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娜·伯吉斯 (1 / 2)

七杀简史 马龙·詹姆斯 3284 字 2024-02-18

哈啰?

——哦,赞美万能的耶-耶,你总算醒了。这是咱第三次打电话给咱姐妹。

我的妹妹金米。话才说两句,就已经在演贫民窟了。我不知道天有没有亮。我不知道今天早晨我醒来是为了天亮还是她。

——我非常累。

——昨晚派对玩得太嗨了。听见我说吗?我说你昨晚派对玩得太嗨了。你不问我你必须付出什么代价吗?

——我已经知道了。

——你已经知道你必须付出什么代价了?

——不,我已经知道你要对我说什么了。

——哦。我说姐妹,你今天早晨真叫一个直来直去。不习惯你的嘴巴这么利索,肯定是因为早晨空气好。

金米不打电话给我是有道理的,她和拉斯·特伦特勾搭上以后,他叫她尽可能少和还困在巴比伦狗屎制度内的凡人来往。他逃避这种来往的方式是每六个星期左右飞一趟纽约。金米还在等签证,好和他一起去。你以为拉斯·特伦特,国际事务部部长的儿子,会为他的皇后安排签证。他甚至没提要帮她一把,你以为这位皇后会从中读出些什么。但牙买加的一切都是明码标价的,美国签证也不例外,再说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

——有什么事情吗,金米?

——那天我在想啊,你了解加维主义吗?

——你打电话给我,一早——

——八点三刻。上午八点三刻,妮娜。都快九点了。

——九点。妈的,我得上班去了。

——你又没有工作。

——但还是要洗澡的。

——你对加维主义有什么了解?

——这是什么电台问答节目吗?我上直播了吗?

——别把所有事情都当玩笑。

——否则还能是什么?你这么早打电话给我,就是为了给我上民权课?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你不认为这种事情有多重要。因此白人就可以肆意下迫你了,我提到加维的时候,你就该像狗似的竖起耳朵。

——你今天和老妈聊过吗?

——她挺好。

——她这么说的?

——老妈需要活身于革命斗争。只有这样,她才能以人的身份逃离下迫。

这是金米从拉斯·特伦特那儿学来的:将英国人作为压迫工具教她的语言啐回他们脸上。拉斯塔信徒摈弃负面情绪,因此“压迫”成了“下迫”,虽说原词里本来就没有“上”。“献身”成了“活身”,我的好老天,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像是某人想自封三位一体,但忘记了第三个角色的名字。要我说,这一套全都是狗屁,而且要背下来也太费功夫。但金米最喜欢的莫过于得到一些需要大费功夫的事情去做。尤其是拉斯·特伦特去找其他女人的时候,这些女人当然不是她这样的女王,只是一个肯舔他鸡巴甚至他屁眼的女人,于是他的“不,不,不”就会变成“噢,噢,噢”,总之就是他不必尊重的某个娘们儿。金米想要什么东西,但她从来不会直接说,而是更喜欢慢慢钓鱼。今天早上?谁知道呢。也许只是想找点优越感,我的号码是她能想起的八位数字之一。

——他是国民英雄,我说。

——总算你知道这个。

——他希望黑人最终能重返非洲。

——嗯,以某种方式。不过你说得好,不错。

——他是个贼,买了一艘哪儿也去不了的船,不过既是贼又是国民英雄的人应该不止他一个。

——眼见为实,谁告诉你他是贼了?这就是黑人无法进步的原因,他们居然说自己的同胞是贼。

——究竟马库斯·加维的真名是伯吉斯,还是咱们的真名是加维?

——这正是小特说的。这正是他说你这种人会说的。

——我这种人。

——未必特指你这样的人,总之就是在黑暗中的人。姐妹,从黑暗中出来,走向光明吧。

我可以试着让她闭嘴,但金米和拉斯·特伦特一样,她其实并不是在与你交谈。她需要的只是见证者,而非听众。

——所以为什么打电话给我,因为我肯定不是你认识的唯一一个处在黑暗中的人。为什么打给你的高中同学什么的?

——姐妹,假如真的要掀起革命,那就必须——你听清楚了——就必须从家里开始。

——特伦特家已经革命了吗?

——并不是一切都和小特有关,妮娜,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当然。一切都和马库斯·加维有关。

——你以为你的生活在往哪儿去?黑人都像没头小鸡似的乱跑乱撞,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失去方向。读过《坚冰上的灵魂》吗?我敢拿身家性命打赌,你从没读过《索达德兄弟》。还有《欧洲如何使得非洲不发达》。

——咱们姐妹里爱读书的始终是你。

——书是给智者准备的,也是给愚者准备的。

——书的问题在于,你永远猜不到它打算怎么对付你,等你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读得太深入了。我真的要去洗澡了。

——为什么?你反正也没地方可去。

你为什么不去操你自己,小姐?我没法睡切·格瓦拉,给他生孩子,所以我就愿意加入我的阴道能给我争取到的任何革命?这话已经涌到我的嘴边,却像一粒小糖丸似的消融了。我对自己说,我之所以愿意忍受金米,是因为要是我用她和我说话的语气和她说话,哪怕只是一次,她恐怕也活不下来。我最讨厌这种事,你不得不保护的人却不停伤害你。内心深处,她依然是一个最希望人们喜欢她的小女孩,她只想回去投胎到穷人家,从小艰苦奋斗,这样她就会觉得自己有资格憎恨生活在诺布鲁克的所有人了。但总有一天她会把我推得太远或者不够远。我不停告诉自己,我没时间理她,但还是跟她去过一个十二支派的拉斯塔聚会——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大概是我们去歌手家参加派对的同一周。

去聚会的一路上,她都在高谈阔论,嗓门盖过大众车的引擎声,说我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最好别说什么巴比伦屁话,害得她丢面子。她嚷嚷说什么等我到了那儿,就会被正能量吞没,活身于黑人解放、非洲解放和国王陛下【111】的运动之中。也可能我早就被罪恶捆绑,任何正面的东西都没法吞没我,因为拉斯塔法里首先要从一把火开始,这把火在你内心深处燃烧,你不能用一杯水浇灭它,你不能等它像汗液似的渗出毛孔,你必须撕开你的思想,让它咆哮而出。

——那是烧心吧,我说,当晚的最后一个玩笑。她用从老妈那儿继承来或者学来的“我对你的期待要稍微高一点”的眼神瞪我。

——还好你总算穿得像个正经女人,她对着我能找到的最没劲的一身打扮说,拖到脚踝的紫色长裙,下摆可以塞进裙子里的白色衬衫。脚上是拖鞋,因为我无法想象拉斯塔法里教徒会喜欢他们的女人穿高跟鞋。我甚至不记得我为什么会答应去,据我所知我根本没答应过,但金米表现得像是她有个定额需要填满,就像大学校园里的传教小子,要是每天不让多少个人皈依就会挨鞭子抽。但是啊,小伙子,人心是多么难测。我们来到聚会地点,那是希望路上的一幢屋子,样子像是奴隶每天挨鞭抽的那种地方,两层楼,木结构,落地窗,带凉台,金米变得很安静。

来这儿的一路上她说个不停,但到了地方却变成一个守沉默誓的修女。拉斯·特伦特来得更早,正在和一个女人——不好意思,妹子——交谈,微笑的时候比开口的时候多,他捋着胡须,向左摆摆头又向右摆摆头,那女孩(白人,但戴着拉斯塔帽子)紧扣双手,像是在用百分之百的美国风格说“能来这儿我真是太高兴了”。我?能看着金米琢磨眼前这一切我真是太高兴了,我看着她烦躁不安,把重心压在一条腿上,然后换另一条腿,然后又换回原来那条腿,就好像不知道她是应该走过去、离开还是等他注意到自己。自始至终她一言不发。所有女人都一言不发,只有正在和特伦特交谈的白种女人除外。要不是她们身穿红色、绿色和金色的衣服,要不是大多数裙子是牛仔布做的,我会以为我被穆斯林女人包围了。

远处角落里的篝火照亮了三个女人,她们正在做某种伊塔食物。我傻乎乎地站在那儿,活像一个灯塔,只有脑袋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扫来扫去。我实在忍不住,我已经在寻找我那所高中的男孩和女孩了(尤其是女孩),他们在拉斯塔中找到了真正的光明,但来这儿主要是为了让上城区的父母难受。跟不用除臭剂的男人或不刮腿毛与腋窝的女人交欢的次数毕竟有限。想成为真正的拉斯塔教徒,你必须喜欢味如麋鹿的男人和味如臭鱼的女人。在场的女人为数不少,但都在走来走去。我花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她们都在拿东西给男人:食物、凳子、水、点大麻的火柴、更多的食物、大冰箱里的果汁。活身和解放个屁,要是我想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里,我至少希望男人们知道怎么理个像样的发型。