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三章 重返纽约(2 / 2)

“哦上帝啊,炸弹上帝啊!”老人忍不住边杵着拐杖边喃喃自语,“好兄弟,要告诉她!你一定要告诉她!”

“我会的。”罗兰喝完了茶,将杯子放回玛丽安·卡佛的办公桌上后就站了起来,同时免不了将右手撑着右臀。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来适应毫不疼痛的现状,很可能比适应疼痛更长久些。“现在我必须告辞了。我还要去一个地方,离这儿不太远。”

“我们知道那儿。”玛丽安说,“你到了那里就会有人接应的。您在那里可以畅通无阻,只要那扇门还在、并且还有用,您就可以过门而归。”

罗兰微微欠了欠腰,“谢谢您。”

“但请您再坐片刻,希望您愿意。我们有礼物给您,罗兰。绝不足以回报您的所有功绩——无论这是否出于您的本意——但这份礼物,您或许用得上。其一,是来自我们陶斯基地美好意愿工作者的最新消息。另一个礼物则来自更……”她斟酌了一下,“……更普通的研究者们,他们就在这栋大楼里为我们工作。他们自称为凯文派,但没有任何宗教倾向①『注:历史上众所周知的凯文派是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多译作加尔文派。』。也许是为了表达对凯文·塔尔的小小敬意吧,他九年前因心脏病死在他的新店里。也可能,这派别的名字只是个玩笑。”

“一点儿不好笑的玩笑。”莫斯·卡佛又独自嘟囔起来。

“还有两份礼物是我……我们给您的。南希、我和我喋喋不休的父亲。您能否再稍候片刻?”

尽管罗兰很着急走,还是听从了建议,又坐了下来。自从杰克死后,和悲伤彻底无关的情绪第一次油然而生。

好奇。

11

“首先是来自新墨西哥州的消息,”玛丽安看到罗兰再次落座后说,“他们尽可能关注您的动态,虽然他们看到的在雷劈那边发生的事情都朦胧不清,但这不妨碍他们确信:埃蒂在去世之前对杰克吐露了一些事……也许是很重要的细节。很可能是在他倒下之后,还未……我不知道……”

“还未融入曙光之前?”罗兰试着帮她说完。

“是的,”南希·深纽赞同道,“我们是这样认为的。也就是说,他们这样认为。我们这里的断破者。”

玛丽安稍一皱眉,看来这是个不喜欢被打断的女人。然后她又专心地对罗兰说了下去,“从这边观望事态对我们的人来说比较容易,他们中有些人非常肯定——不能说百分百肯定,但也十拿九稳——杰克也许在去世前将这一讯息转述给了别人。”她停了一下,又说,“也就是和您一起驱车前来的那位女士,苔讷宝慕太太——”

“苔瑟宝慕,”罗兰更正了一下。这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因为此时他的神思已全然转向了别的事情。并且,相当激动。

“苔瑟宝慕。”玛丽安也改了口,“毫无疑问,她已经将杰克所言转达给你了,但也许还有什么细节没有说。也许她不是在隐瞒什么,只是没有意识到那是相当重要的口信。您是否可以在和她正式告别前再问问她?”

“我会问的,”罗兰回答,他当然会问,但他不相信杰克会将埃蒂的临终遗言告诉苔瑟宝慕太太。不,不是告诉她。他幡然醒悟,自从他们坐上了伊伦的车后,他几乎没再留意到奥伊,当然,奥伊一直和他们在一起;现在他可能就躺在伊伦的脚边,她则坐在街对面的小公园里,晒着太阳,等着他。

“那就好。”她说,“好极了。我们继续说下去。”

玛丽安拉开书桌下正中间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以及一只小小的木盒子。她把信封递给了南希·深纽。盒子则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接下来的这事儿请南希说明,”她说,“南希,我只请求你一点:尽量简短,因为这位男士看起来急着要走。”

“说吧。”莫斯也杵着拐杖催促。

南希瞄了一眼莫斯,又看了看罗兰……或者说,罗兰那个方位。血色渐渐重返她的脸颊,她好像在脸红。“斯蒂芬·金,”她开口了,又清了清嗓子,重复了一遍。看起来她不晓得怎么开场才最好。脸也红得更厉害了。

“深呼吸,”罗兰对她说,“屏住。”

她照做了。

“现在,呼气。”

也照做了。

“现在,南希,亚伦的侄女,请将您的话对我说。”

“斯蒂芬·金已经写了近四十部书,”她依然带着满脸的绯红(罗兰猜想,自己很快就可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听起来显然平静下来了。“令人惊异的是,其中很多故事、甚至包括他早期的一些作品里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涉及到了黑暗塔。好像它一直以来都留存在他头脑中,从一开始就是。”

“你说的我都知道,都是事实。”罗兰十指相扣,对她说,“说谢啦。”

这句话似乎让她更沉稳了。“凯文派,也就是颇具学术倾向的三男两女,他们每天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精读斯蒂芬·金的作品,别的什么都不干。”

“他们不止是读他的书,”玛丽安在一旁说,“还会前后参照对比,依据情节设置、人物、主题——姑且就说有主题吧——甚至是每本书提到的流行产品的品牌名字。”

“他们工作的另一部分就是寻人,在楔石世界里生活、或过世了的人物,”南希接着说,“真实存在的人,根据人名去找。当然,是涉及黑暗塔的那些人。”她将那鼓鼓的信封递给罗兰,罗兰看到四四方方的边角,觉得里面只可能是书。“如果金曾经写过一本楔石世界的书,罗兰——我的意思是,完全摒除在‘黑暗塔’系列小说之外的一本书——我们认为,只能是这本了。”

信封的舌页用一只线绳扣封住了。罗兰斜斜地看了一眼玛丽安,再是南希。她们都点点头。枪侠解开了绳扣,取出一本着实厚实的大书,封面是红白两色,没有图案,只有斯蒂芬·金的名字,和另外一个单词。

红色代表血王,白色代表亚瑟·艾尔德,他心想。白色压制了红色,因而乾神将永存。

也可能只是个巧合。

“这是什么字?”罗兰指着书名,问道。

“失眠,”南希答,“意思是——”

“我知道它的意思,”罗兰说,“为什么你们要给我这本书?”

“因为这个故事完全取意于黑暗塔。”南希说,“也因为这本书中有一个人物叫做艾德·深纽。在书里,恰好是个恶棍。”

书里的恶棍,罗兰心里说。怪不得她要脸红。

“你们家族里有人叫这个名字吗?”他问她。

“有的。”她答,“在班哥尔①『注:班哥尔,美国缅因州中南部的城市。』,也就是书中所描写的德立镇的原型。真正的艾德·深纽死于一九四七年,也就是金出生的那一年。艾德是个书店老板,秉性温和之极。而在《失眠》②『注:斯蒂芬·金的这部小说出版于一九九四年。』这本书里,却变成了疯子,听命于血王。他打算把飞机变成炸弹,用飞机去撞一栋楼,令千万人丧生。”

“祈祷吧,但愿永远别发生这样的事儿。”老人幽幽地说,扭头望向窗外纽约城的天际线,“上帝知道,真的可能发生。”

“在小说里,这个计划失败了,”南希继续说,“但一些人已经被杀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个老人,名叫拉尔夫·罗伯茨,他最终阻止了最恶劣的事情发生。”

罗兰深切地凝望着亚伦·深纽的侄女。“这本书里提到了血王?用的是真名?”

“是的,”她说,“班哥尔的艾德·深纽——现实中的艾德·深纽——是我父亲的表兄弟,搬了四五次家。如果您想看的话,凯文派可以向您出示家族族谱,但亚伦叔叔确实没有多少直系亲属。我们相信,金在小说里用到这个名字也许是为了引起您——或者说是我们——的注意,但他自己却浑然不知。”

“他下意识发出的讯息。”枪侠喃喃自语。

南希两眼一亮,“他的潜意识,是的!没错,这恰恰就是我们想到的。”

这并非恰恰是罗兰正在思忖的。枪侠回忆起一九七七年时自己如何对金施行的催眠术;又是如何叫他聆听乾神之歌,龟之歌。这是否意味着:金的潜意识始终都遵命于催眠态的指令,因而将龟之歌部分地融入了这本书中?血王的仆从们很可能忽视这本书,因为这不属于“黑暗塔”系列?罗兰认为很可能是这么回事儿,深纽这个名字可能就是一个符征。但是——

“我读不了这个,”他说,“大概这里、那里,能看懂个把字词,但至多如此了。”

“你读不了,但我的小女孩可以呀,”莫斯·卡佛说,“我的小女孩,奥黛塔,你叫她苏珊娜。”

罗兰缓慢地点点头。尽管他心里已经存疑,眼前却浮现出一幅鲜明的画面:他和苏珊娜两人凑近火堆——火很大,因为夜晚很冷——奥伊坐在他俩之间。寒风在他们头顶的巨石山峦间呼啸,但他们不在乎,因为他们吃得饱饱的,身子很暖和,穿着由捕获来的猎物制成的兽皮衣服,而且,还有一本小说可供他们消遣。

斯蒂芬·金所写的关于失眠的小说。

“她会在路途中读给你听,”莫斯·卡佛说,“在你们要赶的最后一程路上,上帝啊。”

是的,罗兰心想,听的最后一个故事,赶的最后一段路。一条通往坎-卡无蕊的路,通往黑暗塔的路。这样想想也不错。

南希说:“在这本书里,血王指使艾德·深纽去杀死一个小孩,名叫派屈克·丹维尔的男孩。就在袭击发生之前,派屈克和他的母亲在等待一个女人前去演讲时,这个男孩画了一幅画,你可以看出来,罗兰——显而易见,血王被囚禁在黑暗塔的顶层。”

罗兰惊得从座位里跳起来,“顶层?囚禁在顶层?”

“别着急,”玛丽安说,“放松点,罗兰。凯文派经年累月在分析金的作品,一字一句,以及每一条相关信息,并且,他们所得到的这些结论都会传达给新墨西哥州的美好意愿者。尽管这两个团体的成员从未见过面,但你可以说,他们是完美的合作者。”

“倒不是说他们的意见总是能达成一致。”南希补充了一句。

“他们当然不一致!”玛丽安激愤的口吻似乎超出了她作为争论者之一的身份,而更像是个仲裁者。“但是,他们在某一点上达成了一致,那就是说:金在写到和黑暗塔相关的事物时几乎总要加以伪装,而有时那些伪装却什么意思也没有。”

罗兰点点头。“他提到这个,只是因为下意识地总是在想这个,但有时就会陷入无意义的胡言乱语。”

“没错。”南希应道。

“但显然你们并不认为这整个故事是在胡说八道,否则你们就不会把书送给我了。”

“我们当然不那么想了,”南希说,“但是光凭这本书,并不能确认血王本人已经被囚禁在塔顶了。不过我猜想这很有可能。”

罗兰想到自己一直都相信血王被关在了塔外,类似于阳台的什么地方。这到底是货真价实的所谓直觉,还是他的私心所愿意相信的呢?

“不管怎么说,我们认为你们应该去找找这个派屈克·丹维尔,”玛丽安说,“多数人认为他是真实存在的人物,但我们无法在这边找到他的踪迹。也许你们可以在雷劈找到他。”

“也可能得走出雷劈。”莫斯加了一句。

玛丽安听罢也直点头。“根据金在《失眠》中讲述的情节——你可以慢慢看——派屈克·丹维尔年纪轻轻就死了。但那未必是真的。您明白吗?”

“我不敢保证我能明白。”

“当你找到了派屈克·丹维尔——或者是他先找到了你——他可能还是个孩子,像这本书里描写的那样,”南希说,“也可能,老得像莫斯叔叔。”

“要是像我,那就太糟啦!”老人一边说一边得意地咯咯笑起来。

罗兰又拿起那本书,盯着封面上的红白双色,再举起来一些,以便眼光落在那个他不认识的书名上。“这肯定不只是个故事?”

“从一九七〇年起,当他在打字机上敲下第一行字: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玛丽安·卡佛说道,“斯蒂芬·金几乎就不再写任何‘只是故事’的故事了。他自己也许不相信,但我们信。”

但是经年累月和血王打交道,会让你们欣然接受暗无天日的道路,但愿这能让你们高兴。罗兰心想。他大声地说,“如果不只是故事,那又是什么?”

回答他的是莫斯·卡佛。“我们觉得,这可能就是瓶中信。”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冰芯——罗兰听到了苏珊娜令人心碎的回音,刹那间,他迫切地想看到她,确定她一切平安。这个想法来势凶猛,他甚至品到了苦涩的滋味。

“——大海。”

“对不起,”枪侠说,“请您再说一遍,我走神了。”

“我说,我们相信斯蒂芬·金把他的小瓶子扔进了汪洋大海。我们称为纯贞世界的大海。满心希望瓶子能被你抓到,并且,装在瓶子里的讯息也能帮到你,还有我的奥黛塔,帮助你们早日达到目标。”

“这也就引出了我们的最后一份礼物。”玛丽安说道,“我们真心奉上的礼物。首先……”她递上了木盒子。

盒子后面有一条小铰链。他将左手张开,盖在盒盖上,打算向后旋开,又停了一下,揣测着这几个人的表情。他们都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并带着可疑的好奇心,这种表情令他很不自在。一个疯狂(却有着惊人说服力的)念头闪过心头:这几个人才是血王真正的仆从,一旦他打开盒子,他所能看到的最后一景便是即将爆炸的鬼飞球,数字正一秒一秒逼近红色的终点。他所能听到的最后一声,除了将整个世界轰炸一空的巨响,还有于此之前爆发的他们的狂笑,以及“向您致敬,血王”的高喊!这并非不可能,况且,已经走到了你必须去信任对方的地步,因为即便还有选择,也只能是疯狂。

听卡所言,随之而行,他默想着,打开了盒子。

12

盒子里面有深蓝色的天鹅绒缎(他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这是蓟犁皇宫御用的色彩),其中端坐着一块表,还系着一根盘绕在旁的长链子。在怀表的金表面上镌刻着三种图案:一把钥匙、一朵玫瑰,还有——在它们之间略靠上的地方——一座高塔,小小的窗户排列成螺旋形上升的图案。

罗兰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热泪盈眶。当他再次抬头注视着这几位——两位年轻的女士和一位老人,泰特公司的首脑人物——他几乎看成了六个叠影。他赶忙眨眨眼,让泪中的幻象消失。

“打开表盖看看,”莫斯·卡佛说,“而且,在这个公司里您不必掩藏泪水,斯蒂文之子,因为我们不是另一些世界里用以取代我们的机器人,如果他们有自己的方式。”

罗兰看得出老人所言属实,因为眼泪已经滑落下来,润湿了他晒黑的脸颊。南希·深纽也一样任由泪流满面。尽管玛丽安·卡佛无疑一贯自诩为铁娘子,但她的眼角似乎也隐约泛着泪光。

他摁下表盖上端的突起物,表盖应声弹开,露出里面精细的长短两根指针,精确无误地指示时间,他对此毫无疑问。在圆形表面下端,还有一只更微小的指针读着秒数。而在表盖内面则镌刻着这样一排字:

敬赠罗兰·德鄯

莫斯·艾萨克·卡佛

玛丽安·奥黛塔·卡佛

南希·吕贝卡·深纽

致以衷心感谢

白覆红。因神旨永存

“谢谢您,”罗兰颤抖而哽咽地说道,“我感谢你们,我的朋友们也将如此,如果他们能到这里、能对你们亲口表达谢意的话。”

“在我们心中他们的确在说话,罗兰,”玛丽安说,“而且我们也能从您的神情中清楚地看到他们。”

莫斯·卡佛则在微笑,“罗兰,在我们的世界里,送人一块金表是有特殊意味的。”

“愿闻其详。”罗兰问。他拿起那块表——他这一生从未拥有过如此精妙的计时器——凑近耳边,听着机械表芯轻盈均衡的滴答声。

“意味着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是该去钓钓鱼,或是陪孙子们玩耍的时候了。”南希·深纽说,“但是我们送您一块表,意义却不一样。愿它能帮您计数还有多少时间能抵达目标,并在您接近终点时提前预告。”

“怎么能做到预告呢?”

“我们在新墨西哥州有一个特别与众不同的特异功能者,”玛丽安解释说,“他叫佛瑞德·陶恩。他能预见很多事情,并且几乎从不会出错。这块表是百达翡丽的产品,罗兰,价值一万九千美元,制造商许诺只要走慢或是走快一点,就可以全价赔偿。不需要上发条,因为它有电池——不是由北方中央电子公司或任何相关附属产业制造的电池,我可以向您担保——电力足以维持一百年。根据佛瑞德所称,当你靠近黑暗塔的时候,这块表无论如何都会停摆。”

“或是开始倒退着走,”南希补充道,“留神看看。”

莫斯·卡佛在一旁说:“我相信你会看的,是不是?”

“是啊,”罗兰赞同地应声,一边小心翼翼地把表放进了口袋(之前又看了好一会儿金表面上的镌刻图案),之后又把盒子放进了另一个口袋。“我会留神察看的。”

“您还必须留神另一件事情,”玛丽安说,“莫俊德。”

罗兰静等下文。

“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已经杀死了一人,您称他为沃特。”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我注意到您对此不感惊讶。可以问问为什么吗?”

“沃特终于从我的梦境中消失了,就好像疼痛从我的臀部和头脑中消失一样。”罗兰说,“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我梦里,是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就在光震发生之夜。”他不会告诉他们那噩梦有多恐怖,他在那些闪碎的梦境里游荡,迷失,孤独,沿着一条阴冷潮湿的长廊往前走,蛛网挂到他的脸上;黑暗中,还有什么东西疾走的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或是在头顶上),就在他即将醒来的那一刻,一对闪亮的红色眼睛出现了,同时还传来一声耳语般的、非人的呼喊:“父亲。”

他们都冷峻地看着他。最后,玛丽安先开口,“要小心他,罗兰。佛瑞德·陶恩,我刚才提到的那人说过,‘莫俊德饿。’他说那就该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是肚子饿。佛瑞德是个勇敢的人,但他却很害怕您的……您的敌人。”

我的儿子,为什么你不这么说呢?罗兰心想,也明知道答案。她在顾念他的感受。

莫斯·卡佛站了起来,将拐杖靠在他女儿的办公桌旁。“我还有一样东西要给您,”他说,“只不过它本来就是您的——您带着它,一旦您到了目的地,就会放下来。”

罗兰当真很困惑,看到老人开始慢慢地解开衬衫扣子时就越发不解了。玛丽安想去帮他,被他粗率地挡开了。西装衬衫里面,还有一件老年人穿的绑带子的贴身汗衫,枪侠以为那是扣在背后的肚兜。在那汗衫里面,露出一样东西,罗兰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的心似乎骤然停跳了一拍。那一刹那,他似乎回到了湖边的乡间别墅——贝克哈特的小屋,埃蒂就坐在他身边——他听见自己说:把姑母的十字架戴在脖子上。等你见到卡佛先生的时候,把十字架给他看。这样能省你不少气力去说服他。但是首先……

现在,十字架挂在了一根精致的金项链上。莫斯·卡佛把项链解开,取下来后又端详了片刻,再举目望着罗兰,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又忍不住低头看着那十字架。他对着它吹了一口气。罗兰不禁汗毛倒立,因为苏珊娜的声音正微弱地传来:

“我们把皮姆西埋在了苹果树下……”

接着便消声了。什么都没了,卡佛迟疑了片刻,皱起了眉头,又吹了一口气。已无必要了。他不能吹响十字架,但约翰·卡伦懒洋洋的美国佬腔调却被唤起,那声音似乎不是从十字架里发出的,而是从笼罩其上的空气中。

“我们尽了全力,伙计”——伙沃计——“我希望我们干得不坏。既然我一直知道这是从你那儿借来的,现在就在这儿,那就得完璧归赵。你知道它的归宿在哪里,我……”话语声自“现在就在这儿”始就渐渐消隐,罗兰再也听不见后面说了些什么。但这些就足够了。他接过泰力莎姑母的十字架,记起曾经对姑母许下的诺言,要将它放在塔脚边,罗兰再次将项链系在脖子上。它又回到了他身边,怎么会不回来呢?卡不就是个轮吗?

“感谢您,卡佛先生。”罗兰说,“为我自己,为我的卡-泰特,也代表赠予我此物的夫人。”

“别谢我。”莫斯·卡佛说,“得谢约翰·卡伦。他临终时将它给了床边的我。那个男人坚不可摧啊。”

“我——”罗兰张嘴却不晓得说什么,愣了好一会儿。他的心里满登登、沉甸甸的。“我谢谢你们众位。”最终,他只能以这样一句来表达。他以右拳触额,双眼紧闭,并深深鞠躬。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莫斯·卡佛已经伸出他瘦骨嶙峋的手臂。“现在,该是我们走我们的路,您走您的路的时候了。罗兰,拥抱我吧,如果您愿意,请您亲吻我的脸颊,同时在心里念想着我的奥黛塔,因为如果可以,我想和她告个别。”

罗兰依照他的请求吻别了老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苏珊娜正在奔赴法蒂的列车上打盹,她突然用手掌抚摸自己的脸颊,似乎感觉到莫斯叔叔来了,正环着手臂拥抱她,和她吻别,祝福她好运,一路平安。

13

罗兰迈出停在大堂的电梯间,看到花园前站着一个女人,穿着灰绿色的套衫和苔藓色的宽松长裤,身旁还站着几个寡言的威武乡民,他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一只像狗又不像狗的小动物坐在她的左脚边。罗兰径直向她走去,碰了碰她的胳膊肘。伊伦·苔瑟宝慕转过身来,惊喜的双眼瞪得大大的。

“你听到了吗?”她问道,“就像是我们在洛弗尔听到的歌唱,但这里的歌声甜蜜极了,甜上一百倍!”

“我听见了。”他答。接着,他蹲下身抱起了奥伊。他正视貉獭的金边镶绕的双眼,周围乐声缭绕。“杰克的朋友,”他说,“他留给你什么讯息了?”

奥伊努力了,但它至多发出类似“丹迪-哦”的叫声,罗兰隐约记得一首古老的酒歌里有一句:艾德琳说她是个泼妇-哦,倒是很押韵。

罗兰将前额抵在奥伊的前额上,闭上了双眼。他能闻到貉獭暖烘烘的呼吸。还有:毛皮中的干草香气,正是杰克和本尼·斯莱特曼轮流跳过的草垛所留下的,那还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在他的意识里,混杂于歌声中,罗兰听见了杰克·钱伯斯的遗言:

告诉他,埃蒂说:“小心丹底罗。”别忘了!

奥伊没有忘。

14

他们刚走下了第二哈马舍尔德广场楼外的台阶,便听到一声恭敬的呼唤,“先生?女士?”

那是个男人,穿着黑色西装,戴一顶柔软的黑色小帽。他站在一辆长之又长、漆黑一片的车旁,罗兰从来不曾见过那样的车。看着它,罗兰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谁给我们送来一辆送葬布卡?”他问。

伊伦·苔瑟宝慕笑了。玫瑰令她神清气爽了——也令她兴奋并欣愉——但她依然很乏累。她总归还要回去找戴维,后者此刻想必早已担心得快疯了。

“这不是灵车,”她说,“而是豪华轿车。坐这种车的都是特殊人物……或是,自认为特殊的人物。”说罢,她又对着司机说:“等我们上路了,是否可以让你们办公室的同事帮我查一下航班?”

“当然可以,夫人。请问您要选哪家航空公司,目的地是哪儿?”

“目的地是缅因州的波特兰。如果橡皮筋航空公司下午有飞波特兰的航班那就最好。”

豪华轿车的车窗是烟黑色的,车内光线幽暗,开着几盏小彩灯。奥伊跳上座位,饶有兴趣地观望着车窗外的街景。罗兰倒是很意外地看到长长的乘客厢一侧置有一个迷你吧台。他本想来一杯啤酒,可想到再温和的酒类也会令人昏昏沉沉,便作罢了。伊伦就无所顾忌了。她取出一只小酒瓶,倒了一杯状如威士忌的酒水递给他。

“祝你一路顺风到底,我的酷哥们。”她说。

罗兰点点头。“真是美妙的祝福。谢谢您。”

“这三天是我一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我想说,该谢谢你才对。因为你选择了我。”还与我同眠,她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来。她和戴维偶尔也会缱绻片刻,但决没有前一夜那般的体验。从来没有这样的体验。要是罗兰不曾心烦意乱呢?很可能她早就像黑猫牌爆竹般自我膨胀了。

罗兰再次点头,他看着街景——剌德城的翻版,但依然年轻,生机勃勃——匆匆流过。“你的车怎么办?”他问她。

“回纽约之前要是用得上那辆车,我们会让人把它开到缅因州。可能戴维的毕姆已经够用了。这就是有钱的好处——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你还有一辆车叫做毕姆?”

“这是俚语。真正的车名叫做BMW。是巴伐利亚汽车制造厂的缩写。”

“哦。”罗兰装着好像听懂了。

“罗兰,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捻弄着手指,示意她往下说。

“我们去救作家的时候,是不是同样拯救了世界?拯救了世界,我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儿,但我们做到了,是不是?”

“是的。”他答。

“这是如何发生的呢,一个称不上特别优秀的作家——我敢这么说,我读过他的四五本书——决定了整个世界的命运?或者整个宇宙的命运?”

“如果他不是特别优秀的作家,为什么你看了一本还不够呢?”

苔瑟宝慕太太笑了。“你说到点子上了!他的书很好读。我可以在这一点上给他好评——能掰出个好故事,但文笔么,就不敢恭维了。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现在该轮到你了。上帝作证,真是有好多作家自以为全世界的命脉都悬于他们所写的文字之上。诺曼·梅勒算一个,雪莉·海萨德和约翰·厄普代克也都是。但很显然,这一次不同,世界存亡真的维系于一个作家,问题是,这怎么可能发生呢?”

罗兰一耸肩。“他听对了话、唱对了歌。也就是,卡。”

这次便轮到伊伦·苔瑟宝慕假装听懂了。

15

豪华轿车停在一栋楼前,一个绿色的遮阳篷凸伸在外。门口站着一人,也是一身裁剪得当的西装。人行道以上的台阶被黄色带绳圈起来了。细带子上印着罗兰看不懂的字。

“上面说的是:犯罪现场,闲人勿入。”苔瑟宝慕太太对他说道,“但看起来有些日子了。我想他们通常拍完照片,用小刷子折腾一遍之后就会把绳子放下来。你一定有些有权有势的朋友。”

罗兰也很清楚,这圈细带子挂在这里有些日子了:三个星期,差不多。杰克和卡拉汉大约在三周前走进了迪克西匹格酒店,更准确地说,他们迈进去的同时也是迈向死亡,他们却置生死于不顾。他看到伊伦递过来的杯里还剩了些酒,便一口饮干,他不禁一皱眉一扁嘴,那只是意味着:热辣的酒精滑下了喉咙。

“感觉好点了?”她问。

“是啊,多谢。”他将装有欧丽莎的背包再次背上肩膀,这一次明显系紧了背带,再和奥伊一起走下了轿车。伊伦和司机简短地交谈几句,看来他已将她的行程安排妥当。罗兰一猫腰从警戒带下钻进去,又原地站了片刻,聆听响彻这个明爽的六月夏日、鲜明地衬托出这座城市勃勃生机的鼎沸车声。他再也看不到这样的城市了,对此他几乎很肯定。也许同样肯定的是,他认为在纽约之后,别的所有城市都将无法望其项背。

守卫——显而易见,他也供职于泰特公司,而非这个城市的警方——跟着他走上了台阶。“先生,如果您想进去的话,需要出示某样信物。”

罗兰再次从袋子里取出枪带,再次解开箍带,拔出他父亲传给他的大口径左轮枪。这一次,他没有双手递出去,身穿西装的男子也没有要求亲手验证。他只是察看了枪把上的雕纹,尤其是枪把头上的蔓叶图案。接着,他恭敬地点点头,后退一步,“我去开门。一旦您走进去了,就没有人能陪同您了。您明白这一点,是吗?”

罗兰,大半生都无人陪伴的人,郑重地点点头。

在他迈步走进门之前,伊伦碰了碰他的手肘,转到他面前,双手环抱住他的脖颈。她也给自己买了一双低跟鞋,只需微微仰头就能和他的双目对视。

“牛仔,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她轻轻亲吻他的唇——朋友式的吻别——又蹲下身抚了抚奥伊,“也要照顾好这位小牛仔。”

“我会尽力的。”罗兰说,“你会记住自己的诺言吗?在杰克的坟上?”

“一朵玫瑰,”她答,“我记住了。”

“谢谢您。”他凝视她了好一会儿,在心底揣度着自己的深层本能——直觉——并得出了个结论。从装有欧丽莎的背袋里,他拿出封着砖头般的大书的大信封……那本无论如何苏珊娜都不会在路上讲给他听的书。他把信封放在伊伦的手中。

她看了看,一皱眉,“这是什么?感觉像是一本书。”

“没错。斯蒂芬·金写的一本书。《失眠》,这是书的名字。你读过这本吗?”

她轻笑一声,“没有,你也没有,是不是?”

“没读过,以后也不会读。我感觉这像个恶作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感觉很……稀薄。”他想起了眉脊泗的爱波特大峡谷。

她掂量了一下,说:“我倒感觉很沉重呢。显然是斯蒂芬·金的书。他的货论厚度来卖,美国人就得论重量来买。”

罗兰只是摇摇头。

伊伦又说:“没关系。伊伦一向不善于告别,一直都没学会,所以我在假装潇洒。你想让我收下这本书,对吗?”

“是的。”

“好吧。也许等伟大的斯蒂芬出院了,我会找他签名。在我看来,他欠我一个签名。”

“或是一个吻。”罗兰说着,补上了自己欠她的那个。不知怎的,书一出手,他竟感到一身轻松。更自由,更安全。他把她揽进怀里,紧紧拥抱她。伊伦·苔瑟宝慕也回以用力的一抱。

之后,罗兰松开她,轻轻地以拳触额,转身走向迪克西匹格酒店的大门。他推开门走进去,没有回头。他早已发现,那总是最轻松的告别方式。

16

杰克和卡拉汉来的那晚置于门外的铬合金柱,现在出于安全的考虑已被移入大厅。罗兰差点撞到它,但他的反应一如既往的神速,它还没倒下就被他抓牢了。他慢慢地读出上面的字,听着念出的词句,发现他只能明白一个词:关门。原本照亮房间的赤橙色电烛台已经关了,只有用电池的应急灯亮着,苍白的昏暗灯光照耀着大厅和吧台。大厅以左有一个拱门,掩映着后面的餐厅。那里没有应急灯;迪克西匹格酒店的那一块漆黑如洞。主厅里的灯光似乎只能蔓延四英尺——刚好够照出一张长长的大桌子——其后便是一片黑暗。杰克提到的挂毯已经不见了。它可能躺在附近的警察局的物证室,也可能被某位怪癖收藏家收入了私藏库。罗兰能闻到微弱的烧焦的肉味,隐隐约约,令人不适。

主厅里有两三张桌子倾倒在地。罗兰看得见红色地毯上的血迹,一些深黑色的痕迹显然是鲜血,而微黄色的凝块则是……

羔羊们的上帝的下流小玩意儿,你怎么敢!快拿开!

接着便是卡拉汉的声音朦胧萦绕在罗兰的耳畔,那是毫无畏惧的高喊:我没必要为了挑战你这种东西而赌上我的信仰,先生。

神父。另一个远离他而去的朋友。

匆忙中,罗兰想起了贝雕乌龟,那一直藏在他们从空地找到的包袋夹缝里,但他不想浪费时间去找它。他想:如果它还在这里,就应该能听到它发出的呼唤声,在万籁俱寂中呼喊他。不,有人取走了吸血鬼武士们用餐地前的挂毯,不管那是谁,也可能同时带走了斯杲葩达,即便不知道它是什么,只是感觉它既神秘又完美,更像是异世界中的物事。太糟了。要是能找到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枪侠继续往里走,在桌椅之间穿梭前行,奥伊紧紧跟在他的脚边。

17

他在厨房逗留了许久,思忖着纽约治安队该如何利用这里。他敢打赌他们从未见过这种场景,不像城中那些备有洁净机器和明亮电灯的厨房。这个厨房只可能让哈可斯——他幼年记忆中的厨师(他和他最好的朋友们也曾在他的遗体前抛撒面包屑让鸟儿吃)——感到顺手自如。炉火已熄灭数周了,但浓烈而恶心的肉味依然不散——旁人只可能认为那主要是猪肉的味道。这里也留有肇事的迹象,和大厅里一样(绿色地砖上有一处团块状遗痕,炉盖上的血迹都被烧成焦黑色),罗兰想象得出来:杰克冲入这间厨房夺路而走。但没有惊惶失措;不,他决没有惊惶。相反,他甚至停下脚步,同干活的男孩交谈。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瞿卡必穆,就是我,赫萨的儿子。”

杰克转述过部分情形,但罗兰现在听到的却不是他当时的叙述。而是死者的亡音。他已经听过太多这种余音,因而非常熟悉。

18

奥伊像上次一样,在前头带路。它依然能闻出阿克的气味,微弱,却令人悲伤。阿克已经先走一步,但还不至于太遥远;他很好,阿克总是那么好,阿克会等,等时候到了——阿克交待它的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奥伊就会追上他,和以前一样,跑到他脚边。它的嗅觉如此敏锐,等时候到了,它自然会找到比这儿更新鲜的踪迹以追随阿克。阿克曾把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出来,但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奥伊曾被自家一族的泰特抛弃,阿克把它从孤独和耻辱的绝境中拯救出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与此同时,使命还未履行完毕。他带着这个男人——奥兰走进了食品储藏室。通向台阶的暗门早就关闭了,但这个名叫奥兰的男人耐心十足地站在堆满罐头和盒子的食品货架旁等待,直到奥伊找出了开门的办法。一切如初,又长又暗的台阶通向深深的地下,头顶只有灯泡在散发幽暗的光亮,气味潮湿,带着浓重的霉味。他还能闻到很多老鼠在墙壁的夹缝里疾跑而过;老鼠,以及其他东西,上次他和阿克在这里时就杀了不少那种小虫子。那场歼灭战还不错,他觉得意犹未尽,就算还有更多虫子扑上来,它都将乐于迎战。奥伊希望那些小虫能再次显身,再来挑战他,可是,它们当然不会再出来了。它们害怕了,它们也应该害怕,因为它们绝不是他们的对手。

它跑下了楼梯,名叫奥兰的男人跟在他身后。

19

他们走过那间废弃已久的购票亭,发黄的告示招贴上写着:购买纽约纪念品的最后机会,另一张贴士上则写着:参观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十五分钟后——罗兰看了看新表,确定了时间——他们来到了一处,长廊地板上满是碎玻璃碴。罗兰把奥伊抱在怀里,以防它被扎破脚掌。他还看到两边墙上都是枪击扫射后的残迹,看起来原本像是盖着玻璃的舱门,或是诸如此类的东西。他从枪洞里望进去,看到了复杂排布的机械物件。他们在这里几乎置杰克于死地,用诸如“意念陷阱”的手法困住了他。但杰克再次显示了才智和勇气,终于摆脱困境逃了出去。他躲过了每一次劫难,却躲不过一个太愚蠢又太粗心的男人,那个笨蛋甚至在一条空荡荡的公路上开不好布卡,罗兰艰涩地想到这些。还有那个人,那个迫使杰克奔赴那里的人,也是一样。这时,奥伊朝他叫了一声,罗兰方才意识到自己正沉浸在对布赖恩·史密斯(以及他自己)的恨意之中,因而无意识地把奥伊夹得太紧了。

“真是对不起,奥伊。”他说着把它放回地上。

奥伊没作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不久,罗兰看到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就是这些人紧追不舍,跟着他的小男孩奔出了迪克西匹格。也是在这里,沉积在这条古老走道的地板的尘土上,留下了他和埃蒂路过的脚印。他又一次听到亡音,这一次却是追兵头领的喊声。

我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你的姓氏,瞧你的嘴就知道你长了谁的脸。你和你娘长了一模一样的嘴巴,她就用这张嘴兴高采烈地给约翰·法僧口交直到他射——

罗兰用脚尖翻了翻这具死尸(名叫弗莱厄蒂的类人,他父亲在他心里种下对龙的恐惧,枪侠知不知道都无所谓了),低头瞅了一眼死者的面孔,那上面已经长了一层霉。他身边还有一个白鼬脑袋的獭辛,他临死前喊出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就诅咒你,小心眼的。就在这两具尸体以及成堆的死尸后面,是那扇门,能将他永远带出楔石世界的门。

估计这门还能用。

奥伊跑到门边,坐了下来,回头看着罗兰。貉獭气喘吁吁,它一贯独有的恶魔般的善意笑容却已经不见了。罗兰走到门前,双手按在纹理细密的鬼木门板上。手掌感触到一丝低沉的颤抖,也显得困涩重重。这扇门还能用,但很可能支撑不了多久。

他闭上双眼,想到他的母亲跪坐在他的小床前(摇篮何时晋升为了小床?他不知道,但肯定那时睡上小床并没多久),她的面容因养育室的彩色玻璃而笼上五彩斑斓的光影,佳碧艾拉·德鄯此刻轻柔爱抚的双手不久之后就要将她杀死;光明拓氽之女,斯蒂文之妻,罗兰之母,那时候正轻声哼唱着只有这个国度的孩子才听得懂的摇篮曲:

蜡烛包包,亲亲宝宝,

宝宝,带着你的草莓来这里。

阒茨,栖茨,葜茨

多带点来装满你的小篮子!

如今我已跋涉千万里,他将双手抚在鬼木门上,心里默想着,如今我已跋涉千万里路,沿途伤害了那么多人,伤害或是杀死,而我所拯救的也许只凭机缘巧合,也永不能救赎我的灵魂,也愿我真的有灵魂。但事已至此:我将步入最后一段行程,我亦不需要独自上路,只要苏珊娜愿意陪我同行。但愿还有足够多的草莓装满我的小篮子。

“葜茨,”罗兰说出了口,沉重的大门打开时,他才睁开双眼。他看到奥伊敏捷地一跃而入。他听到回旋于众世界之间的空虚中的尖啸,他也迈步而过,头也不回地关上身后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