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几万人的附脑的力量合并在一起,那形成的合力确实是太恐怖了。”王璐说,“魔王想要拿这样的力量来做什么?拯救他那个遭受了巨大天灾的族群吗?”
“是的,拯救族群,我觉得这是唯一的解释。”冯斯说,“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族群所面临着的危难,也许不比地球的毁灭差多少,但是世界上就剩下那两个魔王了,他们不能繁衍,所以才需要那么庞大的合力。然而,妖兽魔仆本身是他们力量的附庸,并不能产生这种合并的效果,他们不得不会花费那么几十亿年的时间来推动地球生物的进化。创造出能够与附脑共存、能够发挥附脑力量的生物,并且将它们推入共生态,就是魔王的这亿万年来的阴谋的根本。”
林静橦的声音微微有点儿发颤:“难怪不得各种各样的生物在魔王的眼里都不合格,因为那些生物的脑体都太过原始,无法拥有附脑,即便是恐龙那样的绝对力量,对魔王而言也等同于废物。直到古猿出现,他们才算是真正看到了希望。现在想想,还真是万幸,刚刚好灵长目人科能够对魔王的期许有所回馈,假如最初的南方古猿也像恐龙一样派不上用场,搞不好现在人类都不会存在呢。不过……”
“不过什么?”冯斯问。
“既然人类已经被证实可以移植或者通过遗传得到原生的附脑,并且能够利用附脑创造蠹痕,按道理应该挺符合魔王的需求了啊,为什么后来两位魔王中的一个会想要毁掉人类,以至于造成了涿鹿之战时的那种大内讧?”
“这一点,我在过去也一直不明白,那也是守卫人世界里最大的谜题之一。但是,当我获得了关银祥的这种能力,当那几十个村民忽然间变成了我的眼睛我的耳朵的时候,我忽然间真正地懂得了魔王想要什么,也懂得了文潇岚和大头怪在记忆迷宫里听到的那几段对话的真正意义。”
“哪几段对话?”
“两位魔王当时曾经说过,他们俩并不是典型的族群个体形态,而是变异后的产物。并且,变异甚至改变了他们的性格,这一句比前一句还有意思。”
“对,刚才听了你的复述,我也觉得挺纳闷的,”王璐说,“我实在是很不明白,性格的改变有什么特别重要的?”
“很重要,因为思维方式和性格密不可分。”冯斯说,“我必须要谢谢文潇岚这一次及时地赶到四合村。大头怪真的没有白白牺牲,他们在迷宫里的那几段见闻太重要了,正好把我猜测中缺失的哪些部分补齐了。怎么样,想不想知道魔王的族群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再卖关子的话,我还是会剁了你。”林静橦冷冷地哼了一声。
“魔王的族群,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史前生物,他们的存在远远早于当代科学所认定的生命起源。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形态,也不知道他们的生存细节,但我知道他们的社会结构。”冯斯说,“确切地说,也不能算是社会结构,因为所谓的‘他们’,其实是‘他’。”
“‘他们’?‘他’?”林静橦先是有些茫然,但很快也跟上了冯斯的思路,“啊!你的意思是说,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族群,魔王其实是……由无数分开的个体构成的共生生物!是一个整体!”
“没错!就是一个整体!”冯斯说,“所谓魔族,只是一个生物!一个用无数的分身占据了地球的每一处角落,却只拥有一个意识、一个思想的单一生物!我在幻觉中所经历过的场景,其实就是当年魔族的真实生活状态:遍布全球、无所不在,却共用着感官,并且只有单一的思维。所有的分身都没有自我的概念,而也就不会存在自私的欲望,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物会有多强大。”
“那才是真正的地球主宰啊。”路晗衣说,“听上去根本就应该不可能存在什么天敌。可后来遭受到的剧变竟然能让他们从此从地球上消失,那到底是什么灾难呢?小行星撞击吗?”
“我原来也这么猜测过。”冯斯说,“小行星撞击地球原本就是各种科幻小说里最常见的套路,甚至一些严肃的科学猜想也包含这个元素,比如恐龙的灭绝。但是,从两位魔王的对话,我可以判断出,那时候发生的并不是这一类的天灾,而是族群内部的突变。两位魔王就是突变的结果。”
王璐一拍手:“他们就是突变的结果……我懂了,你是想说,他们拥有了独立的意识。”
冯斯点点头:“没错。虽然这样的突变具体怎么产生的还不清楚,但两位魔王的确是从他们的族群中分化出来的异端。他们原本只是无数拥有单一思想的共生体的分身之一,却意外地拥有了独立的意识,可以不必依赖共生的方式而生存。而这也解释了他们最初的分歧:其中一位魔王是个古板派,坚持认为共生态才是正确的生存方式,虽然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也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仍然希望能够恢复到过去的生存状态,成为一个巨大的整体生命的一部分;另一位却有点像个叛逆青年,渐渐觉得这样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生存方式很不错,或许心里暗自希望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就是思维方式和性格的转变。对于原本的共生体来说,某个个体产生了‘性格’,本身大概就意味着灾难。”
“而且,即便变成了单独的个体,魔王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也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主宰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路晗衣接口说,“所以对这个叛逆青年而言,成为群体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也许真不如独来独往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所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就解释了两位魔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简直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嘛。这样的话,他们面对人类进化时的态度矛盾也可以解释清楚了。”
“哦?说说看?”林静橦望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
“就像我们刚才说的,两位魔王不断地介入地球生物的进化,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既能承载附脑又可以共生的新生物。”路晗衣说,“人类是第一个可以承载附脑的物种,而且进步幅度神速,很快就可以和魔仆妖兽正面抗衡了;但与此同时,魔王也发现,人类的智慧高过他们的想象,难以控制,尤其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用当代的术语来说——自私的基因,想要把他们培养成共生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人类,和恐龙一样,虽然称霸了地球,却对魔王的大计毫无帮助。但那只是古板派的想法,叛逆青年却可能觉得,如果能带领着这样一群人创造一个非共生的新世界,反而更加好玩,至少他能够成为独一无二的主宰。”
“就和守卫人们的想法是一样的。”王璐淡淡地笑了笑,“铁板一块多不好玩,大家一起杀来杀去闹闹腾腾反而更有趣。”
冯斯又像主人一样上了一轮饮料。几个人说到这里,都有了一些拨云见日的感觉。数千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魔王的真相,总算是揭开了一大部分,然而,还剩下一些要紧的问题暂时难以回答。
“不过,还是有不少事情还不够明白。如果最后魔族只剩下了少部分如他们那样的变异体,他们又口口声声要‘拯救族群’,其他人去哪儿了?”王璐问,“他们想要怎么利用人类来完成拯救的目标?尤其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老人家,伟大的万众景仰的天选者,到底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我不敢确定,但的确有了一些猜想。”冯斯说,“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格萨尔传说里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那四个寄魂,其实就是……”
他没能把这句话说完。刚刚说到这里,冯斯整个人都僵住了,正在说话的嘴大张着,就像是忽然被冰冻了一样。其余三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立刻知道不对。路晗衣方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黑色的蠹痕如利剑般射出,射向入口的方向。
在那里,先前已经被守卫人们带走的五十岚贤一赫然再次出现了。但和先前那副沉稳气派的模样不同,此刻的五十岚贤一面孔显得轻松而欢乐,甚至近乎轻佻,双目却呈现出一种骇人的血红色。路晗衣那可以轻易夺人性命的蠹痕还没有碰到他的身体,就已经消散无踪。
三位守卫人一起站了起来。他们都看到了,在五十岚贤一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满身杂毛的黑猫。再回头看看冯斯,依然是冻僵般的无法动弹,但双眼却也和五十岚一样,同样变成了血红色。
“金刚,魔王,是你吗?”路晗衣问。
五十岚贤一咧嘴一笑,语声中有一种丝毫不加掩饰的得意和喜悦:“没错,是我。你们找了我几千年,现在,我主动来找你们了。”
守卫人们不约而同地收起了自己的蠹痕。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在魔王面前,自己的力量有如蝼蚁,根本没有抵抗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