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叛徒 三(1 / 2)

觉醒日·大结局 唐缺 2987 字 2024-02-18

相比起一年前,这座废弃已久的疯人院显得更加破败,但之前那些疯长到半人高的野草却都被割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违和。

“连草都割干净了,看来诸位守卫人大人们真的把这间疯人院挖地三尺了。”姜米说,“您老的超级蠹痕能感觉到点儿什么玩意儿吗?”

“除了能闻到死耗子的腐烂味道,我什么也没发现。”冯斯说,“蠹痕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而且,如你所说,大爷们把这个地方的下水道只怕都翻遍了,常规的搜索方法,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他们更出色。”

“但是你还是会去找一遍。”姜米说,“不撞南墙你肯定不肯回头。”

“没错,冯大爷的信条就是这样。”

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冯斯从下午找到深夜,在疯人院里竭尽所能地寻找了每一处角落,甚至于故地重游去看了他曾经被关押于其中差点儿发疯而死的地牢,并没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农家小院里花钱睡了几个小时后,冯斯不屈不挠,把姜米留在她的房间里继续睡觉,自个儿又溜了出去。他简直恨不能自己可以化身为一只穿山甲或者土拨鼠,能够自由地钻入疯人院的每一处缝隙,去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最后,他带着满脸的灰黑,沮丧地重新回到疯人院门口。姜米已经在那里等待着他了。

“我本来想给你带点儿早饭来,但想到你作为哆啦A梦无所不能,就不必费劲了。”姜米说着,拿出一包湿纸巾,打算给冯斯擦脸。

“你刚说了我是哆啦A梦,哪儿需要用这种低档次的东西?”冯斯说着,手里故意像变魔术一样抖了一下,蠹痕创造出了一条正在蒸腾着热气的湿毛巾。

“你还真会享受,越来越有小资的臭毛病了。”姜米耸耸肩,收起了湿纸巾。

“说不定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那还不得抓紧时间及时行乐?”

冯斯说着,擦干净脸后在疯人院的台阶上席地坐了下来。时值正午,但天色阴霾得有若黄昏,北京的天空依然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这个距离河北更近的郊区空气质量尤其糟糕,鼻腔里似乎都有一股火辣辣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地面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野草,却也新增了许多狼藉的杂物,除了冯斯提到的死耗子之外,几条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旁若无人地在院子里溜达着,翻翻拣拣可以入口的东西。

“这些野狗倒是活得比人更逍遥自在。”姜米从背包里翻出一包吃剩下的牛肉干,取出几块扔在地上,野狗们立刻扑上来呜呜嗷嗷地争抢。

“得了吧清新姐,我让你像它们这样每天在垃圾里刨食逍遥自在,你干不?”冯斯嘴里这么说,却还是用蠹痕创造出了一块生肉,同样扔在了地上。但是奇怪的是,几条野狗围上来嗅了嗅,立即转身走开了。

“看来你的技艺还没有磨练到家啊,小冯同志,”姜米嗤笑着,“这可真是贵国人民爱说的那句话: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

冯斯搔搔头皮:“不应该啊,你要说现在我变不出分子料理的味儿我倒也认了,就这么一块儿生肉,怎么也不至于狗都嫌弃吧?除非……”

“除非什么?”姜米问。

冯斯摆摆手,示意姜米不要打断他的思路。他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思考了好几分钟,最后站了起来:“还有牛肉干吗?或者其他零食?”

“没啦。我不是说了么,既然你自己什么都能变出来,我何必背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来装腔作势假作贤淑?——那包纸巾不算啊,那是我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你一贯二逼其外贤淑其中,所以,贤淑小姐帮个忙,帮我回村里买块猪肉,就和我变出来的这块差不多的五花肉。”

姜米先是有些疑惑,继而似乎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她不声不响地一路小跑回村,不久之后带回来了一块新鲜猪肉。

“好肉!这样的半肥瘦拿来红烧最好。”冯斯赞曰。他把装着肉的塑料袋在手里提了一会儿,然后创造出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

“实验开始。”冯斯说着,把两块生肉都扔到了地上。野狗们再次窜了过来,仍然像先前那样围着两块肉嗅了嗅,立刻开始汪汪吠叫着争抢其中的一块——姜米刚刚从村里买回来的那一块。而对于冯斯创造出来的这一块,它们仍然不加理睬。

“这恐怕……不是你技艺不精的问题了吧?”连姜米都看出来了其中的蹊跷。

“我对蠹痕下的命令,是创造出一块和你买回来的猪肉一模一样的肉。”冯斯说,“我不知道蠹痕能不能做到原子级别的精确复制,但至少,大面上的形状、口感、味道肯定是一样的。但这些狗却完全不碰它。”

“因为它们发现,这块肉和普通的猪肉不一样……是因为它们嗅出了蠹痕的味道?”姜米很惊讶,“狗的感觉真的能有那么灵?我平时吃你变出来的东西可是完全吃不出和普通食物有什么差别的。”

“也不是,还记得被关在海岛上的时候王璐曾经给我们送过来几条狗么?”冯斯说,“虽然我们俩都不擅长养狗,后来还是把狗送回去了,但在送走之前,我创造出过各种不同的食物喂狗,它们从来没有过半点挑剔。”

“还真是。”姜米也想起来了,“它们那会儿甚至于连狗粮都不想吃,就喜欢啃你变出来的排骨。”

“所以,这几条野狗的反应明显是不正常的。我弄出来的肉绝对不会出现味道上的不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它们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

“这只是几条野狗啊,连普通人类都捕捉不到的蠹痕的气息,它们怎么可能注意到?”姜米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只有一种可能性。”冯斯说,“这些野狗经受过了某些特殊的改造,所以才变得对蠹痕的气息敏感。”

“改造?守卫人干的吗?”姜米问。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守卫人,有可能是黑暗家族,有可能是魔王的直接手下。”冯斯说,“但是,还真让何一帆说对了,只有我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才能检测出这几条野狗的异样。其他人来到这里,怎么也发现不了问题居然出在野狗身上,就算把疯人院整个炸掉也什么也找不到。”

“那我们接着怎么办?跟踪这些野狗找到改造它们的人?”姜米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文明人的标志就是会使用工具。”冯斯身上蠹痕一闪,手里已经多出了几个像苍耳一样的小玩意儿。他随手一扔,“苍耳”粘在了野狗们的皮毛上。

“野蛮人不需要使用工具。”姜米气哼哼地说,“只要能指挥会用工具的文明人就行了。”

于是两人总算可以回到农家院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午。吃完晚饭后,冯斯的蠹痕感应到了跟踪器的异动。

“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