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他们叫我“新来的”(1 / 2)

有许多关于征服者的传奇故事,譬如他是第一个将公鹿堡收为己有并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另外他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皇室血统。其中一个故事还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并劫掠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会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也再没有离开。然而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习以为常的大风大浪总让他晕船,而咸鱼做的口粮也让他感到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淹死。然而,在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而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首,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时的公鹿堡还搭建着圆木和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于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还有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而且此处的地形还十分有利于防守。这就是公鹿堡兴起与发展的背景和缘由。某个名字已经散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在此建造了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并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会来沿着河流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借助他们的叛变渗透进堡垒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根据之地,并逐步溯流而上,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然后用修整和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是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尽管已经过去好几代人,但他们仍旧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外岛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头发黑眼睛、身材丰腴的新娘。因此皇室和贵族成员身上仍然流淌着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色头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伴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精技”的嗜好,以及这系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而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印象跟历史和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上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还有马车、狗、建筑物和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头堡垒,它仿佛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又黏又滑,马蹄踩上去总是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头顶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而过,但它们看起来依然凛冽而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袤的水域带有盐和碘的气味,让我感到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和猎犬还有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的劳顿猎鹰变得形容憔悴。而猎犬们回到家则非常兴奋,浑身上下都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躁。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那个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大鼻子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会作出的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并且马上就跟其中一只似乎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然后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和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的动物之后,博瑞屈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和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因为分内工作没有做好辩护。我跟在博瑞屈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则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蜚滋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把他带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纪大概十岁左右。他刚刚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出生的小狗崽状况良好而受到称赞,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地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蜚滋?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用的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崽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气。我点点头,因为他把我当成跟小狗崽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好转,他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打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离开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他们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南,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提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服、手上拿着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厨房快到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挤成了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从厨房飘出来的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的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这次宴会。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能来的都来了,不能来的也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意识到他正在跟造成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发现他把一个六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了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不容易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朝门口走去,他动作灵活得像条鳗鱼,滑溜地钻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群人吸引住了。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和送货的人。我感到疲倦,但仍好奇地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因为一天之内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之处,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得暖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见状靠了过来。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抬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移动,看见一张胡子毛扎扎的脸,上面顶着一头胡椒灰般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私生子”这个词我经常听到,所以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似乎对此非常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蛮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本来,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只顾着走自己的路,顶多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显然,这个扛酒桶的男人提出了一个让人们很感兴趣的问题,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还有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之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贵的、可以塑造他的人格的皇室名字,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来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我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注意保持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一次问:“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那前一刻还抵着背的暖烘烘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面躺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壁,横着走开,大喊出声并推开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地后退了一步,没抓稳肩上的酒桶。酒桶掉在了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后退。那一刻,我确立了脾气大、性情倔强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地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着大鼻子和我一起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而我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的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一个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母老虎曾找到一栋东倒西歪、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并在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崽,大鼻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崽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博瑞屈才发现,博瑞屈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狭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昏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平稳了下来。我在平静中进入了无梦的深沉睡眠中。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个小时后,我打个了寒噤醒过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里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来,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地钻出洞外。

夜空高高地盖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一到晚上就得屈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着、沉默着。接近城堡内部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尾声残余的生气正逐渐消减,等待着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地绕过了城堡内部,因为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我们怎样才能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突然猛地摇了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后来到一处阶梯上,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屋顶倾斜的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的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地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燃一根新的,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了,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掌心朝上,平摊在膝盖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一下它的肋骨,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与其说是在跟我说话,不如说他是在跟狗说,“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还为了你们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过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尽管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但有些人却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这种人一个人行动,因为他的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还觉得困惑,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而且也不知道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整个六大公国都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了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蜚滋,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走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的。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能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着看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得到了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的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突然看起来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的火光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在空中,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混乱的一天:各种欢宴不断、有人寻欢作乐。如果说堡内有什么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个欢乐集会的春季庆典。骏骑让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团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上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在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这句对白时,这些大人会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越来越多气味,让大鼻子不得不到处检查一下,然后非在每一处角落都撒上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刮着大风的阴冷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吹来的风中带着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鸣,谱成一段诡异的旋律。这座城堡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那些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的,另外还有比较精细而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的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不适合六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道,穿过一处几乎是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地势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没有受到上方城堡里的嘉年华气氛的影响。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浑身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屑,还有一滩滩散发着强烈气味的沥青。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没人照看,于是就变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我不仅没有注意到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更加衣衫褴褛且粗鲁吵闹,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这些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十分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冲着他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了。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感到十分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这贫穷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喊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特点的名字,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些的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能言善道,脑筋也转得快。她跟一个十二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的伶牙俐齿和那些骂人的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五体投地。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瘀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有许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还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着过来了。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蓬被风吹得紧裹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类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在到处找你。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的,酒应该全醒了,他一发现你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你的名字。”

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你快走吧,琪妮,谢谢你。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你的。”

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你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长到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小花脸又坚定地重复了一次。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过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寻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一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它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甩下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的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挪动以躲避他那笨拙地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着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你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你留在家里看着蜡烛的料吗?结果你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会要买更多蜡烛的,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

“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给了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地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温软,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

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学问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脑袋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你顶嘴,你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你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你还嫌丢我的脸丢得不够吗?你要是敢跑,等我抓到你的时候有你好看的。”

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她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恐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斜着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不动了。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色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你。”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会求我不要太调皮、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

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急切地让她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自从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能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能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的骇人伤口,不由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盘曲交结的伤疤,他只能瘸着走路了。难怪他无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很小的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的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地吃顿早餐。我还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里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这是我每天照例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做出他之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