文就后悔不该说。

汉克端详了他一阵子,随后说道:“真想不到。你是那个拉塞尔家的孩子,对吧?”

“对,”阿尔文说,“我想在这里停一下,再看看老房子。”

“孩子,真是遗憾,房子几年前被烧毁了。人们觉得可能是几个熊孩子干的。你和你们家人走了以后,那儿就没人住过。律师的老婆和她的小男朋友因为杀害律师坐了牢,据说至今还无法结案。”

一阵失望笼罩了阿尔文。“房子还剩下点什么吗?”他问道,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镇定。

“基本上只剩地基了。我觉得可能谷仓还在,至少一部分还在。那片地方全长上荒草了。”

阿尔文盯着大玻璃窗外面的教堂,喝完了汽水。他想着父亲把猎人打倒在泥潭里的那天。经历了过去几天的种种之后,那不再像是美好的回忆了。他把几包苏打饼干放在柜台上,又要了两片红肠和奶酪。他买了一包骆驼香烟、一盒火柴,又买了一瓶汽水。“这样吧,”售货员把东西放进袋子的时候他说,“我还是想上去看看,反正大老远来了。后面的林子还是可以通到山上吧?”

“可以,从克拉伦斯的牧场穿过去好了。他不会说什么的。”

阿尔文把袋子放进运动背包。从他站的地方可以看到瓦格纳家老房子的屋顶。“有个叫珍妮·瓦格纳的姑娘还住在这儿吗?”他问。

“珍妮?不,她几年前嫁人了。上次我听说她住到马西维尔去了。”

男孩点点头往门口走去,随后又停了下来,转身看着汉克。“我父亲死的那晚发生的事情,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他说,“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我想让你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汉克笑了。他少了两颗下牙。“你脸上涂着派。博德克还以为是血。记得吗?”

“记得,那晚发生的一切我都记得。”

“我刚从广播里听到他妹妹被杀了。”

阿尔文抓住了门把手:“是吗?”

“我不认识她,但可能原本是奔着他去的。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亏他还是县里的执法官。”

“哦,”男孩说着,推开了门,“也许我一会儿还过来。”

“你今天傍晚过来,咱们可以坐在野营车旁边喝点啤酒。”

“好。”

“哎,我问你一个事儿啊,”汉克说,“你去过辛辛那提吗?”

男孩摇了摇头:“还没,但总听人们说起。”

<h3>52</h3>

博德克挂了妻子的电话没几分钟,豪瑟就带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走了进来,里面装着验尸官从卡尔身上挖出来的子弹。都是9毫米的。“和击中桑迪的一样。”副警长说。

“我想也是。开枪的是同一个人。”

“威利斯告诉我,有个西弗吉尼亚州的警长给你打电话了。会碰巧和这件事有关吗?”

博德克扫了一眼墙上的地图。他想到了车子后备厢里的照片。他需要抢在其他人之前找到那个男孩。“没有。只不过是关于一个牧师的狗血故事。实话跟你讲,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个。”

“好吧。”

“车上找到什么指纹了吗?”

豪瑟摇了摇头:“看样子后座都被擦干净了。我们只能找到卡尔和桑迪的指纹。”

“还找到什么了吗?”

“没什么了。前座下面有一张加油的收据,是肯塔基州莫尔黑德市的。手套箱里有很多地图。后座有些垃圾,枕头、毯子、汽油罐之类的。”

博德克点点头,揉了揉眼睛:“回家歇着去吧。看起来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希望线索自己跳出来。”

当晚他在办公室里喝光了那瓶威士忌,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躺在地板上,喉咙干渴,头痛欲裂。他记得晚上梦见和拉塞尔家的男孩走进林子,撞见那些腐烂的动物。他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让调度员给他拿来报纸、咖啡和几片阿司匹林。他刚准备出门去停车场,就被豪瑟拉住了,提议他们去查查汽车旅馆和巴士车站。博德克想了一想。虽然他想自己处理这件事,但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主意不坏,”博德克说,“让泰勒和考德威尔去吧。”

“谁?”豪瑟眉头猛地一紧。

“泰勒和考德威尔。但要让他们知道,那个疯狗杂种可能一见他们就会爆他们的头。”副警长还没来得及反对,他就转身出了门。博德克知道,那两个怂人听了这话保准连警车都不敢下。

他开车去酒类商店买了一品脱杰克丹尼威士忌,又去白牛餐馆打包了一杯咖啡。他一走进去,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当他转身离去的时候,他觉得也许该说点什么,讲讲他们会怎样不遗余力追查凶手,但他没有开口。他往咖啡里倒了些威士忌,开车去了鲁伯山路一处废弃的垃圾场。他打开后备厢,取出一鞋盒照片又看了一遍。他数了数,一共有26个男人。至少有几百张照片,也许更多,用橡皮筋扎在一起。他把盒子放在地上,从垃圾堆里找出一本好莱坞弗雷德里克内衣产品目录,撕下又脏又皱的几页塞进盒子里。随后他把3卷胶卷扔到盒子上面,划着了火柴。他站在烈日下,喝光了剩下的咖啡,看着照片化为灰烬。最后一点烧光之后,他从卡车里拿出一把伊萨卡37霰弹枪。他检查了霰弹枪,确认有子弹,便把它放在了后座上。他能闻到毛孔里散发出昨晚的酒臭。他摸了一把胡茬。这是他当兵以来第一个忘记刮胡子的早晨。

汉克看见警车停进了砂石停车场,便折起报纸放在柜台上。他看见博德克对着瓶子喝了一口酒。汉克记得上次看见这位警长来诺肯斯蒂弗镇还是他拉选票的时候,万圣节傍晚他在教堂门口给孩子发生虫苹果。他伸手调小了收音机音量。桑尼·詹姆斯的《你是我所知的唯一世界》唱到最后几个音时,警长从纱门外走了进来。“我刚好要找你。”他对汉克说。

“怎么了?”售货员问。

“你还记得疯子拉塞尔在后山林子里自杀那件事吗?那天晚上他儿子和你在一起。他的名字是阿尔文。”

“我记得。”

“那小子昨晚或是今早什么时候来过这儿吗?”

汉克低头看着柜台:“我听说了你妹妹的事,很遗憾。”

“回答我的问题,该死。”

“他干了什么?惹麻烦了?”

“可以这么说。”博德克说。他从柜台上抓起报纸,把头版举到汉克面前。

售货员又读了一遍黑色大标题,额头上堆起皱纹:“不会是他干的吧?”

博德克把报纸扔在地上,掏出左轮手枪对准了售货员:“我没时间跟你废话,傻逼混蛋。你到底见过他没有?”

汉克咽了口唾沫,往窗外看去,发现塔尔伯特·约翰逊的改装跑车路过商店的时候放慢了速度。“你想干吗,崩了我?”

“别以为我不会,”博德克说,“我会让你小脑袋开花,糖果箱上溅满脑浆,再把割肉刀塞到你手里,让你躺到那台破切肉机旁边去。我只不过是自卫罢了。法官,这个神经病狗杂种想护着杀人犯。”他扳下手枪的击铁:“为你自己行行好吧。这可是我妹妹。”

“对,我看见他了,”汉克不情不愿地说道,“刚才他来过。买了一瓶汽水和一些香烟。”

“他开的什么车?”

“我没看见车。”

“他是走路的?”

“他可能是走着过来的,我猜。”

“他离开之后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汉克说,“我没留意。”

“别跟我撒谎。他说什么了?”

汉克看了一眼汽水箱,小伙子刚才就站在那里喝根啤。“他提过一嘴原来住过的老房子什么的,没别的。”

博德克把枪放回了枪套。“看见了?没什么难的,对吧?”他往门口走去,“也许有朝一日你能当个不错的特务。”

汉克看着他上了警车往黑溪路开去。他摊开两手压在柜台上,垂下了脑袋。身后传来耳语般微弱的声音,收音机里主持人又送出了一个真情点播。

<h3>53</h3>

阿尔文来到山顶,往南走去。林子边上的灌木如今更密了,他花了好几分钟才找到和父亲去祈祷木走的那条鹿径。已经能看见谷仓的金属屋顶了,他加快了脚步。房子不见了,就像售货员说的那样。他把背包放下,走进曾经是后门的地方。他往前走着,穿过“厨房”,沿着“走廊”来到了母亲病逝的“房间”。他踢着黑色的灰烬和烧成焦炭的家具碎片,希望能找到一点她的遗物,或是他收藏在卧室窗台上的小宝贝们。但除了一个生锈的门把手和他的记忆,一切都荡然无存。石头地基一角整齐地排着一行空啤酒瓶子,某天晚上有人坐在这里喝过酒。

谷仓只剩了空架子。木头壁板全被拆了。房顶锈出了窟窿,红色油漆在风吹雨打下褪色剥落了。阿尔文走进去躲阴凉,看见了角落里的饲料桶,就是以前威拉德拿来装他的宝贝鲜血的那一个。他把它挪到门口当椅子,坐在上面吃了午饭。他看见一只红尾鹰在天上懒洋洋地兜着圈子。然后他拿出了那个女人和死去男人的照片。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情?而且他还是想不通,她离他不过五六英尺,子弹怎么会没打中他?一片寂静中,他仿佛听见了父亲的声音:“这是个天兆,孩子。最好当心点。”他把照片放进口袋,把桶藏到一捆发霉的稻草后面。随后他开始穿过田地往回走。

他再次找到鹿径,很快就走到了威拉德曾经付出无数辛劳的那片空地。如今空地的大部分已经长满了蛇根草和野生蕨,但祈祷木还在。5个十字架依然竖立着,铁钉的锈迹在上面留下暗红色条纹。其余4个倒在地上,上面爬满了开着橘色花朵的喇叭花藤。有一瞬间他的心揪住了,因为他看见狗的些许残骸还挂在父亲竖起的第一个十字架上。他靠在树上,想着那些通向母亲死亡的日子,威拉德有多想让她活下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管要面对的是鲜血、恶臭、蝇虫还是暑热。任何事,阿尔文对自己说。就在他再次站在父亲的“教堂”中时,他突然意识到,威拉德必须跟随夏洛特而去,这样他才能继续照顾她。这些年来阿尔文一直对他的所作所为心存怨恨,因为她死后他好像对儿子毫不关心。但他随后想起,从墓地坐车回来的路上,威拉德说起要去煤溪看爱玛。之前他从没想过,其实那就等于父亲在跟他说,他也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他很抱歉。“也许住上一阵子,”那天威拉德说,“你会喜欢那儿的。”

他擦去眼中的泪水,把运动背包放在祈祷木一头的地上,随后走了一圈,在挂狗的十字架旁跪下。他拂去了一些落叶。头骨半掩在土中,两个空洞的眼窝中间,点22来复枪小小的弹孔依然清晰可见。他找到了发霉的项圈,生锈的金属扣袢跟皮圈中间还夹着一小撮毛。“你是条好狗,杰克。”他说。他把地面上能找到的所有遗骨收集到一起——单薄的肋骨、臀骨、一只爪子的骨头——又摘下依然挂在十字架上的薄脆的骨片,轻轻地把骨头拢成一堆。他用一根树枝的尖端和自己的双手,在十字架脚下潮湿的黑土地中挖出了一个坑。他走进这个大约有一英尺深的坑中,将所有遗骨小心摆放在墓穴底部。然后他走到背包旁边,掏出从汽车旅馆拿来的耶稣受难图,挂在十字架的一个钉子上。

他回到祈祷木的另一边,跪在曾经和父亲并肩祈祷的地方。他掏出牛仔裤里的鲁格手枪放在木头上。空气凝滞,又热又湿。他看着十字架上挂着的基督像,闭上了双眼。他努力想着上帝的样子,但思绪总是荡开。最后他放弃了,觉得还是换成想象父母双亲俯视着他更容易。仿佛他这辈子见过、说过或是做过的一切都是为了通往这一刻:最终孤单地和儿时的鬼魂在一起。他开始祈祷,这是母亲去世后他第一次祈祷。“告诉我该怎么做。”他数次低语。几分钟后,他身后的山坡上突然刮来一阵风,还挂在树上的一些骸骨开始相撞,宛若风铃。

<h3>54</h3>

博德克转上通往拉塞尔家老屋的土路,警车在车辙里微微摇晃。他准备好自己的左轮手枪,放在座位上。他放慢车速,从单薄的树苗和高高的飞蓬草丛上压过,最后停了下来,离以前立着房子的地方大约50码。他勉强辨认出石茅丛中露出的石头地基顶部。残存的部分谷仓在左边50码开外。也许等到这些破事结束,他应该把这儿买下来,他想。他可以再建一座房子,搞个果园。让马修斯去干警长的鬼差使吧。弗洛伦丝会喜欢的。那个女人总是担惊受怕。他从座位下面掏出酒瓶喝了一口。他还得处理塔特,但那不算什么难事。

况且,拉塞尔小子也许能帮他再度赢得选举。去杀一个牧师,就因为他乱搞小姑娘,这人肯定脑子不太正常,不管那个西弗吉尼亚的乡下警察怎么说。想把这个臭小子说成是冷血杀人狂,那简直是易如反掌。人们永远会为英雄投票的。他又猛灌了一口酒,把瓶子塞回座位底下。“那些事回头再说吧。”博德克大声说。现在他有正事要办。即使他不再去竞选,也无法容忍桑迪的真相人尽皆知。有些照片里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他难以启齿。

他下了车,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里,从后座拿起霰弹枪,把帽子扔在前排。宿醉让他胃里翻江倒海,感觉糟透了。他打开霰弹枪的保险,慢慢地往车道走去。他停下好几次,听听动静,再接着走。一片寂静,只有几声鸟鸣。到了谷仓,他站在阴凉地里,看着外面房子的遗迹。他舔了舔嘴唇,多想再喝上一口。一只黄蜂从头上飞过,他一把打落,碾死在靴子跟下。几分钟后,他继续穿过田地,来到林子旁边。他走过一片片干枯的乳草、荨麻和牛蒡,试图回忆那天晚上他跟着男孩走了多久才来到那条小径,通往他父亲流血致死的地方。他回头看着谷仓,可怎么都记不起来。他应该带豪瑟一起来的,他想。那个混蛋喜欢打猎。

就在他开始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走过了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些被踩倒的草。他心跳加快了一点,擦去眼中的汗水。他弯下身子,透过草丛和灌木往林子里端详,看见里面几英尺的地方就是以前那条鹿径。他回首望去,看见3只乌鸦嘎嘎叫着贴着田地上方疾穿而过。他俯身在一丛黑莓灌木后走了几步,上了小径,深吸一口气,缓步往山下走去,霰弹枪蓄势待发。他能感觉到自己内心的震颤,一半恐惧、一半激动,就像替塔特杀那两个人时的感觉。他希望这次的对手也同样不堪一击。

<h3>55</h3>

微风渐止,骨头不再叮当作响。阿尔文听见了别的声音,从镇上传来的日常生活的细微声响:猛地关上的纱门、大喊大叫的孩子、嗡嗡的除草机。鸣蝉的尖声嗡响突然停止了片刻,他睁开双眼。他脑袋微微一偏,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轻响,像是枯叶被踩碎,又或许是小树枝断裂的微响。他不确定。蝉鸣又起,他抓起了祈祷木上的枪。他俯下身子,绕到残存空地左边的一丛野蔷薇后,开始往山上走去。走了三四十英尺,他想起自己的运动背包还放在祈祷木旁。可现在已经太迟了。

“阿尔文·拉塞尔?”他听见有人高声喊他。他躲在一棵山核桃树后面,慢慢站了起来,压着呼吸,从树干后面一瞥,看见了手拿霰弹枪的博德克。起先他只能看见棕色衬衣的一部分和靴子。随后警察又走了几步,他看见了他大半张大红脸。“阿尔文?我是博德克警长,孩子,”警长喊道,“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保证。只想问你几个问题。”阿尔文看着他啐了一口,擦去眼中的汗水。博德克又往前走了几英尺,一只松鸡从藏身之处飞了出来,急促地拍打着翅膀穿过空地。博德克举枪便射,随后又飞快地上了一发子弹。“见鬼,孩子,真是不好意思,”他又喊道,“该死的鸟吓到我了。赶紧出来吧,咱们好好谈谈。”他继续缓步前进,在长满了灌木的空地边上停下。他看见了地上的运动背包,还有十字架上挂着的耶稣画像。也许这个狗杂种的确脑子有问题,他想。借着林子的幽光,他看见铁丝上还挂着一些骸骨。“我觉得你可能会来这儿。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带我过来吗?你老爸真是太惨了。”

阿尔文打开鲁格枪的保险,捡起脚边的一块木头,从高处往枝叶间的空隙里扔去。木头砸到祈祷木下面的一棵树上,落了下来,博德克又飞快地连开两枪。他又上了一发子弹。空中飘浮着星星点点的树叶和树皮。“该死,小子,别跟我胡闹。”他叫了起来。他打了个转,瞪着眼睛四处张望,又往祈祷木走近了一点。

阿尔文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后的小径上。“最好把枪放下,警长,”男孩说,“你已经被我的手枪瞄准了。”

博德克迈出去的步子一僵,随后缓缓把脚放下。他扫了一眼敞开的背包,看到一条牛仔裤上放着今天早上的《米德公报》。头版上他的照片回瞪着他。从声音判断,男孩就在他正后方,也许20英尺开外。霰弹枪里还有两发子弹,对付手枪胜券在握。“孩子,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见鬼,执法准则第一条就是不能放弃武器。”

“我不管你的执法准则是什么,”阿尔文说,“把枪放在地上,给我走开。”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衬衫。空气中的水分好像瞬间被抽干了。

“什么?你要杀了我吗?就像你杀死我妹妹和西弗吉尼亚的那个牧师一样?”

一听警长提到蒂加丁,阿尔文双手微微一抖。他略一思索。“我口袋里有张照片,是你妹妹搂着一个死掉的男人。你把枪放下,我就给你看。”他看见警察后背一僵,连忙握紧了鲁格手枪。

“你这个小狗杂种。”博德克低声骂道。他低头看着报纸上自己的肖像。那是他刚当选的时候拍的。发誓捍卫法律。他差点笑出来。随后他举起伊萨卡霰弹枪猛地一转身。男孩开火了。

博德克也开了枪,铅弹在阿尔文右侧的野蔷薇树上撕开一个大口子。男孩吓得一缩,又扣动了扳机。警长厉声尖叫,扑倒在落叶上。阿尔文等了一两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博德克侧身躺着,看着地面。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手腕,另一颗穿入了他的腋下,看样子至少刺穿了他的一侧肺叶。他每沉重地呼吸一次,一股鲜血就喷涌而出,浸透了他的衬衫前胸。博德克看见了男孩破烂的靴子,试图从枪套里拔出手枪,但被阿尔文弯腰夺下,丢在几英尺外。

他把鲁格手枪放在祈祷木上,尽可能轻柔地推动博德克,让他仰面朝天躺着。“我知道她是你妹妹,但你看,”阿尔文掏出钱包里的照片举着给警长看,“我别无选择。我发誓,我求过她把枪放下。”博德克看着男孩的脸,随后把视线转移到桑迪和她怀中的死人身上。他咬着牙,想用没受伤的胳膊把照片夺过来,但他太虚弱了,力不从心。他又躺了下来,开始咳血,就像她当时一样。

阿尔文听着警长竭力求生的动静,似乎过去了好几个小时,但其实几分钟后他就死了。没有回头路了,他想。但他也不能一直这样。他脑中出现了一扇门,门后是一个悲伤的空房间,一声轻响,门关上了,再也不会打开,这让他平静了一点。他听着博德克吐出最后一口黏滞的空气,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拿起鲁格手枪,走回他为杰克挖的墓穴旁。他在潮湿的土地上跪下,双手缓缓摩挲着灰色的金属枪管,想着父亲多年以前将这把枪带回家中的情景。随后他把枪放在了墓穴中,和动物的骨头摆在一起。他用手将土扒回洞中,拍打平整,又用枯叶和一些树枝将墓穴盖好,不留蛛丝马迹。他摘下救世主的画像,包好放进了背包。也许有朝一日他会有地方挂它,父亲会喜欢的。他把桑迪的照片和两卷胶卷塞进了博德克的衬衫口袋。

阿尔文最后一次环顾四周,看着生满青苔的祈祷木和朽坏的灰色十字架。他不会再见到这个地方了,正如他可能再也不会和爱玛或是伊尔斯科尔相见。他转身沿着鹿径往上走去,来到山顶,拨开蛛网,走出了幽暗的树林。天空万里无云,有着他所见过最深的蓝色,田野似乎闪耀着光芒,显得一望无际。他朝北边的漆溪走去。如果动作够快,一个小时就能到50号公路。如果运气够好,会有人让他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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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傻捉尸记》(<i>Abbott and Costello Meet the Mummy</i>):美国恐怖喜剧片,拍摄于19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