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是黑色群山中的洞穴……”(2 / 2)

高能预警 尼尔·盖曼 11066 字 2024-02-18

“那么你是怎么赢得她的?”

我说了实话:“我想要她,然后就得到了我想要的。我没有放弃。她说我很聪明,又友善,而且能一直养活她。我确实做到了。”

云层再一次降低,世界的边界变得模糊而柔和。

“她说我会是一个好父亲。我尽全力来抚养自己的子女。要是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他们的身材都是正常的。”

“我一直教训小卡卢姆,”老卡卢姆说道,“他不是个坏孩子。”

“只有在他们还待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才能这么做。”我说。接着我不再说话,回忆起那漫长的一年,回忆起弗洛拉孩提的样子,她坐在地上,脸上糊着果酱,抬头看着我,就好像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的男人。

“离开家,呃?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就已经离家了。那时候我十二岁。我一直跑到海那边国王的宫廷里,他是现在这个国王的父亲。”

“这不是你可以大声说出来的事。”

“我不怕,”他说,“在这儿不怕。谁能听见我们谈话,老鹰?我看到过他。他很胖,一口流利的外语,说起母语来却有些吃力。然而他依然是我们的国王。”他顿了一下。“要是他想再来统治我们,那他将需要黄金来购买船舰和武器,喂饱他养的军队。”

我说:“我想也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去找那个洞穴。”

他说:“那是受诅咒的金子,它不会让你免费取走。你要付出代价。”

“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我正在记忆所有路标:要先爬上羊的头盖骨,穿过前三条小溪,沿着第四条小溪向前走,直到堆满了石头的第五条,找到海鸥形的石头所在之处,沿着两道黑色石头形成的狭窄石墙一直走上斜坡……

我可以记得住,我知道。足够让我下山时找到路线。但雾气让我有些混乱,我不是很肯定。

我们来到山上高处的一个小湖湾,喝了点新鲜的水,抓了些巨大的白色的生物,不是虾,也不是龙虾或蜊蛄,然后像吃香肠一样地将它们生吃掉了,在这么高的地方,我们找不到任何干木柴来生火。

我们睡在冰冷的湖边一块宽阔的岩石上,醒来时太阳还未升起,天上堆满了云,世界一片灰蓝色。

“你睡觉时在哭泣。”卡卢姆说。

“我做了一个梦。”我对他说。

“我从来不做噩梦。”卡卢姆说道。

“这是个美梦。”我说。我说的是实话。我梦到弗洛拉依然还活着。她抱怨村里的男孩子们,跟我讲她和牲畜在山里的日子,还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她边露出她那迷人的微笑,边摇动头发,她那头金红色的头发同她母亲的一样,尽管现在她母亲的头发里已掺进了白色的银丝。

“美梦不该让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卡卢姆说道。顿了一会儿,他又说:“我从不做梦,既没有美梦,也没有噩梦。”

“没有?”

“从我还是个年轻人时就没有了。”

我们站起身。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是自从去了那个洞穴之后,你就不再做梦的吗?”

他没有回答。我们沿着山间行走,进入雾霭之中,接着太阳升起来了。

阳光下,雾变得更浓,充满光亮,却没有消散,于是我意识到,这一定是一朵云。周围的世界色彩绚丽。接着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和我同样身高的男人,和我一样又矮又小的男人,他的脸是一片阴影。他站在我前方的空气中,就像是一个幽灵,或是一位天使,我移动时,他也跟着移动。阳光给他罩上了一圏光晕,他闪闪发光,我说不清他离我是近还是远。我曾经亲见过奇迹,也曾看到过邪恶之物,但我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是魔法吗?”我问道,尽管我没有在空气中嗅到魔法的气息。

卡卢姆说:“什么都不是。光线的产物。一道影子,一个反射。最多就这样。我也看到自己身边有个男人。我移动时,他也跟着移动。”我回转身,却没有看到他身边站着任何人。

接着空中那个发光的小个子男人和云一起消散了。依然还是白天,路上只有我俩,没有别人。

整个早晨我们都在向上攀登。前日卡卢姆在瀑布滑倒时扭伤了脚踝,这会儿它在我面前膨胀起来,又红又肿,但他全然没有放慢脚步,就算他感觉到不适或痛楚,脸上也没有一丝一毫显露。

当天际因暮色而模糊不清时,我问:“还有多久?”

“一个小时,或许还不用。我们会抵达洞穴,然后先睡一觉过夜。明天早上你进去,可以带出你能背的黄金,然后我们就返回,离开这座岛。”

这时候,我看着他的样子:已经有些灰白的头发,灰色的眼睛,这是个多么高大又贪婪的男人啊。然后我说:“你要睡在洞穴外面?”

“对。洞穴里没有野兽,没有东西会在晚上出来袭击你,没有东西会来吃我们。但在阳光出来之前,你最好不要进去。”

这时我们绕过一块落石,小径上满是石头和灰色的阻塞物,我们已能瞧见洞口。我说:“就这样?”

“你本以为会看到大理石柱子?还是篝火边瞎传的故事里那种巨人的洞穴?”

“差不多。它看起来什么也不是,只是岩壁上的一个洞,一道影子。而且这里没有守卫?”

“没有守卫。只有这地方,就这里。”

“一个满是财宝的洞穴,而你则是唯一一个找到了它的人?”

卡卢姆大笑起来,如同狐狸吠叫。“岛上的人知道该怎么找到它,但他们都很睿智,知道不要来这里取走它的财富。他们说这个洞穴会让人变得邪恶,每来这儿一次,每进入取走黄金一次,它就吃掉一点灵魂中的善,所以他们不会进来。”

“这是真的吗?它令你变得邪恶了吗?”

“……没有。洞穴以其他东西为食,不是善与恶,事实并非如传言那般。你可以带走黄金,但带走之后,事情就——”他顿了一下,“事情就变得平淡起来。在彩虹中你看到的美减少了,布道变得不那么有意义,接吻也索然无味……”他看着洞口,我觉得自己在他眼中看到了恐惧。“变少了。”

我说:“有许多人认为黄金的光辉比彩虹的美丽更重要。”

“我年轻时就是其中之一。而现在你是另一个。”

“所以我们等天亮后再进去。”

“你进去。我会在外面这里等你。不用害怕,没有野兽守卫这个洞穴。就算你不会任何魔咒或韵文,也没有咒语会令黄金消失。”

于是我们便开始露营,或者不如说我们就这样坐在黑暗中,背靠着冰冷的石墙。那个晚上我们没有睡着。

我说:“你曾经从这里拿走过黄金,就像我明天会做的那样。你用这笔钱买了一栋屋子,一个新娘,还有好名声。”

他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啊。但一旦我得到了它们,它们对我而言就不再有价值,甚至比没有价值更低。就算你带出来的黄金能够让国王穿过大海回到我们这里,来统治我们,给我们带来一片欢乐、繁荣而温暖的土地,这一切对你来说依然一文不值。这就像你在传说中听到的某个男人的遭遇。”

“我这辈子为的就是带回国王。”我告诉他。

他说:“你带着黄金回去找他,你的国王会想要更多——因为国王总是想要更多。这就是他们会做的事。你每回来一次,万事的意义便会削弱一分。彩虹变得无足轻重。杀人也变得无足轻重。”

在黑暗中,又是一片沉默。我听不到鸟叫,只有风声在山峰之间呼啸,就像是母亲在寻觅她的孩子。

我说:“我俩都杀过男人。你杀过女人吗,卡卢姆•麦卡因斯?”

“我没有。我不杀女人和女孩。”

我的手在黑暗中移上短剑,摸索着木与银交织的剑柄和铁质的刀刃。它正在我的手中。我本不打算告诉他的,只要等我们离开了群山,我就动手,深深地刺出一刀,但现在,我感觉有话要从我嘴里蹦出来,假如此时不说,便再也不会说了。“据说你曾经杀过一个女孩,”我对他说,“在一片灌木丛里。”

沉默。风在呼号。“谁告诉你的?”他问,接着又说,“算了。我没有杀过女人。没有哪个有荣誉的男人会杀女人……”

我知道,要是我说一个字,他就会对这个话题保持沉默,决不再谈起它。于是我没有回答,只是等待着。

卡卢姆•麦卡因斯开始说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挑选用词,就像正在讲一个儿时听来、此刻已几乎忘却的故事。“有人告诉我,低地的母牛长得又壮又美,男人要是冒险向南去,带回来漂亮的红牛,就会赢得荣耀。于是我向南去了,但没有一头牛长得足够漂亮,直到我进了一片低地的山里,见到了一个人能见到的最好、最红、最肥壮的牛群。于是我便开始赶着它们往回走。

“她拿着一根棍子跟在我身后。这些牲口属于她父亲,她说。她还说我是个流氓无赖之类的粗野玩意儿。但她长得很美,甚至在生气的时候也很美,要不是我已有了一位年轻的妻子,我大概会对她更友善些的。但我拔出刀子,架在她的喉咙上,命令她闭嘴。她照做了。

“我没有杀死她——我不会杀女人,这是事实——我用她的头发将她绑在一棵荆棘树上,从她的腰带上取下匕首,试图制服她,因为她正挣扎着想要逃脱。我把匕首尖深深扎入草皮。我用她的长发将她绑在荆棘树上,赶走了她的牲口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她的事来。

“又过了一年,我才回到那儿。那天我不是去赶牛的,只是沿着河岸走过去——那地方很偏僻,若不是特意去找,根本看不见她。可能根本没有人找过她。”

“我听说有人在寻找她,”我对他说,“但有些人觉得她被人掳走了,其他人则觉得她可能和某个修锅匠私奔,要不就是去了城里。但他们还是去找了。”

“啊。我只能看到我看到的事——可能你得站在我的位置,才能看到我所见的东西。或许,我是干了件坏事。”

“或许?”

他说:“我曾经从迷雾中的洞穴里拿出过金子。我再也无法辨认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后来我找了一个旅馆里的孩子,让他带个口信,告诉他们她在哪儿,还有他们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她。”

我闭上双眼,但这世界已无法变得更黑。

“这是件恶事。”我对他说。

我在脑海中看到了那幅场景,她的骨架上已没有衣服,没有血肉,像每个人有朝一日都会遭遇的那样惨白赤裸,被挂在荆棘树上,如同一个孩童的木偶。她那头金红色的头发将她悬上了高高的树杈。

“等天亮后,”卡卢姆•麦卡因斯说道,就好像我们之前谈论的是食物或天气,“你把短剑留在这里,这是习俗,然后你进去洞里,把你能扛得上的金子带出来。你可以带着它和你一起回大陆去。在这儿,所有知道你扛的东西是什么、知道它来自何处的灵魂,都不会将它从你手中夺走。你漂洋过海,把它带给国王,他可以用它来支付给他的手下,喂饱他们,给他们购买武器。总有一日,他会回来。到那时候,再来告诉我这是恶事吧,小家伙。”

太阳升起时,我进入洞穴。里面十分潮湿。我能听到涌泉里汩汩冒出水的声音,感受到一阵风吹过面颊,这有些古怪,因为山里不该有风。

我原本以为洞穴里应该满是黄金,一块块金子该像木柴一般堆在一起,间或摆着一些装满金币的袋子。洞里该有金链子和金戒指,而金盘子该像有钱人家里的瓷盘一样高高叠起。

我想象的是一幅富庶的画面,然而洞中却丝毫没有那样的景象。只有影子。只有石块。

但那里面确实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正在等待。

我有不少秘密,而这一条潜伏在所有秘密之下,甚至我的孩子们都不知道,尽管我估计我妻子已经猜到了。这个秘密是:我的母亲是个普通人类,她是一位磨坊主之女,但我的父亲却是从西边来找她的,当与她有了一段露水姻缘之后,他又回到了西边。我对自己的出身没有什么感伤,我很肯定他后来就没再想起过她,我怀疑他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存在。但他给了我一具这么小,这么快,又这么强壮的身体,而且或许我在其他一些方面也与他相似——我不知道。我很丑,但我的父亲长得很美,至少我母亲这么对我说,我想她可能骗了我。

我不知道,假如我父亲是个低地的旅馆老板,我在这洞穴里又能看到什么。

你会看到金子,一个似低吟却又非低吟的声音在洞穴的深处响起。那是个孤独的声音,带着惆怅和厌烦。

“如果我会看到金子,”我大声问道,“那些金子是真的,还是幻象?”

低吟被逗乐了。你的思维方式就像是个凡人,看事情非此即彼。他们看到并摸到的是金子。他们带回去的是金子,在路上他们能感受到它的重量,还能与其他凡人交换,获取所需。既然他们能看到它、触摸它、窃取它,并且为它而杀戮,那么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需要金子,我给予他们。

“那么你给他们金子,又拿走了什么?”

很少,因为我需要的非常少,而且我已垂垂老矣;我太老了,没办法跟随我的姐妹们进入西方。我品尝他们的欢愉,以他们不需要也不看重的东西为食。轻尝他们的心,细咬他们的良知,耙梳下他们灵魂的一小块碎片。作为回报,我让自己的碎片随着他们离开洞穴,通过他们的双眼来眺望这个世界,见他们之所见,直到他们的生命终结,而我则取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一切。

“你会在我面前展露真形吗?”

在黑暗中,我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远比任何人类男女结合所生之子看得更清楚。我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阴影中移动,接着阴影聚拢、移动,在我知觉的边缘,近乎于想象之处,显出一个形状不固定的东西。我有些不安,于是说出了正适合于此刻的话:“请以不会伤害我也不会威胁到我的形态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你的愿望吗?

远处有水滴落。“是的。”我说。

它从阴影中走出,用没有双眼的眼窝紧紧盯着我,两排已被风化的牙齿朝我露出微笑。它全身上下仅剩骨头,除了那头长发,它的头发是金红色的,缠绕在一棵荆棘的树枝上。

“这景象冒犯我了。”

我从你的思想中取得了这副身体,从骨骸边传来低语,但骨骸的下巴一动不动。我选择了你所爱的东西。你的女儿弗洛拉,这是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的样子。

我闭上双眼,但这影像还在眼前残留。

它说,那掠夺者正在山洞口等着你。他等着你出去,手无寸铁,又被黄金拖累。他要杀了你,然后从死去的你双手中夺走金子。

“但我不会带着金子出去,不是吗?”

我想到卡卢姆•麦卡因斯,他的头发是狼皮般的灰色,他那双眼睛也是灰色,我还想到了他短剑的形状。他比我更高大,但所有男人都比我高大。或许我比他更强壮,速度也更快,但他同样也很快,并且强壮。

他杀了我女儿,我想,接着我想知道这想法究竟是我自己产生的,还是那影子偷偷放进我脑海中的。我大声说道:“有其他出洞穴的路吗?”

你从哪里来,就从哪里离开,得穿过我家的门口。

我站着,一动不动,但在脑海中,我就像是一个陷阱中的动物,心中闪过一个又一个念头,发现自己没有胜机,没有慰藉,也没有解决之道。

我说:“我手上没有武器。他告诉我,我不能带着武器进入这个地方,这不符合传统。”

现在它就是传统了,不能带着武器进入我的领地。但过去不是这样的。来,跟着我。我女儿的骨架说道。

我跟着她,我能看到她,尽管这儿是如此之黑,其他什么也看不见。

在阴影中,它说,它现在在你手掌之下。

我蹲下身,摸索着它。它的握柄感觉像是骨头,也或许是鹿角。在黑暗中,我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的刀刃,发现自己握住的东西与其说是把小刀,不如说更像一柄锥子。它很薄,如针尖般锐利。这总好过没有。

“我需要付出代价吗?”

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那么我会支付的。此外我还想要另一件东西,你说你能通过他的双眼见到世界。”

空洞的头骨上没有眼睛,但它点了点头。

“那么,等他睡着了请告诉我。”

它没有说话,只是将身形混入黑暗之中。我感觉自己在这地方又变得孤单一人。

时间渐渐过去。我循着滴水声走去,找到一处岩潭,喝了点水,将最后一点燕麦浸泡在水中,然后将它放入口中一直咀嚼,直到它彻底溶解在嘴里。我睡着了,醒来之后,又睡着了,我梦到了我的妻子莫拉格,尽管四季变换,她依然在等待着我,就像我们等待着我们的女儿一般等待着我,直到永远。

有什么东西——我想大概是一根手指——触碰到了我的手,但它不是骨头,也不坚硬。它很柔软,和人类的一样,只是太过冰冷。

他睡着了。

在清晨之前的蓝色光芒中,我离开了洞穴。他横躺在洞口,像是一只猫,我知道这样一来,任何最轻微的触碰都会将他吵醒。我将武器紧握在身前,它的握柄是骨质的,刀刃是针尖般发黑的银。我将它探出,没有吵醒他,便拿到了我需要的东西。

接着我又靠近一步,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脚踝,他睁开眼睛。

“金子在哪里?”卡卢姆•麦卡因斯问道。

“我什么也没拿。”山间的风很冷。我向后跳了一步,躲过了他抓向我的那一击。他依然躺在地上,以一边手肘支起身体。

接着他说:“我的短剑在哪里?”

“我拿走了,”我告诉他,“你睡着的时候拿的。”

他睡眼惺松地看着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我打算杀你,来的路上就可以下手了。我有一打机会可以杀掉你。”

“但那时候我手里还没有金子,不是吗?”

他没有回答。

我说:“如果你以为,你是从我手中夺得洞穴里的金子,而不是亲自进去拿,就能拯救你那不幸灵魂的话,那你就是个傻瓜。”他的脸上再没有一丝睡意:“傻瓜,我?”

他已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激怒一个做好战斗准备的人是件好事。

我说:“不是傻瓜。不是。我曾经遇到过不少白痴和傻瓜,他们都很开心地干着各种蠢事,即使头发里夹着稻草也兴高采烈。但你太聪明了,干不了蠢事。你所寻找的只是不幸,你能带来的也只有不幸,你将不幸带给了你所触碰的一切。”

他站起身,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就像举着一把斧头,向我走来。我的个子很小,所以他无法像攻击一个和他体型相当的男子一样攻击我。他弯下腰来。这是个错误。

我紧紧握住骨质握柄向前扎去,用锥尖迅猛地一击,如蛇一般。我知道我瞄准的是什么地方,也知道那儿被刺中后会有什么效果。

他扔下石头,紧紧抓住自己的右肩。“我的手臂!”他说,“我的手臂失去知觉了。”

他咒骂着,让空中充满了诅咒与威胁的污言秽语。山顶的晨光令一切呈现蓝色,如此美丽。在这样的光线下,即使是已浸透他衣服的鲜血也是紫色的。他倒退一步,站在我与洞穴之间。我感觉到自己暴露在外,背后是渐渐升起的太阳。

“为什么你没有带出金子?”他问我。他的手臂虚弱无力地垂在身侧。

“洞穴里没有像我这样的人能拿的金子。”我说。

他向前一扑,接着跑向我,踢中了我。锥子从我手中脱出。我用肩膀撞向他的大腿,抱紧了他,一起摔向山侧。

他的脑袋在我上方,我看到他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喜色,接着我看到了天空,如果山谷出现在我头顶上方,我将被高高举起摔向山谷;若它出现在我下方,我将摔向死亡。

一阵震动和一次撞击之后,我们在山的一侧翻滚,整个世界飞快旋转,岩石、疼痛、天空,我知道我死定了,但还是紧紧攀住了卡卢姆•麦卡因斯的大腿。

我看到一只金雕飞翔,但不确定是在我下方还是上方。我看到它在那儿,在晨光中的天空飞翔,我在时间与知觉的碎片中看到了它,在疼痛中看到了它。我并不害怕,没有时间也没有余裕令我恐惧,无论是我的思维还是我的心中都没有害怕的余地。我从天空中跌落,紧紧抓住一个正想要杀死我的男人的大腿。我们撞在岩石之间,刮擦着,满身挫伤,接着……

……我们停了下来。

令我们停下的力量足以让我感到自己身躯一震,我差点从卡卢姆•麦卡因斯身上摔下来,掉下去直至死亡。山的这一侧很久以前便已崩塌,断裂得只剩一片空荡荡的岩石,又平又滑,像是镜子。但它在我们身下。我们所在之处是山间一块突出的岩石,这块岩石上有一个小小的奇迹——在这远高于林线、没有任何树木能够生长之处,长着一棵扭曲的山楂树,大不过一株灌木,却已年代久远。它的根系扎在山间,正是这棵山楂树用它灰色的臂膀接住了我们。

我松开抱着的大腿,从卡卢姆•麦卡因斯的身体上爬开,爬到山侧。我站在狭窄而突出的岩石上,往下看这陡峭的山崖。从我所在之处没有地方可以下去。完全没有。

我抬头往上看。我想,慢慢往上爬,如果幸运,可能还是可以爬到山上去的。只要不下雨。只要风刮得不那么饥渴。而且我还有什么可选?另一个选项只是死亡。

一个声音说道:“那么,你要把我留在这里让我去死是吗,矮子?”

我没有回答。我没有什么可回答的。

他睁开双眼,说道:“我的右手臂被你刺中,动弹不得。我想我在摔下来时断了一条腿。我没法儿和你一起往上爬。”

我说:“我可能成功,但也可能失败。”

“你会爬上去的。我看过你爬山的样子。你帮我穿过了那道瀑布。你爬上岩石的样子,就像松鼠爬树。”

我对自己的攀爬能力不像他那么有信心。

他说:“用你视为神圣的一切向我起誓,用你那位被我们从这片土地上赶出去后便一直在海的另一边等待的国王起誓,用你珍视的一切起誓——用影子、老鹰的羽毛和缄默起誓,发誓你会回来找我。”

“你知道我是什么吗?”我说。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自己想活下去。”

我想了想。“我以这些东西起誓,”我对他说,“我以影子、老鹰羽毛与缄默起誓。我以绿色的群山和矗立的岩石起誓,我会回来。”

“我本可以杀了你,”在山揸树上的男人说道,他的话音里带着一丝调侃,就好像男人之间讲的笑话,“我本打算杀了你,然后带走金子。”

“我知道。”

他的头发在脸颊边吹拂,让他像是带上了一个灰狼轮廓状的光晕。落下时他的脸颊擦伤了,流下鲜红的血。“你可以带着绳索回来,”他说,“我的绳子还在上面,就在洞口。但你还需要其他东西。”

“是的,”我说,“我会带着绳子回来的。”我抬头看着头顶上的岩石,尽全力审视它们。若你在攀岩,有时候好视力就意味着生与死之间的差别。我看向自己往上去时该落脚的地方,可以看到洞穴外那块突出的岩石,打斗后就是从那儿落下的。我要往那里爬。是的。

我往手心里吹了口气,在开始攀爬之前,吹干手上的汗水。“我会回来找你的,”我说,“带着绳子。我发过誓了。”

“什么时候?”他闭上双眼问道。

“一年之内,”我对他说,“我会在一年之内回来找你的。”

我开始攀爬。男人的喊叫伴随着我,我一步步地爬动、挤压、拖曳自己的身体,向着山的上方爬去。在他的喊叫声中混合着猛禽的尖啸,它们一直伴随着我,随着我从迷雾之岛回到大陆,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能见证我的痛苦与时间。我将一直听到他的喊叫,在我意识的边缘,在我的睡梦中,在我醒来之前,我将一直听到,直至我死亡。

没有下雨,尽管风一直吹在我身上,拉拽着我,却没有将我扯下去。我爬上去了,安全地爬上去了。

我爬到岩石上,在午时的阳光中,洞穴的入口显得更为黑暗。我转过身,背对这座山,背对那些已开始在岩缝、裂隙和我头颅深处聚集的阴影,开始离开迷雾之岛的缓慢旅行。在这世上有成百的道路和成千的小径能将我带回低地的家中,那是我的妻子正等待我之处。

[1]引自《约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